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都市多灾种叠加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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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成都市多灾种叠加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挂网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欢迎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并于2022年10月23日前将意见建议反馈至成都市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廖梦丹

  联系电话:028-********

  邮箱:jyyuanchu@163.com

附件:成都市多灾种叠加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


成都市多灾种叠加应急预案(试行)

(征求意见稿)

一、总则1

(一)编制目的1

(二)基本原则1

(三)编制依据1

(四)适用范围2

二、启动条件2

三、指挥体系2

(一)组织架构3

(二)指挥部搭建3

(三)市级层面工作组职责4

四、力量体系8

(一)综合救援类8

(二)工程抢险类9

(三)水域救援类9

(四)排涝抢险类9

(五)航空救援类10

(六)应急通信类10

(七)电力抢险类10

(八)医疗救援类10

(九)战勤保障类10

(十)交通运输类11

(十一)应急供水类11

五、应对处置11

(一)决策部署11

(二)信息收集11

(三)调度管理12

(四)抢险救援14

(五)救灾安置14

(六)核查评估15

(七)信息报告15

(八)疫情防控16

(九)舆论宣传16

六、应急保障17

七、响应结束17

八、附则17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背景下,进一步树牢底线思维和极限思维,针对可能出现的重特大地震、洪涝、地质灾害等多种自然灾害叠加情形,明确我市防范应对的组织指挥体系、工作责任、应急处置流程,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全市社会安全稳定。

(二)基本原则

多灾种叠加的应对处置工作,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统一指挥、属地为主、分级负责。

(三)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四川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四川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四川省多灾种叠加应急预案(试行)》《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组建成都市应急委员会的通知》《成都市应急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和成都市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试行)》《成都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成都市地震应急预案》《成都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2年2月修订)》《成都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试行)》《成都市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成都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以《成都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为总纲,是全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重要补充,适用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防控背景下的重特大地震、洪涝、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叠加发生后的应对处置工作。

二、启动条件

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启动本预案。

(一)在同一时段,地震、洪涝、地质3种灾害均启动市级二级应急响应时;

(二)在同一时段,地震、洪涝、地质灾害中有1种启动市级一级应急响应、1种启动市级二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时;

(三)突发事件比较敏感或引发舆论高度关注或发生在重点地区重要时段等其他需要启动预案的情形。

三、指挥体系

市政府领导紧急召集有关灾种牵头部门会商研判,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实行扩大应急响应,成立“成都市应对XXXX灾害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在国家工作组、省工作组和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统一组织指挥应对多灾种叠加应急处置工作。

有关专项指挥部(含市应对极端洪涝灾害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按照市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和分工,开展应对处置工作。其承担专项指挥部办公室职责的市级部门负责灾情监测预警、提出响应建议、应急处置等专业性工作。

(一)组织架构

市指挥部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或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指挥长,有关市领导和成都警备区、武警成都支队有关领导任副指挥长,市级有关部门和受灾特别严重的区(市)县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等为成员。

市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技术保障组、抢险救援组、军队协调组、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组、交通保障组、通信能源保障组、灾情评估组、群众安置组、物资装备组、社会秩序维护组、新闻宣传(舆情)组等工作组,由指挥长指定有关市领导担任各组组长、副组长,受灾区(市)县党委、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根据灾情和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市指挥部可适当调整分组分工。(组织指挥体系图见附件1)

(二)指挥部搭建

1.市县现场联合指挥部(以下简称现场联合指挥部)。由市指挥部指挥长或有关副指挥长带领相关工作组赶赴灾害现场靠前指挥,与受灾区(市)县组建现场联合指挥部,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救援救灾工作的决策部署,统一指挥调度灾害抢险救援等应对处置工作。多地受灾特别严重时,可根据灾情分区(市)县、分流域、分片区成立1个或多个现场指挥部,市指挥部指挥长可指派有关负责同志任片区现场指挥长。

2.后方指挥部。后方指挥部设在市网络理政中心,由市指挥部指挥长或委派的副指挥长负责指挥,主要承担值班值守任务,接收、传达国家层面和省级层面指示指令,做好信息汇总,督促落实市指挥部决策部署和协调处理相关事务,做好相关保障支撑。指挥部各工作组牵头单位派出一名局级领导进驻市网络理政中心参加响应,各责任单位派员参加本组工作。

3.现场、后方指挥部各工作组工作各有侧重,并做好对应衔接。

(三)市级层面工作组职责

1.综合协调组。负责传达国家层面、省级层面和市指挥部决策部署,协调督促落实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做好会务、文电处理等综合协调工作;收集汇总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负责接收、汇总、处理抢险救援进展信息;明确现场、后方指挥部各工作组人员编组,加强现场、后方指挥部衔接;做好与国家层面、省级层面工作组对接;承办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牵头单位:市应急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网络理政办、市气象局、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四川省成都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等)

2.技术保障组。各成员单位按本部门职责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中的相关风险评估、安全监测、预报预警、会商研判、辅助决策等技术支撑保障;承办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牵头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应急局、市网络理政办、市气象局、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四川省成都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等;责任单位:相关成员单位。各单位在市网络理政中心设专家联络员)

3.抢险救援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调度应急救援力量参加抢险救援,动员引导社会应急力量有序参与抢险救援;制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和救援行动安全管控规定;承办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牵头单位:市应急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公园城市局、市卫健委、市退役军人局、市国资委、市人防办、团市委、市红十字会、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森林消防大队、中国安能集团第三工程局成都分公司、成都建工集团、成都轨道集团、成都环境集团等)

4.军队协调组。负责组织武警成都支队和成都民兵担负救援抢险、营救群众、转移运送物资、稳定秩序及遂行其他救援抢险任务;协调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相关救援抢险任务;承办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牵头单位:成都警备区;责任单位:武警成都支队等)

5.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组。负责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工作;承办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委社治委、市经信局、市民宗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红十字会等)

6.交通保障组。负责公路、水运等交通运输保障,协调铁路、航空等交通运输保障;承办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水务局、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交投集团、成都轨道集团、市公交集团等)

7.通信能源保障组。负责应急通信、电力、供水等保障工作;组织抢通供电、供气、供油、供水、通信等基础设施;承办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人防办、市网络理政办、国网成都供电公司、国网天府新区供电公司、成都燃气集团、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中石化西南油气分公司、成都环境集团、电信成都分公司、移动成都分公司、移动天府新区分公司、联动成都分公司、铁塔成都分公司等)

8.灾情评估组。负责灾情统计、核查调查和灾损评估;承办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牵头单位:市应急局;责任单位:市档案局、市发改委(市粮食和储备局)、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宗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园城市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机关事务局、市金融监管局、市气象局、市大数据中心等)

9.群众安置组。负责组织指导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和基本生活保障,指导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捐赠,组织开展遇难人员善后和遇难人员家属安抚等工作;承办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牵头单位:市应急局、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市退役军人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红十字会等)

10.物资装备保障组。负责组织、调集抢险救援应急物资装备,保障灾区物资装备供应;组织调运生活必需品,加强市场监测,保障市场供应,确保灾区价格稳定;承办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市应急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粮食和储备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等)

11.社会秩序维护组。负责灾区社会治安维稳工作;承办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委网信办、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国安局、武警成都支队等)

12.新闻宣传(舆情)组。统筹信息发布、新闻报道和舆情引导管控工作;承办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市应急局;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文广旅局、市卫健委、市气象局等)

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按照相关职能职责以及指挥部工作要求做好灾害应对处置工作。属地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单位)对应加入现场联合指挥部各工作组,工作组成员单位根据需要可适当调整。

四、力量体系

全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是应急救援的国家队、主力军,驻蓉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是应急处置和救援的突击力量,各类专业应急队伍是应急处置和救援的骨干力量,社会应急队伍是应急处置和救援的辅助力量,基层应急队是应急处置和救援的补充力量,专家队伍是应急处置和救援的支撑力量。市指挥部将市内和国家、省增援的应急力量充分整合、统一指挥、协同联动,共同开展抢险救灾工作。主要由以下类型组成:

(一)综合救援类:主要由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森林消防大队、“成都应急”救援队伍、驻蓉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及相关社会力量组成。配备生命探测、破拆、顶撑、救生等装备,承担地震、洪涝、地质等灾害中以生命搜救为主的任务。

(二)工程抢险类:主要由水利水电施工队伍、地质工程队伍、交通运输队伍、建筑工程施工队伍、道路桥梁施工及维保等抢险队伍及有关社会力量组成。配备大型工程机械,主要执行地震、洪涝、地质等灾害造成的道路交通阻断的交通抢险、滑坡泥石流灾害抢险、堰塞湖除险、水库堤防溃决抢险等。

(三)水域救援类:主要由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森林消防大队、交通运输部门所属队伍、驻蓉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中国安能集团第三工程局成都分公司、“成都应急”救援队伍及有关社会力量组成。配备各类救援舟艇、动力舟桥、水陆两栖用车、浮桥、门桥、水上机器人等装备设施以及水下探测、侦查等装备,承担抗洪抢险中执行水上人员搜救转移任务。

(四)排涝抢险类:主要由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森林消防大队、市住建局、市城管委、市公园城市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中国安能集团第三工程局成都分公司和成都轨道集团等行业救援力量及有关社会力量组成。配备排水车、远程供水系统、大流量高扬程排水泵、排水机器人等车辆设备,承担城市内涝、地下工程淹没等抢险任务。

(五)航空救援类:主要由市内通航、无人机企业组成。配备直升机、大型固定翼无人机等装备,必要时协调军用运输机参与抢险,承担空中侦查、人员转移、航空救援等任务。

(六)应急通信类:主要由消防救援、森林消防、人防、应急管理和基础电信企业所属队伍组成。配备通信指挥车、卫星通信车、卫星便携站、卫星电话、单兵图传、无人机等装备,主要执行灾害现场应急通信保障任务,快速组建现场通信网,开展空中侦查、专网覆盖等。

(七)电力抢险类:主要由国网电力公司、地方电力企业等有关队伍组成。配备发电车、高杆照明灯、大型抽水机、巡线无人机等各类电力抢修和保电专用装备,承担电力恢复抢险和特殊保电任务。

(八)医疗救援类:主要由卫生健康部门医疗队伍组成。配备移动CT、移动DR、移动手术车、正压手术方舱、移动核酸检测车、5G全地形车、ECMO等装备,承担伤员救治和防疫消杀等任务。

(九)战勤保障类:主要由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森林消防大队、驻蓉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中国安能集团第三工程局成都分公司组成。配备宿营车、餐饮车、淋浴车、盥洗车、洗衣车等专用车辆以及专用设备等,承担救援队伍战勤保障任务。

(十)交通运输类:主要由物流企业、客运公司、市公交集团等运输企业所属队伍组成。配备运输车辆,承担人员、物资运输保障。

(十一)应急供水类:主要由市水务局、市城管委等行业力量组成。配备各类供水抢修和紧急供水专用装备,承担生活用水恢复抢险和紧急供水任务。

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要制定行动方案,明确队伍编成、力量预置、指挥协同、行动预想、战勤保障、通信联络等具体内容。

五、应对处置

市委、市政府作出启动多灾种叠加应急响应决定后,按以下程序有序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流程图见附件2)

(一)决策部署

市应急委办公室立即通知市指挥部全体成员单位前往市网络理政中心或者市领导指定地点,参加市应对XXXX灾害指挥部会议,指挥长或指定的副指挥长安排部署各项救灾工作。

市级层面工作组相关人员迅速赶赴受灾地区并与当地组建现场联合指挥部,分析研判灾情发展趋势,组织调度现场救援队伍和跨区增援力量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二)信息收集

组织基层干部群众、行业专业技术力量和网监队伍等,利用卫星和无人机遥感、北斗导航、雷达测量、地面勘察等技术手段,多渠道获取气象、地理、灾(险)情等各类信息,快速形成简报供指挥部决策参考。

重点摸排受灾区域灾害损失及破坏基本情况,受威胁对象情况(包括人员死亡、受伤、失联、被困、受威胁人员数量和现状等信息),交通、水利、通信、电力、供水、燃气等基础设施受损情况,民居、厂矿、建构筑物、重要设施、重要目标、重点资源等损毁情况,灾后地质灾害、堰塞湖、危险化学品泄漏等各类次生衍生灾害情况。

(三)调度管理

1.需求对接。市、区(市)县、镇(街道)、村(社区)根据灾区情况,自下而上逐级汇总研判救援人员、搜救犬、救援装备、工程机械、特殊资源等的数量、种类需求情况。

2.力量调派。市指挥部按照“属地为主、周围策援、市上支持”原则,统筹调度指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驻蓉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应急力量等参加应急救援行动。市应急局、行业主管部门和各救援队伍可分头调派所属力量,纳入市指挥部归口管理。

市指挥部根据灾情按照“编成调派、梯次调派、精准调派”方式,科学高效调派力量,以确保充足、快速、精准、适度的要求。编成调派:平时应急准备中,根据风险研判形势,科学编成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专业救援力量,灾害发生后,快速整体调派。梯次调派:依据灾情发展,遵循“适度调兵”原则,按照到达顺序,适时分圈层调集梯次增援力量。既要避免力量不足,也要防止力量过度,最大限度减少灾区交通、保障负担,避免资源浪费,减小安全风险。精准调派:根据救援进度和任务需要,点对点调集相关专家和救援骨干以及特种救援装备等应急资源参与救援,提高力量调集的精准度。

3.交通管控。市指挥部按照时间轴的方式对各救援队伍力量编成、集结情况、行进位置、车辆人员状态、指挥员信息、通信保障手段等信息进行管理,定时跟踪状态信息,确保队伍行进安全可控。根据灾情发展变化,及时动态调整队伍目的地和任务区。交警、交通等部门要开辟抢险救灾绿色通道,根据灾区道路损毁等情况,及时引导救援力量的行进路线,为救援畅行创造条件。市指挥部指导沿途属地政府预先规划缓冲区、集结点,各救援力量根据救灾需要梯次进入灾区。沿途保障以沿途属地政府支持和队伍自我保障为主,灾区属地政府负责做好救援力量的接应引导。

4.现场管理。现场联合指挥部充分听取有关专家意见建议,开设统一的救援队伍集结点。到达灾发现场的各方面应急力量及时向现场联合指挥部报到、受领任务,接受统一指挥调度,严格遵守交通管理、信息发布等工作要求,并及时报告现场情况和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实现各方信息共享。现场联合指挥部按照统一指挥、分散管理的原则,全面掌握救援队伍、救灾单位和社会志愿者的规模数量、力量分布和执行任务情况。

5.增援对接。市指挥部根据灾情及时争取国家和省级力量增援,加强与相邻市区协调衔接,统筹做好增援力量接应、引导、保障和现场管理等事项。

(四)抢险救援

按照“统一指挥、专业处置、联合应对”的要求,市指挥部负责统筹调度指挥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1.生命搜救。抓住“72小时黄金救援期”,将受困人员搜救、紧急转移群众作为首要任务,组织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联合开展多轮次的拉网式排查搜救。

2.应急排险。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全面排查隐患、加强风险监测和预报预警,及时采取预防行动,做好转移避险、“关停限”等工作,确保救援人员和群众安全,有效防范应对堰塞湖、工矿企业事故、油气管道事故、隧道坍塌、轨道交通事故等次生衍生灾害事故。

3.基础设施恢复。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专业抢险力量,迅速开展道路、通信、电力、供水、燃气等“生命线”工程抢通恢复以及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五)救灾安置

根据多灾种叠加因灾伤亡人数、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人数、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数量等指标,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统筹协调、稳定有序,鼓励分散、适度集中”的原则组织指导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和基本生活保障,启动市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下拨自然灾害救灾相关资金和物资,用于支持做好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确保受灾群众“五有”;组织对安置点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加强安置点安全管理和秩序维护,防止次生灾害、事故和哄抢救灾物资等案事件发生;组织、调集生活类救灾物资、抢险救援和医疗卫生等应急物资,保障灾区物资供应;组织调运生活必需品,加强市场监测保障市场供应,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确保灾区价格稳定。

(六)核查评估

市指挥部启动运行后,灾情核查评估工作同步快速开展。按照市指挥部决策部署,由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有关规定,支持帮助受灾区(市)县政府开展自然灾害损失评估工作。市级涉灾单位组织开展各行业(系统)灾情核查,指导本行业部门填报灾情数据,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视情组织开展灾害损失会商。

(七)信息报告

灾情信息接报、处理、公开等须严格归口管理,保持口径一致。现场联合指挥部要及时收集核实灾情信息并报后方指挥部汇总,后方指挥部负责编写信息经审核后报省级层面。有关专项指挥部、市级有关部门(单位)若向上级报告工作,须同市指挥部保持信息数据口径一致。未经市指挥部允许,有关区(市)县、部门和应急救援队伍不得擅自发布灾情重要信息。

(八)疫情防控

重大灾情发生后,有关地区要优化整合、合理布局卫生防疫队伍,组织开展伤病员医疗救治,规范开展环境消杀和病媒生物防治工作,做好重点区域卫生处理和动物疫情监测,确保卫生防疫工作对全域灾区、脆弱人群、易感疾病的全覆盖。

新冠肺炎疫情传播与重特大自然灾害叠加时,在市指挥部统一领导下,抢险救援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同步统筹开展。救援队伍接到应急出动指令后,要摸清灾害和新冠肺炎疫情基本情况,做好与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对接沟通和会商研判,研究制定人员防控和救援对策。救援行动中要会同属地卫健、公安等部门划分好隔离区、核心处置区、安全警戒区、外围管控区和受灾群众安置区,严格落实分区分板块闭环管理。要加强人员排查和物资管理,有序开展常规核酸检测。救援任务完成后要对救援人员施行隔离后置管理。

(九)舆论宣传

灾害发生后,市指挥部要及时通过权威媒体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最迟要在5小时内官方发布权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最迟在24小时内进行新闻发布;根据抢险救援、应对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组织开展舆情监测和管控,协调新闻媒体赴灾区有序采访抢险救灾工作,并做好正面宣传报道,正向引导舆论。

六、应急保障

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卫健委、市经信局、市公安局等部门依据《成都市灾害事故应急响应工作手册(试行)》等有关保障预案,分别按职能职责做好救灾资金、物资装备、交通运输、医学救援、通信、维护社会秩序、新闻宣传等方面的应急保障,其他市级有关部门(单位)按照突发事件有关保障预案做好相应工作。

七、响应结束

当多种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相关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消除,经市指挥部综合研判,并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后,终止应急响应,转由相关专项指挥部负责救灾后续工作。市指挥部及时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向省委、省政府专题报告。

八、附则

本预案由市应急委办公室(市应急局)制定并负责解释。各区(市)县、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结合实际,参照本预案制定本级、本部门(单位)预案,并报市应急委办公室备案。

市应急委办公室负责适时组织对本预案进行修订。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全市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和暴雨、暴雪、雷电、干旱、高温、低温、冰冻、强降温、霜冻、大风、霾等多灾种叠加时,参照本预案执行。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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