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渼华舜节能科技有限公司选聘审计机构招标公告

山东渼华舜节能科技有限公司选聘审计机构招标公告

济南市平阴县人民法院于2022年8月31日依法作出(2022)鲁0124破申1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山东渼华舜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作出(2022)鲁0124破6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担任山东渼华舜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清算程序,管理人经济南市平阴县人民法院同意,现公开选聘审计机构对山东渼华舜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渼华舜公司”)进行审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企业基本情况

渼华舜公司注册成立于2019年5月21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未实缴),经营范围包含:节能保温产品、材料的技术开发与销售;聚苯乙烯泡沫保温板、泡沫包装制品、聚丙烯EPP塑料制品的加工与销售;包装制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审计范围

对渼华舜公司截至2022年8月31日的资产、负债等相关财务情况进行审计。

提示:渼华舜公司可能存在账目不全问题。



工作要求

1、对截至济南市平阴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渼华舜公司破产案件之日即2022年8月31日渼华舜公司的资产、负债、股东权益状况进行审计,并出具破产期初审计报告;

2、组织对债务人现有财产的盘点工作;

3、配合管理人审查债权,协助管理人编制债权表;

4、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协助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5、审查债务人是否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6、关注债务人股东出资是否到位,是否有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行为;关注债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利用职权从公司获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情况,以及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7、关注大额资金往来、流向及其性质,对与债务人有关的关联企业、个人往来款进行审计;

8、如法院裁定对渼华舜公司关联公司合并破产清算,审计范围包括合并破产的关联公司;

9、管理人根据程序要求安排的其他审计工作。



具体要求及所需提交材料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具备法定的从业资质;

2、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体系;

3、具有破产企业审计工作经验与业绩,应提供至少三个已完成业绩合同;

4、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及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关系;

5、申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内未因执业、经营中故意或重大过失等受到行政机关、监督机构、人民法院或行业自律组织的处罚或处分。

7、本机构出具的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本机构及人员最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的承诺;(2)开展工作时,坚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3)独立开展工作,不接受任何第三方的指示和干涉,公平公正、实事求是;(4)保证出具的报告与实际情况相符;(5)按照管理人规定时间及公告要求,及时出具审计报告;(6)列席债权人会议并接受法院、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的咨询,负责报告内容的解释工作;(7)说明出具审计报告的时间;(8)在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全部破产费用时,同意按相应比例收取审计费用。

申报材料数量:上述资料均为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机构公章。



评审方式

选任委员会将组成评审小组,对参选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基于疫情的复杂情况,不对中介机构的遴选进行现场谈判,由评审小组就竞聘机构的书面资料进行综合认定。未被聘用的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所提交参选文件不予退还。

届时,平阴县人民法院派人参与评审的监督。



报名方式

拟竞聘的中介机构应以邮寄或现场递交的方式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

联系人:李律师 152*****778

联系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东路*****号济南华润中心39层(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



报名起止时间

自本选聘公告发出时起,至2022年10月8日下午5:00 止。



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选聘审计机构系管理人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要求,且经济南市平阴县人民法院同意,管理人依法履行职责,接受济南市平阴县人民法院与债权人的监督。

2、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管理人将综合考虑各申报机构的资质、规模、经验、报价等事项,确定一家审计机构作为本案的审计机构,另确定一至两家审计机构作为本案的备选审计机构。

3、当管理人与第一家审计机构提前结束聘用关系后,将在备选审计机构中选择一家继续进行审计工作。

4、关于最终入选结果,管理人将于报名截止后三个工作日内通知入选机构,对于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

5、审计机构的入场时间以管理人通知的时间为准。

6、鉴于本案为破产清算案件,审计费用待资产变现后方可确定支付时间,需要审计单位垫付相关费用。如破产财产不能支付审计费用,需由审计单位承担相关风险。

7、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山东渼华舜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山东渼华舜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O二二年九月三十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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