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中大厦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正中大厦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咸丰正中大厦建设工程 项目由 咸丰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以 咸发改审批【2015】3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恩施州正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为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恩施州正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投标人数未达到法定人数,现进行二次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项目投资约为6869.6万元,总建筑面积48506.8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3771.3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735.5平方米。建设地点:高乐山镇二道河中段;计划工期:780日历天;招标范围: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工程内容;招标编号:ESZB********02。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建造师应具备建筑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如投标申请人数量过多,将采用评分方式保留9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5 年 4 月 9 日 10 时至 2015 年 4 月 14 日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eszggzy.cn/,由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企业登录”系统报名。
5.2 第一次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报名的申请人,由投标企业登录,注册并完善信息(网员注册参考:********.html">http://www.eszbcg.gov.cn/Html/XWZX/********.html,CA锁办理参考:*******.html">http://www.eszbcg.gov.cn/Html/XWZX/*******.html),然后进行网上报名。
5.3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经电子招投标平台网上支付并下载。文件费用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支付,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4月20日下午3时前,地点为:恩施市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6.2 外省、外地市投标申请人送达资格预审文件的同时须提供项目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招投标准入备案资料。(省外企业需到省及建设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本省州外企业到建设工程所在地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6.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 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同时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本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人代表、建造师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恩施州正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咸丰县高乐山镇解放路383号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139*****769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天汇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怡江新城B单元1201室
联 系 人:曾 浈
电 话: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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