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川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临川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攻坚战工作方案
临川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临川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攻坚战工作方案
2020年以来,根据国务院安委会、省委安会、市安委会统一部署,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高位推动下,我区全力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顺利完成了动员部署、排查整治、集中攻坚阶段目标任务,全区上下安全发展理念更为牢固、安全责任更为夯实、风险管控更为有力、隐患整治更为彻底。但是安全生产基础薄弱、整体安全水平不高等问题没有根本改变。为切实推进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攻坚战取得实效,全力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官战,根据《抚州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攻坚战工作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胸怀“两个大局”,坚持“两个至上”,统筹“两件大事”,力戒“两个主义”,立足“两个根本”,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和“五个推进”重要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以“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为重点,以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根本,突出思想引领,强化责任落实,注重长效长治,全力开展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攻坚战,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向好,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推动临川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为全面建设富裕协调美丽和谐幸福的现代化新临川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坚持以结果为导向。根据工作实际,合理制定目标任务,细化责任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全力以赴、攻坚克难,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坚持以科技为支撑。充分利用互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在安全生产监测预警、检查执法、教育培训、隐患整治等方面的作用,大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坚持以法治为保障。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完善地方法律规章和标准规范,全力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上新台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工作目标
围绕“坚决完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各项任务,坚决根绝重特大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切实减少一般事故”的总体目标,认真落实《临川区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确定的控制指标,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全力推动我区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升。
四、重点任务
(一)实施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提升攻坚。健全落实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辨识评估、联合会商、闭环管控等工作机制,充分运用制度力量和科技手段,确保各类风险发现早、控得牢、管到位。督促企业组织专家和全体员工,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并持续更新完善。建立健全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并严格落实岗位安全风险公告制度。全面梳理三年行动以来,辨识管控的重大安全风险,持续开展“回头看”,确保管控到位。
(二)实施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提升攻坚。全面督促本地、本行业领域企业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建立健全隐患清单,实行闭环管理。各地、各部门要通过邀请专家、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指导帮助企业排查整治隐患;要采取暗查暗访、专项检查、联合执法等形式,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切实推进隐患“清零”。树牢“查出重大隐患也是成绩”的意识,鼓励各地、各部门及有关单位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建立健全重大隐患清单,跟踪督查整改到位,暂时整改不到位的,要严格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要求,确保安全生产。
(三)实施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提升攻坚。全面复盘岁末年初“打非治违”百日行动,持续盯紧无证、无资质、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资质)范围从事生产、开采、经营、建设、储存、运输等活动,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等非法违法行为,突出工贸、交通运输、建设施工、燃气、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消防、城市运行、特种设备、道路交通、校园等重点行业领域,重拳出击、利剑出鞘,坚决整治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四)实施安全生产源头管控能力提升攻坚。认真执行项目立项、土地和资源审批、安全生产等行政许可制度和产业政策,严格企业项目准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严把审查验收关。严格对照国家最新产能布局及安全生产标准规范,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材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对达不到相关安全标准和淘汰类产能进行全面摸底;强化校车源头监管,严格审核营运资质和从业资格,强化动态监管,着力解决校车安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规范,逐步淘汰、关闭和取缔不符合安全生产强制标准要求的企业、产能及工艺装备,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提升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五)实施企业技术改造升级提升攻坚。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创新为动力,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等行业领域,推动企业深化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管控”专项行动,通过改技术、改工艺、改设备等方式,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改善工作场所条件,全面提高企业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六)实施“双千示范”工程建设提升攻坚。紧紧围绕巩固提升创建水平、扩大创建企业范围、提升企业达标等级三项任务,在全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等行业领域企业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风险管控试点示范建设,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提升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和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七)实施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提升攻坚。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加强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风险排查,提升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坚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支持引导社区居民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积极推进安全风险网格化管理。指导推动各类企业按照有关制度和规范,制定科学的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严格落实风险告知、确认和技术交底制度,针对性采取管控措施;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全面开展隐患排查,落实闭环管理,着力构建企业双重预防机制,确保安全生产。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通用标准规范,施行企业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对企业报告的重大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要通过“网格化”管理,明确属地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着力健全完善双重预防机制政府监管体系。
(八)实施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攻坚。全面总结推广2021年安全技能提升攻坚战经验做法,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突出以工贸、道路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从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为重点,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考核规范提升行动和工伤预防能力培训提升行动,大力提高高危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着力查处安全培训走过场、制售倒卖假安全资格证、违章动火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提供人力支撑。
(九)实施公共安全文化建设提升攻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加强公益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开展常态化应急疏散演练,持续强化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好“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等集中宣传活动,加大对典型案例和应急科普的解读宣传,创新方式、丰富载体,提升宣传质效。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坚持社会共治,完善公民安全教育体系,推进应急安全文化建设,持续深入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等“五进”活动,不断提升群众防风险的警觉性和自救互救能力,营造人人讲安全、人人会安全的浓厚安全文化氛围,推动安全发展、和谐发展。
(十)实施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提升攻坚。加强依法治安,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及新修订《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坚持硬标准、硬约束、硬要求;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挖掘背后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全面总结全区三年行动以来典型做法,着力将创新实践转化为法规制度,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制度体系,推进长治长效。
(十一)实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提升攻坚。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切实履行城镇燃气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城镇燃气经营、储存、充装、运输、使用等全过程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城镇燃气行业运行安全。持续深化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问题隐患台账和隐患整治销号制度,能立行立改的安全隐患尽快完成整治,不能立行立改的安全隐患按时序完成整治。大力推进球墨铸铁管道和灰口铸铁管道等老旧管网的更新改造,全面推广自有产权瓶使用,推动城镇燃气用户加装具有自动截断功能的燃气安全保护装置。建立城镇燃气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基本形成源头可追溯、过程可监管、安全有保障的信息化监管体系。
(十二)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提升攻坚。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行动,强化重大危险源、油气储存、化工产业转移、油气长输管道等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全面深化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园区安全水平;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运用,推动“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试点建设和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落地,提升信息化智能化管控水平;强化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监管,落实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处置多部门监管协作和执法机制;加强危险化学品监管人员队伍建设,推动化工安全学科建设和转移人才培养,强化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提升人员能力素质水平。
五、工作安排
从2022年3月至12月,分为3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2年3月)。各地、各部门及有关单位全面总结三年行动前两年工作情况,结合本地、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深入分析研究,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巩固提升”攻坚战任务及责任单位、时间表,科学部署推动;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动员部署会等方式,全面、深入宣传“巩固提升”攻坚战具体内容及相关措施,营造浓厚攻坚氛围。各地、各有关部门3月底前要制定完成实施方案并进行动员部署,推动“巩固提升”攻坚战落地落实。
(二)实施攻坚(2022年4月至9月)。各地、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围绕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攻坚战目标任务,将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融入本行业的“巩固提升”攻坚方案,强化攻坚措施,狠抓责任落实,有序推进各项目标任务高质高效完成。对重点难点问题,要建立健全“两个清单”,坚持部门联动、系统推进,采取现场办公、集中突破等方式,加大攻坚力度,确保有效管用。每个月2号前,各地、各三年行动牵头单位要将上个月工作情况报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组办公室。
(三)总结提升(2022年10月至12月)。各地、各专委会要对前期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认真开展“回头看”,突出检查风险辨识及隐患排查台账是否建立、风险管控及隐患治理是否到位等情况;对被挂牌督办、通报约谈、责令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等企业,逐一复查整改落实情况;要加强督促指导,尤其加大对事故多发地区、行业领域企业指导力度,帮助补短板强弱项,提升安全管理水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适时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成效评估,区安委会对属地治理情况、各部门对行业领域治理情况开展评估。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2022年是全面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具有特殊重要意义的一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各地、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站在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坚定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站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好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攻坚战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务必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强化各项措施落实,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依托“三年行动”所建立的各项工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区级层面在三年行动工作推进组统一领导下,由推进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各地、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地、本部门攻坚行动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带队督导检查,推动各项攻坚措施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开展自查自改,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三)强化统筹协调。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攻坚战,是一项系统工程,需统筹谋划、统筹推进。区三年行动推进组办公室,负责全区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攻坚战总协调,统筹做好督促、协调、服务工作,重大事项及时报三年行动推进组研究解决。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发挥三年行动推进组或工作专班统筹协调作用,进一步细化实化攻坚方案,压实工作责任,明确时间节点,稳步有序推进攻坚任务落地落实;要牢固树立系统思维,着眼于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消除隐患,实现长效长治,推进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升。
(四)突出舆论引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传统媒体和微信、抖音等新媒体作用,开辟专题专栏,大力宣传“巩固提升”攻坚战目标任务、进展情况;结合“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全宣传“五进”等活动,深入挖掘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鼓励广大群众通过各种形式,积极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并落实举报奖励制度,提高公众参与性,推动形成浓厚的攻坚氛围。
(五)严格督导考核。区三年行动工作推进组办公室将每月调度各地、各行业领域“巩固提升”攻坚战进展情况,定期对阶段性工作进行全区通报,适时对各地、各行业领域上报的数据进行实地核查,对弄虚作假、迟报瞒报的部门,将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区委将把“巩固提升”攻坚战纳入对各地、各部门的巡视内容,省、市安委会将把“巩固提升”攻坚战纳入专项巡查、综合督查、暗查暗访及2022年度应急管理综合考核重点内容,切实推动各项攻坚措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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