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城南工业园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园区南路提升工程(监理)投标邀请书

清流县城南工业园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园区南路提升工程(监理)投标邀请书

投标邀请书

清流县城南工业园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园区南路提升工程(监理)

招标编号:

致:1、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福建省三明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福建联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4、福建省建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5、福建工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6、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7、厦门天恒建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8、福建省冠成天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9、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0、福建恒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1、泉州三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2、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3、福建省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4、福建万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5、厦门恒华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6、福建中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7、厦门市筼筜新市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18、福建省明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19、福建承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同舟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1、福建宏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福建新时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3、福建奂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4、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5、福建源恒工程监理有限公司26、中联路海集团有限公司27、福建宏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8、厦门宏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9、福建锦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0、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1、厦门建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32、中诚运玛咨询股份有限公司33、福建至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34、福建省全过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35、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6、三明市博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37、福建闽华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38、福建鼎就建设有限公司39、福建正月建设有限公司40、福建云翔彬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41、福建省成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42、福建中恒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3、福建金辉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4、福建省裕途建设有限公司45、福建省千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46、中龙建(福州)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47、安徽惠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48、福建德泽建设有限公司49、玖安宏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50、福建南平佑暄建设有限公司51、惠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52、福建省玥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53、中建骏业(福建)集团有限公司54、福建客佳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55、福建弘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56、中科思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57、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58、福建永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59、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60、福建中民泰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61、厦门中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62、福建昇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63、厦门建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64、恒昇纬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65、福建顺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66、福建春眠建设有限公司67、之一建设有限责任公司68、福建世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69、合肥始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70、福建瑞凌万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71、福建睿闽建设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流县城南工业园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园区南路提升工程(监理)已由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清发改〔2020〕9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清流县金星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邀请招标,邀请你单位参加该项目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清流县

2.2工程招标控制价:********

2.3招标范围及内容:清流县城南工业园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园区南路提升工程(监理)全过程监理及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2013)约定的监理工作。

2.4监理服务费:监理费约为54.19万元(具体以结算审核后造价为基数,按清城投【2019】26号文规定计取)。

2.5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

2.6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程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单位为具备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监理资质,具备有效的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

3.4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闽建建[2017]16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②根据闽建筑[2015]35号、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③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建办厅〔2017〕32号),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活动。投标企业单位和企业法人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失信行为,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按废标处理。查询网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④投标人拟派项目监理机构成员信息须真实有效,发现造假行为按废标处理,并追究其投标人相关法律责任。⑤投标人如有与招标人及相关联企业有存在法律纠纷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确认

你单位看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2年10月18日至公告截止前,到“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20日下午17:30分前将招标文件中的确认函盖章后扫描及资质证书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qq.com,并在标题上注明监理公司名称,逾期视为放弃。

5.评标办法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其补充通知要求,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招标文件发布3日后,即2022年1021上午09:00分由招标业主单位代表,在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下,从邀请参加的企业中随机抽取3名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1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2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3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过程,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招标人当日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个工作日10211025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其补充通知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一正三副);投标承诺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102517 30,提交地点为清流县金星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7、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金星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城南工业路,邮编: ******

联系人: 先生 电话:059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电话:152*****50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清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清流县碧林北路86幢

联系电话:059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地址:清流县长兴北路536号景鸿世纪广场二楼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基础设施 提升工程 工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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