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2022-2023年度粉体聚羧酸减水剂采购项目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2022-2023年度粉体聚羧酸减水剂采购项目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2022-2023年度粉体聚羧酸减水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2022-2023年度粉体聚羧酸减水剂采购项目,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为满足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的生产需要,本项目为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粉体聚羧酸减水剂物资采购招标。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 1 个标段。

2.3 招标范围:粉体聚羧酸减水剂。

2.4 交货期:按照招标人要求分批供货,每批货物交货时间自订单之日起5日内;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2.5 交货地点: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6 技术要求:见第五章。

2.7样品检测:供货商在招标文件停售之日起5日内将样品及制造商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必须包含主要技术要求的每一项;制造商出具的检测报告留存大港招标中心作为评标时评定供货商投标的货物是否与样品一致的依据)寄达大港油田公司招标中心,每种样品数量不少于1公斤,大港招标中心将样品重新编号后寄达招标人进行盲样检测,由招标人进行样品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寄达大港招标中心评标时使用,若检测不合格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人。供货商投标的货物须与样品保持一致,若招标人未收到供货商提供的样品或投标的货物与样品不一致将被否决废标。招标人从收到样品到出具检测报告需要10日的时间。(注:样品收件人:张秋悦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160号招标中心前台 联系方式:133*****163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分支机构投标。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3.1 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本次招标接受制造商、代理商、贸易商的投标,代理商须提供原制造商的授权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制造商与代理商或经销商同时投标时,制造商为有效投标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不同代理商同时投标时,取得针对本项目投标唯一授权函的代理商为有效投标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代理商与经销商同时投标时,以代理商为有效投标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两个以上经销商同时投标时,以报价低的经销商为有效投标人。制造商分支机构的产品视为制造商的产品。

(3)投标人不具有中国石油集团物资供应商准入证或准入产品不涵盖的可以参加招标,须在中标后及时办理准入证方能签订合同。投标人提供中标后及时办理准入证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4)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具备质量管理认证体系证书,涵盖本次招标物资;投标人为代理商或贸易商的,提供物资制造商的质量管理认证体系证书,涵盖本次招标物资。

3.3.2 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粉体聚羧酸减水剂的销售业绩,投标人需提供2019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应为合同及对应的发票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若合同和发票不一致,以发票为准。

3.3.3 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产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银行资信记录和完税情况良好,无履行不良记录。投标人提供以上内容承诺书,格式自拟。

3.3.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评委在评标现场查询)。

(3)投标人目前没有被处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影响履约能力投标人的行政处罚(评委在评标现场查询)。

(4)履约能力:投标人目前没有被处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影响履约能力投标人的行政处罚(评委在评标现场查询)。

3.5 其他要求:

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2年 10 17 日至2022年 10 24 9 00分前(北京时间),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②按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账号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款,不接受个人转账。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汇购买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完成在线报名并将银行汇款底单,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格式详见公告附件1)和确认后的投标人特别提示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应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确认),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电子招标平台解锁,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5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如不满足开标条件需第二次报名时,请投标人务必自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重新报名,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工作后,招标机构工作人员将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2 11 8 8 30 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账号提交 4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 银行汇款且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6.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本公告如有修改和补充也在以上网站同时公布。

7. 投标费用

中标人须交纳招标代理费,费率参考发改价格[2014]1573号文件下调,详见招标文件。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地 址:

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

邮编:

******

联系人:

张秋悦

邮箱:

**********@qq.com

电 话:

********

手机:

133*****163

账户名称:

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天津油田支行

账 号:

120*****001*********

意见与建议:

022-********

2022年 10 17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 语音导航使用普通话说出:"电子招标平台"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

标签: 粉体聚羧酸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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