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选公告
招选公告
(一)项目内容:本次采购的货物包括:宜泸高速三江新区收费站高速交警和执法大队管理用房办公设备及相关设施采购(详见附件清单)。
(二)交货及安装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全部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招选人有权根据现场情况对调试移交完成时间进行调整)。
(一)获取方式:现场发售
(二)获取时间:2022年 10 月 14 日至2022年 10 月 20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前(北京时间,下同)。
(三)获取地址:四川省宜宾市临港开发区国兴大道沙坪路9号港荣大厦5楼招标管理部。
(四)招选文件售价:200 元(现金)。
(五)购买招选文件时需提供的相关证件
1)参选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2)参选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购买招选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
3)购买招选文件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验原件。
注:以上文件均需加盖鲜章。
(一)开选地点: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坪街道国兴大道沙坪路段9号港荣大厦403会议室。
(二)参选限价:206.65万元(不含税)(其中宜泸高速三江新区收费站高速交警管理用房(不含税价):104.18万元;宜泸高速三江新区收费站执法大队管理用房(不含税价):102.47万元)。
(三)参选保证金
金额:¥***** 元(大写:肆万元)。
交款时间及方式:参选人应在2022年 10 月 24 日15:00时前,以银行转账方式及时将参选保证金交纳到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四川港荣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宜宾三江支行
参选人不按时提交参选保证金的,其参选文件作废选处理。(参选保证金的交纳,以交款信息到达四川港荣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时间为准。跨行交纳保证金会有到账延迟可能,请参选人根据具体情况适当提前交纳保证金)。
(四)履约保证金
金额:中选总金额的10%。
交款时间与方式:
收款单位:四川港荣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宜宾三江支行
交款时间要求:中选通知书发出10日内,采购合同签订前。
(五)信息发布
本公告在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宜宾市企业“e路阳光”公共服务平台)、四川港荣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
注: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在递交参选文件时须提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前72小时内三天两检的核酸报告,如防疫政策有变动,将及时通知各参选人。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