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环境保护验收1招标公告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1招标公告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徐州重型机械有限公司发展全地面起重机建设项目已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监测和调查工作,现将项目予以公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具体情况请登录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www.xedz.gov.cn)查询。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15年4月8日—— 2015年4月 14日)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
  三、电子信箱:E-mail:hbyyj1968@126.com
  四、通讯地址:徐州市城东大道9号科技大厦,邮编:221004
五、联系人:黄 洪
倪巧建
徐州市环保局开发区分局关于2015年 4月 8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的项目名单
序号项目名称
1徐州重型机械有限公司发展全地面起重机建设项目


徐州重型机械有限公司发展全地面起重机建设项目
一、工程基本情况
徐州重型机械有限公司发展全地面起重机建设项目位于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杨山路以南、房亭河以北、坡里路以东,占地面积约770亩,2010年12月由徐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编制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1年1月18日获徐州市环境保护局徐州经济开发区分局审批(徐环开[2011]3号)。因该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排气筒数量相对于原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有较大的变更,2014年3月由徐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编制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变更说明,2014年4月14日取得徐州市环境保护局徐州经济开发区分局《关于对徐州重型机械有限公司发展全地面起重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变更说明的复函》(徐环开函[2014]3号)。该项目于2011年2月开工建设,2014年5月建成,2014年7月21日经徐州市环境保护局徐州经济开发区分局核准试生产。2014年11月24日徐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发展全地面起重机建设项目出具了验收监测报告[(2014)环监(综合)字第(107)号]。2015年3月31日徐州市环境保护局徐州经济开发区分局对发展全地面起重机建设项目出具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审查意见。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1、废气处理:大件涂装车间涂装喷漆有机废气采用水旋吸收+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排放;整机涂装车间涂装喷漆有机废气采用水旋吸收+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排放;整机涂装车间找补室废气采用水旋净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排放;流平室、烘干室有机废气采用直接燃烧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排放。抛丸粉尘采用沉流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采用可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
2、废水处理:项目实行了“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本项目大件涂装废水、整机涂装废水、清洗废水、调试场地面冲洗废水等各类生产废水,与经高效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依托项目东侧“技改新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市政截污管网,排入徐州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本项目不新增污水排污口。
3、危废:废油漆桶、废漆渣、废切削液、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交由徐州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统一处理,已签订处置协议,项目危险废弃物进入厂内已有的危险废物临时堆存场所存放。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4、噪声处理:采购低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减震、合理布局等措施,降低噪声外排。
5、本项目北厂界外80米、西厂界外60米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目标。
三、验收监测结果
2014年11月24日徐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发展全地面起重机建设项目出具了验收监测报告,监测期间该厂生产设备、环保处理设施运转正常,生产负荷达到设计能力的75%以上,满足竣工验收监测的工况条件。验收监测期间:
1、废水: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废水排放总口所测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石油类、PH、甲苯、邻二甲苯、对二甲苯、间二甲苯、阴离子表面活性剂两日日均排放浓度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同时满足徐州核新环保投资有限公司(原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
2、废气: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零部件伸臂涂装线和零部件车架、转台涂装线抛丸所产生粉尘和喷涂车间底漆工序、面漆工序、烘干工序所产生甲苯、二甲苯两日排放浓度均值及排放速率均值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表2中二级标准。烘干燃烧废气烟尘、二氧化硫两日排放浓度均值均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二级标准。无组织废气颗粒物、甲苯、二甲苯周界外浓度最大值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3、噪声: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东、南、西、北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本项目废水中废水量、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石油类的排放量均达到环评批复的要求。废气中颗粒物、甲苯、二甲苯的排放量均达到环评批复的要求。

2015年4月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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