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宁夏警官职业学院和西北政法大学合作举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学(专升本)的公告
【公告】宁夏警官职业学院和西北政法大学合作举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学(专升本)的公告
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学(专升本)简介
(一)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经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批准备案,宁夏警官职业学院和西北政法大学合作举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学(专升本)拟定2023年3月开始招生,主考学校为西北政法大学,助学单位为宁夏警官职业学院。合作办学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不断优化教育条件,双方共同携手开展自考助学活动,促进学生成长成才。
(二)招生专业:法学(专升本)。
(三)招生对象:宁夏警官职业学院在校大专学生。
(四)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宁夏警官职业学院行政楼302自考办公室
招生咨询电话:0951-*******
二、关于规范自学考试招生工作的说明
(一)宁夏警官职业学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或个人承担招生录取工作事宜,任何单位、中介或个人冒用学校名义在省内外发布虚假招生信息都属违规行为。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二)不做虚假招生宣传。招生工作人员在宣讲过程中,必须告知学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性质、学习模式、学费收缴、学生在校权益等内容。
(三)严格按照自治区物价部门的规定收缴学费,在招生过程中,杜绝出现以学校的名义收取不正当费用。
1.自考学费标准:每届每生1800元。
收费依据:宁发改备案〔2021〕3号。
费用明细:自考管理、服务、助学辅导等费用。
2.论文答辩收费标准:每人180元/次。
收费依据:宁价费发〔2018〕22号。
费用明细:论文指导、修改、答辩等费用。
3.毕业生审定收费标准:每人20元。
收费依据:宁价费发〔2018〕22号。
费用明细:毕业生审定费用。
(四)课程设置
宁夏警官职业学院法学(专升本)考试科目设置
特此公告。
宁夏警官职业学院
2022年10月10日
标签: 合作举办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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