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新型农村社区绿化种植土回填工程招标公告

金山新型农村社区绿化种植土回填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金山新型农村社区绿化种植土回填工程经射阳县特庸镇人民政府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已落实。现根据建设工程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射阳县特庸镇金山新型农村社区

2.2工程内容:为提升社区整体环境,对社区内部绿化种植土进行回填,种植土回填量约为3103立方米。

2.3最高限价:5.8万元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计划开工时间:2022年10月,工期要求:5天

2.6标段划分:该工程为一个标段

2.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现场条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应包含相应的经营范围;

3.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3.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要求:

3.6.1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6.2业绩要求:无。

3.6.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被行政主管部门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射阳政务信息网”上公布,且在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因欠薪行为被列入失信名单的企业,限制其在射阳县境内投标。

(6)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3.6.4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函”中保证代理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本次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8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8年1月至2018年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6.5施工企业不得出借资质投标;不得转包、挂靠、非法分包施工。

(1)招投标期间被发现并被证实出借资质投标、串标围标、弄虚作假、买标卖标、恶意投诉,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其行为将立即被上网公示,报行政监管机构查处,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追诉其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2)中标后或合同签订后或施工期间被发现并被证实转包、挂靠、非法分包施工,将被清除出施工现场,其行为将立即被上网公示,除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外,报行政监管机构查处,追诉其给招标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4、工程付款办法:

4.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50%工程款;

4.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一年,付至合同价的80%工程款(包括以前支付);

4.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两年,按审计价结清剩余工程款。

按以上进度付款,无任何利息补偿。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数额:0.1万元;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现金信封密封后带至开标现场。

6、履约保证金

6.1 履约保证金数额:中标价×10%。

6.2 履约保证金交纳时间:中标公示结束后7日内(签订施工合同之前)。

6.3 履约保证金交纳方式:从中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6.4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

7、资格审查

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8、评标定标办法

采用“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9、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17日至2022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报名方式:投标人须在本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将①单位介绍信或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申请书(格式自拟,需包括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地址);②营业执照;③招标文件制作费;(以上均可使用扫描、或截图)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我公司电子邮箱(电子邮箱jsswxmgs@163.com)。

文件售价300.00元,(售出不退,支付宝账号:180*****317,备注项目名称和公司)。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射阳县特庸镇金山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射阳县特庸镇

联系人:徐立中

联系电话:136*****64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射阳县大成建筑公司4楼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1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社区绿化 种植土 回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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