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局集团公司普速信号设备配件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公告

北京局集团公司普速信号设备配件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公告

北京局集团公司普速信号设备配件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CRMBM2022-TP179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北京局集团公司普速信号设备配件(项目名称)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详见谈判公告附表。

3.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谈判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第GD06-2023JZ001包:交流灯丝转换继电器、无极加强继电器

3.1.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谈判物资须具备有效的由国家铁路局颁发的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

供应商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19年-2021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3.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谈判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1.4.其他要求。无。

3.1.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1.6.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2第GD06-2023JZ002包:扼流变压器

3.2.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谈判物资须具备有效的由相应认证机构出具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

3.2.2.财务要求。

供应商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19年-2021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2.3.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谈判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2.4.其他要求。

无。

3.2.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2.6.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3第GD06-2023JZ003包:其他扼流、防雷、中继变压器

3.3.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第1-15项谈判物资须具备有效的由相应认证机构出具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

(4)供应商须提供(第16-20项谈判物资)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0年-2022年),任一年度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3.3.2.财务要求。

供应商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19年-2021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3.3.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谈判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3.4.其他要求。无。

3.3.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3.6.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4第GD06-2023JZ004包:复合材料箱盒

3.4.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谈判物资须具备有效的由相应认证机构出具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

3.4.2.财务要求。

供应商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19年-2021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4.3.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谈判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4.4.其他要求。无。

3.4.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4.6.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5第GD06-2023JZ005包:铸铁箱盒

3.5.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供应商须提供(第8、9项谈判物资)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0年-2022年),任一年度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3.5.2.财务要求。

供应商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19年-2021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谈判物资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在国内铁路行业同类产品项目的供货业绩证明,应提供相应物资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物资验收合格证明(须使用单位或部门签认、盖章)等的复印件。

3.5.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谈判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5.5.其他要求。无。

3.5.6.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5.7.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6第GD06-2023JZ006包:铝合金信号机构及配件

3.6.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第1-4项谈判物资须具备有效的由相应认证机构出具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

3.6.2.财务要求。

供应商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19年-2021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6.3.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谈判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6.4.其他要求。无。

3.6.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6.6.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7第GD06-2023JZ007包:信号断路器

3.7.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供应商是代理商的,须提供谈判物资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授权书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授权及被授权主体,授权产品(品类),授权期限,授权范围,质量保障及售后服务责任,须加盖公章,授权单位的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联系方式。

(4)第1-40项谈判物资须具备有效的由相应认证机构出具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供应商为代理商时,其代理产品应提供制造商的上述证书或文件。

3.7.2.财务要求。

供应商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19年-2021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7.3.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谈判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7.4.其他要求。无。

3.7.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7.6.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8第GD06-2023JZ008包:HJD系列电缆接续盒

3.8.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供应商须提供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0年-2022年),任一年度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3.8.2.财务要求。

供应商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19年-2021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8.3.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谈判物资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在国内铁路行业同类产品项目的供货业绩证明,应提供相应物资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物资验收合格证明(须使用单位或部门签认、盖章)等的复印件。

3.8.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谈判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8.5.其他要求。无。

3.8.6.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8.7.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9第GD06-2023JZ009包:HGM系列电缆灌封盒

3.9.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供应商须提供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0年-2022年),任一年度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3.9.2.财务要求。

供应商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19年-2021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9.3.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谈判物资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在国内铁路行业同类产品项目的供货业绩证明,应提供相应物资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物资验收合格证明(须使用单位或部门签认、盖章)等的复印件。

3.9.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谈判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9.5.其他要求。无。

3.9.6.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9.7.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10第GD06-2023JZ010包:DZD系列点灯单元

3.10.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第1项谈判物资须具备有效的由相应认证机构出具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

3.10.2.财务要求。

供应商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19年-2021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0.3.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谈判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10.4.其他要求。无。

3.10.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10.6.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11第GD06-2023JZ011包:轨道变压器

3.11.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第1-8项谈判物资须具备有效的由相应认证机构出具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

(4)供应商须提供(第9-12项谈判物资)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0年-2022年),任一年度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3.11.2.财务要求。

供应商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19年-2021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1.3.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谈判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11.4.其他要求。无。

3.11.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11.6.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12第GD06-2023JZ012包:组合式轨道电路测试盘

3.12.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供应商须提供(第1项谈判物资)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0年-2022年),任一年度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3.12.2.财务要求。

供应商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19年-2021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2.3.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谈判物资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在国内铁路行业同类产品项目的供货业绩证明,应提供相应物资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物资验收合格证明(须使用单位或部门签认、盖章)等的复印件。

3.12.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谈判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12.5.其他要求。无。

3.12.6.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12.7.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13第GD06-2023JZ013包:在线式轨道电路测试盘

3.13.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供应商须提供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0年-2022年),任一年度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3.13.2.财务要求。

供应商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19年-2021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3.3.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谈判物资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在国内铁路行业同类产品项目的供货业绩证明,应提供相应物资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物资验收合格证明(须使用单位或部门签认、盖章)等的复印件。

3.13.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谈判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13.5.其他要求。无。

3.13.6.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13.7.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14第GD06-2023JZ014包:组合柜

3.14.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供应商须提供(第2、13项谈判物资)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0年-2022年),任一年度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3.14.2.财务要求。

供应商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19年-2021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4.3.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谈判物资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在国内铁路行业同类产品项目的供货业绩证明,应提供相应物资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物资验收合格证明(须使用单位或部门签认、盖章)等的复印件。

3.14.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谈判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14.5.其他要求。无。

3.14.6.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14.7.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15第GD06-2023JZ015包:色灯信号机构、点灯单元、微电子接收器等信号器材

3.15.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第1-3项谈判物资须具备有效的由国家铁路局颁发的所采购物资的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许可证。第1-6项谈判物资须具备有效的由相应认证机构出具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

3.15.2.财务要求。

供应商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19年-2021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5.3.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谈判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15.4.其他要求。无。

3.15.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15.6.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16第GD06-2023JZ016包:相敏接收器、隔离盒等信号器材

3.16.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第1-3项谈判物资须具备有效的由国家铁路局颁发的所采购物资的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许可证。第1-6项谈判物资须具备有效的由相应认证机构出具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

3.16.2.财务要求。

供应商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19年-2021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6.3.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谈判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16.4.其他要求。无。

3.16.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16.6.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17第GD06-2023JZ017包:信号变压器

3.17.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第1项谈判物资须具备有效的由相应认证机构出具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

(4)供应商须提供(第3-5项谈判物资)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0年-2022年),任一年度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3.17.2.财务要求。

供应商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19年-2021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7.3.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谈判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17.4.其他要求。无。

3.17.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17.6.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18第GD06-2023JZ018包:硅整流器

3.18.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供应商须提供(第3项谈判物资)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采购年度前五年内(2018年-2022年),任一年度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3.18.2.财务要求。

供应商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19年-2021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8.3.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谈判物资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在国内铁路行业同类产品项目的供货业绩证明,应提供相应物资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物资验收合格证明(须使用单位或部门签认、盖章)等的复印件。

3.18.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谈判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18.5.其他要求。无。

3.18.6.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18.7.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19第GD06-2023JZ019包:变阻器、道岔表示变压器、电码变压器等

3.19.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第1-2项谈判物资须具备有效的由相应认证机构出具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

(4)供应商须提供(第3-8项谈判物资)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0年-2022年),任一年度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3.19.2.财务要求。

供应商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19年-2021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9.3.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谈判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19.4.其他要求。无。

3.19.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19.6.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20第GD06-2023JZ020包:防护盒、防雷补偿器

3.20.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第5项谈判物资须具备有效的由相应认证机构出具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

(4)供应商须提供(第1-4项谈判物资)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0年-2022年),任一年度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3.20.2.财务要求。

供应商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19年-2021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20.3.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谈判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20.4.其他要求。无。

3.20.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20.6.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21第GD06-2023JZ021包:转辙机限时保护器

3.21.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供应商须提供(第1-2项谈判物资)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0年-2022年),任一年度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3.21.2.财务要求。

供应商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19年-2021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21.3.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谈判物资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在国内铁路行业同类产品项目的供货业绩证明,应提供相应物资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物资验收合格证明(须使用单位或部门签认、盖章)等的复印件。

3.21.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谈判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21.5.其他要求。无。

3.21.6.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21.7.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22第GD06-2023JZ022包:断相保护器

3.22.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谈判物资须具备有效的由相应认证机构出具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

3.22.2.财务要求。

供应商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19年-2021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22.3.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谈判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22.4.其他要求。无。

3.22.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22.6.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23第GD06-2023JZ023包:区间自动闭塞移频2000R器材

3.23.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供应商是代理商的,须提供谈判物资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授权书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授权及被授权主体,授权产品(品类),授权期限,授权范围,质量保障及售后服务责任,须加盖公章,授权单位的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联系方式。

(4)谈判物资须具备有效的由国家铁路局颁发的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许可证和有效的由相应认证机构出具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供应商为代理商时,其代理产品应提供制造商的上述证书或文件。

3.23.2.财务要求。

供应商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19年-2021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23.3.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谈判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23.4.其他要求。无。

3.23.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23.6.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24第GD06-2023JZ024包:高压脉冲轨道电路设备

3.24.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谈判物资须具备有效的由国家铁路局颁发的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许可证和有效的由相应认证机构出具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

3.24.2.财务要求。

供应商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19年-2021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24.3.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谈判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24.4.其他要求。无。

3.24.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24.6.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25第GD06-2023JZ025包:道口信号器材

3.25.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供应商须提供(第1-6项谈判物资)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0年-2022年),任一年度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3.25.2.财务要求。

供应商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19年-2021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25.3.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谈判物资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在国内铁路行业同类产品项目的供货业绩证明,应提供相应物资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物资验收合格证明(须使用单位或部门签认、盖章)等的复印件。

3.25.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谈判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25.5.其他要求。无。

3.25.6.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25.7.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26第GD06-2023JZ026包:TDCS/CTC设备配件

3.26.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谈判物资须具备有效的由国家铁路局颁发的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许可证和有效的由相应认证机构出具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

3.26.2.财务要求。

供应商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19年-2021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26.3.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谈判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26.4.其他要求。无。

3.26.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26.6.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27第GD06-2023JZ027包:防雷器材

3.27.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供应商是代理商的,须提供谈判物资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授权书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授权及被授权主体,授权产品(品类),授权期限,授权范围,质量保障及售后服务责任,须加盖公章,授权单位的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联系方式。

(4)谈判物资须具备有效的由相应认证机构出具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供应商为代理商时,其代理产品应提供制造商的上述证书或文件。

3.27.2.财务要求。

供应商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19年-2021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27.3.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谈判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27.4.其他要求。无。

3.27.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27.6.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28第GD06-2023JZ028包:防雷单元

3.28.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供应商是代理商的,须提供谈判物资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授权书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授权及被授权主体,授权产品(品类),授权期限,授权范围,质量保障及售后服务责任,须加盖公章,授权单位的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联系方式。

(4)谈判物资须具备有效的由相应认证机构出具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供应商为代理商时,其代理产品应提供制造商的上述证书或文件。

3.28.2.财务要求。

供应商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19年-2021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28.3.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谈判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28.4.其他要求。无。

3.28.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28.6.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29第GD06-2023JZ029包:防雷系统设备配件

3.29.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第1-27项谈判物资须具备有效的由相应认证机构出具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

(4)供应商须提供(第28-29项谈判物资)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0年-2022年),任一年度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3.29.2.财务要求。

供应商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19年-2021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29.3.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谈判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29.4.其他要求。无。

3.29.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29.6.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30第GD06-2023JZ030包:防雷柜、防雷单元

3.30.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谈判物资须具备有效的由相应认证机构出具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

3.30.2.财务要求。

供应商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19年-2021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30.3.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谈判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30.4.其他要求。无。

3.30.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30.6.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31第GD06-2023JZ031包:浪涌保护器

3.31.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供应商是代理商的,须提供谈判物资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授权书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授权及被授权主体,授权产品(品类),授权期限,授权范围,质量保障及售后服务责任,须加盖公章,授权单位的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联系方式。

(4)谈判物资须具备有效的由相应认证机构出具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供应商为代理商时,其代理产品应提供制造商的上述证书或文件。

3.31.2.财务要求。

供应商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19年-2021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31.3.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谈判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31.4.其他要求。无。

3.31.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31.6.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32第GD06-2023JZ032包:防雷保安器

3.32.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谈判物资须具备有效的由相应认证机构出具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

3.32.2.财务要求。

供应商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19年-2021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32.3.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谈判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32.4.其他要求。无。

3.32.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32.6.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33第GD06-2023JZ033包:铁路信号设备浪涌保护器

3.33.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供应商是代理商的,须提供谈判物资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授权书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授权及被授权主体,授权产品(品类),授权期限,授权范围,质量保障及售后服务责任,须加盖公章,授权单位的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联系方式。

(4)谈判物资须具备有效的由相应认证机构出具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供应商为代理商时,其代理产品应提供制造商的上述证书或文件。

3.33.2.财务要求。

供应商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19年-2021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33.3.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谈判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33.4.其他要求。无。

3.33.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33.6.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34第GD06-2023JZ034包:射频识别标签

3.34.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供应商须提供(第1-6项谈判物资)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0年-2022年),任一年度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3.34.2.财务要求。

供应商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19年-2021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34.3.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谈判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34.4.其他要求。无。

3.34.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34.6.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35第GD06-2023JZ035包:铁路信号机监测设备

3.35.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供应商须提供(第1-5项谈判物资)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0年-2022年),任一年度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3.35.2.财务要求。

供应商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19年-2021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35.3.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谈判物资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在国内铁路行业同类产品项目的供货业绩证明,应提供相应物资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物资验收合格证明(须使用单位或部门签认、盖章)等的复印件。

3.35.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谈判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35.5.其他要求。无。

3.35.6.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35.7.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36第GD06-2023JZ036包:微机监测设备配件

3.36.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谈判物资须具备有效的由相应认证机构出具的信号集中监测设备铁路产品认证证书。

3.36.2.财务要求。

供应商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19年-2021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36.3.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谈判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36.4.其他要求。无。

3.36.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36.6.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37第GD06-2023JZ037包:转辙机缺口监测器材

3.37.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供应商须提供(第3-4项谈判物资)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0年-2022年),任一年度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3.37.2.财务要求。

供应商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19年-2021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37.3.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谈判物资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在国内铁路行业同类产品项目的供货业绩证明,应提供相应物资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物资验收合格证明(须使用单位或部门签认、盖章)等的复印件。

3.37.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谈判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37.5.其他要求。无。

3.37.6.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37.7.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38第GD06-2023JZ038包:道岔视频缺口监测设备配件

3.38.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供应商须提供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0年-2022年),任一年度的道岔缺口监测系统设备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3.38.2.财务要求。

供应商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19年-2021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38.3.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谈判物资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在国内铁路行业同类产品项目的供货业绩证明,应提供相应物资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物资验收合格证明(须使用单位或部门签认、盖章)等的复印件。

3.38.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谈判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38.5.其他要求。无。

3.38.6.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38.7.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39第GD06-2023JZ039包:信号故障自动通知诊断系统配件

3.39.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供应商须提供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0年-2022年),任一年度的信号故障自动通知诊断系统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3.39.2.财务要求。

供应商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19年-2021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39.3.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谈判物资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在国内铁路行业同类产品项目的供货业绩证明,应提供相应物资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物资验收合格证明(须使用单位或部门签认、盖章)等的复印件。

3.39.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谈判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39.5.其他要求。无。

3.39.6.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39.7.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40第GD06-2023JZ041包:铁路贯通地线

3.40.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谈判物资须具备有效的由相应认证机构出具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

3.40.2.财务要求。

供应商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19年-2021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40.3.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谈判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40.4.其他要求。无。

3.40.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40.6.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41第GD06-2023JZ042包:多功能信号点灯单元

3.41.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第1项谈判物资须具备有效的由相应认证机构出具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

(4)供应商须提供(第2项谈判物资)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0年-2022年),任一年度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3.41.2.财务要求。

供应商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19年-2021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41.3.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谈判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41.4.其他要求。无。

3.41.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41.6.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42第GD06-2023JZ043包:室内调整变压器、匹配变压器等电码化器材

3.42.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第1-5项谈判物资须具备有效的由相应认证机构出具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

(4)供应商须提供(第6-7项谈判物资)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0年-2022年),任一年度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3.42.2.财务要求。

供应商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19年-2021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42.3.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谈判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42.4.其他要求。无。

3.42.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42.6.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供应商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和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电子平台(https://www.bidding-crmsc.com.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和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电子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2 1014 9 时至 2022 1019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和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电子平台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以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电子平台中下载的采购文件为准)。

4.1.1登录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电子平台-投标管理-购买采购文件-非招标项目-付款(不接受企业付款)-文件下载-下载采购文件。

4.1.2登录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招标(试)-购买采购文件-上传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电子平台支付成功的凭证-待审核通过后下载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200(购买过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报价者,若购买重新采购文件须系统中重新进行购买操作,但费用为0,且须在售卖截止前下载重新采购文件),售后不退。未在以上两个系统购买相应包件采购文件的,递交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不予接收。

4.3购买采购文件成功后,报价者如不能按时递交报价文件或放弃谈判的,请于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5日,出具放弃谈判的书面说明(须加盖公章,注明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将扫描件发送至*********@qq.com,并电话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进行确认,否则将按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对其进行评价。

4.4标书款发票只能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供应商自行核对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电子平台中的开票信息(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账号、地址、电话),谈判前请自行在系统“投标管理-电票下载”中下载。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见下表,地点为国铁交易基地711会议室(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蜂窝路9-1号)

包件号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

谈判地点

GD06-2023JZ001

2022年10月24日上午9:00

国铁交易基地711会议室

GD06-2023JZ002

GD06-2023JZ003

GD06-2023JZ004

GD06-2023JZ005

GD06-2023JZ006

GD06-2023JZ007

2022年10月25日上午9:00

GD06-2023JZ008

GD06-2023JZ009

GD06-2023JZ010

GD06-2023JZ011

GD06-2023JZ012

GD06-2023JZ013

2022年10月26日上午9:00

GD06-2023JZ014

GD06-2023JZ015

GD06-2023JZ016

GD06-2023JZ017

GD06-2023JZ018

GD06-2023JZ019

2022年10月27日上午9:00

GD06-2023JZ020

GD06-2023JZ021

GD06-2023JZ022

GD06-2023JZ023

GD06-2023JZ024

GD06-2023JZ025

2022年10月31日上午9:00

GD06-2023JZ026

GD06-2023JZ027

GD06-2023JZ028

GD06-2023JZ029

GD06-2023JZ030

GD06-2023JZ031

2022年11月2日上午9:00

GD06-2023JZ032

GD06-2023JZ033

GD06-2023JZ034

GD06-2023JZ035

GD06-2023JZ036

GD06-2023JZ037

2022年11月3日上午9:00

GD06-2023JZ038

GD06-2023JZ039

GD06-2023JZ041

GD06-2023JZ042

GD06-2023JZ043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谈判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谈判时间如下表,谈判地点为:国铁交易基地711会议室(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蜂窝路9-1号)。

包件号

谈判时间

谈判地点

GD06-2023JZ001

2022年10月24日上午9:00

国铁交易基地711会议室

GD06-2023JZ002

GD06-2023JZ003

GD06-2023JZ004

GD06-2023JZ005

GD06-2023JZ006

GD06-2023JZ007

2022年10月25日上午9:00

GD06-2023JZ008

GD06-2023JZ009

GD06-2023JZ010

GD06-2023JZ011

GD06-2023JZ012

GD06-2023JZ013

2022年10月26日上午9:00

GD06-2023JZ014

GD06-2023JZ015

GD06-2023JZ016

GD06-2023JZ017

GD06-2023JZ018

GD06-2023JZ019

2022年10月27日上午9:00

GD06-2023JZ020

GD06-2023JZ021

GD06-2023JZ022

GD06-2023JZ023

GD06-2023JZ024

GD06-2023JZ025

2022年10月31日上午9:00

GD06-2023JZ026

GD06-2023JZ027

GD06-2023JZ028

GD06-2023JZ029

GD06-2023JZ030

GD06-2023JZ031

2022年11月2日上午9:00

GD06-2023JZ032

GD06-2023JZ033

GD06-2023JZ034

GD06-2023JZ035

GD06-2023JZ036

GD06-2023JZ037

2022年11月3日上午9:00

GD06-2023JZ038

GD06-2023JZ039

GD06-2023JZ041

GD06-2023JZ042

GD06-2023JZ043

届时邀请报价者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有关人员出席,凡在规定时间未能参加视为弃权。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上发布。

8.特别提示

8.1供应商有以下任意一种情况,将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期限为三年,限制参加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所有合同和协议。

(1)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串标、围标或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提供虚假资料从而骗取合同、干扰采购、扰乱供应的。

(2)供应商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供应假冒伪劣产品,将返修品、残次品、报废品作为新品供应,性质严重的。

(3)要求供应商提供供应产品的溯源证据材料,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的。

(4)供应商存在其他重大不良行为的。

8.2为充分开放市场,扩大竞争,相关供应商如对本项目采购包件存在异议,或某一包件中部分物资可参与竞争的,请按照异议程序及时提出。采购人核实情况后将按有关程序重新划分包件组织采购。异议内容及相关材料请发送至*********@qq.com,并电话告知。

8.3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谈判过程和谈判结果等事项有异议的,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规定的程序及要求提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内容及相关材料请发送至bjjwzb_email@vip.163.com。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号

邮 编:******

联 系 人:沈先生

电 话:010-********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鼎兴大厦A座11层

邮 编:******

联 系 人:茹晔

电 话:158*****527

电子邮件:*********@qq.com

20221014


附件1

采购公告附表(项目编号:CRMBM2022-TP179)

序号

包件号

物资编码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图号/材质

计量单位

预计数量

交货期

交货地点

备注

1

GD06-2023JZ001

641*****1003

无极加强继电器

JWJXC-300/370

23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管内各段及分库

2

641*****1000

交流灯丝转换继电器

JZCJ X8363

202

1

GD06-2023JZ002

641*****5006

扼流变压器

BE1-600/25

97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管内各段及分库

2

641*****5009

扼流变压器

BE1-800/25

289

3

641*****5002

扼流变压器

BE1-1000/25

21

4

641*****5016

扼流变压器

BE2-600/25

217

5

641*****5018

扼流变压器

BE2-800/25

113

6

641*****5013

扼流变压器

BE2-1000/25

10

7

641*****5080

扼流变压器

BE2-1600/25

10

1

GD06-2023JZ003

*********005

扼流适配变压器

BES2-600/25

12

自2023年1月1日至
2023年12月31日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管内各段及分库

2

*********006

扼流适配变压器

BES2-800/25

2

3

641*****5083

客专扼流变压器

BE(K)-1000/ZPW

13

4

641*****5084

客专扼流变压器

BE(K)-800/ZPW

13

5

*********007

扼流适配变压器

BES1-400/25

2

6

*********008

扼流适配变压器

BES1-600/25

2

7

*********002

扼流适配变压器

BES1-800/25

13

8

*********015

扼流适配变压器

BES1-1000/25

12

9

*********003

扼流适配变压器

BES2-1000/25

12

10

*********016

扼流适配变压器

BES1-1200/25

12

11

*********020

扼流适配变压器

BES1-1600/25

12

12

641*****5005

扼流变压器

BE1-400/25

12

13

641*****5014

扼流变压器

BE2-400/25

12

14

641400035078

扼流变压器

BE1-1600/25

12

15

*********004

扼流适配变压器

BES2-400/25

12

16

641400035045

改进型扼流变压器

BEX-600/25

12

17

641400035059

改进型扼流变压器

BEX-800/25

12

18

641400041010

防雷轨道变压器

BG3F-130/25

411

19

641400041026

防雷轨道变压器

BG2-FL-130/25

406

20

641400012002

室內隔离变压器

BXG2-35

40

21

641400043001

防雷中继变压器

BZ4-F

32

22

641400055002

中继变压器

BZ4-A

13

23

641400055004

中继变压器

BZ4-U

26

24

641400000000

O铁芯远程点灯信号变压器

BDX-80 BXX2313

2

1

GD06-2023JZ004

641700001010

复合材料终端电缆盒

SMC HZ-12

232

自2023年1月1日至
2023年12月31日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管内各段及分库

2

641700001011

复合材料终端电缆盒

SMC HZ-24

1120

3

641700008002

复合材料变压器箱

SMC XB-1

671

4

641700008003

复合材料变压器箱

SMC XB-2

819

5

641700004002

复合材料分向电缆盒

SMC HF-4

332

6

641700004003

复合材料分向电缆盒

SMC HF-7

417

1

GD06-2023JZ005

641700000032

终端电缆盒

HZ-6(FD) 防盗型

20

自2023年1月1日至
2023年12月31日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管内各段及分库

2

641700000031

终端电缆盒

HZ-12(FD) 防盗型

56

3

641700000030

终端电缆盒

HZ-24(FD) 防盗型

30

4

641700000033

分向电缆盒

HF-4(FD) 防盗型

30

5

641700003020

分向电缆盒

HF-7(FD) 防盗型

30

6

641700007027

变压器箱

XB-1(FD) 防盗型

30

7

641700007028

变压器箱

XB-2(FD) 防盗型

40

8

641700010000

继电器箱

Ⅱ层

4

9

641700010001

继电器箱

Ⅲ层

38

1

GD06-2023JZ006

640000012000

铝合金色灯信号机构

高二显

116

自2023年1月1日至
2023年12月31日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管内各段及分库

2

640000012001

铝合金色灯信号机构

高三显

65

3

640000012002

铝合金色灯信号机构

矮二显

407

4

640000012003

铝合金色灯信号机构

矮三显

120

5

640000013016

铝合金信号机构

高四显 LUHB(驼峰进路)

6

6

640000012004

铝合金色灯信号机构

矮四显

21

7

640000012005

铝合金色灯信号机构

XSL-A7

6

8

640000013000

铝合金信号机构

引导

31

9

640000017002

铝合金进路表示器

高柱四灯

1

10

640000017001

铝合金进路表示器

高柱三灯

7

11

640000017000

铝合金进路表示器

高柱二灯

14

12

640000017012

铝合金进路表示器

高柱一灯

8

13

640000017004

铝合金进路表示器

矮型三灯

9

14

640000017003

铝合金进路表示器

矮型二灯

57

15

640000017011

铝合金进路表示器

矮型一灯

62

16

640000018000

铝合金棚下发车表示器

BEP-L

9

17

640000013003

铝合金信号机构

高复式

27

18

640000013014

铝合金信号机构

高灯列示复式

7

19

640000013001

铝合金信号机构

容许

5

20

640000013004

铝合金信号机构

矮复式

29

21

640000013002

铝合金信号机构

遮断

7

22

640000013006

铝合金信号机构

驼峰复示 —

7

23

640000012050

铝合金色灯信号机构

高二显(双灯三丝) 铝合金

33

24

640000012051

铝合金色灯信号机构

高三显(双灯三丝) 铝合金

8

25

640000012052

铝合金色灯信号机构

引导(双灯三丝) 铝合金

1

26

640000012053

铝合金色灯信号机构

矮二显(双灯三丝) 铝合金

5

27

640000012054

铝合金色灯信号机构

矮三显(双灯三丝) 铝合金

22

28

640000012055

铝合金色灯信号机构

矮四显(双灯三丝) 铝合金

2

29

640000012056

铝合金色灯信号机构

矮二显(双灯三丝带转换) 铝合金

5

30

640000012049

铝合金色灯信号机构

矮三显(双灯三丝带转换) 铝合金

22

31

640000012060

铝合金色灯信号机构

矮四显(双灯三丝带转换) 铝合金

2

32

640000012057

铝合金色灯信号机构

引导(双灯三丝带转换) 铝合金

2

33

640000012059

铝合金色灯信号机构

高二显(双灯三丝带转换) 铝合金

34

34

640000012058

铝合金色灯信号机构

高三显(双灯三丝带转换) 铝合金

8

35

640000020000

安装架

一显示 L147

1

36

640000021000

高柱组合信号机安装架

二显示 X0176

10

37

640000021001

高柱组合信号机安装架

三显示 X0177

7

38

640000023001

镀锌色灯信号机梯子

8.5m

60

39

640000023003

镀锌色灯信号机梯子

10m

50

40

640000023004

镀锌色灯信号机梯子

11m

40

1

GD06-2023JZ007

641400077230

断路器

YR-1(13)-1A A 220V

110

自2023年1月1日至
2023年12月31日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管内各段及分库

2

641400077309

断路器

B-FRAME-1A 240V

829

3

641400077305

断路器

B-FRAME-3A 240V

810

4

641400077307

断路器

B-FRAME-5A 240V

810

5

641400077308

断路器

B-FRAME-10A 240V

879

6

641400077251

断路器

YF-1(13)-0.5A A 240V

245

7

641400077252

断路器

YF-1(13)-1A A 240V

248

8

641400077253

断路器

YF-1(13)-2A A 240V

233

9

641400077254

断路器

YF-1(13)-3A A 240V

241

10

641400077256

断路器

YF-1(13)-5A A 240V

11

11

641400077260

断路器

YF-1(13)-10A A 240V

220

12

641400077261

断路器

YF-1(13)-15A A 240V

20

13

641400077265

断路器

YF-3(13)-5A A 415V

221

14

641400077266

断路器

YF-3(13)-10A A 415V

220

15

641400077268

断路器

YF-3(13)-20A A 415V

10

16

641400077212

断路器

YR-1(13)-0.5A A 80V

541

17

641400077213

断路器

YR-1(13)-1A A 80V

240

18

641400077214

断路器

YR-1(13)-2A A 80V

240

19

641400077215

断路器

YR-1(13)-3A A 80V

247

20

641400077218

断路器

YR-1(13)-5A A 80V

283

21

641400077220

断路器

YR-1(13)-6A A 80V

1

22

641400077222

断路器

YR-1(13)-8A A 80V

1

23

641400077223

断路器

YR-1(13)-10A A 80V

251

24

641400077225

断路器

YR-1(13)-15A A 80V

210

25

641400077229

断路器

YR-1(13)-0.5A A 220V

20

26

641400077232

断路器

YR-1(13)-3A A 220V

220

27

641400077231

断路器

YR-1(13)-2A A 220V

20

28

641400077233

断路器

YR-1(13)-4A A 220V

1

29

641400077234

断路器

YR-1(13)-5A A 220V

220

30

641400077235

断路器

YR-1(13)-6A A 220V

10

31

641400077236

断路器

YR-1(13)-7A A 220V

10

32

641400077238

断路器

YR-1(13)-10A A 220V

220

33

641400077239

断路器

YR-1(13)-15A A 220V

12

34

641400077240

断路器

YR-1(13)-20A A 220V

10

35

641400077257

断路器

YF-1(13)-6A A 240V

210

36

641400077258

断路器

YF-1(13)-7A A 240V

210

37

641400077267

断路器

YF-3(13)-15A A 415V

20

38

641400077259

断路器

YF-1(13)-8A A 240V

10

39

641400077304

断路器

B-FRAME-2A 240V

15

40

641400077217

断路器

YR-1(13)-4A A 80V

10

41

641100500000

排架报警器

SP-905-04

105

42

641400074001

断路器防尘罩

Q 二极防尘罩

1584

43

641400074002

断路器防尘罩

Q 三极防尘罩

1127

44

641400074003

断路器防尘罩

Q 四极防尘罩

1025

45

641400074004

断路器防尘罩

Q 380V防尘罩

1115

46

641400075000

断路器底板

Q 二极底板

1227

47

641400075001

断路器底板

Q 三极底板

1127

48

641400075002

断路器底板

Q 四极底板

1025

49

641400075003

断路器底板

Q 380V底板

1028

1

GD06-2023JZ008

641700014000

免维护电缆接续盒

HJD-M

130

自2023年1月1日至
2023年12月31日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管内各段及分库

2

641700014001

免维护电缆接续盒

HJD-M-P

120

3

641700015000

电缆抢修盒

HJD-M-Q

206

4

626000050012

光电缆绝缘节

HJD-M-J

29

5

626000030186

光缆接头盒

HJLG-01-24芯

13

6

626000000088

电缆接头盒

HJDG-01A

32

1

GD06-2023JZ009

641700016001

电缆灌封盒

HGM-T

17

自2023年1月1日至
2023年12月31日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管内各段及分库

2

641700016002

电缆灌封盒

HGM-T-P

34

3

641700016003

电缆灌封盒

HGM-K-T-P

217

4

641700016004

电缆灌封盒

HGM-K-T

204

1

GD06-2023JZ010

640000035008

智能点灯单元

DDX1-4

25

自2023年1月1日至
2023年12月31日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管内各段及分库

2

640000032053

信号点灯单元

DDX1-5(J)

211

3

640000032054

信号点灯单元

DDX1-5(F)

30

4

640000032016

信号点灯单元

DZD-L

20

5

640000035002

智能点灯单元

DZD-CT

68

6

640000035003

智能点灯单元

DZD-PD

142

7

640000035004

智能点灯单元

DZD-BT

461

8

640000035007

智能点灯单元

DZD-B

25

9

641100120000

灯丝断丝定位显示器

PB-3普通(站内)

7

10

641100120001

灯丝断丝定位显示器

PB-3加强(站内+区间)

9

1

GD06-2023JZ011

641400004012

轨道变压器

BG1-50

17

自2023年1月1日至
2023年12月31日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管内各段及分库

2

641400004013

轨道变压器

BG1-72/25

15

3

641400004036

轨道变压器

BG2-130/25

505

4

641400004021

轨道变压器

BG3-130/25 50Hz铁芯

522

5

641400004022

轨道变压器

BG4-150/25

5

6

641400004033

轨道变压器

BG4-220/25

12

7

641400004047

轨道变压器

BG5-220/25

14

8

641400004023

轨道变压器

BG5-150/25

7

9

641400004010

轨道变压器

BG1-300

108

10

641400004017

轨道变压器

BG2-300

10

11

641400004007

轨道变压器

BG1-140/25

32

12

641400041003

防雷轨道变压器

BG1-FL-140/25

13

13

641400004016

轨道变压器

BG2-140/25

23

14

641400004027

轨道变压器

BG3-L260/25

42

15

641400041001

轨道防雷变压器

BG1.FL-50

1

1

GD06-2023JZ012

641000020014

轨道电路测试盘

测试盘48位

16

自2023年1月1日至
2023年12月31日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管内各段及分库

2

641000020001

轨道电路测试盘

PG-26 组合式

15

3

641000026000

电缆绝缘测试盘

PL型组合式

5

1

GD06-2023JZ013

641000020008

轨道电路测试盘

ZBGC-48

6

自2023年1月1日至
2023年12月31日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管内各段及分库

2

641000020009

轨道电路测试盘

ZBGC-26

2

1

GD06-2023JZ014

643000000035

空柜

非电化ZP型四信息GU-9-K

18

自2023年1月1日至
2023年12月31日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管内各段及分库

2

641100012000

组合柜

GU

101

3

641100013004

分线柜

GU-9-FX普通端子

1

4

643000000031

轨道柜

非电化ZP型四信息GU-9-GD

10

5

643000000033

接口柜

非电化ZP型四信息GU-9-JK

4

6

643000000038

综合柜

非电化ZP型四信息GU-9-zz

1

7

643000000037

选通柜

非电化ZP型四信息GU-9-XT

1

8

641100013005

分线柜

GU-FX-WAGO万可端子

1

9

643000000032

轨道柜

非电化ZP型四信息GU-9-GD-WAOG

2

10

643000000034

接口柜

非电化ZP型四信息GU-JK-WAOG

1

11

643000000039

综合柜

非电化ZP型四信息GU-ZZ-WZGO

2

12

641100012040

组合柜

万科端子

17

13

641100201028

阻容插接盒

通用

1040

14

641100200003

大站组合

6502型 DX

121

15

641100414006

组合

ZH

218

16

641100414009

组合

零层 LC

49

1

GD06-2023JZ015

643300020003

微电子相敏轨道电路接收器

JXW-25A

190

自2023年1月1日至
2023年12月31日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管内各段及分库

2

643300020004

微电子相敏轨道电路接收器

JXW-25B

315

3

643300020005

微电子相敏轨道电路接收器

HBJ/JXW-25B

123

4

640000032019

信号点灯单元

DDX1-3

146

5

640000000002

色灯信号机构

XSA矮二显

63

6

640000000003

色灯信号机构

XSA矮三显

28

7

640000004000

矮型复示信号机构

XSFA

11

8

640000008000

进路表示器

BJG-3

11

9

640000008004

进路表示器

BJA-1

12

10

640000000004

色灯信号机构

矮五显

14

11

643600088001

故障表示器

HB/JXW-25B相敏报警器

34

1

GD06-2023JZ016

643300020011

相敏接收器

JXW-25AL

5

自2023年1月1日至
2023年12月31日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管内各段及分库

2

643300020012

相敏接收器

JXW-25A1

5

3

643300020013

相敏接收器

JXW-25B/L

197

4

643600092001

室外隔离盒

WGL-T

13

5

643600092006

室外隔离盒

SGLH

43

6

643600092007

室外隔离盒

WGFH

11

7

643600090003

室内隔离盒

FNGL-T

30

8

643600092000

室外隔离盒

WGL-U

5

9

642300000046

感容盒

ZPWHLC-R

166

10

643600103223

接收变压器盒

HBJ

74

11

643600092008

室外隔离盒

WGL4-U

6

12

643600092002

室外隔离盒

FWGL-T(U)

5

13

643600103222

报警盒

HB

73

14

643600014012

电源防雷箱

XLY-380P

10

15

643600014020

电源防雷箱

XLY-220

8

16

634900006831

防雷匹配组合

ZBPU-T

2

17

634900008009

防雷匹配组合

ZBPU-T1

2

18

643600020235

防雷单元

BPFU-T

10

19

643600020236

防雷单元

BPFU-T1

10

1

GD06-2023JZ017

641400054002

信号变压器

BX1-34

20

自2023年1月1日至
2023年12月31日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管内各段及分库

2

641400043007

防雷中继变压器

BX1-FL-34

115

3

641400022002

信号隔离变压器

BGX3-35

511

4

641400009001

远程隔离变压器

BGY2-100

28

5

641400011003

远程隔离变压器

BGY-80

34

1

GD06-2023JZ018

641400059004

插接式硅整流器

ZG1-24/2.4

80

自2023年1月1日至
2023年12月31日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管内各段及分库

2

641400059001

插接式硅整流器

ZG1-13.2/1.2 X8636

40

3

641400059011

插接式硅整流器

ZG2-42/0.5

44

4

641400059006

插接式硅整流器

ZG1-70/0.3 —

5

5

641400062014

插接式硅整流器

ZG2-130/0.1

40

6

641400062024

插接式硅整流器

ZG2-13.2/2.4

5

7

641400063000

硒整流器

ZX-2.3

5

8

641400064003

插接式硅整流器

ZG3-220/0.2 100/0.1

102

1

GD06-2023JZ019

641400026004

表示变压器

BD2-7

232

自2023年1月1日至
2023年12月31日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管内各段及分库

2

641400047000

道岔表示变压器

BD1-10A

8

3

643200047004

变阻器

R1-6.9/690

5

4

643200047000

固定抽头限流电阻

R1-2.2Ω/220W

101

5

643200047001

固定抽头限流电阻

R1-4.4Ω/440W

449

6

641400058009

变阻器

R1-4.4/630固定抽头

29

7

641400043006

中继防雷变压器

BZ4-AF

2

8

643200041000

空扼流补偿器

BCQ-T

14

9

641400058006

变阻器

R-6/65

55

10

641400030006

道岔表示单元

DBD-7A

17

11

641400032007

电码变压器

BM-150/25(50)

10

12

641400032008

电码变压器

BMR-100/25(50)

32

1

GD06-2023JZ020

643600019000

防雷补偿器

FB-1

111

自2023年1月1日至
2023年12月31日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管内各段及分库

2

643600019001

防雷补偿器

FB-2

108

3

643600083001

防护盒

HF2-25

2

4

643600083003

防护盒

HF3-25

40

5

643600083004

防护盒

HF4-25

307

1

GD06-2023JZ021

643600100013

断相保护器

BDX 30s

185

自2023年1月1日至
2023年12月31日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管内各段及分库

2

643600103100

直流转辙机限时保护器

BXZ-BD1

67

3

643600103001

道岔保护器报警器

BXZ-BJQ

17

1

GD06-2023JZ022

643600100041

断相保护器

QDX2-S13/30

150

自2023年1月1日至
2023年12月31日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管内各段及分库

1

GD06-2023JZ023

643000060077

调谐单元

ZPW.T1700-R

3

自2023年1月1日至
2023年12月31日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管内各段及分库

2

643000060078

调谐单元

ZPW.T2000-R

3

3

643000060079

调谐单元

ZPW.T2300-R

3

4

643000060080

调谐单元

ZPW.T2600-R

3

5

643000070064

衰耗器

ZPW.S-R1700

2

6

643000070065

衰耗器

ZPW.S-R2000

2

7

643000070066

衰耗器

ZPW.S-R2300

2

8

643000070067

衰耗器

ZPW.S-R2600

2

9

643000070063

移频采集器

ZPW.CP1-R

4

10

643000070062

通道采集器

ZPW.CT1-R

1

11

643000070070

调谐匹配单元

ZPW.PT1700-R

3

12

643000070071

调谐匹配单元

ZPW.PT2000-R

3

13

643000070072

调谐匹配单元

ZPW.PT2300-R

3

14

643000070073

调谐匹配单元

ZPW.PT2600-R

3

15

643000070074

补偿单元

ZPW.TB1700-R

2

16

643000070075

补偿单元

ZPW.TB2000-R

2

17

643000070076

补偿单元

ZPW.TB2300-R

2

18

643000070077

补偿单元

ZPW.TB2600-R

2

19

643000060114

接收器

ZPW.J1-R

2

20

643000070069

发送器

ZPW.F1-R

2

21

643100060029

轨道匹配单元

ZPW.DPG

42

1

GD06-2023JZ024

641400035026

扼流变压器

BEF1-1000 400Hz铁芯 电化移频用 —

1

自2023年1月1日至
2023年12月31日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管内各段及分库

2

641400035027

扼流变压器

BEF1-600 400Hz铁芯 电化移频用 —

10

3

641400035028

扼流变压器

BEF1-800 400Hz铁芯 电化移频用 —

1

4

641400004032

轨道变压器

GM.BG1-80

36

5

643600103056

高压脉冲稳压变压器

GM.QBW-60/50

16

6

643600103055

高压脉冲发码盒

GM.HF2-50

16

7

643600103015

高压脉冲发码器电子盒

GM.HF-HZD

16

8

643600103030

高脉调整电阻器

MG.RT-30

16

9

654000244345

高压脉冲四腿电容

CJ42-2 4μF±5% 630V AC

25

1

GD06-2023JZ025

640100008003

道口收发器

DK.SWK30X7025

4

自2023年1月1日至
2023年12月31日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管内各段及分库

2

640100008004

道口收发器

DK.SWK40X7026

4

3

640100028000

轨道电路收发器

DK.SWB1-14 X7034

5

4

640100028001

轨道电路收发器

DK.SWB1-20 X7035

5

5

640100010001

道口音响器

DK.Y4 X7031

5

6

640100013001

道口闪光器

DK.S1 X7030

6

7

640100000000

道口信号机

DK.X3

5

8

640100002001

喇叭及防护装置

DK.X3

5

9

640100003000

道口控制盘

DK.K3

4

10

640100009000

道口控制器箱

DK.XK X7028

5

11

640100010004

道口音响器

DK.Y4C

5

12

640100017000

道口器材箱

DK.XQ X7029

5

13

640100021000

直流稳压电源

DK.YZ

3

14

640100022000

交流稳压电源

DK.YC X7023

4

15

640100023003

道口稳压电源

ZDD.WY

6

16

640100051000

一体化道口控制柜

DX3-Y

5

17

641400059017

插接式硅整流器

ZGC2-R42/0.5

5

18

641400062000

硅整流器

ZG-13.2/2.4X8620

5

19

641400062005

硅整流器

ZG-24/2.4X8625

5

20

641100202043

阻容盒

DX3

5

1

GD06-2023JZ026

644100005001

TDCS/CTC工控机

RIC-KA8005

10

自2023年1月1日至
2023年12月31日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管内各段及分库

2

644100005002

TDCS/CTC折叠液晶

LS2901-R

2

3

644100005003

CTC车站系统设备

KVM-KA9002(双)

2

1

GD06-2023JZ027

643600020008

防雷单元

OBO-V20C75VAC

78

自2023年1月1日至
2023年12月31日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管内各段及分库

2

643600020049

防雷单元

OBO V20-C/0- 385

70

3

643600020050

防雷单元

OBO V20-C/0- 280

70

1

GD06-2023JZ028

643600020088

防雷单元

OBO-V20-C/1-385V

1568

自2023年1月1日至
2023年12月31日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管内各段及分库

2

643600020009

防雷单元

OBO-V20-C/1-75V

256

3

643600020087

防雷单元

OBO-V20-C/1-280V

295

1

GD06-2023JZ029

643600074201

防雷模块

BVB SFLM-120(L-L)

10

自2023年1月1日至
2023年12月31日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管内各段及分库

2

643600074202

防雷模块

BVB SFLM-120(L-PE)

20

3

643600074203

防雷模块

BVB SFLM-120(L-L/L-PE)

8

4

643600074446

防雷模块

BVB SFLM-220(L-L)

50

5

643600074447

防雷模块

BVB SFLM-220(L-L/L-PE)

70

6

643600074448

防雷模块

BVB SFLM-220(L-PE)

70

7

643600074198

防雷模块

BVB SFLM-60(L-L)

30

8

643600074199

防雷模块

BVB SFLM-60(L-PE)

30

9

643600074200

防雷模块

BVB SFLM-60(L-L/L-PE)

10

10

643600074443

防雷模块

BVB SFLM-380(L-L)

100

11

643600074444

防雷模块

BVB SFLM-380(L-L/L-PE)

3

12

643600074445

防雷模块

BVB SFLM-380(L-PE)

3

13

643600074464

防雷模块

SFLM-C

3

14

643600074456

防雷模块

BVB SFLM-C(48V)

1

15

644200015001

通道防雷

BVB FLM WJ-COAX

1

16

643600074371

防雷模块

BVB SSLP-385VB

10

17

643600074392

防雷模块

BVB SSLP-385V

1

18

643600074370

防雷模块

BVB SSLP 275VB

30

19

643600085029

浪涌防护器

BVB SSLP-130VB

13

20

644200015017

通道防雷

BVB FLM WJ-N50

1

21

643600085028

浪涌防护器

BVB SSLP-075VB

93

22

643600085039

浪涌防护器

BVB SFLM-H

7

23

644200015009

通道防雷

BVB FLM WJ-RJ45/11

1

24

643600074502

防雷模块

BVB SSTO 075VB

37

25

643600074503

防雷模块

BVB SSTO 275VB

1

26

643600074504

防雷模块

BVB SSTO 385VB

37

27

644200015016

通道防雷

BVB FLM WJ-MDF

1

28

641100013010

分线柜

GFL1-K818

10

29

643600014022

电源防雷箱

XLY-380/40

7

30

643600074390

防雷模块

BVB SSLP-420VB

50

31

643600074391

防雷模块

BVB SSLP-320VB

74

1

GD06-2023JZ030

641100013013

分线柜

GFL

11

自2023年1月1日至
2023年12月31日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管内各段及分库

2

643600020067

防雷单元

LQ-220XH

1472

3

643600020068

防雷单元

LQ-380XH

260

4

643600020069

防雷单元

LQ-48XH

243

5

643600074188

防雷模块

LQ-24LEU

54

6

612100010017

防雷单元

LQ-110XH

200

1

GD06-2023JZ031

643600103321

浪涌保护器

C75-30

200

自2023年1月1日至
2023年12月31日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管内各段及分库

2

643600103322

浪涌保护器

C280-40

200

3

643600103323

浪涌保护器

C385-40

200

1

GD06-2023JZ032

643600018014

防雷保安器

ZFDF-220

50

自2023年1月1日至
2023年12月31日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管内各段及分库

2

643600020197

防雷单元

ZFTW-VII/WB-J-H Uc=420V

50

3

643600020207

防雷单元

ZFTW-Ⅶ/WB-J-Q

50

4

643600020229

防雷单元

ZFTW-VI/WB-J UC:230V

100

5

643600074116

防雷模块

ZFTW-V/WB-J 110V

50

6

643600074524

防雷模块

ZFTW-Ⅳ/WB-J-H

50

1

GD06-2023JZ033

643600085053

浪涌保护器

SPDR-Ⅳ-10-220

200

自2023年1月1日至
2023年12月31日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管内各段及分库

2

643600085051

浪涌保护器

SPDR-Ⅳ-10-110

200

3

643600085052

浪涌保护器

SPDR-Ⅳ-20-320

200

1

GD06-2023JZ034

643600103283

RFID读写设备

YYSG-C3001

160

自2023年1月1日至
2023年12月31日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管内各段及分库

2

643600103284

RFID无源电子标签手持机

YYSG-C3001

14

3

643600103295

RFID读写设备

SHD4003

310

4

643600103303

RFID读写设备

SHD4011

50

5

643600103311

RFID读写设备

SHG5002

310

6

643600103314

RFID读写设备

SHZ6002

310

7

643600103290

RFID蓝牙识别设备

SHL1002

10

8

643600103291

RFID标桩

SHB2001

310

1

GD06-2023JZ035

640000055000

测试终端机

ZXC

5

自2023年1月1日至
2023年12月31日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管内各段及分库

2

640000053004

集中监测通信单元

ZXCGD4

45

3

604300000369

协议转换器

ZXV-ZH运电信号函(2015)315号

2

4

644300001019

道岔缺口监测主机

ZXV-HF运电信号函(2015)315号

1

5

654000245000

道岔缺口图像采集分机

ZXV-H运电信号函(2015)315号

11

6

640000047001

智能监控单元

ZXCGD2

44

7

640000050000

集中管理机

ZXDG

2

8

640000050003

集中管理机

ZXDG-E(含轨道监测)

2

9

640000053001

通信监测单元

ZXCJC3

52

10

640000053002

通信监测单元

ZXCJC4

60

11

644200027006

采集板

主灯丝采集装置 CJ-1

75

1

GD06-2023JZ036

654000040000

电流功率传感器

WB9060

9

自2023年1月1日至
2023年12月31日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管内各段及分库

2

654000079030

互感器板

06型V2.0(8路光电交直流)

6

3

654000093005

开关电源

KDYA-103HH04-2.2

2

4

654000192002

接口分机

WBTQ101UT-4L1

8

5

654000243000

道岔表示电压综合采集盒

WBTD303JD-1B3

6

1

GD06-2023JZ037

642100040018

转辙机表示缺口智能监测主机

XC/QKJC-2000型

6

自2023年1月1日至
2023年12月31日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管内各段及分库

2

642100040019

转辙机表示缺口智能监测分机

XC/QKJC-2000型

301

3

642100040028

转辙机表示缺口智能监测主机

XCQKJC-2010-ZJ

2

4

642100040027

转辙机表示缺口智能监测分机

XCQKJC-2010-FJ

10

1

GD06-2023JZ038

644300001008

道岔缺口监测主机

ZQJ-05(8路)

3

自2023年1月1日至
2023年12月31日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管内各段及分库

2

644300002010

道岔缺口监测分机

ZQJ-05(A型)

4

3

644300002026

道岔缺口监测分机

ZYJ7-ZQJ-05

4

4

644300002027

道岔缺口监测分机

SH6-ZQJ-05

4

5

644300002028

道岔缺口监测分机

S700K-ZQJ-05

2

6

651400200065

网络分机

ZYZQJ-05

2

7

651400200066

网络摄像头

ZYZQJ-05

2

8

651500210000

外锁闭道岔自动注油主机

DY-2型

2

9

651500212000

外锁闭道岔自动注油分机

DY-2型

2

10

651500211000

外锁闭道岔自动注油装置加油器

DY-2载波式

2

11

651500209000

外锁闭道岔自动注油装置系统站机

DY-2载波式

2

12

654000243280

网络数据转换器

ZQJ-05

3

13

654000243879

道岔缺口监测采集分机

ZYJ7-载波型

2

14

654000244325

油位监测分机

ZQJ-05-YW

1

15

654000246226

道岔缺口视频监测网络转换器

QZJ05-W

4

16

654000246227

道岔缺口视频监测油压传感器

QYY05-ZY7

2

17

654000246228

道岔缺口视频监测油位传感器

QYW05-ZY7

2

18

654000246229

道岔缺口视频监测采集分机

QWF05-D9

4

19

654000246230

道岔缺口视频监测采集分机

QWF05-D6

4

20

654000246231

道岔缺口视频监测图像采集器

QSX05-Y7 JT

4

21

654000246232

道岔缺口视频监测图像采集器

QSX05-S730L YJ

4

22

654000246233

道岔缺口视频监测图像采集器

QSX05-S7 Z

4

23

654000246234

道岔缺口视频监测图像采集器

QSX05-S7 Y

4

24

654000246235

道岔缺口视频监测图像采集器

QSX05-D9

4

25

654000246236

道岔缺口视频监测图像采集器

QSX05-D6

4

1

GD06-2023JZ039

644500000100

信号故障自动通知诊断主机数据采集卡

WJGZT-Z-ZJ-CJK

4

自2023年1月1日至
2023年12月31日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管内各段及分库

2

644500000096

信号故障自动通知诊断主机CAN卡

WJGZT-Z-ZJ-CAN

4

3

644500000043

信号故障自动通知诊断多串口卡电源模块

WJGZT-Z-CK-DYM

4

4

644500000098

信号故障自动通知诊断主机光电隔离器

WJGZT-Z-ZJ-GL

4

5

644500000083

信号故障自动通知诊断提示记录终端语音板语音缓存模块

WJGZT-Z-TS-YHCM

2

6

644500000080

信号故障自动通知诊断提示记录终端语音板触发控制单元

WJGZT-Z-TS-YCKD

2

7

644500000082

信号故障自动通知诊断提示记录终端语音板信息处理模块

WJGZT-Z-TS-YXCM

4

8

644500000065

信号故障自动通知诊断交换机

WJGZT-J-W4

6

9

644500000041

信号故障自动通知诊断多串口卡

WJGZT-Z-CK

6

10

644500000063

信号故障自动通知诊断换频发射装置信息处理模块

WJGZT-Z-FS-XCM

5

11

644500000038

信号故障自动通知诊断PCB主板

WJGZT-Z-PCB

6

12

644500000047

信号故障自动通知诊断发射电台

WJGZT-Z-DT

5

13

644500000089

信号故障自动通知诊断通信板

WJGZT-Z-TX

6

14

644500000067

信号故障自动通知诊断接收机

WJGZT-Z-JD

6

15

644500000059

信号故障自动通知诊断换频发射装置串口接口单元

WJGZT-Z-FS-CJK

6

1

GD06-2023JZ041

344500060350

无缝合金护套铁路贯通地线

S-DH 35平方毫米

m

7000

自2023年1月1日至
2023年12月31日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管内各段及分库

1

GD06-2023JZ042

640000034001

多功能信号点灯单元

DDX-2

1427

自2023年1月1日至
2023年12月31日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管内各段及分库

2

640000032020

信号点灯单元

DDX-2D

361

3

640000045002

区间信号机主灯丝报警器

XDB-2

10

4

640000045005

区间信号机主灯丝报警器

XDB-3

2

1

GD06-2023JZ043

641400013001

室内调整变压器

BMT-50

5

自2023年1月1日至
2023年12月31日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管内各段及分库

2

641400013003

室内调整变压器

BMT-25

15

3

641400004048

轨道变压器

BG5-150/25 50HZ铁芯

143

4

641400004049

轨道变压器

BG5-220/25 50HZ铁芯

36

5

641400049008

匹配变压器

HBP-A

257

6

641400049010

匹配变压器

HBP-R

35

7

641400013006

室内调整变压器

BMT4-25

35

8

641400010000

区间点灯隔离变压器

BGY2-80

544

9

641400058012

变阻器

R-6.6/660固定抽头

5

10

641400058008

变阻器

R1-4.4/440固定抽头

112

,北京市

标签: 普速信号设备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