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台视频拍摄用单反相机招标公告

广播电视台视频拍摄用单反相机招标公告

莱州市广播电视台视频拍摄用单反相机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一、采购人:莱州市广播电视台,地址:莱州市市区,联系电话:****-*******,联系人:王清。

二、采购代理机构:烟台宏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莱州市光州东街278号,报名联系电话:****-*******,联系人:林文波、齐洪珍。

三、 项目名称:莱州市广播电视台视频拍摄用单反相机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C-2015-YHZ31。

四、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五、项目概况:

1. 采购内容:莱州市广播电视台视频拍摄用单反相机采购一套,本项目不分包。

2. 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 供货期要求:签订合同后7日内完成。

4.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六、资质要求及其他要求: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依法纳税;

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与询价通知书的获取:报价单位于2015年4月10日2014年4月14日(法定公休日除外)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北京时间),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委托代理人证明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烟台宏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计室报名并购买询价通知书,以上材料仅用于报名和购买询价通知书,资格审查以询价小组审查为准。询价通知书每份15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八、报价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4月16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莱州市政府采购大厅第二开标厅(莱州市文化东路628号银资大厦五楼)。

烟台宏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四月十日

发布人:烟台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5-04-1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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