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乌龙江大区小学项目总平拟调整公示

关于乌龙江大区小学项目总平拟调整公示

   乌龙江大区小学项目总平及建筑设计方案已于2021年6月经评审通过。现学校因优化设计需要,申请对该项目总平进行变更。考虑到学校实际使用需求且相关调整符合规划要求,我局拟同意该项目调整方案,现将具体调整内容公示如下:

  一、规划指标调整内容:

  调整前指标:用地面积*****.83㎡;总建筑面积*****.0㎡,其中计容建筑面积*****.0㎡,不计容建筑面积4100.0㎡;建筑占地面积8678.35㎡;建筑密度30.0%,容积率0.98,绿地率30.0%;机动车停车位78辆,非机动车停车位164辆。

  调整后指标:用地面积*****.83㎡;总建筑面积*****.23㎡,其中计容建筑面积*****.79㎡,不计容建筑面积4034.44㎡;建筑占地面积8493.90㎡;建筑密度29.36%,容积率0.978,绿地率35.0%;机动车停车位83辆,非机动车停车位164辆。

  二、总平调整内容:

  1.1#办公楼及5#实验楼H1(消防高度)由16.75米调整为16.80米,H2(规划高度)由17.25米调整为17.30米;

  2.2#教学楼、3#教学楼及4#教学实验楼H1(消防高度)由20.85米调整为20.80米,H2(规划高度)由21.35米调整为21.0米;

  3.6#风雨球场H1(消防高度)由13.15米调整为12.38米,H2(规划高度)由13.65米调整为12.88米;大报告厅H1(消防高度)由5.15米调整为4.62米,H2(规划高度)由5.65米调整为5.12米;

  4.消防车道宽度由6米调整为4米,减小部分改为绿地,绿地率提高到35%,同时优化总平景观布置。

  以上调整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相关规定,现将该事项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主要内容发布在福州日报2022年10月17日版面及福州高新区网站,网站网址:http://fzgxq.fuzhou.gov.cn公示期间为2022年10月17日至2022年10月25日(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或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我局反映或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591-********)。来信请寄地点如下: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闽侯县上街镇海西园创业大厦十楼,邮政编码:******。来信请注明“规划意见与建议”。

  附注:

  1.附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的为准。

  2.书面反馈(申请)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

  3.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件: 乌龙江大区小学项目调整前后总平面图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

  2022年10月1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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