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宁夏警官职业学院和西北政法大学合作举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学(专升本)的公告

【公告】宁夏警官职业学院和西北政法大学合作举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学(专升本)的公告

宁夏警官职业学院和西北政法大学合作举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现已全面启动,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家长的相关权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学(专升本)简介

(一)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经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批准备案,宁夏警官职业学院和西北政法大学合作举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学(专升本)拟定2023年3月开始招生,主考学校为西北政法大学,助学单位为宁夏警官职业学院。合作办学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不断优化教育条件,双方共同携手开展自考助学活动,促进学生成长成才。

(二)招生专业:法学(专升本)。

(三)招生对象:宁夏警官职业学院在校大专学生。

(四)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宁夏警官职业学院行政楼302自考办公室

招生咨询电话:0951-*******

二、关于规范自学考试招生工作的说明

(一)宁夏警官职业学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或个人承担招生录取工作事宜,任何单位、中介或个人冒用学校名义在省内外发布虚假招生信息都属违规行为。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二)不做虚假招生宣传。招生工作人员在宣讲过程中,必须告知学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性质、学习模式、学费收缴、学生在校权益等内容。

(三)严格按照自治区物价部门的规定收缴学费,在招生过程中,杜绝出现以学校的名义收取不正当费用。

1.自考学费标准:每届每生1800元。

收费依据:宁发改备案〔2021〕3号。

费用明细:自考管理、服务、助学辅导等费用。

2.论文答辩收费标准:每人180元/次。

收费依据:宁价费发〔2018〕22号。

费用明细:论文指导、修改、答辩等费用。

3.毕业生审定收费标准:每人20元。

收费依据:宁价费发〔2018〕22号。

费用明细:毕业生审定费用。

(四)课程设置

宁夏警官职业学院法学(专升本)考试科目设置

特此公告。

宁夏警官职业学院

2022年10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合作举办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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