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审批公示-杭州骏浩新材料有限公司-2022-10-1810:33

拟审批公示-杭州骏浩新材料有限公司-2022-10-1810:33

索引号:*********/2022-*****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建德分局成文日期:2022-10-18
有效性:规范性文件登记:
文件编号:
拟审批公示-杭州骏浩新材料有限公司
时间:2022-10-1810:33来源: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建德分局浏览次数: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建德分局关于2022年10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2022年10月18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建德分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8日-2022年10月24日(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建德杭州骏浩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一座60立方米自用液化天然气气站项目

建德市大同镇工业功能区

杭州骏浩新材料有限公司

杭州经伦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所在地块原为杭州金汇邦合成革有限公司,杭州金汇邦合成革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月,2010年委托编制了《杭州金汇邦合成革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米PU合成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通过了建德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建环许批[2010]A009号),2012年6月8日通过建德环保局一期(2条湿法和2条干法)阶段验收(建环管[2012]48号)。

杭州金汇邦合成革有限公司由于经营不善于2014年4月停产,直至2016年10月拍卖给杭州骏浩新材料有限公司,杭州骏浩新材料有限公司在现有厂区内按照原审批规模进行生产。

本项目淘汰企业原有的15.4MW燃生物质锅炉和5.8MW余热蒸汽锅炉,建设一座9.34MW燃气有机热载体锅炉作为回收线热源、17台96kw燃气模温机作为生产线热源、一台1.5t/h余热蒸汽锅炉,并配套建设一座60立方米自用液化天然气气站。本项目仅对企业锅炉进行技改,其余主体工程等设施均不发生变化。

项目已做公众参与,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

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废气、噪声、固废),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及时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1、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余热蒸汽锅炉排污水进入厂区综合废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8)中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后纳入污水管网,最终经大同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2)中一级A排放标准后排入寿昌江。2、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是天然气燃烧废气和LNG气站无组织废气。燃气有机热载体锅炉配备低氮燃烧器,废气通过不低于8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模温机配备低氮燃烧器,废气收集后通过不低于8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01/T 0250-2018)表1新建燃气锅炉标准。LNG气站非甲烷总烃和恶臭产生量极少,通过放空管直接排放,非甲烷总烃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恶臭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3、合理布局,加强设备固定措施;合理设计建筑物、构筑物以及绿化,以阻隔噪声的传播和干扰;平时加强管理和设备维护保养;加强工人的操作管理,减少或降低人为噪声的产生。4、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废导热油,废导热油属于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在厂区内暂存,即产即运。固废处置达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目的,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建德市洋溪街道洋安新城荷映路113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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