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水村溪水环境提升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汾水村溪水环境提升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2022年10月14日

揭东区玉湖镇定于2022 年10月21 日上午10:20时于揭东区玉湖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对汾水村溪水环境提升工程(一期)进行招标,本项目采用现场竞投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

交易最高限价

建筑面积

承建时间

交易保证金

资产地址

汾水村溪水环境提升工程(一期)

*******.78元

以设计图纸为准

约40天

******

汾水村

二、资产的使用范围:公益性工程建设

三、投标单位准入条件:竞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筑公司;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本次项目采用现场竞价方式竞投,按照价低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领取资料

投标单位可于2022年10月14 日至2022年10月20 日上午9:00时至11:30 时至下午14:30时至16:00时(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原件)到玉湖镇交易中心或汾水村委会领取竞投详细资料。

六、竞投保证金及相关要求

1、竞投人必须在2022年10月20日下午16:00前通过银行转帐方式交纳竞投保证金,并到玉湖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确认竞投资格。

交易保证金金额:******元;

收款单位:揭东区玉湖镇汾水村民委员会

开户银行:广东揭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湖支行

账户名称: 揭阳市揭东区玉湖镇汾水村民委员会

银行账号:800*****002******

保证金须在指定时间内实名达账才能有效,填写进账单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交易保证金。

2、诚信投标及项目管理班子驻工地现场承诺书:竞投人必须在2022年10月20日16:00时前按附件二要求持相关资料(核对后退回)向招标人提交“诚信投标及项目管理班子驻工地现场承诺书(详见附件一,招标人确认后加盖公章)”

七、确认竞投资格:

竞投人必须在2022年10月14日至2022年10月20日16:00前(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揭东区玉湖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确认竞投资格。资料明细如下:(具体详见附件二)

(1)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2)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保证金交纳凭证;

(5)注册建造师证、居民身份证。

(6)诚信投标及项目管理班子驻工地现场承诺书(需加盖招标人公章)

以上资料按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并核对原件,否则不予受理。

八、经确认竞投资格并提交标书的竞投人请于(具体时间)2022年10月21 日上午10:00时前,携带相关资料到揭东区玉湖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揭东区玉湖镇汾水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

刘兴祥

联系电话:

131*****322

联系地址:

玉湖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洪楚苹

联系电话:*******

揭东区玉湖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


附件一:诚信投标及项目管理班子驻工地现场承诺书

诚信投标及项目管理班子驻工地现场承诺书

致:

本公司委托以下人员代表本公司就自愿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工作,作出郑重承诺如下: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三、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一旦我单位中标,承诺配备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到岗驻工地现场。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承诺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特此承诺!

投 标 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招标人(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提交资料一览表

序号

项目

提交资料要求

1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身份证,若为委托代理人登记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劳动合同

复印件

原件备查

2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复印件

原件备查

3

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声明书、身份证、劳动合同

复印件

原件备查

4

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相应的资格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

复印件

原件备查

5

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等人员各1名的资格(或岗位)证书(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核发)、身份证、劳动合同

复印件

原件备查

6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复印件

原件备查

7

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复印件

原件备查

8

业绩须从“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210.76.74.108/)公众查询途径“工程业绩记录”中或“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http://scjg.mwr.gov.cn/#/home)能被查询到(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查询网页截图等)

网页截图

9

广东省省外企业和人员须提供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的网页截图

复印件

原件备查

10

投标人已完成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登记手续

网页截图

注: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2.项目管理机构各人员要求:①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造师执业资格(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别为二级,省外需一级)、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②拟派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需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③ 拟派财务负责人须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从业资格证、造价负责人须为本企业注册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④拟派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各1名,需具有相应的资格或岗位证书;⑤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业绩要求:完成过类似的水利类工程业绩,业绩从“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210.76.74.108/)公众查询途径“工程业绩记录”中或“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http://scjg.mwr.gov.cn/#/home)能被查询到(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查询网页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定)。

4.广东省以外企业和人员须提供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提升工程 水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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