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杨浦区大数据中心(上海市杨浦区行政服务事务中心)杨浦区“一网通办”服务配套建设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上海市杨浦区大数据中心(上海市杨浦区行政服务事务中心)杨浦区“一网通办”服务配套建设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上海市杨浦区大数据中心(上海市杨浦区行政服务事务中心)杨浦区“一网通办”服务配套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26日 09:15(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XM-10-********-1075
项目名称:上海市杨浦区大数据中心(上海市杨浦区行政服务事务中心)杨浦区“一网通办”服务配套建设项目
预算编号:1022-*****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包1-*******.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上海市杨浦区大数据中心(上海市杨浦区行政服务事务中心)杨浦区“一网通办”服务配套建设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则描述:为深入贯彻落实《2021年上海市全面深化“一网通办”改革工作要点》、《关于在全市范围推广实施“一业一证”改革的指导意见》等市级文件要求及杨浦区的实际情况,充分依托市级统一区块链技术支撑,建设杨浦区级电子材料库,并创新电子材料管理和应用模式,以用户为中心,以用户办事场景需求为视角,全面整合各区、各社会化机构线上线下历史办件材料资源,构建全市统一的“一网通办”电子材料共享应用体系,实现用户历史办件材料“一次提交、多次复用、全网共享”,深化业务流程革命性再造,深入支撑“好办”、“快办”以及“一件事”改革、“两个免于提交”等目标,进一步提升用户办事便捷性和体验度。同时,通过“一业一证”配套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的精准化、高效化、智能化、个性化的程度,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起至项目建设验收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推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法人单位,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结构代码证(或三证或五证合一);
3) 具有相应专业服务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八条,本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故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7)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248.4万元人民币,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不予接受。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14日至2022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6日 09:15(北京时间)
地点:本次投标采用网上提交响应文件方式,响应方应根据有关规定和方法,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简称: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fcg.sh.gov.cn)进行提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10月26日 09:15(北京时间)
地点:杨浦区宁国路129号16楼杨浦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第三批单位上线运行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相关活动在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的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简称: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fcg.sh.gov.cn)进行。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采购云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采购云平台中的“操作须知”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电话通知招标人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招标人在采购云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招标人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杨浦区大数据中心(上海市杨浦区行政服务事务中心)
地 址:怀德路600号
联系方式: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杨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上海市杨浦区宁国路129号城建大厦16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章笑吟
电 话:********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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