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食堂所提供的餐饮服务质量,更好地为全院职工和患者提供优良的餐饮服务,决定将医院食堂经营管理权以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一、食堂概况:
1、服务区域:
1.1食堂建筑面积1708.27 平方米,可为全院职工提供优质的餐饮服务。
1.2职工食堂就餐区域:约500 平方米。
2、服务规模和餐费支付方式:
2.1职工用餐人员约 470 人,午餐约 350 人次(包含分院50人),夜班晚餐约 60 人次(包含分院4-5人)
2.2患者用餐人员约 600人,负责提供一日三餐。
2.3餐费支付方式:因患者出入院,具有一定流动性和不确定性,患者及职工开伙人数增加和减少,院方无法预测,院方将按固定的中标价格进行支付,中标价格为一次性包死价格,院方将不在增加和减少支出,供应商需保证全院职工及患者的用餐质量,保证吃好,不能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医院将按月凭有效合法的发票支付餐费,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存在的风险问题。
3、餐厅设备: 医院负责提供水、电、气、粗加工间、制作间、厨房设备、售卖区等配套所需的相应设备,具体见伙食科厨具明细表,合同到期后,供应商需按清单内的设备进行归还,如有损坏或缺失,供应商需进行维修或购买新设备(与原设备同规格)进行补偿,食堂所使用的水、电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4、服务期限:2年,院方对其提供的餐饮服务都满意,合同一年一签,如有一方提出解约,需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院方对食堂服务每个月进行一次民主测评,满意度不得低于70%,如全年测评满意度超过半数不满意,院方将终止下一年合同续签。
二、服务内容:
1、经营管理模式:食堂采用“全托管经营管理模式”,
2、供应商应按时为锦州市康宁医院和锦州市心理医院(地址:锦州市古塔区士英街定安里73号)提供早餐、中餐、晚餐服务及配送服务,市内分院可选择配送送餐或者另开炉灶,供应商可自由选择一种方式为分院职工、患者及家属提供用餐服务,如另开炉,医院提供食堂场地及部分厨具。(市内分院2楼东侧原有食堂大约150平方米,有煤气管道、水、电设施,煤气管道需重新申请解封),供应商需承担分院食堂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水费、电费、燃气费、烟道清洗费用、空气净化器等一切费用。
2.1患者餐:因我院病房封闭式管理,供应商需每天将患者餐送到病房配餐间。2.2职工餐:供应商需提供打餐服务,同时承担临时安排的供餐任务,每年不低于12次招待用餐。
3、经营方式及餐食标准:
经营方式:
3.1为职工提供早餐服务,种类多样,早餐价格不能高于同类商品的市场售价,早餐费用由职工自理;
3.2为职工及患者家属提供合理价位的小炒、现点现制作现卖,保证菜品色、香、味俱全,菜品价格接受院方的监督。
3.3患者餐食标准:
注:供应商需在每周一自行安排一周菜谱,公告在患者食堂和职工食堂指定位置。
早餐:馒头、饼、粥、咸菜
午餐:主食米饭或面食,菜一荤两素,荤菜配比标准:肉、鱼、虾、蛋至少占80%
晚餐:主食米饭或面食,菜一荤两素,荤菜配比标准:肉、鱼、虾、蛋至少占80%
注;每周必须保证每位患者不少于2袋牛奶和5个鸡蛋,两者不可混搭,每周2次水果。
3.4职工餐食标准:
午餐:主食米饭或面食,菜一荤两素,一汤,4种小咸菜,荤菜配比标准:肉、鱼、虾、蛋至少占80%。
夜班晚餐:主食米饭或面食,菜一荤两素,一汤,荤菜配比标准:肉、鱼、虾、蛋至少占80%。
注:供应商需在每周一自行安排一周菜谱,公告在患者食堂和职工食堂指定位置。
特殊群体饮食:按需求为患者和职工提供回民清真饮食、流食及低糖饮食,保证食物充足,有营养。
4、患者供餐服务时间:早餐6:00至7:30; 午餐11:00至12:30; 晚餐16:00 至18:00。职工午餐时间:11:10分到1:00整,夜班晚餐时间:16:30到18:00整。
5、定期举办美食节等活动,每逢传统节日需要为职工及患者加餐,元旦、春节吃饺子、正月十五吃元宵、端午节吃粽子、中秋节吃月饼、腊八送粥、十一国庆节、提供免费汤、粥、小咸菜、辣椒、油、糖、醋等调味品。
6、消费方式:职工就餐刷卡结账(饭费统一实施刷卡制,统一办理饭卡)月初由院方给员工按每餐5元标准进行月充值,卡内余额未使用完,可在当月到食堂兑换相应物品,余额月底清零,不能延续下月。
三、供应商责任及义务:
1、供应商负责工服清洗费用和餐厅物料、日常低值易耗品、办公费、卫生清洁和用餐所需餐具、餐厨具洗刷消毒、灭蚊虫等一切运营费用,保证所有餐具、用具符合相关的卫生标准。
2、负责本区域全部烟道清洗及产生的费用(采购人监管验收并存档备查)、餐厅房屋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设备添加及更新的费用。
3、负责餐厨具丢失及自然损耗率等费用。
4、负责扶贫832平台采购物资,按照省财政厅文件要求,留取规定的份额进行采购。
5、每日要求对一日三餐的菜品做留样,放在指定的留样柜里,以备检查。
四、服务人员配备及管理要求:
1、根据采购人的实际情况与就餐人数合理配置各岗位工作人数及管理人员,供应商必须安排固定于本项目的经营管理人员。包括餐厅项目经理、食堂主管、营养师、厨师长、厨师及其他主要工作人员,并提供上述人员的名单和简历,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需要对上述人员进行调换,必须得到采购人的书面批准。
2、供应商拟用于本项目的服务人员中,须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高、中级厨师队伍和富有经验的管理与服务人员,其人员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取厨师不定期轮换制度。
3、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及职工满意度等综合评定,供应商承诺入口率达到75%以上,每月职工满意度70%以上,文明服务。
五、服务规格要求:
1、总体要求:
遵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4)《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5)《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办法》。
(6)《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
(7)《餐饮业和集体用餐单位卫生规范》。
(8)《食品加工、销售卫生“五四”制》。
(9)关于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10)关于加强餐饮服务食物中毒信息上报的通知。
2、服务人员要求:
(1)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上岗,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
(2)认真执行“五病调离制度”,即对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供应商拟用于本项目服务人员中,须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且具有医院职工食堂相关工作经验的中级以上厨师队伍和富有经验的管理人员,能够满足采购人需求。
(4)从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品德良好,思想端正,责任心强。
(5)从业人员要求统一着装,配戴工作卡,服装干净卫生。具备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卫生不合格不得上岗。
(6)各岗位人员应持证上岗,所有工作人员应为与供应商签订劳动合同的在职人员,并且在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均有登记备案记录。
六、米面油、蔬菜及肉蛋类质量标准:
(一) 大米要求
1.规格要求:50斤/袋
2.质量要求:感官上米粒整齐、清白透亮,饱满晶莹,不能有发霉、黄粒、泥沙等杂质;具有大米固有的米香;包装干净完整,无破损。按甲方要求供货,每袋大米为独立包装且包装有明确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识,品牌与产地清晰一致。要求保证供货渠道确定。明确大米的产地,生产厂家,品牌。供应商须提供产品的质检报告,且质检报告须表明产品满足国家标准。不得供应陈米、发米、霉变、碎米等不合格大米。
(二) 豆油要求
1、规格要求:10升/桶和5升/桶
2、质量要求:非转基因大豆油,油色泽呈黄色,无沉淀及漂浮物,无异味。卫生指标:执行GB2716《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和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3、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为国内知名品牌非转基因一等品大豆油(外包装可见)。
(三) 小麦粉要求
1.规格要求:50斤/袋
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小麦粉质量标准GB1355及以上
3.质量要求:选择优质面粉,不能含有增白剂,颜色为乳白色或略带微黄色,没有异味、霉味。
4.包装要求:包装注明厂家、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等级、产品标准号等内容,包装满足GB*****-2008及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
(四)蔬菜及肉蛋类质量标准:
4.1.肉禽蛋水产类:
4.1.1.每批鲜肉、骨: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腐烂变质,必须是政府指定的肉联厂发出的放心肉并提供放心肉证及当批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分割的牛羊肉每次送货时均提供有牛羊肉分割证,鲜肉确保每日新鲜、无异味,并注明保鲜期。
4.1.2.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且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冷冻家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2%,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5%,解冻时间为 4 小时以内(室温 20 度)所有冷冻食品均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且包装箱必须完好无破损,无漏气、脏污渍等,食品安全可追溯。
4.1.3.水产类要求:冷鲜或者冷冻,要求无化冻现象。冷冻水产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85%,解冻时间为 4 小时以内(室温 20 度)所有冷冻食品均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且包装箱必须完好无破损,无漏气、脏污渍等,食品安全可追溯。新鲜鱼类来源安全可靠,活体、眼球明亮、无大腹,无畸形。对去腑脏鱼,气味正常,无血之外污物,弹性好,无离刺现象。
4.2.瓜果蔬菜类:
4.2.1.瓜、果、蔬菜:必须是优质货品,不得含有残留农药或污染物,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所供应的蔬菜符合卫生标准,卫生指标应符合我国无公害蔬菜上的卫生指标规定,同时承担因所供蔬菜问题引起的一切事敀后果。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气味、形态、颜色、滋味、光泽等。蔬菜的成熟度和鲜嫩程度在合理范围内,没有腐烂变质及其他异常味道,严禁提供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等异常蔬菜。
4.2.2.叶菜类:大白菜、小白菜、菠菜、甘蓝、荠菜、空心菜、南蒿、苋菜、芹菜等绿叶菜类。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无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苔(菜心除外),无畸形、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花椰菜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
4.2.3.茄果类:番茄、茄子、甜椒、辣椒等。属同一品种规格,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番茄花蒂不明显,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
4.2.4.瓜果类:黃瓜、冬瓜、丝瓜、苦瓜、南瓜、毛节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
4.2.5.根菜类:萝卜、胡萝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腐烂、畸形、裂痕、异味,不带泥沙,不带茎叶和须根。
4.2.6.薯芋类:马铃薯、芋、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须根、茎叶,不干瘪,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皮不变绿。
4.2.7.葱蒜类:葱、蒜、韭菜、洋葱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允许葱、青蒜类保留干净须根,葱、蒜、韭莱不带老叶,蒜头、洋葱去根去桔叶,可食部分新鲜幼嫩,无腐烂、畸形、异味。
4.2.8.豆类:扁豆、豌豆、毛豆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豆英类新鲜、幼嫩、均匀,豆仁类籽粒饱满,较均匀,无发芽,不带泥土杂质。
4.2.9.水生菜类:藕、慈菇、菱白、马蹄、菱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和杂质,不干瘪,菱白不黑心。
4.2.10.食用菌类:蘑菇、草菇、香菇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蘑菇、草菇菌盖圆整略展开,柄粗壮,菌膜紧,菇柄切削平整,不浸泡水(磨菇允许浸盐水保鲜),新鲜,无杂质,无畸形菇,无腐烂、异味。
4.2.11.芽苗类:绿豆芽、黄豆芽、香精苗等。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无腐烂、异味。
4.3.干货杂粮类:
4.3.1.干货制品: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存放、食用方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尤其是二氧化硫残留量、砷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木耳类的水分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标准要求,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的干货制品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干货制品采购人有权拒绝收货。
4.3.2.散装豆类:应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豆制品不得为转基因物品或转基因制成品,经查实所提供物品中具有转基因物品或转基因制成品立即终止合同,并由成交供应商将承担全部责任。
4.4.杂粮:符合 GB 2715-2016 等国家及行业检测标准,一等品,非转基因。
4.5.其他副食品类:
4.5.1.蛋类:无斑点、无污染,个体均匀,蛋壳清洁完整,色泽鲜明,无破损、裂纹,无霉斑,灯光透规时,整个蛋呈桔黄色至橙红色,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没有霉味、酸味,臭味等不良气味,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无异味。
4.5.2.豆腐:豆腐呈均匀的乳白色或淡黄色,稍有光泽,块形完整,软硬适度,富有一定的弹性,质地细嫩,结构均匀,无杂质,具有豆腐特有的香味,取样品品尝时口感细腻鲜嫩,味道纯正清香。
4.5.3.腐竹:为枝条或片叶状,质脆易折,条状折断有空心,无霉斑、杂质、虫蛀。呈淡黄色,有光泽。具有腐竹固有的香味,无其他任何异味,取样品品尝其滋味,具有腐竹固有的鲜香滋味。
4.5.4.豆芽:芽身均匀挺直细长,脆嫩、光泽白、芽脚不软,无任何添加剂、清水豆芽、原材料绿豆、黄豆均为非转基因,符合GB*****-2008 国家标准。
4.5.5.干豆腐:无添加剂、无防腐剂,原材料绿豆、黄豆均为非转基因,符合 GB/T *****-2008、GB2712-2014 等国家标准。
4.5.6.素鸡:无添加剂、无防腐剂,原材料绿豆、黄豆均为非转基因,符合 GB/T*****-2008、GB2712-2014 等 国家标准。
4.5.7.辛辣料:主要原料有八角、花椒、胡椒、桂皮、小茴香、大茴香、辣椒、孜然等。辛辣料呈干燥状,具有该种香料植物所特有的色、香、味,没有不纯正的气味和味道,无发霉味或其他异味。
5.其他调味品
要求在正规的厂家进货,保质保量,进货的凭证随时备查。
6.执行标准:
6.1.肉类标准:GB2726-2016、GB*****-2016、GB/T*****-2015、GB/T*****-2014 、GB/T*****-2012 、 GB/T*****-2009 、GB/T*****-2009 等。
6.2.肉类检测标准:GB/T9695.4-2009、GB/T9695.32-2009、G8/T9695.3-2009、GB/T9695.22-200、GB/T9695.13-2009、B/T9695.31-2008、 GB/T9695.15-2008 等。
承诺交货时须主动提供的肉类货物票证:
牛羊肉类家禽类:
1、《食品生产许可证》交货时提交所供应畜禽冻肉类和肉制品生产厂家的肉制品《食品生产许可证》。
2、《出入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由政府动植物检疫部门出具,用于跨区销售检查。
3、《产品合格证》,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车同行。
4、《动物产品防疫合格证》,当批次有效,原件备查。
肉制品:
1、《卫生检疫报告》,由政府疾控部门或卫生检验部出具(半年内有效)。
2、《产品合格证》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车同行。水产品:贮存地的出入库检疫证明,水产品成型标准为个体单独冷冻成型。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
3.蔬果类执行标准 :GB2762-2005、GB2763-2005、GB*****.2-2001、NY5089-2005。
甲胺磷:不得检出。甲拌磷:不得检出。氧化乐果:不得检出。甲基对硫磷:不得检出。呋喃丹:不得检出。百菌清:≤1.0。多菌灵:≤0.5。汞(以 Hg 计):≤0.01。铅(以 Bb 计):≤0.2。砷(以 As)计:≤0.5。氟(以 F 计):≤0.5。硝酸盐(以 NaNO2 计):瓜果类≤600,叶菜根茎类≤1200。亚硝酸盐(以 NaNO2 计):≤4。国家规定其他必检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伙食科厨具明细表
患者食堂:
大灶台四个,小灶台一个,送饭车七个,蒸饭箱三个,六门冰箱两个,小冰箱一个,面案两个,操作台七个,板车两个,双层推车三个,切菜机一台,和面机一台,土豆去皮机一台,压面机一台,切肉机一台,鸡蛋去皮机一台,消毒柜两台,三层货架七个,防潮架十个,大方槽子两个,圆通两个,大盆八个,小方桶十二个,留样柜一台,外网电脑一台,内网电脑一台,打印机一台,拉门储物操作台一个。
职工食堂:
大灶台两个,小灶台一个,板车一台,双层推车两台,消毒柜两个,留样柜一台,操作台三个,六门冰箱一个,小冰箱一个,冷藏柜一个,军锅两个,大盆四个,直饮热水机一台,台面冷藏柜一台,拉门储物操作台一个,双开门蒸饭车两个,单开门蒸饭车一个,绞肉机一台。
合同履行期限:2年,院方对其提供的餐饮服务都满意,合同一年一签,如有一方提出解约,需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院方对食堂服务每个月进行一次民主测评,满意度不得低于70%,如全年测评满意度超过半数不满意,院方将终止下一年合同续签。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