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方案
万宁市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方案
万宁市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官之战,加强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以及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我市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结合《海南省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方案》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吸取国内重特大事故教训,清醒认识我市安全生产严峻形势,紧盯“减量控大”责任目标,把防控重大安全风险作为本地区、本部门及本企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中心任务,以更加有力的措施管控重大安全风险、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实现重大安全风险清单管理,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我市安全形势的稳定。
二、职责分工
市安委办负责统筹、协调全市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工作,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推动我市重大安全风险管控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定期向市安委会汇报,并将各镇(区)、各部门(指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下同)、有关企业单位行动开展情况纳入我市年度应急管理工作考核。各级人民政府领导并实施本地区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加大风险管控投入,明确本地区各类风险管控的监督管理部门,建立本地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有关制度规范,将风险管控工作纳入本地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中央、省驻万企业和市属企业行动的开展,由所属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组织和信息汇总,并上报市安委办。各部门要按照省级部门的指导,落实本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工作规范和标准,实施本行业领域行动开展,制定行动监督检查计划,按照风险等级确定不同的监督检查频次和内容,实施差异化监督监管。各企业单位(包括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各类活动组织者)是风险管控的责任主体。应当采取合理可行的措施,排查、辨识、分析、确认、控制、消除或降低安全风险,按要求报告重大安全风险管控信息。
三、重点任务和时间节点
重大风险防控工作贯穿全年,主要有六项重点任务。
(一)执行重大安全风险判定标准。(长期坚持)
重大安全风险是指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可能性,与随之引发的人身伤害、健康损害或者财产损失严重性的组合。省级各部门将结合我省实际,针对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系统性、区域性、多发性和偶发性的特征,围绕地区和行业安全发展趋势、环境影响因素、风险规律、事故教训和突出问题等重点,建立各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判定标准,5 月中旬将印发各市县并指导开展重大安全风险判定。我市各部门要认真学习省级部门的判定标准,开展重大安全风险判定和防范。
(二)全面开展安全风险摸排。(5 月 25 日前完成)
各部门、各镇(区)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按照本地区、本行业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方案,发挥专家指导和群众举报作用,开展本地区、本行业安全风险全面摸排辨识,紧盯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涉空涉水旅游、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聚焦水库大坝、高铁线路、高层建筑、油气管线等重大工程和重要设施,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地下空间等城市安全领域。突出排查当班 30 人以上的矿山企业、20 人以上群租房、大型综合体、粉尘涉爆企业等风险。各企业单位要按照本企业单位行动方案,组织专家,发动全体员工参与,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
(三)开展风险分析等级评估并建立清单档案。(5 月 25日前完成)
1.各部门、各企业对排查辨识出来的风险,参考《安全风险分析及风险评级》(见附件 1)开展分析和等级评估,原则上按风险大小,确定为红、橙、黄、蓝四个等级,分别对应重大、较大、一般、低风险。并依据省级行业部门印发的重大安全风险判定标准,确定本行业、本企业单位重大安全风险,并上报市安委办。
2.企业单位要将本单位的每项重大安全风险单独建档,形成本企业单位重大安全风险基础信息、责任分工、防控措施、监测监控和应急处置“五个清单”。建立《重大安全风险摸排管控汇总清单》(见附件 2),实施动态管理更新,建立情况和更新情
况报告行业主管部门,未明确行业主管部门的报市安委办,市安委办报请市政府予以明确。各部门要将所属企业填报《重大安全风险摸排管控汇总清单》汇总,报市安委办和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市安委办要应建立万宁市《重大安全风险摸排管控汇总清单》,进行动态管理,并报省安委办。较大及以下安全风险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实施管控。
(四)建立健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机制。(贯穿全年)
各部门对本部门评估确定的重大安全风险强化管控,建立健全防控机制。一是建立健全重大安全风险研判机制。各部门要结合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及时调整和补充重大安全风险判定标准,充分利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科学研判,及时准确发现潜在重大安全风险和系统性、区域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精准制定应对方案和具体措施。二是建立健全重大风险防控协同机制。各部门、各镇(区)要加强部门于部门、镇(区)与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推动实施重大安全风险信息共享、措施共商、联手共防;建立完善重大安全风险防控上下协同机制,推进实施重大安全风险镇(区)及部门分级管理同步防控。三是建立健全事故专项复盘调查机制。各镇(区)、各部门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易发、多发的典型事故进行分类复盘调查,查找出监督管理、体制机制、法律法规等深层次的共性问题和事故诱因,充分吸取事故教训,提升源头防范、事前监管、事后处置效能,增强安全风险防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四是建立健全重大风险防控责任机制。各镇(区)、各部门要压实党政领导干部责任、属地监管责任、行业监管责任,以及企业单位主体责任,细化明晰各相关单位对重大安全风险监测、管控、应急等环节具体工作责任,制定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履职行为岗位职责或操作规程,强化监督和考核,依法依规追究安全风险管控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单位和个人。
(五)建设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数据库。(贯穿全年)
市安委办协调安委会成员单位配合省安委办建设海南省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数据库,绘制全省重大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实现对全省安全风险分地区、分行业领域、分级管理,运用数据库和分布图对全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和统筹协调。
(六)开展重大安全风险行动效果专项评估。(7 至 9 月份)
7 月,市安委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效果评估,9 月,市安委办牵头对各镇(区)、各部门开展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效果进行专项评估,重点评估各镇(区)、各部门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排查、辨识、评估、管控情况,监督检查开展情况,清单建立和更新情况,以及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标准、规范等制度成果应用情况,评估结果报市委市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谋划本地重大风险防控工作,要带队深入基层一线开展监督检查,主动掌握本地区重大安全风险分布及管控情况。市安委会要统筹协调,强化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及时交流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各部门按照“三个必须”要求,以及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对存在职责交叉的和新领域、新业态的安全风险要主动补位、勇于担责。
(二)强化问责问效。各镇(区)、各部门重点督导企业单位重大安全风险“五个清单”建档情况、汇总更新情况、信息报送情况,以及重大安全风险的排查和管控的实际效果。市安委办要适时开展督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不落实管控措施的,要依据刑法修正案(十一)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对工作开展弄虚作假、解决突出问题悬而不决的,提请纪委监委介入依纪依规严肃问责。
(三)强化信息报送。各部门将《重大安全风险摸排管控汇总清单》于 5 月 20 日前上报市安委办,并按照动态管理要求及时更新,更新后 5 个工作日内报市安委办,市安委办汇总上报省安委办。5 月 18 日、11 月 15 日前,各镇(区)、各部门分两次报送包含本地区、本部门防控重大安全风险经验做法、制度成果等方面内容的阶段工作总结到市安委办。
附件:1.安全风险分析及风险评级
??????2.重大安全风险摸排管控汇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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