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

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


1、招标条件

化德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以内发改投字[2015]1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化德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为内蒙古华禹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分公司,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乌兰察布市化德县境内各项目区

2.2 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 5 月 8日,交工日期:2015年 10月 15 日。

2.3 合同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共划施工1个标段。

招标内容:水源工程、管道土方工程、井房、检查井、阀门井砌筑、管道安装工程施工、低压输电线路等。设计日最大供水量258吨,受益人口3000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工程的规模和性质相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

3.2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形式,通过办法采用合格制。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须知

4.1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2各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时应提交的文件(所提交的资料均应交验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四套)。

4.2.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4.2.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其中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拟派本项目建造师);

4.2.3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4.2.4省级以上(含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2.5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拟派建造师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拟派六大员资格证书;

4.2.6投标人登记表(见附表)。

注:区外施工企业投标需到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准入备案手续,并携带备案证书原件。

4.3招标报名及投标人资格审查

各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并进行资格审查,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4月 8日至2015年 4月 14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哈佛阳光小区5栋2单元202室进行资格审查。由项目主管部门对资格审查进行复核通过后,由招标人通知各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4.4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5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联系方式

招标人:化德县水务局

地 址:乌兰察布市化德县水务局

联系人:赵斌

电 话:139*****538

招标代理:内蒙古华禹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分公司

地址: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哈佛阳光小区5栋2单元202室

邮编:012000

联系人及电话:段伟伟 159*****234 李琳183*****50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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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华禹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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