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局集团公司普速信号设备配件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公告
北京局集团公司普速信号设备配件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公告
北京局集团公司普速信号设备配件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CRMBM2022-TP179)
1.采购条件本采购项目北京局集团公司普速信号设备配件(项目名称)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详见谈判公告附表。
3.供应商资格要求本次谈判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第GD06-2023JZ001包:交流灯丝转换继电器、无极加强继电器3.1.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谈判物资须具备有效的由国家铁路局颁发的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
供应商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19年-2021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3.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谈判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1.4.其他要求。无。
3.1.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1.6.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2第GD06-2023JZ002包:扼流变压器3.2.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谈判物资须具备有效的由相应认证机构出具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
3.2.2.财务要求。
供应商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19年-2021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2.3.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谈判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2.4.其他要求。
无。
3.2.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2.6.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3第GD06-2023JZ003包:其他扼流、防雷、中继变压器3.3.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第1-15项谈判物资须具备有效的由相应认证机构出具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
(4)供应商须提供(第16-20项谈判物资)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0年-2022年),任一年度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3.3.2.财务要求。
供应商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19年-2021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3.3.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谈判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3.4.其他要求。无。
3.3.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3.6.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4第GD06-2023JZ004包:复合材料箱盒3.4.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谈判物资须具备有效的由相应认证机构出具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
3.4.2.财务要求。
供应商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19年-2021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4.3.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谈判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4.4.其他要求。无。
3.4.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4.6.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5第GD06-2023JZ005包:铸铁箱盒3.5.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供应商须提供(第8、9项谈判物资)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0年-2022年),任一年度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3.5.2.财务要求。
供应商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19年-2021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谈判物资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在国内铁路行业同类产品项目的供货业绩证明,应提供相应物资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物资验收合格证明(须使用单位或部门签认、盖章)等的复印件。
3.5.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谈判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5.5.其他要求。无。
3.5.6.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5.7.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6第GD06-2023JZ006包:铝合金信号机构及配件3.6.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第1-4项谈判物资须具备有效的由相应认证机构出具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
3.6.2.财务要求。
供应商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19年-2021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6.3.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谈判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6.4.其他要求。无。
3.6.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6.6.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7第GD06-2023JZ007包:信号断路器3.7.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供应商是代理商的,须提供谈判物资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授权书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授权及被授权主体,授权产品(品类),授权期限,授权范围,质量保障及售后服务责任,须加盖公章,授权单位的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联系方式。
(4)第1-40项谈判物资须具备有效的由相应认证机构出具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供应商为代理商时,其代理产品应提供制造商的上述证书或文件。
3.7.2.财务要求。
供应商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19年-2021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7.3.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谈判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7.4.其他要求。无。
3.7.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7.6.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8第GD06-2023JZ008包:HJD系列电缆接续盒3.8.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供应商须提供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0年-2022年),任一年度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3.8.2.财务要求。
供应商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19年-2021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8.3.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谈判物资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在国内铁路行业同类产品项目的供货业绩证明,应提供相应物资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物资验收合格证明(须使用单位或部门签认、盖章)等的复印件。
3.8.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谈判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8.5.其他要求。无。
3.8.6.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8.7.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9第GD06-2023JZ009包:HGM系列电缆灌封盒3.9.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供应商须提供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0年-2022年),任一年度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3.9.2.财务要求。
供应商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19年-2021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9.3.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谈判物资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在国内铁路行业同类产品项目的供货业绩证明,应提供相应物资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物资验收合格证明(须使用单位或部门签认、盖章)等的复印件。
3.9.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谈判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9.5.其他要求。无。
3.9.6.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9.7.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10第GD06-2023JZ010包:DZD系列点灯单元3.10.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第1项谈判物资须具备有效的由相应认证机构出具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
3.10.2.财务要求。
供应商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19年-2021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0.3.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谈判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10.4.其他要求。无。
3.10.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10.6.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11第GD06-2023JZ011包:轨道变压器3.11.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第1-8项谈判物资须具备有效的由相应认证机构出具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
(4)供应商须提供(第9-12项谈判物资)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0年-2022年),任一年度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3.11.2.财务要求。
供应商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19年-2021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1.3.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谈判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11.4.其他要求。无。
3.11.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11.6.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12第GD06-2023JZ012包:组合式轨道电路测试盘3.12.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供应商须提供(第1项谈判物资)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0年-2022年),任一年度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3.12.2.财务要求。
供应商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19年-2021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2.3.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谈判物资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在国内铁路行业同类产品项目的供货业绩证明,应提供相应物资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物资验收合格证明(须使用单位或部门签认、盖章)等的复印件。
3.12.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谈判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12.5.其他要求。无。
3.12.6.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12.7.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13第GD06-2023JZ013包:在线式轨道电路测试盘3.13.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供应商须提供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0年-2022年),任一年度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3.13.2.财务要求。
供应商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19年-2021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3.3.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谈判物资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在国内铁路行业同类产品项目的供货业绩证明,应提供相应物资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物资验收合格证明(须使用单位或部门签认、盖章)等的复印件。
3.13.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谈判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13.5.其他要求。无。
3.13.6.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13.7.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14第GD06-2023JZ014包:组合柜3.14.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供应商须提供(第2、13项谈判物资)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0年-2022年),任一年度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3.14.2.财务要求。
供应商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19年-2021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4.3.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谈判物资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在国内铁路行业同类产品项目的供货业绩证明,应提供相应物资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物资验收合格证明(须使用单位或部门签认、盖章)等的复印件。
3.14.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谈判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14.5.其他要求。无。
3.14.6.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14.7.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15第GD06-2023JZ015包:色灯信号机构、点灯单元、微电子接收器等信号器材3.15.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第1-3项谈判物资须具备有效的由国家铁路局颁发的所采购物资的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许可证。第1-6项谈判物资须具备有效的由相应认证机构出具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
3.15.2.财务要求。
供应商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19年-2021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5.3.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谈判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15.4.其他要求。无。
3.15.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15.6.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16第GD06-2023JZ016包:相敏接收器、隔离盒等信号器材3.16.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第1-3项谈判物资须具备有效的由国家铁路局颁发的所采购物资的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许可证。第1-6项谈判物资须具备有效的由相应认证机构出具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
3.16.2.财务要求。
供应商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19年-2021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6.3.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谈判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16.4.其他要求。无。
3.16.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16.6.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17第GD06-2023JZ017包:信号变压器3.17.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第1项谈判物资须具备有效的由相应认证机构出具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
(4)供应商须提供(第3-5项谈判物资)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0年-2022年),任一年度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3.17.2.财务要求。
供应商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19年-2021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7.3.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谈判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17.4.其他要求。无。
3.17.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17.6.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18第GD06-2023JZ018包:硅整流器3.18.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供应商须提供(第3项谈判物资)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采购年度前五年内(2018年-2022年),任一年度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3.18.2.财务要求。
供应商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19年-2021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8.3.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谈判物资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在国内铁路行业同类产品项目的供货业绩证明,应提供相应物资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物资验收合格证明(须使用单位或部门签认、盖章)等的复印件。
3.18.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谈判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18.5.其他要求。无。
3.18.6.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18.7.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19第GD06-2023JZ019包:变阻器、道岔表示变压器、电码变压器等3.19.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第1-2项谈判物资须具备有效的由相应认证机构出具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
(4)供应商须提供(第3-8项谈判物资)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0年-2022年),任一年度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3.19.2.财务要求。
供应商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19年-2021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9.3.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谈判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19.4.其他要求。无。
3.19.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19.6.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20第GD06-2023JZ020包:防护盒、防雷补偿器3.20.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第5项谈判物资须具备有效的由相应认证机构出具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
(4)供应商须提供(第1-4项谈判物资)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0年-2022年),任一年度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3.20.2.财务要求。
供应商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19年-2021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20.3.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谈判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20.4.其他要求。无。
3.20.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20.6.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21第GD06-2023JZ021包:转辙机限时保护器3.21.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供应商须提供(第1-2项谈判物资)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0年-2022年),任一年度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3.21.2.财务要求。
供应商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19年-2021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21.3.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谈判物资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在国内铁路行业同类产品项目的供货业绩证明,应提供相应物资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物资验收合格证明(须使用单位或部门签认、盖章)等的复印件。
3.21.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谈判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21.5.其他要求。无。
3.21.6.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21.7.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22第GD06-2023JZ022包:断相保护器3.22.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谈判物资须具备有效的由相应认证机构出具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
3.22.2.财务要求。
供应商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19年-2021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22.3.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谈判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22.4.其他要求。无。
3.22.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22.6.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23第GD06-2023JZ023包:区间自动闭塞移频2000R器材3.23.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供应商是代理商的,须提供谈判物资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授权书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授权及被授权主体,授权产品(品类),授权期限,授权范围,质量保障及售后服务责任,须加盖公章,授权单位的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联系方式。
(4)谈判物资须具备有效的由国家铁路局颁发的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许可证和有效的由相应认证机构出具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供应商为代理商时,其代理产品应提供制造商的上述证书或文件。
3.23.2.财务要求。
供应商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19年-2021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23.3.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谈判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23.4.其他要求。无。
3.23.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23.6.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24第GD06-2023JZ024包:高压脉冲轨道电路设备3.24.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谈判物资须具备有效的由国家铁路局颁发的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许可证和有效的由相应认证机构出具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
3.24.2.财务要求。
供应商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19年-2021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24.3.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谈判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24.4.其他要求。无。
3.24.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24.6.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25第GD06-2023JZ025包:道口信号器材3.25.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供应商须提供(第1-6项谈判物资)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0年-2022年),任一年度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3.25.2.财务要求。
供应商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19年-2021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25.3.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谈判物资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在国内铁路行业同类产品项目的供货业绩证明,应提供相应物资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物资验收合格证明(须使用单位或部门签认、盖章)等的复印件。
3.25.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谈判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25.5.其他要求。无。
3.25.6.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25.7.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26第GD06-2023JZ026包:TDCS/CTC设备配件3.26.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谈判物资须具备有效的由国家铁路局颁发的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许可证和有效的由相应认证机构出具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
3.26.2.财务要求。
供应商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19年-2021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26.3.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谈判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26.4.其他要求。无。
3.26.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26.6.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27第GD06-2023JZ027包:防雷器材3.27.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供应商是代理商的,须提供谈判物资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授权书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授权及被授权主体,授权产品(品类),授权期限,授权范围,质量保障及售后服务责任,须加盖公章,授权单位的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联系方式。
(4)谈判物资须具备有效的由相应认证机构出具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供应商为代理商时,其代理产品应提供制造商的上述证书或文件。
3.27.2.财务要求。
供应商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19年-2021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27.3.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谈判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27.4.其他要求。无。
3.27.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27.6.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28第GD06-2023JZ028包:防雷单元3.28.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供应商是代理商的,须提供谈判物资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授权书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授权及被授权主体,授权产品(品类),授权期限,授权范围,质量保障及售后服务责任,须加盖公章,授权单位的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联系方式。
(4)谈判物资须具备有效的由相应认证机构出具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供应商为代理商时,其代理产品应提供制造商的上述证书或文件。
3.28.2.财务要求。
供应商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19年-2021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28.3.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谈判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28.4.其他要求。无。
3.28.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28.6.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29第GD06-2023JZ029包:防雷系统设备配件3.29.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第1-27项谈判物资须具备有效的由相应认证机构出具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
(4)供应商须提供(第28-29项谈判物资)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0年-2022年),任一年度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3.29.2.财务要求。
供应商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19年-2021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29.3.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谈判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29.4.其他要求。无。
3.29.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29.6.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30第GD06-2023JZ030包:防雷柜、防雷单元3.30.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谈判物资须具备有效的由相应认证机构出具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
3.30.2.财务要求。
供应商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19年-2021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30.3.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谈判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30.4.其他要求。无。
3.30.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30.6.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31第GD06-2023JZ031包:浪涌保护器3.31.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供应商是代理商的,须提供谈判物资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授权书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授权及被授权主体,授权产品(品类),授权期限,授权范围,质量保障及售后服务责任,须加盖公章,授权单位的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联系方式。
(4)谈判物资须具备有效的由相应认证机构出具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供应商为代理商时,其代理产品应提供制造商的上述证书或文件。
3.31.2.财务要求。
供应商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19年-2021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31.3.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谈判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31.4.其他要求。无。
3.31.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31.6.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32第GD06-2023JZ032包:防雷保安器3.32.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谈判物资须具备有效的由相应认证机构出具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
3.32.2.财务要求。
供应商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19年-2021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32.3.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谈判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32.4.其他要求。无。
3.32.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32.6.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33第GD06-2023JZ033包:铁路信号设备浪涌保护器3.33.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供应商是代理商的,须提供谈判物资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授权书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授权及被授权主体,授权产品(品类),授权期限,授权范围,质量保障及售后服务责任,须加盖公章,授权单位的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联系方式。
(4)谈判物资须具备有效的由相应认证机构出具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供应商为代理商时,其代理产品应提供制造商的上述证书或文件。
3.33.2.财务要求。
供应商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19年-2021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33.3.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谈判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33.4.其他要求。无。
3.33.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33.6.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34第GD06-2023JZ034包:射频识别标签3.34.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供应商须提供(第1-6项谈判物资)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0年-2022年),任一年度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3.34.2.财务要求。
供应商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19年-2021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34.3.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谈判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34.4.其他要求。无。
3.34.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34.6.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35第GD06-2023JZ035包:铁路信号机监测设备3.35.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供应商须提供(第1-5项谈判物资)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0年-2022年),任一年度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3.35.2.财务要求。
供应商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19年-2021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35.3.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谈判物资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在国内铁路行业同类产品项目的供货业绩证明,应提供相应物资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物资验收合格证明(须使用单位或部门签认、盖章)等的复印件。
3.35.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谈判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35.5.其他要求。无。
3.35.6.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35.7.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36第GD06-2023JZ036包:微机监测设备配件3.36.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谈判物资须具备有效的由相应认证机构出具的信号集中监测设备铁路产品认证证书。
3.36.2.财务要求。
供应商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19年-2021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36.3.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谈判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36.4.其他要求。无。
3.36.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36.6.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37第GD06-2023JZ037包:转辙机缺口监测器材3.37.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供应商须提供(第3-4项谈判物资)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0年-2022年),任一年度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3.37.2.财务要求。
供应商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19年-2021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37.3.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谈判物资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在国内铁路行业同类产品项目的供货业绩证明,应提供相应物资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物资验收合格证明(须使用单位或部门签认、盖章)等的复印件。
3.37.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谈判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37.5.其他要求。无。
3.37.6.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37.7.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38第GD06-2023JZ038包:道岔视频缺口监测设备配件3.38.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供应商须提供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0年-2022年),任一年度的道岔缺口监测系统设备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3.38.2.财务要求。
供应商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19年-2021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38.3.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谈判物资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在国内铁路行业同类产品项目的供货业绩证明,应提供相应物资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物资验收合格证明(须使用单位或部门签认、盖章)等的复印件。
3.38.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谈判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38.5.其他要求。无。
3.38.6.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38.7.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39第GD06-2023JZ039包:信号故障自动通知诊断系统配件3.39.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供应商须提供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0年-2022年),任一年度的信号故障自动通知诊断系统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3.39.2.财务要求。
供应商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19年-2021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39.3.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谈判物资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在国内铁路行业同类产品项目的供货业绩证明,应提供相应物资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物资验收合格证明(须使用单位或部门签认、盖章)等的复印件。
3.39.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谈判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39.5.其他要求。无。
3.39.6.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39.7.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40第GD06-2023JZ041包:铁路贯通地线3.40.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谈判物资须具备有效的由相应认证机构出具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
3.40.2.财务要求。
供应商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19年-2021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40.3.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谈判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40.4.其他要求。无。
3.40.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40.6.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41第GD06-2023JZ042包:多功能信号点灯单元3.41.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第1项谈判物资须具备有效的由相应认证机构出具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
(4)供应商须提供(第2项谈判物资)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0年-2022年),任一年度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3.41.2.财务要求。
供应商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19年-2021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41.3.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谈判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41.4.其他要求。无。
3.41.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41.6.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42第GD06-2023JZ043包:室内调整变压器、匹配变压器等电码化器材3.42.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第1-5项谈判物资须具备有效的由相应认证机构出具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
(4)供应商须提供(第6-7项谈判物资)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0年-2022年),任一年度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3.42.2.财务要求。
供应商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19年-2021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42.3.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谈判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42.4.其他要求。无。
3.42.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42.6.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4.采购文件的获取4.1供应商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和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电子平台(https://www.bidding-crmsc.com.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和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电子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2 年10月14日 9 时至 2022 年10月1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和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电子平台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以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电子平台中下载的采购文件为准)。
4.1.1登录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电子平台-投标管理-购买采购文件-非招标项目-付款(不接受企业付款)-文件下载-下载采购文件。
4.1.2登录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招标(试)-购买采购文件-上传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电子平台支付成功的凭证-待审核通过后下载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200元(购买过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报价者,若购买重新采购文件须系统中重新进行购买操作,但费用为0,且须在售卖截止前下载重新采购文件),售后不退。未在以上两个系统购买相应包件采购文件的,递交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不予接收。
4.3购买采购文件成功后,报价者如不能按时递交报价文件或放弃谈判的,请于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5日,出具放弃谈判的书面说明(须加盖公章,注明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将扫描件发送至*********@qq.com,并电话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进行确认,否则将按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对其进行评价。
4.4标书款发票只能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供应商自行核对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电子平台中的开票信息(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账号、地址、电话),谈判前请自行在系统“投标管理-电票下载”中下载。
5.报价文件的递交5.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见下表,地点为国铁交易基地711会议室(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蜂窝路9-1号)。
包件号 |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 | 谈判地点 |
GD06-2023JZ001 | 2022年10月24日上午9:00 | 国铁交易基地711会议室 |
GD06-2023JZ002 | ||
GD06-2023JZ003 | ||
GD06-2023JZ004 | ||
GD06-2023JZ005 | ||
GD06-2023JZ006 | ||
GD06-2023JZ007 | 2022年10月25日上午9:00 | |
GD06-2023JZ008 | ||
GD06-2023JZ009 | ||
GD06-2023JZ010 | ||
GD06-2023JZ011 | ||
GD06-2023JZ012 | ||
GD06-2023JZ013 | 2022年10月26日上午9:00 | |
GD06-2023JZ014 | ||
GD06-2023JZ015 | ||
GD06-2023JZ016 | ||
GD06-2023JZ017 | ||
GD06-2023JZ018 | ||
GD06-2023JZ019 | 2022年10月27日上午9:00 | |
GD06-2023JZ020 | ||
GD06-2023JZ021 | ||
GD06-2023JZ022 | ||
GD06-2023JZ023 | ||
GD06-2023JZ024 | ||
GD06-2023JZ025 | 2022年10月31日上午9:00 | |
GD06-2023JZ026 | ||
GD06-2023JZ027 | ||
GD06-2023JZ028 | ||
GD06-2023JZ029 | ||
GD06-2023JZ030 | ||
GD06-2023JZ031 | 2022年11月2日上午9:00 | |
GD06-2023JZ032 | ||
GD06-2023JZ033 | ||
GD06-2023JZ034 | ||
GD06-2023JZ035 | ||
GD06-2023JZ036 | ||
GD06-2023JZ037 | 2022年11月3日上午9:00 | |
GD06-2023JZ038 | ||
GD06-2023JZ039 | ||
GD06-2023JZ041 | ||
GD06-2023JZ042 | ||
GD06-2023JZ043 |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谈判时间和地点本项目谈判时间如下表,谈判地点为:国铁交易基地711会议室(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蜂窝路9-1号)。
包件号 | 谈判时间 | 谈判地点 |
GD06-2023JZ001 | 2022年10月24日上午9:00 | 国铁交易基地711会议室 |
GD06-2023JZ002 | ||
GD06-2023JZ003 | ||
GD06-2023JZ004 | ||
GD06-2023JZ005 | ||
GD06-2023JZ006 | ||
GD06-2023JZ007 | 2022年10月25日上午9:00 | |
GD06-2023JZ008 | ||
GD06-2023JZ009 | ||
GD06-2023JZ010 | ||
GD06-2023JZ011 | ||
GD06-2023JZ012 | ||
GD06-2023JZ013 | 2022年10月26日上午9:00 | |
GD06-2023JZ014 | ||
GD06-2023JZ015 | ||
GD06-2023JZ016 | ||
GD06-2023JZ017 | ||
GD06-2023JZ018 | ||
GD06-2023JZ019 | 2022年10月27日上午9:00 | |
GD06-2023JZ020 | ||
GD06-2023JZ021 | ||
GD06-2023JZ022 | ||
GD06-2023JZ023 | ||
GD06-2023JZ024 | ||
GD06-2023JZ025 | 2022年10月31日上午9:00 | |
GD06-2023JZ026 | ||
GD06-2023JZ027 | ||
GD06-2023JZ028 | ||
GD06-2023JZ029 | ||
GD06-2023JZ030 | ||
GD06-2023JZ031 | 2022年11月2日上午9:00 | |
GD06-2023JZ032 | ||
GD06-2023JZ033 | ||
GD06-2023JZ034 | ||
GD06-2023JZ035 | ||
GD06-2023JZ036 | ||
GD06-2023JZ037 | 2022年11月3日上午9:00 | |
GD06-2023JZ038 | ||
GD06-2023JZ039 | ||
GD06-2023JZ041 | ||
GD06-2023JZ042 | ||
GD06-2023JZ043 |
届时邀请报价者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有关人员出席,凡在规定时间未能参加视为弃权。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上发布。
8.特别提示8.1供应商有以下任意一种情况,将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期限为三年,限制参加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所有合同和协议。
(1)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串标、围标或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提供虚假资料从而骗取合同、干扰采购、扰乱供应的。
(2)供应商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供应假冒伪劣产品,将返修品、残次品、报废品作为新品供应,性质严重的。
(3)要求供应商提供供应产品的溯源证据材料,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的。
(4)供应商存在其他重大不良行为的。
8.2为充分开放市场,扩大竞争,相关供应商如对本项目采购包件存在异议,或某一包件中部分物资可参与竞争的,请按照异议程序及时提出。采购人核实情况后将按有关程序重新划分包件组织采购。异议内容及相关材料请发送至*********@qq.com,并电话告知。
8.3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谈判过程和谈判结果等事项有异议的,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规定的程序及要求提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内容及相关材料请发送至bjjwzb_email@vip.163.com。
9.联系方式采 购 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号
邮 编:******
联 系 人:沈先生
电 话:010-********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鼎兴大厦A座11层
邮 编:******
联 系 人:茹晔
电 话:158*****527
电子邮件:*********@qq.com
2022年10月14日
附件1
采购公告附表(项目编号:CRMBM2022-TP179)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图号/材质 | 计量单位 | 预计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GD06-2023JZ001 | 无极加强继电器 | JWJXC-300/370 | 台 | 23 |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管内各段及分库 | ||
2 | 交流灯丝转换继电器 | JZCJ X8363 | 台 | 202 | |||||
1 | GD06-2023JZ002 | 扼流变压器 | BE1-600/25 | 台 | 97 |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管内各段及分库 | ||
2 | 扼流变压器 | BE1-800/25 | 台 | 289 | |||||
3 | 扼流变压器 | BE1-1000/25 | 台 | 21 | |||||
4 | 扼流变压器 | BE2-600/25 | 台 | 217 | |||||
5 | 扼流变压器 | BE2-800/25 | 台 | 113 | |||||
6 | 扼流变压器 | BE2-1000/25 | 台 | 10 | |||||
7 | 扼流变压器 | BE2-1600/25 | 台 | 10 | |||||
1 | GD06-2023JZ003 | *********005 | 扼流适配变压器 | BES2-600/25 | 台 | 12 | 自2023年1月1日至 |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 |
2 | *********006 | 扼流适配变压器 | BES2-800/25 | 台 | 2 | ||||
3 | 客专扼流变压器 | BE(K)-1000/ZPW | 台 | 13 | |||||
4 | 客专扼流变压器 | BE(K)-800/ZPW | 台 | 13 | |||||
5 | *********007 | 扼流适配变压器 | BES1-400/25 | 台 | 2 | ||||
6 | *********008 | 扼流适配变压器 | BES1-600/25 | 台 | 2 | ||||
7 | *********002 | 扼流适配变压器 | BES1-800/25 | 台 | 13 | ||||
8 | *********015 | 扼流适配变压器 | BES1-1000/25 | 台 | 12 | ||||
9 | *********003 | 扼流适配变压器 | BES2-1000/25 | 台 | 12 | ||||
10 | *********016 | 扼流适配变压器 | BES1-1200/25 | 台 | 12 | ||||
11 | *********020 | 扼流适配变压器 | BES1-1600/25 | 台 | 12 | ||||
12 | 扼流变压器 | BE1-400/25 | 台 | 12 | |||||
13 | 扼流变压器 | BE2-400/25 | 台 | 12 | |||||
14 | 641400035078 | 扼流变压器 | BE1-1600/25 | 台 | 12 | ||||
15 | *********004 | 扼流适配变压器 | BES2-400/25 | 台 | 12 | ||||
16 | 641400035045 | 改进型扼流变压器 | BEX-600/25 | 台 | 12 | ||||
17 | 641400035059 | 改进型扼流变压器 | BEX-800/25 | 台 | 12 | ||||
18 | 641400041010 | 防雷轨道变压器 | BG3F-130/25 | 台 | 411 | ||||
19 | 641400041026 | 防雷轨道变压器 | BG2-FL-130/25 | 台 | 406 | ||||
20 | 641400012002 | 室內隔离变压器 | BXG2-35 | 台 | 40 | ||||
21 | 641400043001 | 防雷中继变压器 | BZ4-F | 台 | 32 | ||||
22 | 641400055002 | 中继变压器 | BZ4-A | 台 | 13 | ||||
23 | 641400055004 | 中继变压器 | BZ4-U | 台 | 26 | ||||
24 | 641400000000 | O铁芯远程点灯信号变压器 | BDX-80 BXX2313 | 台 | 2 | ||||
1 | GD06-2023JZ004 | 641700001010 | 复合材料终端电缆盒 | SMC HZ-12 | 台 | 232 | 自2023年1月1日至 |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 |
2 | 641700001011 | 复合材料终端电缆盒 | SMC HZ-24 | 台 | 1120 | ||||
3 | 641700008002 | 复合材料变压器箱 | SMC XB-1 | 台 | 671 | ||||
4 | 641700008003 | 复合材料变压器箱 | SMC XB-2 | 台 | 819 | ||||
5 | 641700004002 | 复合材料分向电缆盒 | SMC HF-4 | 台 | 332 | ||||
6 | 641700004003 | 复合材料分向电缆盒 | SMC HF-7 | 台 | 417 | ||||
1 | GD06-2023JZ005 | 641700000032 | 终端电缆盒 | HZ-6(FD) 防盗型 | 台 | 20 | 自2023年1月1日至 |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 |
2 | 641700000031 | 终端电缆盒 | HZ-12(FD) 防盗型 | 台 | 56 | ||||
3 | 641700000030 | 终端电缆盒 | HZ-24(FD) 防盗型 | 台 | 30 | ||||
4 | 641700000033 | 分向电缆盒 | HF-4(FD) 防盗型 | 台 | 30 | ||||
5 | 641700003020 | 分向电缆盒 | HF-7(FD) 防盗型 | 台 | 30 | ||||
6 | 641700007027 | 变压器箱 | XB-1(FD) 防盗型 | 台 | 30 | ||||
7 | 641700007028 | 变压器箱 | XB-2(FD) 防盗型 | 台 | 40 | ||||
8 | 641700010000 | 继电器箱 | Ⅱ层 | 台 | 4 | ||||
9 | 641700010001 | 继电器箱 | Ⅲ层 | 台 | 38 | ||||
1 | GD06-2023JZ006 | 640000012000 | 铝合金色灯信号机构 | 高二显 | 台 | 116 | 自2023年1月1日至 |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 |
2 | 640000012001 | 铝合金色灯信号机构 | 高三显 | 台 | 65 | ||||
3 | 640000012002 | 铝合金色灯信号机构 | 矮二显 | 台 | 407 | ||||
4 | 640000012003 | 铝合金色灯信号机构 | 矮三显 | 台 | 120 | ||||
5 | 640000013016 | 铝合金信号机构 | 高四显 LUHB(驼峰进路) | 台 | 6 | ||||
6 | 640000012004 | 铝合金色灯信号机构 | 矮四显 | 台 | 21 | ||||
7 | 640000012005 | 铝合金色灯信号机构 | XSL-A7 | 台 | 6 | ||||
8 | 640000013000 | 铝合金信号机构 | 引导 | 台 | 31 | ||||
9 | 640000017002 | 铝合金进路表示器 | 高柱四灯 | 台 | 1 | ||||
10 | 640000017001 | 铝合金进路表示器 | 高柱三灯 | 台 | 7 | ||||
11 | 640000017000 | 铝合金进路表示器 | 高柱二灯 | 台 | 14 | ||||
12 | 640000017012 | 铝合金进路表示器 | 高柱一灯 | 台 | 8 | ||||
13 | 640000017004 | 铝合金进路表示器 | 矮型三灯 | 台 | 9 | ||||
14 | 640000017003 | 铝合金进路表示器 | 矮型二灯 | 台 | 57 | ||||
15 | 640000017011 | 铝合金进路表示器 | 矮型一灯 | 台 | 62 | ||||
16 | 640000018000 | 铝合金棚下发车表示器 | BEP-L | 台 | 9 | ||||
17 | 640000013003 | 铝合金信号机构 | 高复式 | 台 | 27 | ||||
18 | 640000013014 | 铝合金信号机构 | 高灯列示复式 | 台 | 7 | ||||
19 | 640000013001 | 铝合金信号机构 | 容许 | 台 | 5 | ||||
20 | 640000013004 | 铝合金信号机构 | 矮复式 | 台 | 29 | ||||
21 | 640000013002 | 铝合金信号机构 | 遮断 | 台 | 7 | ||||
22 | 640000013006 | 铝合金信号机构 | 驼峰复示 — | 台 | 7 | ||||
23 | 640000012050 | 铝合金色灯信号机构 | 高二显(双灯三丝) 铝合金 | 台 | 33 | ||||
24 | 640000012051 | 铝合金色灯信号机构 | 高三显(双灯三丝) 铝合金 | 台 | 8 | ||||
25 | 640000012052 | 铝合金色灯信号机构 | 引导(双灯三丝) 铝合金 | 台 | 1 | ||||
26 | 640000012053 | 铝合金色灯信号机构 | 矮二显(双灯三丝) 铝合金 | 台 | 5 | ||||
27 | 640000012054 | 铝合金色灯信号机构 | 矮三显(双灯三丝) 铝合金 | 台 | 22 | ||||
28 | 640000012055 | 铝合金色灯信号机构 | 矮四显(双灯三丝) 铝合金 | 台 | 2 | ||||
29 | 640000012056 | 铝合金色灯信号机构 | 矮二显(双灯三丝带转换) 铝合金 | 台 | 5 | ||||
30 | 640000012049 | 铝合金色灯信号机构 | 矮三显(双灯三丝带转换) 铝合金 | 台 | 22 | ||||
31 | 640000012060 | 铝合金色灯信号机构 | 矮四显(双灯三丝带转换) 铝合金 | 台 | 2 | ||||
32 | 640000012057 | 铝合金色灯信号机构 | 引导(双灯三丝带转换) 铝合金 | 台 | 2 | ||||
33 | 640000012059 | 铝合金色灯信号机构 | 高二显(双灯三丝带转换) 铝合金 | 台 | 34 | ||||
34 | 640000012058 | 铝合金色灯信号机构 | 高三显(双灯三丝带转换) 铝合金 | 台 | 8 | ||||
35 | 640000020000 | 安装架 | 一显示 L147 | 架 | 1 | ||||
36 | 640000021000 | 高柱组合信号机安装架 | 二显示 X0176 | 架 | 10 | ||||
37 | 640000021001 | 高柱组合信号机安装架 | 三显示 X0177 | 架 | 7 | ||||
38 | 640000023001 | 镀锌色灯信号机梯子 | 8.5m | 架 | 60 | ||||
39 | 640000023003 | 镀锌色灯信号机梯子 | 10m | 架 | 50 | ||||
40 | 640000023004 | 镀锌色灯信号机梯子 | 11m | 架 | 40 | ||||
1 | GD06-2023JZ007 | 641400077230 | 断路器 | YR-1(13)-1A A 220V | 只 | 110 | 自2023年1月1日至 |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 |
2 | 641400077309 | 断路器 | B-FRAME-1A 240V | 只 | 829 | ||||
3 | 641400077305 | 断路器 | B-FRAME-3A 240V | 只 | 810 | ||||
4 | 641400077307 | 断路器 | B-FRAME-5A 240V | 只 | 810 | ||||
5 | 641400077308 | 断路器 | B-FRAME-10A 240V | 只 | 879 | ||||
6 | 641400077251 | 断路器 | YF-1(13)-0.5A A 240V | 只 | 245 | ||||
7 | 641400077252 | 断路器 | YF-1(13)-1A A 240V | 只 | 248 | ||||
8 | 641400077253 | 断路器 | YF-1(13)-2A A 240V | 只 | 233 | ||||
9 | 641400077254 | 断路器 | YF-1(13)-3A A 240V | 只 | 241 | ||||
10 | 641400077256 | 断路器 | YF-1(13)-5A A 240V | 只 | 11 | ||||
11 | 641400077260 | 断路器 | YF-1(13)-10A A 240V | 只 | 220 | ||||
12 | 641400077261 | 断路器 | YF-1(13)-15A A 240V | 只 | 20 | ||||
13 | 641400077265 | 断路器 | YF-3(13)-5A A 415V | 只 | 221 | ||||
14 | 641400077266 | 断路器 | YF-3(13)-10A A 415V | 只 | 220 | ||||
15 | 641400077268 | 断路器 | YF-3(13)-20A A 415V | 只 | 10 | ||||
16 | 641400077212 | 断路器 | YR-1(13)-0.5A A 80V | 只 | 541 | ||||
17 | 641400077213 | 断路器 | YR-1(13)-1A A 80V | 只 | 240 | ||||
18 | 641400077214 | 断路器 | YR-1(13)-2A A 80V | 只 | 240 | ||||
19 | 641400077215 | 断路器 | YR-1(13)-3A A 80V | 只 | 247 | ||||
20 | 641400077218 | 断路器 | YR-1(13)-5A A 80V | 只 | 283 | ||||
21 | 641400077220 | 断路器 | YR-1(13)-6A A 80V | 只 | 1 | ||||
22 | 641400077222 | 断路器 | YR-1(13)-8A A 80V | 只 | 1 | ||||
23 | 641400077223 | 断路器 | YR-1(13)-10A A 80V | 只 | 251 | ||||
24 | 641400077225 | 断路器 | YR-1(13)-15A A 80V | 只 | 210 | ||||
25 | 641400077229 | 断路器 | YR-1(13)-0.5A A 220V | 只 | 20 | ||||
26 | 641400077232 | 断路器 | YR-1(13)-3A A 220V | 只 | 220 | ||||
27 | 641400077231 | 断路器 | YR-1(13)-2A A 220V | 只 | 20 | ||||
28 | 641400077233 | 断路器 | YR-1(13)-4A A 220V | 只 | 1 | ||||
29 | 641400077234 | 断路器 | YR-1(13)-5A A 220V | 只 | 220 | ||||
30 | 641400077235 | 断路器 | YR-1(13)-6A A 220V | 只 | 10 | ||||
31 | 641400077236 | 断路器 | YR-1(13)-7A A 220V | 只 | 10 | ||||
32 | 641400077238 | 断路器 | YR-1(13)-10A A 220V | 只 | 220 | ||||
33 | 641400077239 | 断路器 | YR-1(13)-15A A 220V | 只 | 12 | ||||
34 | 641400077240 | 断路器 | YR-1(13)-20A A 220V | 只 | 10 | ||||
35 | 641400077257 | 断路器 | YF-1(13)-6A A 240V | 只 | 210 | ||||
36 | 641400077258 | 断路器 | YF-1(13)-7A A 240V | 只 | 210 | ||||
37 | 641400077267 | 断路器 | YF-3(13)-15A A 415V | 只 | 20 | ||||
38 | 641400077259 | 断路器 | YF-1(13)-8A A 240V | 只 | 10 | ||||
39 | 641400077304 | 断路器 | B-FRAME-2A 240V | 只 | 15 | ||||
40 | 641400077217 | 断路器 | YR-1(13)-4A A 80V | 只 | 10 | ||||
41 | 641100500000 | 排架报警器 | SP-905-04 | 个 | 105 | ||||
42 | 641400074001 | 断路器防尘罩 | Q 二极防尘罩 | 只 | 1584 | ||||
43 | 641400074002 | 断路器防尘罩 | Q 三极防尘罩 | 只 | 1127 | ||||
44 | 641400074003 | 断路器防尘罩 | Q 四极防尘罩 | 只 | 1025 | ||||
45 | 641400074004 | 断路器防尘罩 | Q 380V防尘罩 | 只 | 1115 | ||||
46 | 641400075000 | 断路器底板 | Q 二极底板 | 只 | 1227 | ||||
47 | 641400075001 | 断路器底板 | Q 三极底板 | 只 | 1127 | ||||
48 | 641400075002 | 断路器底板 | Q 四极底板 | 只 | 1025 | ||||
49 | 641400075003 | 断路器底板 | Q 380V底板 | 只 | 1028 | ||||
1 | GD06-2023JZ008 | 641700014000 | 免维护电缆接续盒 | HJD-M | 套 | 130 | 自2023年1月1日至 |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 |
2 | 641700014001 | 免维护电缆接续盒 | HJD-M-P | 套 | 120 | ||||
3 | 641700015000 | 电缆抢修盒 | HJD-M-Q | 套 | 206 | ||||
4 | 626000050012 | 光电缆绝缘节 | HJD-M-J | 套 | 29 | ||||
5 | 626000030186 | 光缆接头盒 | HJLG-01-24芯 | 个 | 13 | ||||
6 | 626000000088 | 电缆接头盒 | HJDG-01A | 个 | 32 | ||||
1 | GD06-2023JZ009 | 641700016001 | 电缆灌封盒 | HGM-T | 套 | 17 | 自2023年1月1日至 |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 |
2 | 641700016002 | 电缆灌封盒 | HGM-T-P | 套 | 34 | ||||
3 | 641700016003 | 电缆灌封盒 | HGM-K-T-P | 套 | 217 | ||||
4 | 641700016004 | 电缆灌封盒 | HGM-K-T | 套 | 204 | ||||
1 | GD06-2023JZ010 | 640000035008 | 智能点灯单元 | DDX1-4 | 台 | 25 | 自2023年1月1日至 |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 |
2 | 640000032053 | 信号点灯单元 | DDX1-5(J) | 台 | 211 | ||||
3 | 640000032054 | 信号点灯单元 | DDX1-5(F) | 台 | 30 | ||||
4 | 640000032016 | 信号点灯单元 | DZD-L | 台 | 20 | ||||
5 | 640000035002 | 智能点灯单元 | DZD-CT | 台 | 68 | ||||
6 | 640000035003 | 智能点灯单元 | DZD-PD | 台 | 142 | ||||
7 | 640000035004 | 智能点灯单元 | DZD-BT | 台 | 461 | ||||
8 | 640000035007 | 智能点灯单元 | DZD-B | 台 | 25 | ||||
9 | 641100120000 | 灯丝断丝定位显示器 | PB-3普通(站内) | 台 | 7 | ||||
10 | 641100120001 | 灯丝断丝定位显示器 | PB-3加强(站内+区间) | 台 | 9 | ||||
1 | GD06-2023JZ011 | 641400004012 | 轨道变压器 | BG1-50 | 台 | 17 | 自2023年1月1日至 |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 |
2 | 641400004013 | 轨道变压器 | BG1-72/25 | 台 | 15 | ||||
3 | 641400004036 | 轨道变压器 | BG2-130/25 | 台 | 505 | ||||
4 | 641400004021 | 轨道变压器 | BG3-130/25 50Hz铁芯 | 台 | 522 | ||||
5 | 641400004022 | 轨道变压器 | BG4-150/25 | 台 | 5 | ||||
6 | 641400004033 | 轨道变压器 | BG4-220/25 | 台 | 12 | ||||
7 | 641400004047 | 轨道变压器 | BG5-220/25 | 台 | 14 | ||||
8 | 641400004023 | 轨道变压器 | BG5-150/25 | 台 | 7 | ||||
9 | 641400004010 | 轨道变压器 | BG1-300 | 台 | 108 | ||||
10 | 641400004017 | 轨道变压器 | BG2-300 | 台 | 10 | ||||
11 | 641400004007 | 轨道变压器 | BG1-140/25 | 台 | 32 | ||||
12 | 641400041003 | 防雷轨道变压器 | BG1-FL-140/25 | 台 | 13 | ||||
13 | 641400004016 | 轨道变压器 | BG2-140/25 | 台 | 23 | ||||
14 | 641400004027 | 轨道变压器 | BG3-L260/25 | 台 | 42 | ||||
15 | 641400041001 | 轨道防雷变压器 | BG1.FL-50 | 台 | 1 | ||||
1 | GD06-2023JZ012 | 641000020014 | 轨道电路测试盘 | 测试盘48位 | 台 | 16 | 自2023年1月1日至 |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 |
2 | 641000020001 | 轨道电路测试盘 | PG-26 组合式 | 台 | 15 | ||||
3 | 641000026000 | 电缆绝缘测试盘 | PL型组合式 | 台 | 5 | ||||
1 | GD06-2023JZ013 | 641000020008 | 轨道电路测试盘 | ZBGC-48 | 台 | 6 | 自2023年1月1日至 |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 |
2 | 641000020009 | 轨道电路测试盘 | ZBGC-26 | 台 | 2 | ||||
1 | GD06-2023JZ014 | 643000000035 | 空柜 | 非电化ZP型四信息GU-9-K | 架 | 18 | 自2023年1月1日至 |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 |
2 | 641100012000 | 组合柜 | GU | 台 | 101 | ||||
3 | 641100013004 | 分线柜 | GU-9-FX普通端子 | 架 | 1 | ||||
4 | 643000000031 | 轨道柜 | 非电化ZP型四信息GU-9-GD | 架 | 10 | ||||
5 | 643000000033 | 接口柜 | 非电化ZP型四信息GU-9-JK | 架 | 4 | ||||
6 | 643000000038 | 综合柜 | 非电化ZP型四信息GU-9-zz | 架 | 1 | ||||
7 | 643000000037 | 选通柜 | 非电化ZP型四信息GU-9-XT | 架 | 1 | ||||
8 | 641100013005 | 分线柜 | GU-FX-WAGO万可端子 | 架 | 1 | ||||
9 | 643000000032 | 轨道柜 | 非电化ZP型四信息GU-9-GD-WAOG | 架 | 2 | ||||
10 | 643000000034 | 接口柜 | 非电化ZP型四信息GU-JK-WAOG | 架 | 1 | ||||
11 | 643000000039 | 综合柜 | 非电化ZP型四信息GU-ZZ-WZGO | 架 | 2 | ||||
12 | 641100012040 | 组合柜 | 万科端子 | 台 | 17 | ||||
13 | 641100201028 | 阻容插接盒 | 通用 | 台 | 1040 | ||||
14 | 641100200003 | 大站组合 | 6502型 DX | 台 | 121 | ||||
15 | 641100414006 | 组合 | ZH | 个 | 218 | ||||
16 | 641100414009 | 组合 | 零层 LC | 台 | 49 | ||||
1 | GD06-2023JZ015 | 643300020003 | 微电子相敏轨道电路接收器 | JXW-25A | 台 | 190 | 自2023年1月1日至 |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 |
2 | 643300020004 | 微电子相敏轨道电路接收器 | JXW-25B | 台 | 315 | ||||
3 | 643300020005 | 微电子相敏轨道电路接收器 | HBJ/JXW-25B | 台 | 123 | ||||
4 | 640000032019 | 信号点灯单元 | DDX1-3 | 台 | 146 | ||||
5 | 640000000002 | 色灯信号机构 | XSA矮二显 | 台 | 63 | ||||
6 | 640000000003 | 色灯信号机构 | XSA矮三显 | 台 | 28 | ||||
7 | 640000004000 | 矮型复示信号机构 | XSFA | 台 | 11 | ||||
8 | 640000008000 | 进路表示器 | BJG-3 | 台 | 11 | ||||
9 | 640000008004 | 进路表示器 | BJA-1 | 台 | 12 | ||||
10 | 640000000004 | 色灯信号机构 | 矮五显 | 台 | 14 | ||||
11 | 643600088001 | 故障表示器 | HB/JXW-25B相敏报警器 | 台 | 34 | ||||
1 | GD06-2023JZ016 | 643300020011 | 相敏接收器 | JXW-25AL | 台 | 5 | 自2023年1月1日至 |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 |
2 | 643300020012 | 相敏接收器 | JXW-25A1 | 台 | 5 | ||||
3 | 643300020013 | 相敏接收器 | JXW-25B/L | 台 | 197 | ||||
4 | 643600092001 | 室外隔离盒 | WGL-T | 台 | 13 | ||||
5 | 643600092006 | 室外隔离盒 | SGLH | 台 | 43 | ||||
6 | 643600092007 | 室外隔离盒 | WGFH | 台 | 11 | ||||
7 | 643600090003 | 室内隔离盒 | FNGL-T | 台 | 30 | ||||
8 | 643600092000 | 室外隔离盒 | WGL-U | 台 | 5 | ||||
9 | 642300000046 | 感容盒 | ZPWHLC-R | 台 | 166 | ||||
10 | 643600103223 | 接收变压器盒 | HBJ | 台 | 74 | ||||
11 | 643600092008 | 室外隔离盒 | WGL4-U | 台 | 6 | ||||
12 | 643600092002 | 室外隔离盒 | FWGL-T(U) | 台 | 5 | ||||
13 | 643600103222 | 报警盒 | HB | 台 | 73 | ||||
14 | 643600014012 | 电源防雷箱 | XLY-380P | 台 | 10 | ||||
15 | 643600014020 | 电源防雷箱 | XLY-220 | 台 | 8 | ||||
16 | 634900006831 | 防雷匹配组合 | ZBPU-T | 组 | 2 | ||||
17 | 634900008009 | 防雷匹配组合 | ZBPU-T1 | 组 | 2 | ||||
18 | 643600020235 | 防雷单元 | BPFU-T | 台 | 10 | ||||
19 | 643600020236 | 防雷单元 | BPFU-T1 | 台 | 10 | ||||
1 | GD06-2023JZ017 | 641400054002 | 信号变压器 | BX1-34 | 台 | 20 | 自2023年1月1日至 |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 |
2 | 641400043007 | 防雷中继变压器 | BX1-FL-34 | 台 | 115 | ||||
3 | 641400022002 | 信号隔离变压器 | BGX3-35 | 台 | 511 | ||||
4 | 641400009001 | 远程隔离变压器 | BGY2-100 | 台 | 28 | ||||
5 | 641400011003 | 远程隔离变压器 | BGY-80 | 台 | 34 | ||||
1 | GD06-2023JZ018 | 641400059004 | 插接式硅整流器 | ZG1-24/2.4 | 台 | 80 | 自2023年1月1日至 |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 |
2 | 641400059001 | 插接式硅整流器 | ZG1-13.2/1.2 X8636 | 台 | 40 | ||||
3 | 641400059011 | 插接式硅整流器 | ZG2-42/0.5 | 台 | 44 | ||||
4 | 641400059006 | 插接式硅整流器 | ZG1-70/0.3 — | 台 | 5 | ||||
5 | 641400062014 | 插接式硅整流器 | ZG2-130/0.1 | 台 | 40 | ||||
6 | 641400062024 | 插接式硅整流器 | ZG2-13.2/2.4 | 台 | 5 | ||||
7 | 641400063000 | 硒整流器 | ZX-2.3 | 台 | 5 | ||||
8 | 641400064003 | 插接式硅整流器 | ZG3-220/0.2 100/0.1 | 台 | 102 | ||||
1 | GD06-2023JZ019 | 641400026004 | 表示变压器 | BD2-7 | 台 | 232 | 自2023年1月1日至 |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 |
2 | 641400047000 | 道岔表示变压器 | BD1-10A | 台 | 8 | ||||
3 | 643200047004 | 变阻器 | R1-6.9/690 | 台 | 5 | ||||
4 | 643200047000 | 固定抽头限流电阻 | R1-2.2Ω/220W | 台 | 101 | ||||
5 | 643200047001 | 固定抽头限流电阻 | R1-4.4Ω/440W | 台 | 449 | ||||
6 | 641400058009 | 变阻器 | R1-4.4/630固定抽头 | 台 | 29 | ||||
7 | 641400043006 | 中继防雷变压器 | BZ4-AF | 台 | 2 | ||||
8 | 643200041000 | 空扼流补偿器 | BCQ-T | 台 | 14 | ||||
9 | 641400058006 | 变阻器 | R-6/65 | 台 | 55 | ||||
10 | 641400030006 | 道岔表示单元 | DBD-7A | 台 | 17 | ||||
11 | 641400032007 | 电码变压器 | BM-150/25(50) | 台 | 10 | ||||
12 | 641400032008 | 电码变压器 | BMR-100/25(50) | 台 | 32 | ||||
1 | GD06-2023JZ020 | 643600019000 | 防雷补偿器 | FB-1 | 台 | 111 | 自2023年1月1日至 |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 |
2 | 643600019001 | 防雷补偿器 | FB-2 | 台 | 108 | ||||
3 | 643600083001 | 防护盒 | HF2-25 | 台 | 2 | ||||
4 | 643600083003 | 防护盒 | HF3-25 | 台 | 40 | ||||
5 | 643600083004 | 防护盒 | HF4-25 | 台 | 307 | ||||
1 | GD06-2023JZ021 | 643600100013 | 断相保护器 | BDX 30s | 台 | 185 | 自2023年1月1日至 |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 |
2 | 643600103100 | 直流转辙机限时保护器 | BXZ-BD1 | 台 | 67 | ||||
3 | 643600103001 | 道岔保护器报警器 | BXZ-BJQ | 台 | 17 | ||||
1 | GD06-2023JZ022 | 643600100041 | 断相保护器 | QDX2-S13/30 | 台 | 150 | 自2023年1月1日至 |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 |
1 | GD06-2023JZ023 | 643000060077 | 调谐单元 | ZPW.T1700-R | 台 | 3 | 自2023年1月1日至 |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 |
2 | 643000060078 | 调谐单元 | ZPW.T2000-R | 台 | 3 | ||||
3 | 643000060079 | 调谐单元 | ZPW.T2300-R | 台 | 3 | ||||
4 | 643000060080 | 调谐单元 | ZPW.T2600-R | 台 | 3 | ||||
5 | 643000070064 | 衰耗器 | ZPW.S-R1700 | 台 | 2 | ||||
6 | 643000070065 | 衰耗器 | ZPW.S-R2000 | 台 | 2 | ||||
7 | 643000070066 | 衰耗器 | ZPW.S-R2300 | 台 | 2 | ||||
8 | 643000070067 | 衰耗器 | ZPW.S-R2600 | 台 | 2 | ||||
9 | 643000070063 | 移频采集器 | ZPW.CP1-R | 台 | 4 | ||||
10 | 643000070062 | 通道采集器 | ZPW.CT1-R | 台 | 1 | ||||
11 | 643000070070 | 调谐匹配单元 | ZPW.PT1700-R | 台 | 3 | ||||
12 | 643000070071 | 调谐匹配单元 | ZPW.PT2000-R | 台 | 3 | ||||
13 | 643000070072 | 调谐匹配单元 | ZPW.PT2300-R | 台 | 3 | ||||
14 | 643000070073 | 调谐匹配单元 | ZPW.PT2600-R | 台 | 3 | ||||
15 | 643000070074 | 补偿单元 | ZPW.TB1700-R | 台 | 2 | ||||
16 | 643000070075 | 补偿单元 | ZPW.TB2000-R | 台 | 2 | ||||
17 | 643000070076 | 补偿单元 | ZPW.TB2300-R | 台 | 2 | ||||
18 | 643000070077 | 补偿单元 | ZPW.TB2600-R | 台 | 2 | ||||
19 | 643000060114 | 接收器 | ZPW.J1-R | 台 | 2 | ||||
20 | 643000070069 | 发送器 | ZPW.F1-R | 台 | 2 | ||||
21 | 643100060029 | 轨道匹配单元 | ZPW.DPG | 台 | 42 | ||||
1 | GD06-2023JZ024 | 641400035026 | 扼流变压器 | BEF1-1000 400Hz铁芯 电化移频用 — | 台 | 1 | 自2023年1月1日至 |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 |
2 | 641400035027 | 扼流变压器 | BEF1-600 400Hz铁芯 电化移频用 — | 台 | 10 | ||||
3 | 641400035028 | 扼流变压器 | BEF1-800 400Hz铁芯 电化移频用 — | 台 | 1 | ||||
4 | 641400004032 | 轨道变压器 | GM.BG1-80 | 台 | 36 | ||||
5 | 643600103056 | 高压脉冲稳压变压器 | GM.QBW-60/50 | 只 | 16 | ||||
6 | 643600103055 | 高压脉冲发码盒 | GM.HF2-50 | 台 | 16 | ||||
7 | 643600103015 | 高压脉冲发码器电子盒 | GM.HF-HZD | 台 | 16 | ||||
8 | 643600103030 | 高脉调整电阻器 | MG.RT-30 | 台 | 16 | ||||
9 | 654000244345 | 高压脉冲四腿电容 | CJ42-2 4μF±5% 630V AC | 台 | 25 | ||||
1 | GD06-2023JZ025 | 640100008003 | 道口收发器 | DK.SWK30X7025 | 台 | 4 | 自2023年1月1日至 |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 |
2 | 640100008004 | 道口收发器 | DK.SWK40X7026 | 台 | 4 | ||||
3 | 640100028000 | 轨道电路收发器 | DK.SWB1-14 X7034 | 台 | 5 | ||||
4 | 640100028001 | 轨道电路收发器 | DK.SWB1-20 X7035 | 台 | 5 | ||||
5 | 640100010001 | 道口音响器 | DK.Y4 X7031 | 台 | 5 | ||||
6 | 640100013001 | 道口闪光器 | DK.S1 X7030 | 台 | 6 | ||||
7 | 640100000000 | 道口信号机 | DK.X3 | 台 | 5 | ||||
8 | 640100002001 | 喇叭及防护装置 | DK.X3 | 套 | 5 | ||||
9 | 640100003000 | 道口控制盘 | DK.K3 | 台 | 4 | ||||
10 | 640100009000 | 道口控制器箱 | DK.XK X7028 | 台 | 5 | ||||
11 | 640100010004 | 道口音响器 | DK.Y4C | 台 | 5 | ||||
12 | 640100017000 | 道口器材箱 | DK.XQ X7029 | 台 | 5 | ||||
13 | 640100021000 | 直流稳压电源 | DK.YZ | 台 | 3 | ||||
14 | 640100022000 | 交流稳压电源 | DK.YC X7023 | 台 | 4 | ||||
15 | 640100023003 | 道口稳压电源 | ZDD.WY | 台 | 6 | ||||
16 | 640100051000 | 一体化道口控制柜 | DX3-Y | 台 | 5 | ||||
17 | 641400059017 | 插接式硅整流器 | ZGC2-R42/0.5 | 台 | 5 | ||||
18 | 641400062000 | 硅整流器 | ZG-13.2/2.4X8620 | 台 | 5 | ||||
19 | 641400062005 | 硅整流器 | ZG-24/2.4X8625 | 台 | 5 | ||||
20 | 641100202043 | 阻容盒 | DX3 | 台 | 5 | ||||
1 | GD06-2023JZ026 | 644100005001 | TDCS/CTC工控机 | RIC-KA8005 | 套 | 10 | 自2023年1月1日至 |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 |
2 | 644100005002 | TDCS/CTC折叠液晶 | LS2901-R | 套 | 2 | ||||
3 | 644100005003 | CTC车站系统设备 | KVM-KA9002(双) | 套 | 2 | ||||
1 | GD06-2023JZ027 | 643600020008 | 防雷单元 | OBO-V20C75VAC | 台 | 78 | 自2023年1月1日至 |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 |
2 | 643600020049 | 防雷单元 | OBO V20-C/0- 385 | 台 | 70 | ||||
3 | 643600020050 | 防雷单元 | OBO V20-C/0- 280 | 台 | 70 | ||||
1 | GD06-2023JZ028 | 643600020088 | 防雷单元 | OBO-V20-C/1-385V | 台 | 1568 | 自2023年1月1日至 |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 |
2 | 643600020009 | 防雷单元 | OBO-V20-C/1-75V | 台 | 256 | ||||
3 | 643600020087 | 防雷单元 | OBO-V20-C/1-280V | 台 | 295 | ||||
1 | GD06-2023JZ029 | 643600074201 | 防雷模块 | BVB SFLM-120(L-L) | 个 | 10 | 自2023年1月1日至 |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 |
2 | 643600074202 | 防雷模块 | BVB SFLM-120(L-PE) | 个 | 20 | ||||
3 | 643600074203 | 防雷模块 | BVB SFLM-120(L-L/L-PE) | 个 | 8 | ||||
4 | 643600074446 | 防雷模块 | BVB SFLM-220(L-L) | 块 | 50 | ||||
5 | 643600074447 | 防雷模块 | BVB SFLM-220(L-L/L-PE) | 块 | 70 | ||||
6 | 643600074448 | 防雷模块 | BVB SFLM-220(L-PE) | 块 | 70 | ||||
7 | 643600074198 | 防雷模块 | BVB SFLM-60(L-L) | 个 | 30 | ||||
8 | 643600074199 | 防雷模块 | BVB SFLM-60(L-PE) | 个 | 30 | ||||
9 | 643600074200 | 防雷模块 | BVB SFLM-60(L-L/L-PE) | 个 | 10 | ||||
10 | 643600074443 | 防雷模块 | BVB SFLM-380(L-L) | 块 | 100 | ||||
11 | 643600074444 | 防雷模块 | BVB SFLM-380(L-L/L-PE) | 块 | 3 | ||||
12 | 643600074445 | 防雷模块 | BVB SFLM-380(L-PE) | 块 | 3 | ||||
13 | 643600074464 | 防雷模块 | SFLM-C | 台 | 3 | ||||
14 | 643600074456 | 防雷模块 | BVB SFLM-C(48V) | 个 | 1 | ||||
15 | 644200015001 | 通道防雷 | BVB FLM WJ-COAX | 个 | 1 | ||||
16 | 643600074371 | 防雷模块 | BVB SSLP-385VB | 个 | 10 | ||||
17 | 643600074392 | 防雷模块 | BVB SSLP-385V | 个 | 1 | ||||
18 | 643600074370 | 防雷模块 | BVB SSLP 275VB | 个 | 30 | ||||
19 | 643600085029 | 浪涌防护器 | BVB SSLP-130VB | 个 | 13 | ||||
20 | 644200015017 | 通道防雷 | BVB FLM WJ-N50 | 个 | 1 | ||||
21 | 643600085028 | 浪涌防护器 | BVB SSLP-075VB | 台 | 93 | ||||
22 | 643600085039 | 浪涌防护器 | BVB SFLM-H | 个 | 7 | ||||
23 | 644200015009 | 通道防雷 | BVB FLM WJ-RJ45/11 | 个 | 1 | ||||
24 | 643600074502 | 防雷模块 | BVB SSTO 075VB | 个 | 37 | ||||
25 | 643600074503 | 防雷模块 | BVB SSTO 275VB | 个 | 1 | ||||
26 | 643600074504 | 防雷模块 | BVB SSTO 385VB | 个 | 37 | ||||
27 | 644200015016 | 通道防雷 | BVB FLM WJ-MDF | 个 | 1 | ||||
28 | 641100013010 | 分线柜 | GFL1-K818 | 台 | 10 | ||||
29 | 643600014022 | 电源防雷箱 | XLY-380/40 | 台 | 7 | ||||
30 | 643600074390 | 防雷模块 | BVB SSLP-420VB | 个 | 50 | ||||
31 | 643600074391 | 防雷模块 | BVB SSLP-320VB | 个 | 74 | ||||
1 | GD06-2023JZ030 | 641100013013 | 分线柜 | GFL | 台 | 11 | 自2023年1月1日至 |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 |
2 | 643600020067 | 防雷单元 | LQ-220XH | 个 | 1472 | ||||
3 | 643600020068 | 防雷单元 | LQ-380XH | 个 | 260 | ||||
4 | 643600020069 | 防雷单元 | LQ-48XH | 个 | 243 | ||||
5 | 643600074188 | 防雷模块 | LQ-24LEU | 个 | 54 | ||||
6 | 612100010017 | 防雷单元 | LQ-110XH | 个 | 200 | ||||
1 | GD06-2023JZ031 | 643600103321 | 浪涌保护器 | C75-30 | 个 | 200 | 自2023年1月1日至 |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 |
2 | 643600103322 | 浪涌保护器 | C280-40 | 个 | 200 | ||||
3 | 643600103323 | 浪涌保护器 | C385-40 | 个 | 200 | ||||
1 | GD06-2023JZ032 | 643600018014 | 防雷保安器 | ZFDF-220 | 台 | 50 | 自2023年1月1日至 |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 |
2 | 643600020197 | 防雷单元 | ZFTW-VII/WB-J-H Uc=420V | 个 | 50 | ||||
3 | 643600020207 | 防雷单元 | ZFTW-Ⅶ/WB-J-Q | 台 | 50 | ||||
4 | 643600020229 | 防雷单元 | ZFTW-VI/WB-J UC:230V | 个 | 100 | ||||
5 | 643600074116 | 防雷模块 | ZFTW-V/WB-J 110V | 个 | 50 | ||||
6 | 643600074524 | 防雷模块 | ZFTW-Ⅳ/WB-J-H | 个 | 50 | ||||
1 | GD06-2023JZ033 | 643600085053 | 浪涌保护器 | SPDR-Ⅳ-10-220 | 个 | 200 | 自2023年1月1日至 |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 |
2 | 643600085051 | 浪涌保护器 | SPDR-Ⅳ-10-110 | 个 | 200 | ||||
3 | 643600085052 | 浪涌保护器 | SPDR-Ⅳ-20-320 | 个 | 200 | ||||
1 | GD06-2023JZ034 | 643600103283 | RFID读写设备 | YYSG-C3001 | 台 | 160 | 自2023年1月1日至 |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 |
2 | 643600103284 | RFID无源电子标签手持机 | YYSG-C3001 | 台 | 14 | ||||
3 | 643600103295 | RFID读写设备 | SHD4003 | 台 | 310 | ||||
4 | 643600103303 | RFID读写设备 | SHD4011 | 台 | 50 | ||||
5 | 643600103311 | RFID读写设备 | SHG5002 | 台 | 310 | ||||
6 | 643600103314 | RFID读写设备 | SHZ6002 | 台 | 310 | ||||
7 | 643600103290 | RFID蓝牙识别设备 | SHL1002 | 台 | 10 | ||||
8 | 643600103291 | RFID标桩 | SHB2001 | 台 | 310 | ||||
1 | GD06-2023JZ035 | 640000055000 | 测试终端机 | ZXC | 台 | 5 | 自2023年1月1日至 |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 |
2 | 640000053004 | 集中监测通信单元 | ZXCGD4 | 台 | 45 | ||||
3 | 604300000369 | 协议转换器 | ZXV-ZH运电信号函(2015)315号 | 套 | 2 | ||||
4 | 644300001019 | 道岔缺口监测主机 | ZXV-HF运电信号函(2015)315号 | 套 | 1 | ||||
5 | 654000245000 | 道岔缺口图像采集分机 | ZXV-H运电信号函(2015)315号 | 台 | 11 | ||||
6 | 640000047001 | 智能监控单元 | ZXCGD2 | 台 | 44 | ||||
7 | 640000050000 | 集中管理机 | ZXDG | 台 | 2 | ||||
8 | 640000050003 | 集中管理机 | ZXDG-E(含轨道监测) | 台 | 2 | ||||
9 | 640000053001 | 通信监测单元 | ZXCJC3 | 台 | 52 | ||||
10 | 640000053002 | 通信监测单元 | ZXCJC4 | 台 | 60 | ||||
11 | 644200027006 | 采集板 | 主灯丝采集装置 CJ-1 | 块 | 75 | ||||
1 | GD06-2023JZ036 | 654000040000 | 电流功率传感器 | WB9060 | 只 | 9 | 自2023年1月1日至 |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 |
2 | 654000079030 | 互感器板 | 06型V2.0(8路光电交直流) | 块 | 6 | ||||
3 | 654000093005 | 开关电源 | KDYA-103HH04-2.2 | 只 | 2 | ||||
4 | 654000192002 | 接口分机 | WBTQ101UT-4L1 | 台 | 8 | ||||
5 | 654000243000 | 道岔表示电压综合采集盒 | WBTD303JD-1B3 | 个 | 6 | ||||
1 | GD06-2023JZ037 | 642100040018 | 转辙机表示缺口智能监测主机 | XC/QKJC-2000型 | 台 | 6 | 自2023年1月1日至 |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 |
2 | 642100040019 | 转辙机表示缺口智能监测分机 | XC/QKJC-2000型 | 台 | 301 | ||||
3 | 642100040028 | 转辙机表示缺口智能监测主机 | XCQKJC-2010-ZJ | 台 | 2 | ||||
4 | 642100040027 | 转辙机表示缺口智能监测分机 | XCQKJC-2010-FJ | 台 | 10 | ||||
1 | GD06-2023JZ038 | 644300001008 | 道岔缺口监测主机 | ZQJ-05(8路) | 台 | 3 | 自2023年1月1日至 |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 |
2 | 644300002010 | 道岔缺口监测分机 | ZQJ-05(A型) | 台 | 4 | ||||
3 | 644300002026 | 道岔缺口监测分机 | ZYJ7-ZQJ-05 | 套 | 4 | ||||
4 | 644300002027 | 道岔缺口监测分机 | SH6-ZQJ-05 | 套 | 4 | ||||
5 | 644300002028 | 道岔缺口监测分机 | S700K-ZQJ-05 | 套 | 2 | ||||
6 | 651400200065 | 网络分机 | ZYZQJ-05 | 台 | 2 | ||||
7 | 651400200066 | 网络摄像头 | ZYZQJ-05 | 台 | 2 | ||||
8 | 651500210000 | 外锁闭道岔自动注油主机 | DY-2型 | 套 | 2 | ||||
9 | 651500212000 | 外锁闭道岔自动注油分机 | DY-2型 | 套 | 2 | ||||
10 | 651500211000 | 外锁闭道岔自动注油装置加油器 | DY-2载波式 | 套 | 2 | ||||
11 | 651500209000 | 外锁闭道岔自动注油装置系统站机 | DY-2载波式 | 套 | 2 | ||||
12 | 654000243280 | 网络数据转换器 | ZQJ-05 | 台 | 3 | ||||
13 | 654000243879 | 道岔缺口监测采集分机 | ZYJ7-载波型 | 台 | 2 | ||||
14 | 654000244325 | 油位监测分机 | ZQJ-05-YW | 台 | 1 | ||||
15 | 654000246226 | 道岔缺口视频监测网络转换器 | QZJ05-W | 套 | 4 | ||||
16 | 654000246227 | 道岔缺口视频监测油压传感器 | QYY05-ZY7 | 套 | 2 | ||||
17 | 654000246228 | 道岔缺口视频监测油位传感器 | QYW05-ZY7 | 套 | 2 | ||||
18 | 654000246229 | 道岔缺口视频监测采集分机 | QWF05-D9 | 套 | 4 | ||||
19 | 654000246230 | 道岔缺口视频监测采集分机 | QWF05-D6 | 套 | 4 | ||||
20 | 654000246231 | 道岔缺口视频监测图像采集器 | QSX05-Y7 JT | 套 | 4 | ||||
21 | 654000246232 | 道岔缺口视频监测图像采集器 | QSX05-S730L YJ | 套 | 4 | ||||
22 | 654000246233 | 道岔缺口视频监测图像采集器 | QSX05-S7 Z | 套 | 4 | ||||
23 | 654000246234 | 道岔缺口视频监测图像采集器 | QSX05-S7 Y | 套 | 4 | ||||
24 | 654000246235 | 道岔缺口视频监测图像采集器 | QSX05-D9 | 套 | 4 | ||||
25 | 654000246236 | 道岔缺口视频监测图像采集器 | QSX05-D6 | 套 | 4 | ||||
1 | GD06-2023JZ039 | 644500000100 | 信号故障自动通知诊断主机数据采集卡 | WJGZT-Z-ZJ-CJK | 块 | 4 | 自2023年1月1日至 |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 |
2 | 644500000096 | 信号故障自动通知诊断主机CAN卡 | WJGZT-Z-ZJ-CAN | 块 | 4 | ||||
3 | 644500000043 | 信号故障自动通知诊断多串口卡电源模块 | WJGZT-Z-CK-DYM | 块 | 4 | ||||
4 | 644500000098 | 信号故障自动通知诊断主机光电隔离器 | WJGZT-Z-ZJ-GL | 个 | 4 | ||||
5 | 644500000083 | 信号故障自动通知诊断提示记录终端语音板语音缓存模块 | WJGZT-Z-TS-YHCM | 块 | 2 | ||||
6 | 644500000080 | 信号故障自动通知诊断提示记录终端语音板触发控制单元 | WJGZT-Z-TS-YCKD | 个 | 2 | ||||
7 | 644500000082 | 信号故障自动通知诊断提示记录终端语音板信息处理模块 | WJGZT-Z-TS-YXCM | 块 | 4 | ||||
8 | 644500000065 | 信号故障自动通知诊断交换机 | WJGZT-J-W4 | 台 | 6 | ||||
9 | 644500000041 | 信号故障自动通知诊断多串口卡 | WJGZT-Z-CK | 块 | 6 | ||||
10 | 644500000063 | 信号故障自动通知诊断换频发射装置信息处理模块 | WJGZT-Z-FS-XCM | 块 | 5 | ||||
11 | 644500000038 | 信号故障自动通知诊断PCB主板 | WJGZT-Z-PCB | 块 | 6 | ||||
12 | 644500000047 | 信号故障自动通知诊断发射电台 | WJGZT-Z-DT | 台 | 5 | ||||
13 | 644500000089 | 信号故障自动通知诊断通信板 | WJGZT-Z-TX | 块 | 6 | ||||
14 | 644500000067 | 信号故障自动通知诊断接收机 | WJGZT-Z-JD | 台 | 6 | ||||
15 | 644500000059 | 信号故障自动通知诊断换频发射装置串口接口单元 | WJGZT-Z-FS-CJK | 块 | 6 | ||||
1 | GD06-2023JZ041 | 344500060350 | 无缝合金护套铁路贯通地线 | S-DH 35平方毫米 | m | 7000 | 自2023年1月1日至 |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 |
1 | GD06-2023JZ042 | 640000034001 | 多功能信号点灯单元 | DDX-2 | 台 | 1427 | 自2023年1月1日至 |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 |
2 | 640000032020 | 信号点灯单元 | DDX-2D | 台 | 361 | ||||
3 | 640000045002 | 区间信号机主灯丝报警器 | XDB-2 | 台 | 10 | ||||
4 | 640000045005 | 区间信号机主灯丝报警器 | XDB-3 | 台 | 2 | ||||
1 | GD06-2023JZ043 | 641400013001 | 室内调整变压器 | BMT-50 | 台 | 5 | 自2023年1月1日至 |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 |
2 | 641400013003 | 室内调整变压器 | BMT-25 | 台 | 15 | ||||
3 | 641400004048 | 轨道变压器 | BG5-150/25 50HZ铁芯 | 台 | 143 | ||||
4 | 641400004049 | 轨道变压器 | BG5-220/25 50HZ铁芯 | 台 | 36 | ||||
5 | 641400049008 | 匹配变压器 | HBP-A | 台 | 257 | ||||
6 | 641400049010 | 匹配变压器 | HBP-R | 台 | 35 | ||||
7 | 641400013006 | 室内调整变压器 | BMT4-25 | 台 | 35 | ||||
8 | 641400010000 | 区间点灯隔离变压器 | BGY2-80 | 台 | 544 | ||||
9 | 641400058012 | 变阻器 | R-6.6/660固定抽头 | 台 | 5 | ||||
10 | 641400058008 | 变阻器 | R1-4.4/440固定抽头 | 台 | 112 |
标签: 普速信号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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