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中医院便携式电脑采购项目公告-SDGP370800000202201002225_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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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济宁市中医院便携式电脑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DGP370*****020**********_B
计划编号370*****050105*****0052_********是否拆包
包号B
联系人赵主任联系电话
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交付
交付地址山东-济宁市-任城区环城北路3号
竞价开始时间2022-10-17 14:37:19竞价结束时间2022-10-18 14:37:19

商品信息

序号品目名称便携式计算机数量3
1商品名称品牌型号
联想/Lenovo 笔记本电脑 ThinkPad T14 Gen 2-008(i5-1135G7/16GB/512GB SSD/集成/14英寸) ThinkServer联想/ThinkServerThinkPad T14 Gen 2-008
免费服务要求1.本项目报价为总价格,是货物到达指定地点验收合格所包含的所有费用,报价含设备、主件、标准附件的制造、包装、运输、装卸、保险、调试、验收、仪器计量检定、安全、培训、技术服务、税金、利息、租金及其他相关的全部费用。2.供货方应确保采购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供货方应承担全部责任。3.供货方应确保货物是全新(生产日期是送货时的三个月内生产)、未使用过的原厂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采购人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供货方应确保其提供的货物在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在质保期内,供货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供货方承担。4.供货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供货方承担。5.保修期自采购方在货物质量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为一年,保修费用计入总价。保修期内,供货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维修和保养,不再收取采购人任何费用。6.保证货物服务保修质量签订合同前需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一年质保函原件(盖厂家公章),如提供不了采购方拒接签订采购合同,并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一切相关损失。7、供货周期:中标方需24小时内签订合同,中标供货商签订采购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供货并安装完成,为保证货物真实性,所有货物必须为生产厂家原厂直发用户处,用户现场拨打货物生产厂家400售后服务电话确认出厂型号和配置必须与采购要求的配置一致,不允许改配,原厂包装不得拆箱,同时中标货物生产厂家本地销售代表现场配合货物验收,不符合采购标准采购人不予验收同时当天无理由退货,并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一切相关损失,同时上报上级招标监管部门。8.供货方须免费安装(并自行协调)医院各系统包含(HIS、LIS.PACS、电子病例、叫号系统、康复系统、杀毒软件、准入等系统)及打印机驱动,以确保医院正常使用。9、供货方须按照医院需求分批供货。10.质保期内中标方提供驻场服务需提供同品牌同型号备用机1台。
增值服务要求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便携式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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