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泾镇]江阴市文明体育塑胶有限公司年新增6000吨功能母粒、300吨全降解薄膜、200吨全降解袋扩建项目

[长泾镇]江阴市文明体育塑胶有限公司年新增6000吨功能母粒、300吨全降解薄膜、200吨全降解袋扩建项目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 目 名 称:年新增6000吨功能母粒300吨全降解薄膜200吨全降解袋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江阴市文明体育塑胶有限公司 编 制 日 期: 2022年10月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 名称 年新增6000吨功能母粒300吨全降解薄膜200吨全降解袋扩建项目 项目代码 2209-320269-89-03-175681 建设单位联系人 宋明 联系方式 1380138 建设地点 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长泾镇共青路15号 地理坐标 120 度 28分 30.122 秒, 31度 45分 0.565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2929塑料零件 及其他塑料制 品制造,2923塑料丝绳及编织品制造,2921塑料薄膜制造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53塑料制品业292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江阴市长泾镇人民政府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江阴长泾备2022165号 总投资 万元 2200 环保投资万元 20 环保投资占比% 0.9% 施工工期 3个月 是否开工 建设 (否 (是: 用地用海 面积m2 0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表1-1 专项评价类别表 专项评价的类别 设置原则 判定 大气 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 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的建设项目 扩建项目废气主要为非甲烷总烃及颗粒物,不属于有毒有害污染物,因此无需设置大气专项评价 地表水 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 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 扩建项目生活污水接管至污水厂集中处理,因此无需设置地表水专项评价 环境风险 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 的建设项目 扩建项目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未超过临界量,因此无需设置环境风险专项评价 生态 取水口下游 500 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 扩建项目采用自来水,不直接从河道取水,因此无需设置生态专项评价 海洋 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 不属于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因此无需设置海洋专项评价 土壤声环境 不开展专项评价 不开展专项评价 地下水 原则上不开展专项评价,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的开展地下水专项评价工作 扩建项目不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因此无需设置地下水专项评价 综上,扩建项目无需专项评价。 规划情况 规划名称:江阴市长泾镇总体规划2014-2030澄政发201521号 审查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 审查文件:省政府关于江阴市长泾镇总体规划的批复 审查文号:苏政复201568号 规划名称:江阴市镇街工业园区四至范围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扩建项目位于江阴市长泾镇共青路15号,根据江阴市长泾镇控制性详细规划,不在规划的工业用地范围内根据关于印发<江阴市镇街工业园区四至范围>的通知澄工改办20221号,扩建项目不在工业园区内根据园区外优势企业认定操作指引澄工改办202215号,江阴市文明体育塑胶有限公司为园区外优势企业根据澄土国用2005第010773号,扩建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故扩建项目符合关于印发<园区外优势企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澄工改发20224号要求。 其他符合性分析 1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 1生态红线 根据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将生态保护红线分为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和海域生态保护红线共两大类,陆域生态保护红线主要有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生态保育区和核心景观区风景名胜区的一级保护区地质公园的地质遗迹保护区湿地公园的湿地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地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核心区重要湖泊湿地的核心保护区域海域生态保护红线主要有自然保护区海洋特别保护区重要河口生态系统重要滨海湿地重要渔业海域特殊保护海岛重要滨海旅游区重要砂质岸线及邻近海域。 根据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为实现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与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有效衔接,确保生态空间适应当前经济社 会发展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实际,在动态优化调整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基础上,开展生态空间保护区域的划定工作。围绕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的总体目标,最终确定了15大类811块陆域生态空间保护区域,总面积23216.24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22.49%。其中,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陆域面积为8474.27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8.21%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为14741.97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14.28%。 扩建项目与国家级及江苏省生态红线最近保护目标无锡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优先保护单元之间关系见表1-3。 表1-3 重要生态功能区一览表 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名称 主导生态功能 方位 距离km 红线区域范围 国家级生态保护 红线范围 生态空间管控区范围 马镇河流重要湿地 湿地生态系统保护 南 1.2 / 地跨江阴市域南部地区青阳镇徐霞客镇祝塘镇长泾镇,北起暨南大道,南至江阴市界,西至锡澄公路,东至河塘杨家浜一线以及京沪高速以西,璜塘峭岐部分区域 绮山应急备用水源地保护区 水源水质 保 北 6.8 包含绮山水库以及水库沿岸纵深与水岸边界水平距离50米范围内的陆域 应急备用水源地保护区未纳入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的部分 由上表可知,项目选址符合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以及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中的相关要求。 根据无锡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中相关内容,建设项目位于江阴市长泾镇共青路15号,对照江苏省无锡市环境管控单元图见附图7,扩建项目位于一般管控单元。 表1-4 一般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 序号 内容 相符性分析 是否 相符 1 空间布局约束 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应符合无锡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要求 扩建项目为园区外优势企业,符合关于印发<园区外优势企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澄工改发20224号要求。 符合 禁止引进列入无锡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锡政办发20086 号禁止淘汰类的产业 扩建项目不属于无锡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禁止淘汰类的产业 符合 位于太湖流域的建设项目,符合江苏省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要求。 扩建项目不涉及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 年修订)中禁止的行为 符合 2 污染物排放管控 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 扩建项目已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 符合 进一步开展管网排查,提升污水收集效率。强化餐饮油烟治理,加强噪声污染防治,严格施工扬尘监管,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 扩建项目废水可接管至污水厂集中处理利用已建厂房建设,不涉及施工扬尘 符合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严格控制化肥农药施加量,合理水产养殖布局,控制水产养殖污染,逐步削减农业面源污染物排放量 扩建项目不涉及该项内容 符合 3 环境风险防控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应急体系建设,加强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持续开展环境安 全隐患排查整治,提升应急监测能力,加强应急物资管理 扩建项目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后, 项目对环境的风险影响可接受 符合 合理布局商业居住科教等功能区块,严格控制噪声恶臭油烟等污染排放较大的建设项目布局。 扩建项目废水接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污染物排放较小,不属于污染物排放较大企业 符合 4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优化能源结构,加强能源清洁利用 扩建项目均采用电能,属于清洁能源 符合 万元GDP能耗万元 GDP用水量等指标达到市定目标 扩建项目预测万元工业GDP能耗万元 GDP用水量可达市定目标 符合 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 扩建项目利用已建厂房,不涉及土地利用 符合 严格按照高污染燃料目录要求,落实相应的禁燃区管控要求 扩建项目不使用高污染燃料 符合 综上所述,扩建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 2环境质量底线 项目所在地SO2NO2PM2.5PM10年平均浓度CO24小时平均浓度第95百分位数能达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1中二级标准 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浓度的第90百分位数超过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1中二级标准。因此判定为不达标,目前长泾镇人民政府已制定了大气污染整治方案。项目所在地地表水张家港河化学需氧量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要求,长泾镇人民政府已制定了水污染整治方案扩建项目废气废水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噪声对周边影响较小,不会改变环境质量现状。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3资源利用上线 扩建项目原辅料均从其他企业购买,未从环境资源中直接获取,市场供应量充足项目用水来自区域自来水管网,用电由市政电网供给,不会突破当地资源利用上线。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长泾镇尚未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故本次环评对照国家及地方政策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苏长江办发202255号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进行说明,具体见表1-5。 表1-5 扩建项目与国家及地方政策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 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 序号 内容 企业情况 是否 符合 1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经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扩建项目产品生产设备与生产工艺均不在限制及淘汰类,为允许类,符合该文件的要求 符合 2 无锡市制造业转型发展指导目录2012年本无锡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试行2008年1月 经查无锡市制造业转型发展指导目录2012年本无锡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试行2008年1月,为允许类,符合该文件的要求 符合 3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及修订 经查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及修订,扩建项目产品生产设备与生产工艺均不在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及修订的限制及淘汰类,为允许类,符合该文件的要求 符合 4 限制用地项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 扩建项目不在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 符合 5 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 扩建项目不在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 符合 6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 扩建项目不在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中 符合 7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 扩建项目不在<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中 符合 8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 经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扩建项目不在其禁止准入类 符合 由上表可知,扩建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政策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苏长江办发202255号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要求。综上,扩建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 2相关环保法规文件相符性分析 表1-6 相关环保法规文件相符性 文件 内容 项目情况 相符性 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 第四十三条规定: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和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扩建项目属于塑料制品业,扩建项目为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扩建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仅有少量生活污水排放,接入江阴市长泾综合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固废经合理处置后未排放扩建项目未有法律法规等禁止行为 符合 太湖流域管理条例 第二十八条规定: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并应当按照规定设置便于检查采样的规范化排污口,悬挂标志牌不得私设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禁止在太湖流域设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的造纸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酿造印染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项目,现有的生产项目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应当依法关闭。   在太湖流域新设企业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清洁生产要求,现有的企业尚未达到清洁生产要求的,应当按照清洁生产规划要求进行技术改造,两省一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检查。 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未超过排放总量,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清洁生产要求。 符合 第三十四条规定:太湖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规划建设公共污水管网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实现雨水污水分流。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 5 年内,太湖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在城镇和重点建制镇的生活污水应当全部纳入公共污水管网并经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处理。太湖流域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为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居民点配备污水垃圾收集设施,并对收集的污水垃圾进行集中处理。 扩建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接管至江阴市长泾综合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长江流域产业结构和布局应当与长江流域生态系统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禁止在长江流域重点生态功能区布局对生态系统有严重影响的产业。禁止重污染企业和项目向长江中上游转移。 扩建项目周边不涉及生态功能区,不属于重污染企业。 符合 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苏环办2014128号) 所有产生有机废气污染的企业,应优先采用环保型原辅料生产工艺和装备,对相应生产单元或设施进行密闭,从源头控制VOCs的产生,减少废气污染物排放。其中有机化工医药化工橡胶和塑料制品有溶剂浸胶工艺溶剂型涂料表面涂装包装印刷业的VOCs总收集净化处理率均不低于90%,其他行业原则上不低于75%。 扩建项目在产生废气的设备上方均设置吸风装置,并在车间内配套安装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效率均可达90%,能达标排放。 符合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1817号 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全面整治散乱污企业及集群,实行拉网式排查和清单式台账式网格化管理,分类实施关停取缔整合搬迁整改提升等措施。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理,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综合整治。 扩建项目不属于散乱污企业,企业在产生废气的环节配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有效处理废气。企业实行动态闭环管理,不断巩固整治。 符合 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 号 控制思路与要求一大力推进源头替代。固体分无溶剂通过使用水性粉末高辐射固化等低 VOCs 含量的涂料,水性辐射固化植物基等低 VOCs 含量的油墨,水基热熔无溶剂辐射固化改性生物降解等低 VOCs 含量的胶粘剂,以及低VOCs 含量低反应活性的清洗剂等,替代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从源头减少 VOCs 产生。 扩建项目不使用涂料,产生的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去除效率达 90%,可有效控制有机废气的排放,减少废气污染物排放量。 相符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VOCs物料应储存于密闭的容器包装袋储罐储库料仓中,容器存放于室内,非取用时保持密闭。液态VOCs物料应采用密闭管道输送,采用非管道输送方式转移液态VOCs物料时,应采用密闭容器罐车。 VOCs质量占比大于等于 10%的含VOCs产品,其使用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废气应排至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无法密闭的,应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企业应建立台账,记录含VOCs原辅材料和含VOCs产品的名称使用量回收量废弃量去向以及VOCs含量等信息 扩建项目含VOCs原料白油存储挤出吹膜制袋环节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使有机废气大大减小且能达标排放。 相符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锡发改资环202015号 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 扩建项目产品为厚度大于0.025毫米的塑料袋,非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扩建项目薄膜不属于聚乙烯农用地膜。 相符 关于印发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的通知 环大气202033号 大力推进源头替代,有效减少VOCs产生,大力推进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全面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重点区域应落实无组织排放特别控制要求,加强含VOCs物料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密闭管理按照应收尽收的原则提升废气收集率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实施改造,应依据排放废气特征VOCs组分及浓度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对治理难度大单一治理工艺难以稳定达标的,要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 扩建项目原料的VOCs质量比小于10%在挤出吹膜制袋环节产生的有机废气引入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废气捕集率和去除率均可达90%以上。 符合 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实施改造,应依据排放废气特征VOCs组分及浓度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对治理难度大单一治理工艺难以稳定达标的,要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采用活性炭吸附技术的,应选择碘值不低于800毫克/克的活性炭,并按设计要求足量添加及时更换 扩建项目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活性炭按设计要求足量添加及时更换,且更换活性炭中碘值不低于800毫克/克。 符合 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优先采用密闭设备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或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收集方式对于采用局部集气罩的,应根据废气排放特点合理选择收集点位,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低于0.3米/秒,达不到要求的通过更换大功率风机增设烟道风机增加垂帘等方式及时改造加强生产车间密闭管理,在符合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相关规定前提下,采用自动卷帘门密闭性好的塑钢门窗等,在非必要时保持关闭。按照与生产设备同启同停的原则提升治理设施运行率。 扩建项目有机废气捕集采用局部集气罩,在废气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捕集率可达90%以上,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在0.35米/秒扩建项目生产过程中生产车间密闭,采用自动卷帘门密闭。 符合 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根据第四章第二节工业大气污染防治中第三十六条企业应当使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工艺设备,采用最佳实用大气污染控制技术,减少大气污染物的产生。 扩建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引入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合用一根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减少无组织的排放。 符合 第三十九条 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设置废气收集和处理系统等污染防治设施,保持其正常使用造船等无法在密闭空间进行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石油化工以及其他生产和使用有机溶剂的企业,应当建立泄漏检测与修复制度,对管道设备进行日常维护维修,及时收集处理泄漏物料。省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重点控制的挥发性有机物名录。 扩建项目挤出吹膜制袋环节产生的有机废气引入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生产车间为密闭空间,密闭车间使用塑钢门窗,保持车间的密闭性。 符合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 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港口布局规划和江苏省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规划2015-2030年江苏省内河港口布局规划2017-2035年以及我省有关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未纳入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 扩建项目不属于码头及过长江干线通道项目。 符合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严格执行风景名胜区条例江苏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由省林业局会同有关方面界定并落实管控责任。 扩建项目不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 符合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投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应当消减排污量。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由省生态环境厅会同水利等有关方面界定并落实管控责任。 扩建项目不在上述范畴 符合 严格执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分别由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会同有关方面界定并落实管控责任。 扩建项目不在上述范畴 符合 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长江干支流基础设施项目应按照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岸线保护等要求,按规定开展项目前期论证并办理相关手续。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 扩建项目不在上述范畴 符合 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 扩大排污口。 扩建项目不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 符合 禁止长江干流长江口34个列入率先全面禁捕的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名录的水生生物保护区以及省规定的其它禁渔水域开展生产性捕捞。 扩建项目不在上述范畴 符合 禁止在距离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长江干支流一公里按照长江干支流岸线边界即水利部门河道管理范围边界向陆域纵深一公里执行 扩建项目不在上述范畴 符合 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 扩建项目不属于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项目 符合 禁止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内开展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禁止的投资建设活动 扩建项目不在太湖流域 符合 禁止在沿江地区新建扩建未纳入国家和省布局规划的燃煤发电项目 扩建项目不属于燃煤发电项目 符合 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合规园区名录按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合规园区名录执行 扩建项目不属于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项目 符合 禁止在取消化工定位的园区集中区内新建化工项目 扩建项目不在取消化工定位的园区集中区内 符合 禁止在化工企业周边建设不符合安全距离规定的劳动密集型的非化工项目和其他人员密集的公共设施项目 扩建项目不在化工企业周边 符合 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尿素磷铵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等行业新增产能项目 扩建项目不属于上述项目 符合 禁止新建改建扩建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化学合成类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农药医药和染料中间体化工项目 扩建项目不属于上述项目 符合 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禁止新建独立焦化项目 扩建项目不属于上述项目 符合 禁止新建扩建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项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以及明令淘汰的安全生产落后工艺及装备项目 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的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项目 符合 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扩建项目不属于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符合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 三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河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 扩建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的岸线河河段范围内 符合 四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 扩建项目不在国家级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且不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 符合 五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内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 扩建项目不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内,不在岸线保留区内,不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保护区保留区内 符合 六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建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 扩建项目生活污水接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新增排污口。 符合 七禁止在一江一口两湖七河和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开展生产性捕捞。 扩建项目不涉及 符合 八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 扩建项目不涉及 符合 九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 扩建项目不属于高污染项目。 符合 十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项目。 扩建项目不涉及 符合 十一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扩建项目不涉及 符合 十二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有更加严格规定的从其规定。 扩建项目不涉及 符合 关于在环评审批阶段开展 源头管控行动的工作意见 锡环办 2021142 号 一生产工艺装备原料环境四替代 用国际国内先进工艺装备低挥发水性溶剂等环境友好型原材料先进高效的污染治理设施替代传统工艺普通装备高挥发性原料落后的污染治理设施,从场址选取厂区布局厂房设计设备选型等方面充分考虑环境保护的需求,从源头控制无组织排放初期雨水收集环境风险防范等问题。生产工艺选用的各种涂料厂房建筑用涂料工业设备防护涂料等,除有特殊要求外,必须选用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 术要求GB/T38597-2020标准的产品。对两高项目当前按 煤电石化化工钢铁有色建材界定要严格环境准入, 满足总量控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规划环评及行业建设环境准入条件。 扩建项目选用环境友好型原材料先进高效的污染治理设施厂址为工业用地扩建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 符合 二生产过程中水回用物料回收强化项目的节水设计,提高项目中水回用率,新建改建项目的中水回用水平必须高于行业平均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以上。根据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规定,非战略性新兴产业,不得新增含磷氮的生产废水。用水量较大的印染电子等行业必须大幅提高中水回用率。冷却水强排水反渗透RO尾 水等清净下水必须按照生产废水接管,不得接入雨水口排放。 强化生产过程中的物料回收利用,鼓励有条件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如印刷包装类企业通过冷凝吸附吸收等技术实现物料回用,强化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综合利用,配套的回收利用设施必须达到主生产装置同样的设计水平和环保要求,提升回收效率,需外送利用处置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在本市应具有稳定可靠的承接单位。 扩建项目无新增含磷氮的生产废水,直接冷却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无外排。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扩建项目设置1间10m2的危废仓库,产生的危废经收集后送有资质单位处置。 符合 三治污设施提高标准提高效率 项目审批阶段必须征求水气固体等要素部门意见,审核项目污染防治措施是否已达到目前上级要求的最先进水平,未达最严标准最新要求的一律不得审批。 已征求。 符合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936号 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要求,不得擅自更改和降低环评文件类别。 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16号,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扩建项目属于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中53-塑料制品业292中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应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相符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设内容 1项目概况 江阴市文明体育塑胶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6月,位于江阴市长泾镇共青路15号,该公司塑胶耐磨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00年5月通过江阴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年产塑胶380吨新建项目搬迁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02年4月通过江阴市环境保护局审批,该项目于2002年6月通过江阴市环境保护局三同时竣工验收年产950吨二甲基海因1600吨卤化海因水处理消毒剂扩能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03年4月通过江阴市环境保护局审批,该项目一直未建且以后也不再建设该公司自查报告于2017年11月纳入环保日常环境管理。目前该公司主要从事硅PU球场材料塑胶EPDM橡胶颗粒的生产,三种产品的生产能力均为1000t,其中EPDM橡胶颗粒处于停产状态,硅PU球场材料塑胶正常生产。 现由于企业发展需要,该公司拟利用厂内原有闲置厂房3710平方米,购置国产螺杆挤出机高混机吹膜机制袋机等设备90台套,拟新增功能母粒全降解薄膜全降解袋的生产,设计生产能力分别为6000吨/年300吨/年及200吨/年。扩建后原有产品及设计生产能力均保持不变。 3主要产品及产能情况 表2-2 项目产品方案 序号 工程名称 产品名称 产品规格性 能用途 设计能力吨/年 年运行 时数 扩建前 扩建后 增减量 1 生产车间 功能 母粒 改性塑料粒子 粒径3-6mm 0 3000 3000 7200小时 色母粒 0 500 500 TPE粒子 0 500 500 全降解 母粒 0 2000 2000 合计 - 0 6000 6000 2 全降解薄膜 - 0 300 300 7200小时 3 全降解袋 厚度0.025mm 0 200 200 7200小时 4 生产车间 硅PU球场材料 - 1000 1000 0 7200小时 5 生产车间 塑胶 - 1000 1000 0 7200小时 6 生产车间 EPDM橡胶颗粒 - 1000 1000 0 7200小时 6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劳动定员:该公司原有劳动定员80人,扩建项目新增劳动定员50人,故扩建后全厂共计130人。 工作制度:该公司扩建前后均实行三班24小时工作制,年有效工作日为300天。 7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厂区平面布置及厂界周围500米土地利用现状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扩建项目建设地位于江阴市长泾镇共青路15号,具体地理位置见附图1。 厂区平面布置:该公司厂区北部由东向西依次设置为扩建项目功能母粒薄膜塑料袋生产车间塑胶车间硅PU车间EPDM颗粒车间及办公楼,南部均设置为原料成品仓库,厂区平面布置图见附图2。 建设项目厂界周围500米土地利用现状:该公司厂界东侧南侧为双面呢绒批发市场,西侧为江阴市红艳呢绒有限公司及江阴市亿江呢绒有限公司,北侧为长泾浜,厂界周围500米土地利用现状见附图3。 8扩建项目水量平衡 扩建项目用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直接冷却环节用水及水环或水下切粒用水,均采用自来水。 由上图可知,扩建项目总用水量为393720t,其中新鲜水用量共计19320t,重复用水量为374400t,水资源重复利用率为95.1%。 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一工艺流程 扩建项目主要从事功能母粒全降解薄膜全降解袋的生产,其中功能母粒可分为改性塑料粒子全降解母粒TPE粒子及色母粒4种,生产的全降解母粒部分作为全降解薄膜全降解袋的原料,部分作为产品直接外售。具体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见图2-32-4。 1功能母粒生产工艺 2全降解薄膜全降解袋生产工艺 图2-4 全降解薄膜全降解袋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二其他产污环节分析 扩建项目生产中会产生相应类别的污染物,公辅设施也会产生相应污染物,主要为原辅料使用环节产生的废包装袋S3废油桶S4布袋除尘装置收集滤尘S5废气处理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S6隔油池产生的浮油S7沉淀池产生的沉渣S8风机运行产生的噪声N3空压机运行产生的噪声N4冷却塔运行产生的噪声N5厂区职工生活污水W2厂区生活垃圾S9。 废油桶则由厂家回收利用布袋除尘装置收集滤尘回用于生产中,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34330-2017:任何不需要修复和加工即可用于其原始用途的物质,或者在产生点经过修复和加工后满足国家地方制定或行业通行的产品质量标准并且用于其原始用途的物质,可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 表2-7 产污环节及主要污染物 类别 代码 产生点 污染物 产生 特征 采取的措施及去向 废气 G1-1 混料 颗粒物 间歇 经布袋除尘装置收集后,尾气通过15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 G1-2 挤出成型 有机废气 间歇 经一套二级活性炭装置净化处理后,合用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G2-1 吹膜 有机废气 间歇 G2-2 制袋 有机废气 间歇 废水 W2 职工生活 生活污水 间歇 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江阴市长泾综合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W1-1 冷却 冷却废水 间歇 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循环回用,不排放 W1-2 水环/水下切粒 冷却废水 间歇 噪声 N1-1 混料 噪声 连续 基础减振车间隔声 N1-2 挤出机 噪声 连续 N2-1 吹膜 噪声 连续 N2-2 制袋机 噪声 连续 N3 风机 噪声 连续 N4 空压机 噪声 连续 N5 冷却塔 噪声 连续 固体 废物 S1-1 检测 废品 间歇 外售利用 S2-1 分切 废塑料 间歇 外售利用 S3 原辅材料使用 废包装袋 间歇 外售利用 S6 活性炭 吸附装置 废活性炭 间歇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S7 隔油池 浮油 间歇 S8 沉淀池 沉渣 间歇 外售利用 S9 职工生活 生活垃圾 间歇 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一江阴市文明体育塑胶有限公司现有项目概况 1现有项目概况 江阴市文明体育塑胶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6月,位于江阴市长泾镇共青路15号,主要从事硅PU球场材料塑胶EPDM橡胶颗粒的生产,三种产品的生产能力均为1000t,其中EPDM橡胶颗粒处于停产状态,硅PU球场材料塑胶已达产。 该公司2020年3月已进行排污许可登记,登记编号为:91320281718657845H001Q。 现有项目具体建设及环评审批验收情况见表2-8。 表2-8 原有项目建设审批以及验收情况 环评批复时间 审批项目 环评审批部门 验收情况 备注 2000.5 塑胶耐磨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江阴市环境保护局 2002年6月通过江阴市环境保护局三同时验收 已建 2002.4 年产塑胶380吨新建项目搬迁环境影响报告表 江阴市环境保护局 已建 2003.4 年产950吨二甲基海因1600吨卤化海因水处理消毒剂扩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江阴市环境保护局 - 该项目未建,且以后也不再建设 2017.11 塑胶耐磨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自查评估报告 江阴市项目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 已建 本报告根据审批验收实际情况统计该公司现有项目污染物的产生治理排放情况。 2现有项目工艺流程及污染物产生治理情况 1工艺流程: 硅PU球场材料生产工艺 图2-5 硅PU球场材料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塑胶生产工艺 图2-6 塑胶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EPDM橡胶颗粒生产工艺 图2-7 EPDM橡胶颗粒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产污环节及治理措施见下表: 表2-9 产污环节及主要污染物 类别 代码 产生点 污染物 产生 特征 采取的措施及去向 废气 G3-1G4-1G5-1 投料 颗粒物 间歇 车间内呈无组织排放 G3-2 真空脱水 有机废气 间歇 经1套二级活性炭装置净化处理后,合用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G4-2 真空脱水 有机废气 间歇 经1套二级活性炭装置净化处理后,合用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G5-2 密炼 有机废气 间歇 车间内呈无组织排放 G5-3 开炼 有机废气 间歇 G5-4 硫化 有机废气 间歇 废水 W1 职工生活 生活污水 间歇 接入江阴市长泾综合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噪声 N3-1 高速分散 噪声 连续 基础减振车间隔声 N3-2N4-3 真空脱水 噪声 连续 N5-1 密炼 噪声 连续 N5-2 开炼 噪声 连续 N5-3 硫化 噪声 连续 N5-4 破碎 噪声 连续 固体 废物 S3-1 真空脱水 废液 间歇 送有资质单位处置 S4-1 间歇 S1 活性炭 吸附装置 废活性炭 间歇 S2 原材料 使用 废包装袋 间歇 外售利用 S3 职工生活 生活垃圾 间歇 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3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气 现有项目废气主要为投料环节产生的颗粒物,真空脱水环节产生的有机废气,密炼开炼硫化环节产生的有机废气。 投料环节废气 投料环节颗粒物产生量约为粉状料用量的3,现有项目粉状料用量为1542t,则颗粒物产生量为4.626t,在车间内呈无组织排放。 真空脱水环节废气 真空脱水环节真空泵抽真空过程产生的废气经两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硅PU球场材料生产线及塑胶生产线分别配套1套活性炭装置,尾气分别通过DA003DA004排放,该套装置捕集率及处理效率分别为90%,根据该公司日常检测报告YYJC-BG-2022-030368,DA003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0.64mg/m3排放速率为0.00238kg/h,可达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表5标准。现有项目真空脱水年运行时间按1200小时计,则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0.0029t,DA004排气筒与DA003生产工艺原辅料使用基本相同,产生的废气也相同,故DA004非甲烷总烃排放量参考DA003为0.0029t。硅PU球场材料车间塑胶车间真空脱水环节未捕集的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量均为0.0032t。 密炼开炼硫化环节废气 现有项目胶粒用量为105t促进剂用量为240t,则混炼密炼开炼环节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0.048t二硫化碳产生量为0.036t,硫化成型环节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0.051t二硫化碳产生量为0.0088t硫化氢产生量为0.003t,在车间呈无组织排放。根据检测报告YYJC-BG-2022-030368,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为0.550.80mg/m3之间,可达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6标准。 2废水 该公司现有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产生量为960t,根据检测报告YYJC-BG-2022-030368,污水接管浓度达污水厂标准后接入江阴市长泾综合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尾水达DB32/1072-2018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表2标准和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一级A标准后排入张家港河。 表2-11 废水监测结果 单位:mg/L 采样位置 检测项目 pH值 无量纲 COD SS 氨氮 总磷 接管口 7.48 22 27 0.85 0.13 标准 6-9 500 400 45 8 达标情况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3固废 现有项目固废具体处置情况见表2-12。 表2-12 现有项目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评价表 序号 固废 名称 产生 工序 属性 废物类别及代码 产生量t 利用处置 方式 利用处置单位 1 废包装袋 原料使用 一般固废 291-006-06 1 外售利用 - 2 废液 真空脱水 危险废物 HW13 265-102-13 5 妥善处置 有资质 单位 3 废活性炭 废气处理 HW49 900-039-49 10 4 生活垃圾 生活活动 生活垃圾 900-999-99 12 统一处置 环卫部门 4噪声 现有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开炼机密炼机破碎机真空泵等生产设备及空压机冷却塔风机等辅助设备运行噪声,噪声源强90dB(A)。根据检测报告YYJC-BG-2022-030368,厂界环境噪声可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厂界外声功能区2类标准。 表2-13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单位:dBA 测点编号 昼间 夜间 Z1 51.8 48.1 Z2 52.6 47.4 Z3 49.1 48.7 Z4 51.5 48.6 标准 60 50 5主要环境问题 现有项目投料环节废气未经处理直接在车间呈无组织排放,不符合环保要求密炼开炼硫化环节废气未经处理直接在车间呈无组织排放,不符合环保要求。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区域 环境 质量 现状 1大气环境 1空气环境质量达标区判定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依据评价所需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数据选择近3年中数据相对完整的1个日历年作为评价基准年。判定优先采用国家或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评价基准年环境质量公告或环境质量报告中的数据或结论。 本报告选取2021年作为评价基准年,依据无锡市江阴生态环境局发布的2021年度江阴市环境状况公报进行区域达标性判断。具体数据见表3-1。 表3-1 空气环境质量现状 名称 监测点坐标 污染物 年评价指标 评价标准g/m3 现状浓度g/m3 达标 情况 X经度 Y纬度 长泾 空 气 自 动 监 测 站 120.48789E 31.752995N SO2 年均值 60 11.5 达标 NO2 年均值 40 37.5 达标 PM10 年均值 70 58.2 达标 PM2.5 年均值 35 30.9 达标 O3 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浓度的第90百分位数 160 166.6 超标 CO 24小时平均浓度第 95百分位数 4 mg/m3 1.514 mg/m3 达标 根据2021年度江阴市环境状况公报及长泾空气自动站数据显示项目所在地SO2NO2PM10PM2.5年平均浓度CO24小时平均浓度第95百分位数能达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1中二级标准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浓度的第90百分位数平均浓度均超过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1中二级标准。因此判定为不达标。根据无锡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和2022年长泾镇大气污染专项整治方案可知,环境空气质量可得到进一步改善。 2整改方案 根据2022年长泾镇大气污染专项整治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改善本镇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长泾镇实际,制定以下整治方案: 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更新应急管控清单,完成市定春夏季秋冬季阶段性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要求,4月底前,制定实施辖区内重点企业错峰生产计划6月底前,完成应急管控企业用电工况全覆盖8月底前,完成年度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评定和应急减排清单制修订工作,涉气企业制定一厂一策应急减排方案9月底前完成绩效分级应急减排清单和豁免企业清单修订工作,报市大气办备案。加强烟花爆竹禁放禁售管控。落实武澄沙地区联防联控省联防联控要求,做好进博会国家公祭日等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 深入推进VOCs治理。以石化化工涂装医药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实施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工程。完成48个项目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工程4家低效收集或处理设施企业升级改造1家涉VOCs严管库企业整治19家VOCs突出问题整改。完成3个涉VOCs各类园区产业集群整治或回头看项目,完成空气监测站点周边52家涉气企业排查整治,督促33家重点企业实施一企一策治理4个挥发性有机物储罐的排查治理,完成32家企业FID在线监测安装,做好相应台账资料和管理信息登记。根据无锡要求完善消耗臭氧层物质使用企业排查建档。 深化重点行业污染治理。推动钢铁水泥石化等重点行业和工业炉窑垃圾焚烧重点设施超低排放改造深度治理,完成8个锅炉低氮改造25台工业炉窑整治或回头看。 深化交通运输业污染治理。加大货物运输结构调整力度,铁路集装箱货运量年均增速水路集装箱货运量年均增速满足市下达目标。实施绿色车轮计划,推进新能源汽车消费替代,新增环卫车辆中新能源车占比不低于15%。开展中重型电动车推广应用。推进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在线监控建设,开展油气回收设施检查。年销量5000吨以上加油站在线监控联网数据合格率达95%以上。淘汰高排放车辆,继续淘汰老旧机动车。加强船舶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完成13个机动车船污染防治工程项目。推进理顺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各环节有效衔接和运转机制,实现船舶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含油污水洗舱水等污染物从产生接收转移到处置的全链条闭环管理,做到依法合规处理。主要港口和排放控制区内靠港船舶的岸电使用电量增长率满足市下达目标任务。 实施精细化扬尘管控。辖区降尘量年均值完成目标任务。严控工地道路码头堆场等重点区域扬尘污染,对违法施工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住建部门牵头建立工地名单台账,每季度更新,并与城管执法生态环境部门共享。城市建成区新增渣土运输车辆推广使用新能源车,强化渣土运输车辆全封闭运输管理。渣土弃置场建成区除必要施工作业外,实现无裸土。逐步扩大渣土白天运输,对重点区域每月开展1次渣土车夜间运输集中整治。继续推进散货易起尘码头建设防风抑尘设施或实现封闭储存,完成物料输送系统封闭改造,完成10个码头堆场扬尘治理项目。提高城市保洁机械化作业比率,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保持90%以上。 全面推进生活源治理。强化餐饮油烟监管,重点单位安装在线监控。完成省市下达的20个餐饮油烟整治或回头看任务。对重点管控区域烧烤店及面积100平米以上餐饮店无油烟排放餐饮店除外安装在线监控。城市综合体餐饮集中区的餐饮经营单位完成在线监控安装率达95%以上,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开展汽修行业VOCs专项整治,提升企业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水平。 2 地表水环境 项目所在地纳污河流为张家港河,根据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张家港河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类标准。 根据南京万全检测技术有限公司NVTT-2020-H0187及江苏聚迈环境科技有限公司JSJM-JCBG-01水字第0014号2020,监测点位为江阴市长泾综合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排放口上游500m断面及排放口下游1500m处断面,监测时间为2020年5月13日至5月15日及10月21日,地表水环境现状监测数据统计见表3-3。 表3-3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 受纳水体 断面位置 监测日期 时间 化学需氧量 氨氮 总磷 张家港河 污水厂排放口上游500米 2020-5-13 13:45 24 0.136 0.110 2020-5-14 12:21 21 0.147 0.101 2020-5-15 14:02 20 0.125 0.105 污水厂排放口下游1500米 2020-5-13 14:14 22 0.166 0.116 2020-5-14 13:11 23 0.183 0.123 2020-5-15 14:26 19 0.158 0.131 标准值mg/L 20 1.0 0.2 注:污水厂为江阴市长泾综合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表3-4 地表水现状监测数据 监测点位 监测日期 监测结果 pH值无量纲 污水厂排放口上游500米 2020-10-21 10:02 7.57 2020-10-21 12:51 7.51 2020-10-21 15:34 7.46 污水厂排放口下游1500米 2020-10-21 10:13 7.56 2020-10-21 13:03 7.59 2020-10-21 15:48 7.60 标准值mg/L 69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可知,张家港河COD未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类水功能区要求,pH氨氮总磷均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类水功能区要求,对此长泾镇已出具2022年长泾镇水环境专项整治方案,具体见附件。 3声环境 扩建项目建设地位于江阴市长泾镇共青路15号, 建设地厂界外50米范围内无敏感目标,因此,不进行声环境现状监测。 4生态环境 扩建项目位于江阴市长泾镇共青路15号,扩建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不新增用地,且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及周边均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故不需进行生态环境现状调查。 5电磁辐射 扩建项目不属于电磁辐射类项目,故无需开展电磁辐射现状监测与评价。 6地下水土壤环境 扩建项目不涉及地下水及土壤环境问题,因此不开展地下水土壤环境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环境 保护 目标 1大气环境 调查扩建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的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具体见下表。 表3-5 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名称 坐标 保护 对象 保护 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 厂界 距离/m 相对扩建项目生产车间 距离/m E N 许巷上 120.47181 31.75144 居民区 人群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类区 西北 250 355 泾南公寓 120.47252 31.74966 居民区 人群 西 70 148 东盛花园 120.47192 31.74947 居民区 人群 西 165 221 阳光威尼斯花园 120.47267 31.74747 居民区 人群 西南 262 333 泾南社区 120.47506 31.74527 居民区 人群 南 315 371 金都御庭 120.47731 31.74615 居民区 人群 东南 335 357 新街一村 120.47869 31.74708 居民区 人群 东南 308 338 东源花苑 120.47996 31.74893 居民区 人群 东 228 257 蔡巷上 120.47989 31.75065 居民区 人群 东北 287 296 2声环境 建设项目位于江阴市长泾镇共青路15号,项目周边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 3地下水环境 厂界外 500 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 4生态环境 扩建项目位于江阴市长泾镇共青路15号,利用现有厂房,不新增用地,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污染 物排 放控 制标 准 1废气排放标准 扩建项目混料环节产生的颗粒物,挤出成型吹膜制袋环节产生的非甲烷总烃SEBS加热产生的苯乙烯有组织排放均执行GB31572-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表9标准苯乙烯无组织排放执行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应标准。具体见表3-6。 表3-6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污染物 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kg/t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排气筒高度m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kg/h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mg/m3 非甲烷 总烃 0.3 60 15 / 4.0 颗粒物 - 20 15 / 1.0 苯乙烯 - 20 15 / 5.0 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2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具体见表3-7。 表3-7 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污染物 特别排放限值(mg/m3) 限值含义 无组织排放监控位置 标准来源 非甲烷 总烃 6 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 在厂房门窗或通风口其他开口孔等排放口外1m,距离地面1.5m及以上位置处进行监测 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20 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 2废水排放标准 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接入江阴市长泾综合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接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排放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接管标准,处理尾水执行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表2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详见表3-8。 表3-8 污水接管标准及排放标准 污染物 接管标准mg/L 尾水排放标准mg/L pH无量纲 6-9 6-9 COD 500 50 SS 400 10 氨氮 45 46 TP 8 0.5 TN 70 1215 注: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 直接冷却水回用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见下表3-9。 表3-9 循环水水质标准表 项目 单位 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 pH - 6.5-8.5 COD mg/L 60 石油类 mg/L 1 标准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 GB/T 19923-2005 3厂界噪声排放标准 根据长泾镇声环境功能区划图,扩建项目位于2类声环境功能区,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厂界外声功能区2类标准,具体见表3-10。 表3-10 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类别 昼间dB(A) 夜间dB(A) 标准 2类 60 50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4固废控制标准 扩建项目一般固废贮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规定执行危险固废贮存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相关规定执行。 总量 控制 指标 项目建设地所在区域属于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且属于双控区。根据江苏省环境保护厅江苏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区域平衡方案审核管理办法(苏环办201171号)文件的要求,结合项目排污特征,确定总量控制因子: 废水:COD氨氮TPTN 废气:非甲烷总烃颗粒物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见表3-11。 表3-11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单位 t 类别 污染物名称 现有项目 扩建项目 以新带老削减量 扩建后全厂排放量 排放增减量 实际排放量 核定排放量 产生量 削减量 排放量 废水 生活污水 废水量 960/ 960 960/ 960 600 0 600/ 600 0 1560/ 1560 600/ 600 COD 0.43/ 0.048 0.43/ 0.048 0.3 0.03 0.27/ 0.03 0 0.702/ 0.078 0.27/ 0.03 SS 0.336/ 0.0096 0.336/ 0.0096 0.24 0.03 0.21/ 0.006 0 0.546/ 0.0156 0.21/ 0.006 氨氮 0.043/ 0.0038 0.043/ 0.0038 0.027 0 0.027/ 0.0024 0 0.07/ 0.0062 0.027/ 0.0024 总磷 0.0077/ 0.00048 0.0077/ 0.00048 0.0048 0 0.0048/ 0.0003 0 0.0125/ 0.00078 0.0048/ 0.0003 总氮 0.067/ 0.012 0.067/ 0.012 0.042 0 0.042/ 0.0072 0 0.109/ 0.0192 0.042/ 0.0072 生产废水 COD 0 0 0.75 0.75 0 0 0 0 SS 0 0 4.52 4.52 0 0 0 0 石油类 0 0 0.075 0.075 0 0 0 0 废气 非甲烷总烃包含苯乙烯 0.1112 0.03101 1.842 0.0043 0.3542 - 0.38521 0.3542 硫化氢 0.003 0.00057 0 0 0 - 0.00057 0 二硫化碳 0.0448 0.00848 0 0 0 - 0.00848 0 颗粒物 4.626 0.5 3.042 1.855 0.1811 0.6811 0.1811 固废 0 - 24.3 24.3 0 0 0 0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 期环 境保 护措 施 扩建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因此主体工程主要为现有厂房及办公布局调整,生产及辅助设备的购置安装和调试等公用工程和辅助工程包括贮运工程环保工程和其它配套工程的完善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明显。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一废气 1污染物排放源强 扩建项目有组织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见下表。 表4-1 有组织大气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 产排污环节 污染物 种类 污染物产生 情况 排放 形式 治理设施 污染物排放情况 排放口 排放标准 产生 浓度 mg/m3 产生量 t 工艺 处理 能力m3/h 收集 效率 % 去除率% 是否为可行技术 排放浓度 mg/m3 排放 速率 kg/h 排放量 t 浓度限值mg/m3 速率限值kg/h 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 kg/t产品 挤出成型吹膜制袋 非甲烷总烃 9.59 1.6578 有 组 织 二级活性炭吸附 20000 90% 90% 是 0.96 0.023 0.17 DA002 60 - 0.3 挤出成型 苯乙烯 0.016 0.0027 0.0016 0.00005 0.00027 20 - - 混料 颗粒物 642.2 2.8899 布袋 除尘 5000 95% 99% 是 6.422 0.032 0.029 DA001 20 - - 表4-2 无组织大气污染物产生情况及排放情况 产污环节 污染物 种类 产生情况 排放 形式 治理设施 排放情况 污染物产生速率kg/h 污染物产生量t 工艺 处理能力m3/h 收集效率% 去除率% 是否为可行技术 排放速率kg/h 排放量t 挤出成型吹膜制袋 非甲烷总烃 0.026 0.1842 无组织 / / / / / 0.026 0.1842 挤出成型 苯乙烯 0.00005 0.0003 / / / / / 0.00005 0.0003 混料 颗粒物 0.169 0.1521 / / / / / 0.169 0.1521 表4-3 废气排放口基本情况 排放口编号及名称 排放口高度 m 排放口内径 m 排放口温度 类型 坐标 东经 北纬 DA001混料环节排放口 15 0.35 20 一般排放口 120.476107 31.749687 DA002挤出成型吹膜制袋环节排放口 15 0.7 20 一般排放口 120.476016 31.749331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扩建项目废气主要为混料环节产生的颗粒物,挤出成型吹膜及制袋环节产生的有机废气。 1混料环节废气 扩建项目粉末原料混料环节产生颗粒物,产生量类比江阴市安亿塑料有限公司年产PE塑料板材2000吨及工程塑料粒子6000吨改建项目,颗粒物产生量约为粉状料用量的3,扩建项目粉末原料为1014t,则颗粒物产生量为3.042t。 2挤出成型吹膜及制袋环节废气 扩建项目塑料粒子包括PPPEPBSPBATPLASEBS在加热过程产生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产污系数参照空气污染物排放和控制手册美国国家环保局,该手册中认为在无控制措施时有机废气的排放系数为0.35kg/t树脂原料,扩建项目塑料粒子用量共计4933t,则挤出成型过程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1.73t扩建项目生产的300吨全降解母粒需进行吹膜,则吹膜环节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0.105t扩建项目生产的200吨全降解薄膜需进行制袋,制袋过程仅需薄膜一边加热封口,塑料袋长宽约60cm60cm,封口宽度约12cm,故塑料袋热封口的塑料薄膜量约占总量的510%,按最大量10%的全降解膜原料计,即20吨,则制袋环节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0.007t。 扩建项目SEBS粒子加热过程中还会产生少量苯乙烯,产生量参照各种塑料原料注塑废气污染物排放系数,产污系数为50g/t原料,则苯乙烯产生量为0.003t。 2达标排放分析 1有组织排放废气 扩建项目高混机料仓上方设有出气孔,出气孔产生的废气通过密闭管道接入一套布袋除尘装置,废气捕集率按95%计,废气处理效率按99%计,风机风量为5000m3/h,投料时间时间按900小时计,则颗粒物排放浓度为6.422mg/m3排放速率为0.032kg/h,达GB31572-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标准。 建设单位拟在挤出机吹膜机制袋机上方均设置吸风罩,将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风机引入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根15米高DA002排气筒排放,该套装置风机风量为20000m3/h,捕集率为90%,废气处理效率按90%计,生产时间按7200小时计,则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0.96mg/m3排放速率为0.023kg/h,苯乙烯排放浓度为0.0016mg/m3排放速率为0.00005kg/h,达GB31572-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标准。 2无组织排放废气 10%未捕集的废气在车间内呈无组织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苯乙烯排放量分别为0.1521t0.1842t0.0003t。通过采取措施加强车间通风,便于扩散等措施后,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可达GB31572-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9标准,苯乙烯无组织排放达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标准。 通过采取:盛装原料的包装袋或包装桶存放于室内,并且在非取用状态时封口,保持密闭白油采用密闭的包装桶进行物料转移在挤出机吹膜机制袋机上方设置吸风罩,废气经过吸风罩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处理效率可达90%以上活性炭吸附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采用包装袋封口密闭,并堆放于专门的危废仓库内,定期转移时保持密闭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与设备同步运行,吸风罩按照GB/T16758的规定进行设置等措施后,使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达到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2中排放限值。 3非正常工况排放情况 项目非正常排放为布袋除尘装置或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老旧或发生故障,此时废气的去除率按 0%措施计。非正常排放情况参数调查清单见下表。 表 4-4 非正常排放情况参数表 序号 非正常排放源 非正常 排放原因 污染物 排放浓度 (mg/m3) 非正常排放速率 kg/h 单次持 续时间 h 年发 生频次 1 投料 处理设施或风机故 障检 修状况 颗粒物 642.2 3.2 1 1 2 挤出成型吹膜制袋 非甲烷 总烃 9.59 0.23 1 1 苯乙烯 0.019 0.0005 1 1 本环评拟从下面几个方面建议建设单位做好防范工作: 平时注意废气处理设施的维护,及时发现处理设备的隐患,确保废气处理系统正常运行开停检修要有预案,有严密周全的计划,确保不发生非正常排放,或使影响最小。 应设有备用电源和备用处理设备和零件,以备停电或设备出现故障时保障及时更换使废气全部做到达标排放。 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做好值班记录,实行岗位责任制。 扩建项目投产后,需加强环保管理,杜绝废气的不正常排放的发生。 4废气处理装置经济及技术可行性分析 废气防治措施流程图 扩建项目混料环节产生的废气经密闭管道引入一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挤出机吹膜机及制袋机上方设置吸风罩,将产生的废气进入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HJ11222020中附录 A 中表 A.2 塑料制品工业排污单位废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参考表,扩建项目采用的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均为可行技术。废气防治措施流程图如图4-1。 图4-1 废气处理工艺流程图 7大气环境监测计划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扩建项目属于二十四橡胶和塑料制品业62塑料制品业292,扩建项目塑料产量共计9500吨,低于1万吨,为登记管理,大气环境监测计划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制定。 2废水 1产排情况 扩建项目直接冷却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循环回用,不排放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废水排放基本情况见表4-7。 表4-8 废水排放口基本情况 排放口编号及名称 类型 排放口地理坐标 东经 北纬 生活污水接管口DW001 一般排放口 120.474852 31.750216 2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及达标情况 生产废水 扩建项目直接冷却水经隔油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回用,不排放,故无生产废水排放,废水处理工艺见图4-2。 图4-2 废水处理工艺 扩建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产生量为600t。目前项目建设地污水管网已经接通,生活污水纳入江阴市长泾综合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接管可行性分析 江阴市长泾综合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概况 江阴市长泾综合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4月,位于江阴市长泾镇工业集中区开元路8号,设计污水处理能力为3.5万t/d,该污水厂处理出水执行DB32/1072-2018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表2标准和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一级A标准,尾水排入张家港河。该污水厂污水处理工艺流程见图4-3。 图4-3 江阴市长泾综合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流程图 废水达标排放情况 排放的污水与污水处理厂的设计进水水质见下表。 表4-9 尾水排放情况 污染因子 进水浓度mg/L 出水浓度mg/L COD 500 50 SS 400 10 NH3-N 45 4 TP 8 0.5 TN 70 12 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的一级A标准及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表2标准后,尾水排入张家港河。 接管可行性 扩建项目污水管网已铺设完成,扩建项目生活污水通过现有污水管网接入江阴市长泾综合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项目产生的废水为生活污水,不会对区域污水厂处理系统造成冲击影响。扩建项目废污水接管量为2t/d,仅占江阴市长泾综合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剩余处理能力2200t/d的0.09%,不会对江阴市长泾综合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产生冲击负荷。 3监测要求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扩建项目属于二十四橡胶和塑料制品业62塑料制品业292,扩建项目塑料产量为6500吨,低于1万吨,为登记管理,扩建项目生活污水间接排放,故不开展环境监测计划。 3噪声 扩建后全厂噪声源主要为螺杆挤出机吹膜机制袋机开炼机密炼机等生产设施及空压机风机冷却塔等辅助设备,其噪声源强90dB(A),建设单位针对噪声产生特点,采取措施为: 表4-10 工业企业噪声防治措施及投资表 噪声防治措施名称类型 噪声防治措施规模 噪声防治措施效果 噪声防治措施投资/万元 噪声源控制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 挤出机吹膜机制袋机等选用低噪声设备 降噪25dB(A)以上 5 隔声减振,消音 风机等高噪声设备设置在隔声房内 规划防治对策 合理布局 将生产设备均设置在室内,通过车间厂房隔声 管理措施 设备定期检查维护 对各类生产设备挤出机吹膜机制袋机等定期检查维护 本次评价拟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21推荐的噪声传播衰减方法进行预测,预测模式如下。 A室外声源在预测点的声压级 LpiLOi20Lgri/noiLdB(A) 式中,LPi第i个噪声源噪声的距离的衰减值,dB(A) L0i第i个噪声源的A声级,dB(A) ri第i个噪声源噪声衰减距离,m r0i距离声源1m处,m L其它环境因素引起的衰减值,dB(A) B多源叠加公式: 式中:L(r)距离噪声源r处的等效A声级值,dB(A) L(r0)距离噪声源r0处的等效A声级值,dB(A) r预测点距噪声源距离,m r0源强外1m处 L总等效A声级值,dB(A) Li第i个声源的等效A声压级值,dB(A) n声源数量。 预测情况如下: 表4-11 全厂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外声源 序号 声源名称 型号 空间相对位置/m 声功率级/dB(A) 声源控制措施 运行时段h X Y Z 1 冷却塔 - 50 90 3 65-70 采用低噪声冷却塔 7200 注:厂界西南角地面作为原点。 表4-12 扩建项目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内声源 序号 声源 名称 型号 声功 率级/dB(A) 声源控制措施 空间相对位置/m 距室内边界距离/m 室内边界声级/dB(A) 运行时段/h 建筑物插入损失/dB(A) 建筑物 外噪声 X Y Z 声压级/dB(A) 建筑物外距离 1 吹膜机 - 78-80/1m 选用低噪声设施,在厂区内合理布局,车间采用实砌墙体 40 60 1 东 10 20 72 00 25 35 1 南 10 20 35 1 西 15 23.5 31.5 1 北 40 32.0 23 1 2 螺杆挤出机 - 78-80/1m 40 70 1 东 15 23.5 72 00 25 31.5 1 南 30 29.5 25.5 1 西 10 20 35 1 北 35 30.9 24.1 1 3 高混机 - 78-80/1m 35 75 1 东 10 20 72 00 25 35 1 南 25 28.0 27 1 西 10 20 35 1 北 12 21.6 33.4 1 4 检测设施 - 72-75/1m 35 70 1 东 10 20 72 00 25 30 1 南 20 26.0 24 1 西 10 20 30 1 北 15 23.5 26.5 1 5 制袋机 - 78-80/1m 35 75 1 东 10 20 72 00 25 35 1 南 10 20 35 1 西 15 23.5 31.5 1 北 40 32.0 23 1 6 风机 - 85-90/1m 35 85 2 东 10 20 72 00 25 45 1 南 30 29.5 35.5 1 西 10 20 45 1 北 5 14.0 51 1 7 空压机 - 85-90/1m 40 80 1 东 10 20 72 00 25 45 1 南 20 26.0 39 1 西 20 26.0 39 1 北 20 26.0 39 1 8 开炼机 - 78-80/1m 115 -20 1 东 10 20 72 00 25 35 1 南 20 26.0 29 1 西 10 20 35 1 北 12 21.6 33.4 1 9 密炼机 - 78-80/1m 120 -20 1 东 10 20 72 00 25 35 1 南 20 26.0 29 1 西 5 14.0 41 1 北 10 20 35 1 10 破碎机 - 82-85/1m 110 20 1 东 20 26.0 72 00 25 34 1 南 10 20 40 1 西 20 26.0 34 1 北 10 20 40 1 11 真空泵 - 85-90/1m 125 15 1 东 20 26.0 72 00 25 39 1 南 10 20 45 1 西 20 26.0 39 1 北 10 20 45 1 12 研磨机 - 78-80/1m 105 20 1 东 15 23.5 72 00 25 31.5 1 南 15 23.5 31.5 1 西 20 29.1 25.9 1 北 5 26.0 29 1 13 真空机 - 85-90/1m 100 25 1 东 10 20 72 00 25 45 1 南 15 23.5 45 1 西 20 29.1 35.9 1 北 10 20 45 1 注:厂界西南角地面作为原点。 经预测扩建后全厂东南西北侧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2监测要求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厂界环境噪声每季度开展一次。 4固体废物 扩建项目产生固废主要为废塑料废品沉渣浮油废包装袋废活性炭以及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 扩建项目职工50人,生活垃圾根据环卫部门的统计,按0.5kg/天人计算,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7.5t。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 扩建项目固体废物产生量分别为:废塑料0.1t废品1t浮油0.1t沉渣0.1t废包装袋1t,废活性炭产生量约为14.5t。 表4-14 扩建项目固体废物产生及综合利用处置情况汇总表 序号 产生工序 名称 属性 环境危险特性 废物类别 废物代码 物理性状 主要毒有害物质 预测产生量t 贮存方式 利用处置方式和去向 利用或处置量t 1 检测 废品 一般固废 / 06 292-009-06 固 塑料 1 袋装或堆放于一般固废堆场 综合利用或回用于生产 利用量 1 2 分切 废塑料 / 06 292-009-06 固 塑料 0.1 0.1 3 原辅材料使用 废包装袋 / 06 292-009-06 固 塑料 1 1 4 沉淀池 沉渣 / 06 292-009-06 液 塑料 0.1 0.1 5 隔油池 浮油 危险废物 T HW08 900-210-08 固 白油 0.1 桶装 或袋 装存 在于 危废 仓库 有资质单位处置 处 置 量 0.1 6 活性炭处理 废活性炭 T HW49 900-039-49 固 含有机物的活性炭 14.5 14.5 7 职工生活活动 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 / 99 900-999-99 固态半固体 生活垃圾 7.5 厂内垃圾桶 统一 处置 处 置 量 7.5 2环境管理要求: A一般工业固废 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建设一般固废堆场。 不得露天堆放,防止雨水进入产生二次污染。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禁止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混入。 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 B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在厂内临时贮存时应加强管理,严格执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相关规定: 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及材质要满足相应的轻度要求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必须完好无损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材质和衬里要与危险废物相容 应当设置专用的临时贮存设施,根据危险废物的种类和特性进行分区分类存放,并必须要做到防雨防火防雷防扬散防渗漏装置及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随意露天堆放。 危险废物禁止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禁止与旅客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 在包装箱外可设置醒目的危险废物标志,并用明确易懂的中文标明箱内所装为危险废物等等。 对危险废物的容器或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和消防设施在出入口设施内部危险废物运输车辆通道等关键位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视频监控布设要求设置视频监控。 建设单位应通过江苏省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江苏省环保厅网站进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将危险废物的实际产生贮存利用处置等情况纳入生产记录,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和企业内部产生的收集贮存转移等危险废物交接制度。 必须明确企业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企业应建立风险管理及应急救援体系,执行环境监测计划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及国家和省有关转移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置过程安全操作规程人员培训考核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处置全过程管理制度等。 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按照要求设置警告标志,危废包装容器和贮存场所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有关要求张贴标识。 规范化排污口的有关设置如图形标志牌计量装置监控装置等属于环保设施,排污单位必须负责日常的的维护保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如需变更,需报环境监理部门同意并办理变更手续。 与苏环办2019327号文相符性分析 表4-15 与苏环办2019327号文相符性分析表 序号 文件规定要求 拟实施情况 备注 1 对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种类数量属性贮存设施利用或处置方式进行科学分析 全厂危废废油采用加盖桶装贮存废活性炭采用袋装贮存,送有资质单位处置 符合 2 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以及环境风险评价,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危废仓库地面采取防渗措施 符合 3 企业应根据危险废物的种类和特性进行分区分类贮存 废油采用加盖桶装贮存废活性炭采用袋装贮存 符合 4 危险废物贮存设置防雨防火防雷防扬散防渗漏装置及泄漏液体收集装置 危废仓库设置在厂区东南部,仓库内设置防雨防火防雷防扬散防渗漏装置及泄漏液体收集装置 符合 5 对易爆易燃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进行预处理,稳定后贮存 全厂不涉及易燃易爆及排放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 / 6 贮存废弃剧毒化学品的,应按照公安机关要求落实治安防范措施 全厂不涉及废弃剧毒化学品 / 7 企业严格执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危险废物贮存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19149号要求,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和危险废物识别标识设置规范设置标志具体要求必须符合苏环办2019327号附件1危险废物识别标识规范化设置要求的规定 企业已设置危废信息公开栏,危废仓库外墙及各类危险固废贮存处墙面设置贮存设施警示标志牌,严格按照苏环办2019327号附件1危险废物识别标识规范化设置要求的规定设置 符合 8 危废仓库须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和消防设施 危废仓库已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和禁火标志灭火器等 符合 9 危险废物仓库须设置气体导出口及气体净化装置,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全厂产生的危险废物均密闭储存,常温下基本无废气挥发,无需设置气体净化装置 / 10 在危险废物仓库出入口设施内部危险废物运输车辆通道等关键位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视频监控布设要求设置视频监控,并与中控室联网具体要求必须符合苏环办2019327号附件2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视频监控布设要求的规定 企业在危险废物仓库出入口设施内部危险废物运输车辆通道等关键位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视频监控布设要求设置视频监控,并与中控室联网 符合 11 环评文件中涉及有副产品内容的,应严格对照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依据其产生来源利用和处置过程等进行鉴别,禁止以副产品的名义逃避监管。 全厂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袋废品废塑料沉渣废油废活性炭以及生活垃圾,均已对照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进行分析,定位为固体废物,不属于副产品 符合 12 贮存易爆易燃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应按照应急管理消防规划建设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全厂不涉及易燃易爆及挥发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 / 5地下水土壤 地下水和土壤的防渗分区和技术要求见下表。 表4-16 地下水和土壤的防渗分区和技术要求 污染源 污染物类型 污染途径 防渗分区 防渗技术要求 一般固废堆场 其他类型 不涉及大气沉降地面漫流及垂直入渗 简单防渗区 一般地面硬化 危废仓库 其他类型 一般防渗区 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 车间其他区域 其他类型 简单防渗区 一般地面硬化 隔油池沉淀池 其他类型 垂直入渗 一般防渗区 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 扩建项目污染源主要为废隔油池沉淀池,污染途径为垂直入渗,废水处理设施做好防渗处理,不会对土壤地下水造成污染,故不开展跟踪监测。 6生态 扩建项目利用现有厂房建设,未新增用地,且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故不涉及生态环境影响。 7环境风险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附表B,由于企业存在多种环境风险物质时,按下式计算物质数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 式中:q1, q2, ...,qn--每种环境风险物质的最大存在总量,t Q1, Q2, ...,Qn--每种环境风险物质的临界量,t。 项目涉及的主要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见下表。 表4-17 重大危险源辨识一览表 序号 危险物质名称 实际最大储存量q(t) 临界量Qt 该种危险物质Q值 1 白油 2 2500 0.016 合计 0.028 其分布和可能影响途径见表4-18。 表4-18 风险源分布和可能影响途径 类别 名称 数量 涉及主要物料 风险类型 事故后果 主体工程及辅助工程 原料贮存 2桶 白油 泄漏火灾 导致地表水大气土壤地下水等污染和人畜伤害及财产损失 环保工程 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1个 滤尘废活性炭 非正常排放 大气环境影响:可燃或易燃原辅材料爆炸燃烧,燃烧废气会对大气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在火灾爆炸条件下可能分解出毒性更强的有毒废气。 地表水环境影响:企业存在突发火灾爆炸事故时,对事故消防用水冲洗用水的应急处置措施不当,将导致含有污染物的泄露液或大量消防用水冲洗用水直接进入所在地的地表水体,造成对地表水的污染。 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可燃原辅材料燃烧过程中,将污染物抛洒在地面,造成土壤的污染,或由于防渗防漏设施不完善,渗入地下水,造成地下水的污染事故。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分析的结果,对建设项目进行风险管理,采取有关的风险防范措施以降低事故的发生概率,建立事故应急预案以减轻事故的危害后果,尽最大可能地降低项目的环境风险。 扩建项目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教育,制定防止事故发生的各种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使安全工作做到经常化和制度化,从而实现源头治理过程控制末端保障的完整的环境保障体系。并提出以下相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安全生产管理系统 项目投产后,建设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制定一系列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生产责任机制,建立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技术规程,设置安全安全管理机构,成立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制定规章制度的主要有: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安全检修制度安全设施和设备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和隐患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事故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职工进行体检,建立职工健康档案。 火灾事故应急处置 操作工或负责人及时进行判断,向全体工作人员和上司通报发生火灾的详细情况。依异常发生的处置操作规程中止各工序的作业。 将抢救伤员放在首位,发现负伤者,将其向安全场所转移的同时,迅速向上司报告,寻求救护。 根据火灾情况,由当班负责人会同上司组成临时消防班,根据物料性质选择灭火方式:遇湿易燃物品禁用水。此活动要以救出人命和灭火为优先,并立即与上司进行联系,如判断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和爆炸时,应立即撤离到安全的地区,同时由总务人事部门或安全负责人根据火灾状况向邻近消防队发出求援信息,必要时向邻近企业发出临时避难请求,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的必须开门,防止缺氧。 在消防部门到达后,企业应急救援总指挥和现场总指挥及时向消防部门汇报情况,并且配合消防部门进行灭火工作,此时指挥权由消防部门担任,所有人员应服从消防部门的指挥。 在灭火过程中建议:A如有可能,转移未着火的容器。防止包装破损,引起环境污染。B收容消防废水,防止流入雨水管网进入河流。 泄漏事故应急处置 发生泄漏事故后,最早发现者应立即通知部门负责人,并根据召集应急救援小组,及时采取一切办法控制泄漏蔓延。采取措施尽快堵漏,然后对泄漏物进行收集和暂存,阻止泄漏物料进入外环境。将泄漏的废液收集至储存桶内暂存,地面残留废液采用惰性材料吸附吸附,收集的泄漏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8电磁辐射。 扩建项目不涉及。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环境 DA001 颗粒物 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达 GB31572-2015 表5标准:颗粒物最高排放浓度20 mg/m3 DA002 非甲烷总烃 苯乙烯 有组织 引入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达 GB31572-2015 表5标准:非甲烷总烃最高排放浓度60 mg/m3苯乙烯最高排放浓度60 mg/m3 混料 颗粒物无组织 车间加强通风 达 GB31572-2015 表9标准中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4.0 mg/m3颗粒物1.0 mg/m3苯乙烯5.0 mg/m3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排放浓度为6 mg/m3监控点处1h平均 浓度值排放浓度为20 mg/m3监控点处任意一次 浓度值 挤出成型制袋吹膜 非甲烷总烃苯乙烯 无组织 地表水环境 DW001生活污水 COD 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江阴市长泾综合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达DB32/1072-2018表2标准,即:COD:50 mg/L氨氮:46 mg/LTN:1215 mg/LTP:0.5 mg/L 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即:pH:69无量纲SS:10 mg/L SS 氨氮 TP TN 直接冷却废水 COD 经隔油沉淀后循环回用,不外排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pH6.5-8.5COD60mg/L石油类1mg/L SS 石油类 声环境 生产车间 螺杆挤出机 噪声 噪声源均设置在建筑物内,合理布局,合理作业,风机空压机单独设置在隔声房内 达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 dB(A) 制袋机 吹膜机 高混机 风机 空压机 冷却塔 电磁辐射 / / / / 固体废物 检测 废品 外售综合利用 不排放 分切 废塑料 原辅材料使用 废包装袋 沉淀池 沉渣 隔油池 浮油 有资质单位处置 活性炭处理 废活性炭 生活活动 生活垃圾 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土壤及地下水 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固废堆场设置为简单防渗区,做好一般地面硬化隔油池沉淀池危废仓库设置为一般防渗区,并做好防渗处理,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车间其他区域,设置为简单防渗区,做好一般地面硬化。 生态保护措施 /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加强管理工作,设专人负责危险废物的安全贮存厂区内输运,按照其物化性质危险特性等特征采取相应的安全贮存方式,减少厂内临时贮存时间及贮存量,降低事故风险。 定期检验存放危险废物容器的密封性能及强度,及时淘汰出现安全隐患超期服务的容器,及时清运,减少物品的存储时间和存储量。 危险废物贮存场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设计,基础防渗,防风防雨防晒。 对固体废物实行从产生收集运输到处理处置的全过程管理,加强废物运输过程中的事故风险防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应报当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定期检测废气装置,如管理操作不当或意外事故,存在着泄露火灾爆炸等事故风险。环保装置发生故障,造成下风向废气污染物超标排放。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的目的是为了在发生突发事故时,能以最快的速度发挥最大的效能,有序的实施救援,尽快控制事态的发展,降低 事故造成的危害,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制定该项目的环境风险事故初步应急预案,供厂方参考。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点: A设立应急组织机构人员 与当发生突发事故时,应急救援组织能尽快的采取有效的措施,第一时间投入紧急事故的处理,以防事态进一步扩大。按照公司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公司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地区的应急救援组织在接到厂的救援电话后,以最快的速度赶到事发地。地区应急救援组织的指挥部负责工厂附近地区全面指挥救援管制和疏散,地区专业救援组织负责对厂专业救援队伍的支援。 B配备应急救援保障 I内部保障 整个厂区的公用工程行政管理及生产设施人员全部由公司统一配置。 消防设施:根据设计规范要求,厂区内设置独立的消防给水消防系统。 应急通讯:整个厂区的电信电缆线路包括扩音对讲电话线路巡更系统线路,各系统的电缆均各自独立,自成系统。整个厂区的报警系统采用电话报警系统为主。 道路交通:厂区道路交通方便,与厂前大道接口共有1个。在发生重大事故时,各班组人员按紧急疏散路线进行撤离。 厂内备有危险目标的重要设备备件和事故应急救援时所需的各类物资等。 保障制度:整个厂区建立应急救援设备物资维护和检修制度,由专人负责设备或物质的维护定期检查与更新。 II外部救援 单位互助,平时与周邻单位约定救援信号,届时发出信号请求救援。 请求政府协调应急救援力量。 C应急环境监测抢险救援及控制措施 抢险抢修队到达现场后,根据指挥部下达的抢修指令,迅速进行抢修设备,控制事故以防止事故扩大。 医疗救护队到达现场后,与消防对配合,应立即救护伤员,对伤员进行医疗处置或输氧急救,重伤员应及时转送医院抢救。 治安队到达现场后,迅速组织救护伤员撤离,组织纠察在事故现场周围设岗划分禁区或加强警戒和巡逻检查,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禁区。 消防队接报警后,应迅速赶往事故现场,根据当时风向,消防车应停留上风方向,或停留在禁区外,消防人员佩带好防护器具,进入禁区,协助发生事故部门迅速切断事故源和切除现场的可燃物品。 现场救援人员应实行分工合作,做到任务到人,职责明确,团结协作。 通过采取以上抢险救援措施,努力争取在事故发生的初期阶段控制住险情,如事故可能扩大,应立即上报政府部门,请求增援。 D制定和实施应急培训计划 安全环保品质管理室应半年一次定期组织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和业务技术培训。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并能及时正确进行事故应急处置。会正确使用各种灭火器材,发生事故及时报警。义务消防队员要经常开展业务技术训练和突发性事故应急救援训练。 E定期进行公众教育和信息发布。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扩建项目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属于二十四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中62塑料制品业292,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2929)中的其他,属于登记管理。建设单位需加强环境管理,建立一套完善的环保监督管理制度,包括原辅材料储运管理制度水电能源节能降耗制度污染防治措施维护管理制度排污许可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等。切实落实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并保证正常运行,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六结论 综上所述,从环保角度看,扩建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附表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项目 分类 污染物名称 现有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 现有工程 许可排放量 在建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 扩建项目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新建项目不填 扩建项目建成后 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 变化量 废气 非甲烷总烃 0.1112 0.03101 0.3542 0.08019 0.38521 0.3542 颗粒物 4.626 0.5 0.1811 4.126 0.6811 0.1811 二硫化碳 0.0448 0.00848 0 0.03632 0.00848 0 硫化氢 0.003 0.00057 0 0.00243 0.00057 0 废水 COD 0.048 0.048 0.03 0 0.078 0.03 氨氮 0.0038 0.0038 0.0024 0 0.0062 0.0024 总磷 0.00048 0.00048 0.0003 0 0.00078 0.0003 总氮 0.012 0.012 0.0072 0 0.0192 0.0072 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 废品 0 - 1 1 1 废塑料 0 - 0.1 0.1 0.1 废包装袋 1 - 1 2 1 沉渣 0 - 0.1 0.1 0.1 废液 5 - 0 5 0 危险废物 废活性炭 10 - 14.5 24.5 14.5 浮油 0 - 0.1 0.1 0.1 注:--

标签: 功能母粒 降解袋 降解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附件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