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沧高速公路(津静立交~张家窝立交)改造工程津静路立交桥改造智能交通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津沧高速公路(津静立交~张家窝立交)改造工程津静路立交桥改造智能交通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津沧高速公路(津静公路立交~张家窝立交)改造工程已由原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以《关于津沧高速公路(津静公路立交-张家窝立交)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审查意见》市政公路管理计[2014]26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以《天津市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准书》(GL*******)批准,项目业主为 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银行贷款 ,出资比例为自筹25%,贷款75%,招标人为 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智能交通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津静路立交改造工程起点自工程桩号K0+300至工程桩号K1+279.288,路线全长979.288米,工程范围内设有(1)主线地面道路(起点与现状路相接);(2)津静路互通立交桥及辅道;(3)下穿箱体及U型槽;(4)津静公路部分。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主要包括津沧高速公路(津静立交~张家窝立交)改造工程津静路立交桥改造工程范围内的智能交通系统工程,起讫桩号(K0+300~K1+279.288)全长929.288m,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交通信号灯系统、电子警察系统、监控系统、可变信息标志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所发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计划施工工期

计划施工工期为2022年11月30日至2023年6月30日,共计212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近5年(工程交工验收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独立完成一项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业绩,工程质量合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已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投标人,由于在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等方面已不能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规定,被投标人注册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历次发布的责令企业限期整改的公告为准)且在整改期限有效期内的,不得参与投标。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公路建设从业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或2021年度天津市公路建设市场从业企业及人员信用评价均被评为C级或以上。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失信惩戒对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18日至2022年10月2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发送至guangzhengzixun@126.com邮箱(联系项目负责人确认满足资格条件后汇款),并注明:1、项目名称;2、投标单位名称;3、联系人;4、联系方式;5、投标单位联系邮箱;6、增值税开票种类及具体开票信息;7、招标文件邮寄地址。受疫情影响暂时不接受现场报名。投标人需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并将报名确认的网页截图一并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guangzhengzixun@126.com)。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及图纸费用采用银行电汇形式,须从投标单位银行账户汇出,电汇时注明项目名称及标段。电汇至:

户名: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天津和平支行

账号:723*****826********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8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第四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5.3本项目采用线上网络开标方式(具体内容详见附件网上开标方式告知书),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至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第四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或将投标文件密封后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快递至招标代理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7层),收件人:刘亚彬、宋雅琴,联系方式:022-********,同时将投标文件密封照片和快递运单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至guangzhengzixun@126.com,邮件主题格式为“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及标段名称-快递公司名称及运单号-快递寄出时间”(例如:XX 公司-XX项目XX标段-顺 丰 **********-2022 年 X 月 X日上午 X时:X分),建议快递外包装标注上述信息。逾期送达或寄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开标当天请各位投标人根据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引导递交文件(按照顺序递交投标文件时每人间隔1米),进入腾讯会议虚拟会议室参加网络开标活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http://jtys.tj.gov.cn/)和《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28.163.169/)上发布。

提示: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统一注册市场主体信息的要求,初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注册方法可咨询招标代理机构。已进行注册的投标人不需重新注册。

所有投标人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投标确认,未进行投标确认的投标人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华苑产业区梓苑路5号

地 址:

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7层

邮 编:

******

邮 编:

******

联系人:

刘志华、贾若书

联系人:

刘亚彬、刘子红、宋雅琴

电 话:

022-********

电 话:

022-********

传 真:

022-********

传 真:

022-********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guangzhengzixun@126.com

网 址:

/

网 址:

http://www.tjgcc.com.cn/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天津和平支行

账 号:

/

账 号:

723*****826********




2022年10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智能交通 改造工程 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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