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集敬老院、老年公寓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杭集敬老院、老年公寓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苏中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杭集镇人民政府敬老院、扬州市杭集老年公寓(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杭集敬老院、老年公寓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HJJLY-2022-001号
2、项目名称:杭集敬老院、老年公寓管理项目
3、预算金额:20万元
4、最高限价:20万元
5、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合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投标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4营业执照副本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2年7月-2022年9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投标人2022年7月-2022年9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8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1.10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响应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注: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中第(十六)条: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10月18日至2022年10月25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苏中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扬州市文昌中路20号文昌国际大厦5楼521)
方式:请到江苏苏中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理部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经办人报名时须递交《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报名费300元,递交报名材料时缴纳。递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5日17:00(北京时间)。如供应商未在截止时间前提交全部报名材料,不得参与本次项目投标。
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2年11月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杭集镇人民政府西2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平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要求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文件苏财购〔2020〕52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4、集中考察:无
5、潜在供应商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杭集镇人民政府敬老院、扬州市杭集老年公寓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杭集镇新生育才路杭集中学东150米
联系方式:139*****0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江苏苏中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苏中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市文昌中路20号文昌国际大厦5楼521)
联系方式:05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洋
电话:151*****066
八、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事项
疫情防控期间,凡参加投标的相关人员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以下程序:
(1)投标人授权代表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代理机构疫情防控措施,入场前在代理公司进行实名登记、接受体温测量、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和投标文件等消毒防护,主动向代理公司说明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发热病人接触史以及近14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较重疫区的旅行史。
(2)各投标人须明确项目授权代表,且出席活动的人数限1人。进场后的各投标人应在指定开标室等候并参加开标活动,自觉配合场内秩序管理,不得擅自至非相关场所活动,聚集讨论。
标签: 公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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