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技术业务用房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房产技术业务用房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房产技术业务用房装修工程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房产技术业务用房装修工程项目施工
项目编码:SG0112G15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房产技术业务用房装修工程项目施工已由巴彦县发展改革局以巴发改【2015】3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巴彦县房产住宅局,项目资金由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房产技术业务用房装修工程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巴彦县巴彦镇太安街。
2.3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面积2700平方米维修改造施工项目。
2.4计划工期: 2015年5月5日至2015年6月30日。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列全部施工。
2.6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分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2年-2014年)内至少具备一项拟投项目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报名时须提供有效的中标备案通知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对应中标备案通知书的业绩合同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招标人将对投标单位提供类似业绩进行网上核查,凡弄虚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报名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报送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3.4投标人必须满足《哈尔滨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招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的规定,即集团公司与下属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或分公司不得同时取得同一单项工程的潜在投标人资格;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在同一标段投标不得超过两家(以报名先后顺序为准);
3.5外省(市)企业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n)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并完成上报。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登记
4.1 投标登记的时间和地点:请于2015年4月8日至2015年4月14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下同,),到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大厅登记。联系电话:****-********,逾期不予受理。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建造师)、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证书、投标人类似业绩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针对本工程出具的"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外省企业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登记前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n)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完成上报记录的网络截图(黑龙江省外投标人提供)(上述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2楼报名大厅找相关招标代理公司报名登记以购买招标文件,同时持企业锁登陆http://www.hljztb.com/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进行网上登记,否则登记无效,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时需提供网上登记成功截图。
4.3投标人在监管平台中所填报的项目组织机构人员信息必须与已在代理机构登记的人员信息一致,并对所确定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登记合格者,请于2015年4月8日至2015年4月14日(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14:00 时至 16:00时,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执行相关标准,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详见招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2 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黑龙江省成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
8. 其他
8.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巴彦县房产住宅局
地 址:巴彦县巴彦镇太安街
联系人:宋大力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成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春龙路10号3楼
邮 编:150090
联 系 人:张东锐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chengda9999@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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