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耳公园基础设施改造、维修保洁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聂耳公园基础设施改造、维修保洁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云南通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云南省玉溪聂耳公园的委托,就玉溪市红塔区聂耳公园基础设施改造、维修保洁承包工程进行国内招标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竭诚欢迎具有相关资质、具备履约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1招标编号:云通力采购字[2015]016号
1.2项目名称:玉溪市红塔区聂耳公园基础设施改造、维修保洁承包工程
1.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4资格方式:资格后审
1.5采购内容:
聂耳公园北门花坛改造,建筑物屋顶清扫、补漏、搭建彩钢瓦,基础设施设备清洗保洁、维护维修、刷漆等,乔灌木、地被施肥。
序号 名称 内 容
1 乔木复壮 每年施基肥1次,以树为点,半径1m的范围内松土,环状或网状挖沟槽施肥,沟宽30㎝,深20㎝,每株树施肥9㎏(施成品有机肥),施肥后灌水,并围堰,堰高3㎝,覆盖树皮,有机肥、树皮由甲方提供,施工方下车
2 地被施肥 每年施基肥1次,每平方米施肥2㎏(根据甲方的要求施肥),成品有机肥由甲方提供,施工方下车
3 设施清洗、保洁 凳子327把,石桌凳65套,灯172盏,垃圾桶133只,雕像3座,浮雕81.6㎡;标示牌、宣传牌36块,每天清洗1次;每天局部清洗主游路污染物,每周全面清洗1次;水池每15天放水清洗1次,每天打捞水池漂浮物2次以上。管护人员每天必须保证3人,8小时在岗,管护时间:24个月,包含工具用具、清洗剂等,各种创建活动、节假日卫生清扫保洁根据工作量酌情增加人员
4 建筑物清扫 风雨桥、灯笼桥、连理亭、码头亭子、小叶舟亭子、紫艺苑亭子、南门花架、石船坞(风情园水边固定水泥船)等构筑物屋顶清理垃圾,疏通落水管,屋顶每月清理1次,每天清扫蜘蛛网、灰尘1次,管护时间:24个月
5 清理建筑物顶 纪念馆、荟芳园屋顶清扫、疏通落水管,1个季度清理1次
6 建、构筑物墙体清洗 北门拱架、北门墙体(包括电子显示屏)、南门顶、南门外墙、组织部办公区外墙,每年清洗4次。特殊情况增加清洗次数,工具自带,清洗剂采用环保型
7 高杆灯 一年二次检修维护,一次刷漆人工费,主材料由甲方提供
8 排水沟电缆沟维护 一年一次清淤,盖板日常维护维修人工费,主材料由甲方提供
9 庭院灯日常维护维修 公园范围内公厕、电网路线、水管网设施、庭院灯、木条凳、石桌、垃圾桶日常维护维修,181盏庭院灯巡查含一年二次除尘全面检修,一年一次刷漆;水管网(水管3972m,阀门202只);327把木条凳一年一次刷漆人工费,主材料由甲方提供
10 北门口花坛改造 拆除花台、取消柏树、废料外运(1000元),摆放层石造景,回土25m3、种植植物营造景观效果。石景长13.4m,最高点2.5m,宽1-1.5m,每块层石长1—1.2m,宽0.8—1m,高40㎝,需用层石约30吨,种植红枫2株(胸径4㎝,高1.3m)、南天竹2丛、杜鹃5株、春芋2株、酢浆草20㎡、葱兰20㎡、天门冬10丛、锦带花3株、蜘蛛兰20株等
11 建筑物屋顶补漏 办公区屋顶补漏。材料HDS,保修5年
12 荟芳园室内屋顶涂白 仿瓷涂料、漆
13 纪念馆顶局部搭彩钢瓦 局部搭彩钢瓦(人字坡屋面,最高点0.5m,最低点0.2m)


1.6服务期:两年,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1.7采购预算:41.62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 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3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
2.4 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持有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资格证或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考核B证(市政工程专业);
2.5 《云南省省外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入滇备案合格证》(省外投标人提供);
2.6 提供检察院出具的在有效期内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且无行贿犯罪记录;
2.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3.1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为2015年4月9日至2015年4月2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 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在云南通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市高新区科技大楼11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1200.00 元,售后不退。
3.2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①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②企业资质证书,③拟投入项目负责人的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资格证或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考核B证,④《云南省省外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入滇备案合格证》(省外投标人提供),⑤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3 投标人应交纳投标保证金¥8000.00 元(大写:捌仟元整);投标保证金按以下账户通过公司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方式交纳:
开户名称:云南通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玉溪市商业银行营业部
账 号:****************015491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证金,并至招标代理公司领取保证金收据。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以保证金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并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投标保证金未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帐或款项用途不明等原因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4.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4月30日8:30时~9:00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4月30日9:00时;
4.2 地点:玉溪市红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大厅3楼(玉溪市凤凰路8号/云溪宾馆);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地点:
5.1开标时间:2015年4月30日9:00时。
5.2地点:玉溪市红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大厅3楼(玉溪市凤凰路8号/云溪宾馆);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出席开标会议。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南省玉溪聂耳公园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红塔大道35号
联系人:王玲仙
联系电话:0877- *******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通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玉溪市高新区科技大楼11楼A-1102室
联 系 人:李刚、孙微
电话(传真):****-***********-*******

2015年4月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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