遴选税务师事务所招标公告

遴选税务师事务所招标公告



各税务师事务所:

瑞豪投资管理(平潭)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瑞豪企业”)破产清算一案【(2021)闽0128破申3号】,指定福建谨而信律师事务所担任瑞豪公司管理人。现管理人需遴选税务师事务所清算瑞豪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税款,并出具报告。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瑞豪企业基本情况

(一)企业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16日

工商登记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6号楼5层511室-3822(集群注册)。

执行事务合伙人:郑忠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3452EG95

组织机构代码:MA3452EG9

(二)企业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320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211.851万元人民币

(三)企业生产经营范围

企业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不含金融、证劵、期货中需审批项目);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会议与展览服务;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均可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提供本次税务清算的瑞豪企业资料如下:

1.2016年,瑞豪企业持有福建瑞泉护理服务有限公司(下称“瑞泉公司”)股权时的工商内档材料;

2.2022年9月,瑞豪企业持有的瑞泉公司27.7158%股权拍卖成交资料;

3.各债权人申报债权的资料(如增资协议、判决书等);

4.其他相关材料。

二、报价人资格条件

1.报价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及其它国家法定资质;

2.报价人及其机构人员近三年不得存在因违规执业被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的情形,且不得被国家信用系统公示为失信人员;

3.报价人不得与瑞豪企业具有任何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三、主要工作内容及要求

1.依法对瑞豪企业因交易、以物抵债等财产处置行为应当缴纳的税款(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具体税种以税务部门要求为准)进行清算并出具书面报告;

2.负责协助管理人或直接与税务部门进行沟通,配合完成瑞豪企业的税务申报、清算核查工作;

3.为管理人提供瑞豪企业破产清算期间的涉税咨询;

4.管理人交办的其他瑞豪企业涉税事宜;

5.成交人应在合同签订且管理人通知后20日内完成瑞豪企业税务清算的相关报告、提交给管理人,并根据管理人要求或税务部门反馈进行修改;

6.协助瑞豪企业完成税务登记注销手续。

四、报价提交材料

1.有效的税务咨询机构注册证书、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等证明主体合法执业的证件(复印件,需加盖报价人公章);

2.拟承办本项目的税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报价人公章);

3.报价人关于与瑞豪企业无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声明,以及近3年内未因违规执业被行政处罚或行业处罚、无失信行为的声明(原件,需加盖报价人公章);

4.报价函,需载明明确的收费包干价金额(原件,需加盖报价人公章)。

5.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五、付款条件

1.成交人出具的相关报告必须符合税务部门要求,且待瑞豪企业税务登记注销后一次性支付费用。

2.除满足上述条件外,管理人付款前,成交人还应向管理人开具应付款项的等额正规发票。

六、报价方式

任何税务师事务所有意承接本案税务清算业务的,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材料邮寄给本管理人(管理人通讯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68号金源大广场西区29层;邮政编码:******;联系电话:0591-********)。本管理人将通过遴选,综合考虑上述事项,择优选择一家机构作为本案税务师事务所。对于报名但未被选中的机构,本管理人将不再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瑞豪投资管理(平潭)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管理人

二O二二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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