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水务局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PE管材水表及井盖招标公告
汾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公告 受汾阳市财政局及用货单位的委托,汾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拟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对汾阳市水务局2015年饮水工程PE管材、水表及井盖项目进行集中采购。现欢迎承诺并履行招标文件规定条款的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汾政采(2015)-G—27号 二、项目名称:汾阳市水务局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PE管材水表及井盖公开招标 招标内容:第一包: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参考规格型号和配置技术参数 | 1 | PE管材 | 1000 | 米 | Φ90mm(1.0mpa) | 2 | PE管材 | 2500 | 米 | Φ75mm(1.0mpa) | 3 | PE管材 | 8000 | 米 | Φ63mm(1.0mpa) | 4 | PE管材 | 12000 | 米 | Φ50mm(1.0mpa) | 5 | PE管材 | 75000 | 米 | Φ32mm(1.0mpa) | 6 | PE管材 | 70000 | 米 | Φ25mm(1.25mpa) |
预算价为:*******元 第二包:机械师预付费水表: LXSJS15-IY型。数量为4000架。含输水器10套。 玻璃钢加厚树脂纤维圆形(方形)井盖: Φ600mm.数量为3800套。 预算价为:*******元。 2、交货地点:汾阳市水务局指定地点。 四、招标文件发出时间及地点 1、发出时间:2015年4月10日至2015年4月29日 2、发出地点:汾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五、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1、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工商税务部门依法登记注册的合格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管材供应商须是全国水利产品信息年报中最新或有效期内的企业;管材供应商须持有省级卫生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件;提供所有货物的检验报告及3份业绩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必须由合法的会计或审计事务所盖章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的财务审计报告);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本企业前三个月的财务记录和社保记录);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检察院证明)。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名要求: 1、凡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提供通过有效年检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原件和复印件、生许可证件 、检验报告、3份业绩报告、检察院无行贿犯罪证明、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社保证明、纳税证明、参加投标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2、合格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在领取标书时每包需交纳投标保证金10000元。 3、合格投标人在开标资质前审时必须携带以上资料的原件,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投标。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 七、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资质前审时间:2015年5月6日上午:8:30. 2、开标时间:2015年5月6日上午:9:00 3、报名、开标地点:汾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汾阳市西河中路) 4、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联系电话:****-*******
吕梁市汾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股 | 2015年04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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