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衡水水文实验站能力提升项目总体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河北省衡水水文实验站能力提升项目总体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河北省衡水水文实验站能力提升项目总体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衡水水文实验站能力提升项目总体勘察设计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水文勘测研究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河北省水文勘测研究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工程名称:河北省衡水水文实验站能力提升项目总体勘察设计;2.2工程地点:河北省衡水市;2.3建设内容:改造衡水实验站观测场,新建径流实验场,新建自动称重式地中蒸渗观测室及配套设施,新建潜水蒸发场地中蒸渗观测室及配套设施,增设人工模拟降雨径流实验场一处,配套移动式人工模拟降雨系统,设置地下水观测井等;购置降水、蒸发、水位等观测设备。2.4 勘察设计周期:本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完成后30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施工现场后续服务从工程施工开始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止。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两家;(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3)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相应资质条件和能力;(4)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5) 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文件,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项目的投标活动及合同的全面履行;(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0-18至2022-10-24,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博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获取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5.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11-07 14:00,地点为河北博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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