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文化服务中心关于邀请参加平潭综合实验区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项目前期工作的公告

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文化服务中心关于邀请参加平潭综合实验区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项目前期工作的公告

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文化服务中心 关于邀请参加平潭综合实验区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项目前期工作的公告

作者:来源: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文化服务中心更新时间:2022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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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文化服务中心

关于邀请参加平潭综合实验区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项目前期工作的公告

各意向单位: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旅游资源普查工作的通知》(办资源发〔2022〕94号)和《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摸清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资源家底,提高保护利用与管理水平,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由我中心作为普查项目业主单位,全面开展实验区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工作。鉴于普查工作专业性较强,需委托有丰富普查经验的相关机构、单位进行普查工作。我中心拟采用咨询方案比选的方式,按照《平潭综合实验区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方案》确定的相关工作内容,在2017年《走进平潭》资源普查成果的基础上,采用市场化的方式,通过公告方式邀请各意向单位响应并反馈项目服务价格,后按照实验区采购相关规定,最终确定我区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项目执行方。现面向各意向单位征集普查项目服务价格,以便确定项目控制价格和服务采购方案。

一、项目需求

在实验区范围内,在原有2017年《走进平潭》资源普查成果的基础上,遵循《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 *****-2017)、《公共文化资源分类》(GBT*****-2018)等文化和旅游资源分类标准,主要针对《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 *****-2017)涉及的地文景观、水域景观、生物景观、天象与气候景观、历史遗迹、建筑与设施、旅游购品(文创产品)、人文活动八大类资源开展概查,文化资源主要对古籍、美术馆藏品、地方戏曲剧种、传统器乐乐种、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物(可移动文物、不可移动文物)六大类资源开展概查。

二、资质要求

(一)有正规普查或规划资质;

(二)有其他地区普查工作经验的单位优先。

三、注意事项

各意向单位须以信封密封加盖单位公章于 2022年10月21日下午5:00前将规划普查项目报价材料及相关资质材料(加盖公章)寄送至区旅游文化中心,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林鑫保

联系电话:0591-********

地 址:福建省平潭县北厝镇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3#26F

邮 箱:*********@qq.com

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文化服务中心

2022年10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文化和旅游 资源 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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