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购买供热投诉热线平台话务第三方服务竞争性磋商
丹东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购买供热投诉热线平台话务第三方服务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购买供热投诉热线平台话务第三方服务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呼叫中心服务 | ||
采购单位 | 丹东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10月17日17:30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2年10月17日至2022年10月24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辽宁鸿生鸿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春三路知春园小区20-16-1)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2年10月27日10: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辽宁鸿生鸿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春三路知春园小区20-16-1) | ||
预算金额 | ¥1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林丽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15-******* | ||
采购单位 | 丹东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丹东市振兴区五经街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女士0415-*******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鸿生鸿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春三路知春园小区20-16-1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林丽0415-******* |
项目概况
购买供热投诉热线平台话务第三方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鸿生鸿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春三路知春园小区20-16-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2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S202*****001
项目名称:购买供热投诉热线平台话务第三方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话务接听服务人员6人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11月1日--2023年3月31日共计5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本项目服务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项目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或企业负责人,均可参加投标。2.具备《人力资源许可证》3.中标方需要确保中标后3日内提供具备热线服务技能人员到岗,确保热线正常对外提供服务。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17日至2022年10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鸿生鸿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春三路知春园小区20-16-1)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鸿生鸿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春三路知春园小区20-16-1)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0月2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鸿生鸿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春三路知春园小区20-16-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所有外市来(返)丹人员需持48小时内有效核算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在丹自由活动,无法提供的须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其中重点地区来(返)丹人员须严格按照我市疫情管控措施进行管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丹东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五经街6号
联系方式:王女士0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鸿生鸿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春三路知春园小区20-16-1
联系方式:林丽04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丽
电 话: 0415-*******
招标
|
辽宁鸿生鸿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