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杏花村汾酒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汾酒销售公司中心库库存商品财产险项目商务谈判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汾酒销售公司中心库库存商品财产险项目商务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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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汾酒销售公司中心库库存商品财产险,己由山西杏花村汾酒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第12期文件批准,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山西杏花村汾酒销售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汾酒销售公司中心库库存商品财产险;

2.招标编号:杏酒销综商邀字【2022】第3号

3.项目概况及保险范围:

山西杏花村汾酒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中心库库存商品财产险即将到期。为规避风险,确保公司库存资产的安全,需为全国库房库存资产办理财产险等相关事宜。

4.标段划分及保险范围:本项目共分为四个标段分别为:

第一标段:包含(转运2号库、小店(太原),转运7号库,济南,董寺,运城,西安,广州,上海,驻马店,晋城,国贸)库房;

第二标段:包含(转运5号库,转运6号库,郑州,武汉,石家庄,成都,北京,合肥,原平,朔州)库房;

第三标段:包含(太原中邮(四个库位),西草寨(七个库位),转运1号库,转运3号库,离石,天津,杭州,海口,长治,盛唐西库,太原盛唐)库房;

第四标段:包含(转运4号库,转运8号库,大同,南京,郑州南,沈阳,呼市,临汾,兰州,阳泉,新疆,太原邮政)库房。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服务期:一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分公司),分公司需提供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2.具有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颁发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和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拥有经营相关险种保险业务资格,使用的各保险条款应已获得中国保监会批准;

3.投标人须有足够的资源和能力有效履行合同,经银保监会令{银2021}1号规定的偿付能力达标公司;

4.投标人近三年内(2019年10月至今)至少完成一项同类型项目业绩(以合同协议书为准);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18日至2022年10月22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至 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上班),在山西省太原市平阳路119号鸿富综合楼26层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1)法人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营业执照副本;(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5)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和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6)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达标证明资料(最近一季度保险公司披露偿付能力信息);(7)同类型项目业绩合同协议书;(8)“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与”信用中国”查询截图;(9)如投标人为分公司需提供总公司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平阳路119号鸿富综合楼26层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汾酒集团官网》(https://www.fenjiu.com.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西杏花村汾酒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山西省吕梁市汾阳市杏花村镇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358-*******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海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平阳路119号鸿富综合楼26层

联系人:冀丽丽、赵泽泓、许晶、张志莲

电话:0351-*******

电子邮件:haitongzdd@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太原长风街支行

帐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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