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江北溪下游防洪工程长泰城区段(市政道路)两侧人行道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九龙江北溪下游防洪工程长泰城区段(市政道路)两侧人行道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咨招[2015]漳字08号
开标时间:2015-04-30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长泰县武安镇人民政府
所属地区:

九龙江北溪下游防洪工程长泰城区段(市政道路)两侧人行道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九龙江北溪下游防洪工程长泰城区段(市政道路)两侧人行道铺设工程施工监理经长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泰发改批[2012]28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泰县武安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由业主多渠道筹集,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单位。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长泰县武安镇,九龙江北溪下游龙津溪山坪-珠浦河段右岸;
2.2工程建设规模:两侧各4米宽人行道透水砖铺设,照明、监控、交通工程,长度为5175.177米,项目总投资约110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透水砖铺设、照明、监控、交通工程等施工图中包含的所有项目的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保修阶段的投资、质量、进度控制,合同、信息、安全管理,协调项目内部关系。
2.4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保修期满、监理资料归档完成止。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监理企业资质;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岗位培训证书),并且必须在投标人本公司进行注册,同时应具有工程师(含)以上职称;
3.4非本市企业须按漳建工[2014]75号文规定到漳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驻漳备案登记手续,并取得《驻漳建筑业中介机构备案登记证明书》;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3.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监理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4月10日至2015年04月29日(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时间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前提出)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若需施工图纸,施工图纸由投标人向代理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5.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选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15 年04月29日17:00分前汇达招标人指定的保证金账户(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仟玖佰元整(¥39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方式办理,汇款地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写明投标人、投标项目名称;
6.4. 投标保证金帐户:
帐户名称:长泰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长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董溪头信用社
帐 号:9080 7150 1001 0000 0001 64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04月30日09:30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nZZTF格式)(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长泰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决定启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7.4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地点为:长泰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长泰县建设局九楼)。

9.费用
9.1本项目监理服务费费率为1.8%,监理费用按实结算,最终以长泰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完成后的结算总价乘以中标的监理费率计取。
9.2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80%计取,根据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精神,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泰县武安镇人民政府
地址:长泰县武安镇
联系人:连先生 联系电话:137*****575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江滨花园沿江2号楼07单元1107室
联系人:小莫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箱:mzfjzz@126.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