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音阁水库附属防汛交通桥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观音阁水库附属防汛交通桥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 招标单位:辽宁省观音阁水库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水利土木]
招标代码:********020026
观音阁水库附属防汛交通桥加固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观音阁水库附属防汛交通桥加固工程已由辽宁省水利厅《关于观音阁水库泄水渠防护及防汛附属交通桥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辽水规计〔2015〕74号文) 批准兴建,项目法人为辽宁省观音阁水库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利建设基金。本招标工程项目法人为辽宁省观音阁水库管理局,招标代理人为辽宁水利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该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请愿意承担本工程任务的符合条件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工程概况:观音阁水库附属防汛交通桥位于观音阁水库大坝下游坝区公路上,跨越太子河,桥梁总跨径480米,桥梁左侧为12跨15.0米路径的简支空心板桥,右侧为10跨30.0米跨径的简支T型桥梁,桥面宽11.5米,由9.0米宽行车道及两侧1.25米人行道组成。
2.2招标范围:1.拆除重建交通桥面及人行道、2.更换交通桥伸缩缝、3.加固处理交通桥上部结构缺陷及12#—18#桥墩墩身病害混凝土、4.加固空心板桥及12#—21#盖梁、5.对9#承台淘空侧利用混凝土回填。
2.3工期要求:2015年5月20日至2015年8月20日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资质(含贰级)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资质(含贰级),近三年承担过至少1个与本工程类似的项目。
3.2投标单位须载明具备有资格的信用评价中介机构出具的BBB级以上等级信用报告;凡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www.lnwcip.com.cn)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3 本次招标发包人拒绝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获取
4.1报名起止时间: 2015年4 月 9 日~2015年4 月17 日
4.2报名要求: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报名需携带下列资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组织机构代码证;(4)安全生产许可证;(5)类似工程业绩证明可以是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6)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7)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8)企业法人诚信证明(辽宁省水利厅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下载《辽宁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招标投标资格审查工作的意见(辽水建管【2014】136号)》)
4.3出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地点:2015年 4 月20日~2015年 4 月 24日辽宁水利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水利厅对面建威图文A门二楼)
4.4每套招标文件收取成本费人民币1000元整,售后不退。
4.5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5 月 13 日上午10 : 30 ,地点为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7.联系方式
发 包 人:辽宁省观音阁水库管理局
地 址:本溪县小市镇长江路451号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王长海
代 理 人:辽宁水利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10号甲
E-Mail:lszxzbdl@163.com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任伶丽 2015年4 月 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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