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华能江西分公司罗溪渔光互补光伏项目 DB总承包预招标 招标公
告
(招标编号: HNZB2022-10-1-113)
项目所在地区: 江西省 ,南昌市 ,进贤县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江西分公司罗溪渔光互补光伏项目 DB 总承包预招标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江西华能昌贤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本工程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 华能罗溪渔光互补光伏项目位于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罗溪镇架桥
镇和张公镇附近,光伏区共有五个场址。 项目规划占地面积约 2528 亩,光伏区场址中
心经纬度值为东经 1160921, 北纬 282505。 本项目规划占地面积约为 2528
亩, 规划容量 150 MWp, 实际安装容量 150.0419MWp, 安装标准功率 560Wp 的双面太阳
能电池组件 , 配置标准功率不小于 300kW 组串式逆变器 , 新建一座 110kV 升压站 , 并通
过新建单回 110kV 电压等级的线路接入至温圳 220kV变电站 110kV侧 , 线路长度约
6km。
2.2 招标范围:华能罗溪渔光互补 光伏项目 DB 总承包,承包人工作内容包括但不
限于:
2.2.1 工程的勘察测绘设计。
2.2.2 承包人负责办理本工程场区内集电线路塔基的土地征用及线路通道内障碍
物清理等手续及费用 协助发包人办理本工程光伏场区和升压站的土地征租 渔业补偿
青苗赔偿树木砍伐等手续及协调, 费用由发包人负责 负责协助配合送出线路单位相
关手续办理 承包人需委派具有征租地经验的人员协助发包人进行光伏区和升压站土地
征租 , 人员数量不少于 3 人并全过程负责具体工作 , 并承担除征地费 土地租金 补偿
费以外的所有费用 负责本工程集电线路中跨越铁路 高速 国道 省道 县道 河道
电力线路通信线路等所有的跨越手续办理及费用如有 负责与电网公司和当地电
力主管部门的协调及手续办理工作相关的全部费用 包含与省调 地调通讯服务的开通
及第一年费用的缴纳 , 负责本工程建设的检测及费用 环境保护 水土保持 劳动安
全与工业卫生 消防设施 职业卫生 档案等专项验收工作及费用 , 最终通过电力 质
监环保水保 消防等主管部门验收 负责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风险评估及等级测评
工作, 并通过公安部门及调度机构备案 负责完成向华能质量监督中心站报请监督立项
及所需一切费用,并通过质量监督验收上述相关资料移交发包人。
2.2.3 施工所涉及的设备 材料的采购供应 催交和现场保管 含甲供设备 材料
的现场保管 及与其各供货 服务 商的协调 。 其中 : 组件 逆变器 箱变 主变 GIS SVG
预制舱电缆等甲供,详见 技术规范附件 11: 华能罗溪渔光互补光伏项目参考工程量
清单,但华能集团公司集中采购范围外电缆和施工用电永临结合电缆乙供。
2.2.4 光伏发电工程建筑及安装施工 35kV 集电线路土建及安装施工 110kV 升压
站土建工程及设备安装 光伏场区交通工程及施工临时交通工程 环境保护工程 水土
保持工程 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工程 防洪防火工程 调试 含电气设备性能试验及特
殊试验验收等。
2.2.5 施工过程中与当地政府及当地村民的协调 包括工程项目协调及地方政府的
诉求 , 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 负责办理国土 林业 环保 水保 电网接入等手续 , 承
包人不能因上述原因工期延迟而勉责招标文件中规定因工期延迟原因所应承担的职责
及义务。
2.2.6 承包人负责一切运输手续 交通道路许可手续办理 , 解决施工现场与城乡公
共道路的通道 , 确定运输方式和运输通道 , 满足施工运输要求和寻找设备堆放场地 , 设
备运输车辆的拖拽 牵引 , 综合协调设备生产 运输 存放 倒运 保管 , 满足设备连
续吊装要求并承担相关费用。
2.2.7 负责本项目所有涉网试验工作包含光伏区工程, SVG主变等性能专项检
测等输变电工程进入正式运行前,需完成的所有试验 完成本项目并网前后的各项
验收手续包含政府发包人组织的各类验收取得当地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备案
电力质监部门按照规定工程阶段进行质监并通过质监验收 消防验收 并取得相应报告
并承担相关费用办理施工图审查手续含政府电网消防等相关部门施工图审查
备案。
2.2.8 承包人负责相关并网手续办理 包括所有定值计算核对 与电网公司签订 购
售电合同 并网调度协议 供用电合同 等 , 负责完成各项并网检测 包括
电能质量检测 有功功率测试 无功功率测试 电网适应性检测等 , 负责组织电网公
司验收 投标人应积极配合项目各项并网手续办理事宜,工程质量应达到电网公司验收
标准,同时投标人应负责项目现场并网验收具体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2.2.9 承包人负责项目有关的征租地补偿 含渔业补偿 渔业退养补偿 青苗补偿
地上附着物补偿 树木砍伐补偿等 与 征租地费用代付 征租地补偿及相关费用 首期
五年租金合计暂估 2500 万元,最终以实际为准。
2.2.10 承包人负责集中运维远程接入设备及安装调试,接入后台包括发包人分公
司 集团远程运维中心 省能源局能源数据中心 , 接入设备和安装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7:
集中运维远程接入技术规范, 且满足上级公司验收 接入系统须满足国网公司关于网络
安全最新技术要求, 并完成相关等保测评工作 因主站通道扩容设备更新造成设备新
增和通道租赁方式改变的,需满足现行和远期技术条件。
2.2.11 施工临时用地赔偿原始地貌恢复弃土弃渣处理等。
2.2.12 项目有关建设手续 (土地证 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工程
所需全部证照办理等。
2.2.13 施工临时用地手续办理采取洒水降尘降噪等措施,负责缴纳施工期
间粉尘噪音废水废物排放费用。
2.2.14 完成项目全部单项验收包含不动产证的办理及竣工验收和达标投产。
2.2.15 负责以上工作的各类资料提交审查验收检查含并网会议,资
料费 评审费 会议费 专家费等其他费用均由承包方负责承担 , 初步设计审查费除外 。
2.2.16 在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如因地方政府环境景观要求,需局部改变光伏支
架安装形式时,需在初步设计和施工安装中优化。
2.2.17 本标段范围不含:工程监理 110kV 送出线路及对侧改造架空线路分界
点为电站侧 110kV 升压站 GIS 出线龙门架 站内输电线路的压接与挂点安装由投标方负
责。
2.3 标段划分 :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 华能江西分公司罗溪渔光互补光伏项
目 DB 总承包预招标。
2.4 工期要求 : 本项目暂定计划于 2022 年 12 月 1 日开工, 2023 年 06 月 30 日全容
量并网投产 。 具体开工日期和并网时间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 , 总工期 约 7 个月 。 工期
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 , 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 具有独立承
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
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 , 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
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
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 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 不得
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
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
3.2.1.1 投标人应具有国家 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 或工程设
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2.1.2 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
3.2.1.3 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
3.2.2 业绩要求 : 投标人需提供近 5 年 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
准 具有 2 项及以上单个项目建设容量不低于 100MWp 光伏工程 EPC 或 DB 总承包业绩 。
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 含合同影印件 首页 能反映服务范围 装机容量 签字盖
章页等。
3.2.3 项 目经理 : 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壹级注册建
造师电子注册证书 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 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 并提
供完整的证明材料 近 5 年 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 以项目经理身份至少有 1 项光伏
工程的施工或设计或 EPC 总承包业绩 , 须附公司任命文件复印件 或合同复印件或扫描
件如果能证明,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4.1 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 , 联合体牵头单位由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承担 , 由
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3.2.4.2 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 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 职责分工 。 联合体各
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投标。
3.2.4.3 联合体投标业绩要求 : 近 5 年 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
准, 联合体成员设计单位具有至少 2 项单个项目建设容量不低于 100MWp 光伏工程设
计业绩, 联合体成员施工单位具有至少 2 项单个项目建设容量不低于 100MWp 光伏工程
施工业绩 。 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 , 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应能反映建设
容量内容 , 联合体 EPC 业绩需提供明确牵头人及分工的联合体协议书 , 否则按无效业绩
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 从 2022 年 10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 起至 2022 年 10 月 24 日 17 时 00 分 止 。
获取方式:
4.1 下 载 安 装 投 标 管 家 : 投 标 人 在 华 能 集 团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首 页
http://ec.chng.com.cn 服务中心 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 : 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
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 :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 , 在发标
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 :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 文件下载 ,在点击确认
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 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 标段 华能江西分公司罗溪渔光互补光伏项目 DB 总承包预招标
售价: 3000 元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 2022 年 11 月 07 日 09 时 00 分
5.2 递交方式 : 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http://ec.chng.com.cn)智
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2 年 11 月 07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 :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http://ec.chng.com.cn 。到开
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
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http://ec.chng.com.cn)发 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
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 注册登录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
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 采用以下 2 种方式登录:
1使用中招互连 手机 APP 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3 CA 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 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 证书 ,
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 中招互连 APP 办理 CA 证书相关事宜 。 如未安装 中招互连 APP,
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 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
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 , 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 。 使用手机扫码下载 注册 中招互
连 APP, 并自助办理 CA 证书 。 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 。 扫码签章 扫码加密
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 APP 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 4006664230。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 , 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
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 提交 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 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
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 , 招标人不予受理 。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
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 : 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
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 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 2 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江西华能昌贤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18907063666
电子邮件: 18907063666189.cn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 10 号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400-010-1086 转 8112
电子邮件: hnzblk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