耒阳市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更新招标公告

耒阳市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更新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22年10月17日


耒阳市应急管理局(采购人名称)的耒阳市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更新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耒财采计[2022]0073,委托代理编号:TCZY-2022LY-CG012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1、采购项目名称:耒阳市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更新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耒财采计[2022]0073

3、采购代理编号:TCZY-2022LY-CG012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品目分类名称

包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个)

采购项目

预算(元人民币)

代理服务收费

最高限价

1

A********-消防设备

耒阳市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更新采购项目

见采购

需求

见采购需求

******

6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在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接受或拒绝)进口产品参加谈判采购。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本次谈判采购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 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接受联合体形式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四、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交查询结果截图证明。

5、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6、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

7、其他说明。

说明:1、经办人需按上述要求提供资质证件和资料原件进行审核,并将整套资料复印件留存招标采购单位备查,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印鉴(即公章),不接受影印件印鉴,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此步骤仅限于资格审查阶段,具体评议以谈判小组评审结果为准)。

五、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四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胶装成册,一式叁份,并用密封袋密封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10 月24 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耒阳市太子主题酒店805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公告第三、四条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符合本公告第三、四条规定,采购人或谈判小组按照本公告第七条规定确定拟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将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公告期限

1、本邀请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耒阳市应急管理局

(2)地 址:耒阳市金阳东路

(3)联系人:雷女士

(4)电话:150*****2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天策致远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黎托街道黎锦苑小区配套用房18栋5楼

(3)联系人:张先生

(4)邮 编:******

(5)电 话:153*****086

(6)电子邮箱:*********@qq.com">*********@qq.com

3.监管部门:耒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股

电话:0734-*******

附录1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

日期:,有效期:,

注册资本:,地址:,

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

附录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一)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三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除外;

(二)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附件3: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年月日

备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

附件4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采购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代理编号)谈判邀请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二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年月 日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灭火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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