教学楼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教学楼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潭流水镇中心小学教学楼维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岚社会教【2022】1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平潭流水镇中心小学,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平潭流水镇中心小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虹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流水镇五埕村五显宫151号;
2.2.工程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为******元,K值10%,发报价为******.1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对平潭流水镇中心小学教学楼进行维修(凡涉及高空作业的,施工单位在作业过程中需搭建脚手架作业,不得使用吊车),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依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设计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未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投标人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按否决投标处理。(4)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详见招标文件;(6)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0-1409:00:00 至 2022-10-2017:00:00 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https://www.enjoy5191.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费用0元。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北京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仟陆佰元整(¥56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银行电子保函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在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为福建虹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7.2.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持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凭证(原件)等资料递交投标文件,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3.逾期送达的或未按招标文件密封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潭流水镇中心小学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流水镇五埕村五显宫151号 ,邮编:/
电子邮箱:wzp******@163.com
电话:185*****922 ,传真:/
联系人:吴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虹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岩路56号A1栋4楼 ,邮编:*******
电子邮箱:**********@qq.com
电话:189*****325,传真:******
联系人:鄢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运营中心3#楼7层
电子交易平台名称: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联系电话:**********
发布日期:2022-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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