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洪灾害防治系统招标公告
山洪灾害防治系统招标公告
关于海口市防汛防风防旱指挥部办公室山洪灾害防治系统建设项目
公开招标的公告
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海口市防汛防风防旱指挥部办公室(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山洪灾害防治系统建设项目(项目名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诚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山洪灾害防治系统建设
2、项目编号:HKGP2015-15
3、采购预算:205万元
4、产品需求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一
软硬件设备
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一)
监测系统补充完善
1
图像监测站
1.1
摄像头
个
11
1.2
遥测终端
套
11
1.3
通信模块
个
11
1.4
太阳能板
块
11
1.5
蓄电池
块
11
(二)
预警系统补充完善
1
无线预警广播I型
1.1
无线预警广播机(Ⅰ型)
台
26
1.2
高音喇叭(4个一套)
套
26
1.3
蓄电池
块
26
1.4
太阳能电池板
块
26
2
简易雨量(报警)器
2.1
简易雨量传感器
套
106
2.2
简易报警器(含液晶显示及按键)
套
106
2.3
数据传输模块
套
106
2.4
电源(电池及电源适配器)
套
106
3
简易水位站
套
106
3.1
水尺(搪瓷水尺 1m 10根)
套
21
4
手摇警报器
台
164
5
锣(哨)
套
117
(三)
县级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完善
1
图像监控管理功能模块
个
1
二
配套土建设施
(一)
监测系统补充完善
1
图像监测站
1.1
监控立杆及基础建设(含机柜及其他设备安装支架)
项
11
1.2
按照标准安装相关防雷措施
项
11
(二)
预警系统补充完善
1
无线预警广播I型
1.1
立杆(含基础建设)
项
26
1.2
安装平台定制(含机柜、喇叭及太阳能板安装支架)
项
26
1.3
安装辅材
项
26
1.4
防雷地网
项
26
2
简易雨量(报警)器
2.1
安装辅材(含基础建设)
项
106
3
简易水位站
3.1
安装辅材(含基础建设)
项
21
3.2
土建施工(含简易水位观测道路、水准点埋设、水尺桩安装固定)
项
21
三
群测群防体系完善
1
完善市级预案
个
1
2
完善区级预案
个
4
3
完善乡镇预案
个
20
4
完善村级预案
个
84
四
宣传
1
警示牌
块
20
2
宣传栏
块
20
3
明白卡
张
1770
4
宣传手册
册
1770
5
光盘、录音带
张
37
五
培训
项
1
六
演练
项
1
七
其他
1
站点通讯费(3年)
个
37
2
系统集成费
项
1
5、项目实施地点:海口市防汛防风防旱指挥部办公室
6、项目完成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个月之内完成初步验收,7个月内完成最终验收。中标人须在此时间内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工作任务,包括工程的最终验收工作
7、付款方式:
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30%的预付款;
2)初验款: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系统初验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20%的初验款;
3)终验款:项目通过最终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25%的终验款;
4)通过相关部门的审计决算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20%的合同款;
5)质保金:项目质保期满1年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剩余5%的质保金。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实际情况要求的特定资格条件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证书在有效期内即可)。
三、采购文件获取办法等事项
1、购买采购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传真件亦可接受),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不予出售采购文件。
1.1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1.3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人的有效证件复印件;
1.4 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人的有效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传真、E-MAIL或QQ号码等信息);
1.5 采购文件邮购款的汇款单复印件,汇款单上须注明付款单位名称,且在备注栏注明项目编号、名称、包号(如果有)。款项到帐后,我们将邮寄采购文件及发票。(邮购采购文件适用)。
2、采购文件出售时间:2015年4月9日至2015年4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3、采购文件出售价格:每套采购文件售价150元(含纸质文件和电子版文件,售后不退)。
4、购买采购文件的单位名称、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付款人名称、投标人的公司名称三者须一致,否则自行承担投标无效的风险。
5、获取采购文件后,须仔细检查采购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等问题,请立即联系解决。
6、没有在本中心购买采购文件(以发票为准)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还。邮购款(如果有)将依据付款人的申请无息退还。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4月2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开评标会议室(海口市滨海大道长滨东路海口市行政中心18号楼北楼一层会议室(详见会议室门前标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五、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new/)和海南省人民政府网(http://www.hainan.gov.cn/code/V3/)。
六、邮购采购文件及提交投标保证金帐户资料
账户名: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友谊支行
账 号:4600 1002 9360 5977 7777
开户行地址:海口市龙华路11号友谊商场1楼
七、注意事项
根据《海南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处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向所在地检察机关申请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经查询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投标人,允许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经查询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已经取得中标资格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查询条件及程序详询海口市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部门(海口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 & ********;海口市秀英区检察院预防科:****-********;海口市龙华区检察院预防科:****-********;海口市琼山区检察院预防科:****-********;海口市美兰区检察院预防科:****-********)。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海口市防汛防风防旱指挥部办公室
地址:海口市长滨路第二行政办公区市公安局大楼511室
联系人:黄宏德
采购代理机构: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长滨路海口行政中心18号楼1009室
邮政编码:570135
采购文件咨询、质疑联系人:王先生
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高女士
退还保证金咨询联系人:曾先生
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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