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蒙县实验小学西校区校舍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阜蒙县实验小学西校区校舍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阜蒙县实验小学西校区校舍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2-10-18 至 2022-10-24
撰写单位: 辽宁其光招标有限公司 撰写人: 韩娟
(阜蒙县实验小学西校区校舍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阜蒙县实验小学西校区校舍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0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
项目名称:阜蒙县实验小学西校区校舍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480,158.06
最高限价(元):2,480,158.06
采购需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阜蒙县实验小学西校区校舍改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2、《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4、《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6、《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响应;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项目:阜蒙县实验小学西校区校舍改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日内

3、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1、所供货物满足国家行业标准等;

2、施工期间供应商应及时与采购人沟通,包装废料应及时清理干净,不能存在安全隐患,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函(2017)603号)规定执行。

验收程序: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验收报告: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函(2017)603号)规定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

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60天(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经理应具备相对应专业二级(含二级) 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18日 08时30分至2022年10月24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0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0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0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疫情期间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将“领取采购文件准备材料”扫描后发送至我公司邮箱(邮箱标题写明项目名称、包号、供应商名称)并电话告知。
领取采购文件准备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2、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903-9632),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CA办理成功的供应商需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903-9632,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4、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如:U盘(按要求密封)、移动硬盘(按要求密封)、电子邮件)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供备份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5、开标时,供应商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要求的程序执行,授权人代表需携带电脑(安装相关插件)及数字认证证书在开标现场进行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内),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实验小学
地址: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繁荣大街中段79号
联系方式: 04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其光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阜新市阜蒙县人民街87号,阿金火车站北200米
联系方式: 0418-*******
邮箱地址: fxqgzbyxgs@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其光招标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昆、韩娟
电话: 0418-*******

标签: 西校区校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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