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港三期安置小区保障性住房工程的招标公告
高港三期安置小区保障性住房工程的招标公告
高港三期安置小区保障性住房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320*****101***** | 项目名称 | 高港三期安置小区保障性住房工程 | ||||||||||||||||||||||||||||||||||||||||||||||||||||||||||||||||||||||||||||||||||||||||||||||||||||||||||||||||||||||||||||||||||||||||||||||||
标段编号 | 320*****101*****-BA-001; | 标段名称 | 高港三期安置小区保障性住房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2年10月18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2年11月7日 | ||||||||||||||||||||||||||||||||||||||||||||||||||||||||||||||||||||||||||||||||||||||||||||||||||||||||||||||||||||||||||||||||||||||||||||||||
工程类型 | 设计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招标公告< :namespace prefix = "o" /> 高港三期安置小区保障性住房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高港三期安置小区保障性住房工程已由淮安市淮安区行政审批局以淮安区审批核字(2022)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淮安区经济适用房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淮安市淮安区经济适用房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工程地点:东至经四路、西至经十九路、北至广州路、南至东五路。 2.2 项目规模:用地面积******平方米,拟建建筑面积约32万平方米,容积率≤2.3,建筑密度≤35%,绿地率约≥30%,建筑高度≤80米,详见招标文件及规划条件。总投资约11亿元。 2.3 质量要求:合格。 2.4 服务工期:服务期为120日历天,具体服务期见招标文件(工程设计及相关服务所需的期限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5 招标范围:本次服务包含勘察、方案设计(包括室外综合管线)、初步设计及施工图纸设计,含建筑、结构、人防、地下室、基坑支护、水电、暖通、室内外给排水、精装修、车库雨棚、地下室地面、交通标识标志、室外综合管网、雨水、污水、强电(含供配电)、弱电、消防、路灯、智能化(含三网合一、监控安防、广电)、景观绿化、亮化、出入口大门、石材幕墙、楼层导向等专业深化设计、公共部位装修、供水、道路、围墙等所有配套设施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设计修改、变更、验收、备案等服务工作,所涉及到的设计范围均要设计到位),以及BIM设计运用(地下室)、交通影响评价、装配式三板深化、人防预案编制、绿色星级标识(含绿建评价)、海绵城市设计; 2.6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890万元。 2.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5对本工程不转包、违法分包承诺; 3.6投标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要求之一: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②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3.7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满足以下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 3.8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和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⑤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⑥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本区域内承接工程的); ⑦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3.10 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没有(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两年)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串通投标、挂靠、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日期以行政处罚决定文件日期为准; 3.1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1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①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定标候选人;在定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②以上资格条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2.2.2资格评审标准”,如有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③如企业有关证书在年检,需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10月18日09时00分至2022年11月7日17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http://222.184.89.82:9000/haztbhy/HuiYuanInfoMis_HuaiAn/Pages/SSO/login.aspx);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地址为:http://222.184.89.82:4040/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 4.3本项目收取工具维护费1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 2022 年11月8日上午9时 00 分。 5.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5.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潜在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222.184.89.82/EpointWeb 找到“不见面交易大厅”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 5.4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招 标 人:淮安市淮安区经济适用房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萧湖人家西侧门面房3楼 联系人:毕先生 联系电话:051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济南路3号 联系人:吉女士联系电话: 0517-********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安分中心联系地址:淮安区华西路 63 号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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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 ||||||||||||||||||||||||||||||||||||||||||||||||||||||||||||||||||||||||||||||||||||||||||||||||||||||||||||||||||||||||||||||||||||||||||||||||||
特殊公告 招标公告< :namespace prefix = "o" /> 高港三期安置小区保障性住房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高港三期安置小区保障性住房工程已由淮安市淮安区行政审批局以淮安区审批核字(2022)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淮安区经济适用房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淮安市淮安区经济适用房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工程地点:东至经四路、西至经十九路、北至广州路、南至东五路。 2.2 项目规模:用地面积******平方米,拟建建筑面积约32万平方米,容积率≤2.3,建筑密度≤35%,绿地率约≥30%,建筑高度≤80米,详见招标文件及规划条件。总投资约11亿元。 2.3 质量要求:合格。 2.4 服务工期:服务期为120日历天,具体服务期见招标文件(工程设计及相关服务所需的期限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5 招标范围:本次服务包含勘察、方案设计(包括室外综合管线)、初步设计及施工图纸设计,含建筑、结构、人防、地下室、基坑支护、水电、暖通、室内外给排水、精装修、车库雨棚、地下室地面、交通标识标志、室外综合管网、雨水、污水、强电(含供配电)、弱电、消防、路灯、智能化(含三网合一、监控安防、广电)、景观绿化、亮化、出入口大门、石材幕墙、楼层导向等专业深化设计、公共部位装修、供水、道路、围墙等所有配套设施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设计修改、变更、验收、备案等服务工作,所涉及到的设计范围均要设计到位),以及BIM设计运用(地下室)、交通影响评价、装配式三板深化、人防预案编制、绿色星级标识(含绿建评价)、海绵城市设计; 2.6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890万元。 2.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5对本工程不转包、违法分包承诺; 3.6投标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要求之一: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②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3.7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满足以下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 3.8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和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⑤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⑥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本区域内承接工程的); ⑦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3.10 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没有(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两年)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串通投标、挂靠、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日期以行政处罚决定文件日期为准; 3.1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1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①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定标候选人;在定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②以上资格条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2.2.2资格评审标准”,如有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③如企业有关证书在年检,需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10月18日09时00分至2022年11月7日17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http://222.184.89.82:9000/haztbhy/HuiYuanInfoMis_HuaiAn/Pages/SSO/login.aspx);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地址为:http://222.184.89.82:4040/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 4.3本项目收取工具维护费1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 2022 年11月8日上午9时 00 分。 5.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5.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潜在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222.184.89.82/EpointWeb 找到“不见面交易大厅”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 5.4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招 标 人:淮安市淮安区经济适用房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萧湖人家西侧门面房3楼 联系人:毕先生 联系电话:051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济南路3号 联系人:吉女士联系电话: 0517-********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安分中心联系地址:淮安区华西路 63 号 |
高港三期安置小区保障性住房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320*****101***** | 项目名称 | 高港三期安置小区保障性住房工程 | ||
标段编号 | 320*****101*****-BA-001; | 标段名称 | 高港三期安置小区保障性住房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2年10月18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2年11月7日 | ||
工程类型 | 设计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招标公告< :namespace prefix = "o" /> 高港三期安置小区保障性住房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高港三期安置小区保障性住房工程已由淮安市淮安区行政审批局以淮安区审批核字(2022)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淮安区经济适用房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淮安市淮安区经济适用房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工程地点:东至经四路、西至经十九路、北至广州路、南至东五路。 2.2 项目规模:用地面积******平方米,拟建建筑面积约32万平方米,容积率≤2.3,建筑密度≤35%,绿地率约≥30%,建筑高度≤80米,详见招标文件及规划条件。总投资约11亿元。 2.3 质量要求:合格。 2.4 服务工期:服务期为120日历天,具体服务期见招标文件(工程设计及相关服务所需的期限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5 招标范围:本次服务包含勘察、方案设计(包括室外综合管线)、初步设计及施工图纸设计,含建筑、结构、人防、地下室、基坑支护、水电、暖通、室内外给排水、精装修、车库雨棚、地下室地面、交通标识标志、室外综合管网、雨水、污水、强电(含供配电)、弱电、消防、路灯、智能化(含三网合一、监控安防、广电)、景观绿化、亮化、出入口大门、石材幕墙、楼层导向等专业深化设计、公共部位装修、供水、道路、围墙等所有配套设施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设计修改、变更、验收、备案等服务工作,所涉及到的设计范围均要设计到位),以及BIM设计运用(地下室)、交通影响评价、装配式三板深化、人防预案编制、绿色星级标识(含绿建评价)、海绵城市设计; 2.6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890万元。 2.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5对本工程不转包、违法分包承诺; 3.6投标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要求之一: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②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3.7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满足以下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 3.8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和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⑤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⑥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本区域内承接工程的); ⑦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3.10 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没有(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两年)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串通投标、挂靠、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日期以行政处罚决定文件日期为准; 3.1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1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①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定标候选人;在定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②以上资格条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2.2.2资格评审标准”,如有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③如企业有关证书在年检,需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10月18日09时00分至2022年11月7日17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http://222.184.89.82:9000/haztbhy/HuiYuanInfoMis_HuaiAn/Pages/SSO/login.aspx);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地址为:http://222.184.89.82:4040/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 4.3本项目收取工具维护费1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 2022 年11月8日上午9时 00 分。 5.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5.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潜在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222.184.89.82/EpointWeb 找到“不见面交易大厅”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 5.4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招 标 人:淮安市淮安区经济适用房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萧湖人家西侧门面房3楼 联系人:毕先生 联系电话:051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济南路3号 联系人:吉女士联系电话: 0517-********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安分中心联系地址:淮安区华西路 63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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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 ||||
特殊公告 招标公告< :namespace prefix = "o" /> 高港三期安置小区保障性住房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高港三期安置小区保障性住房工程已由淮安市淮安区行政审批局以淮安区审批核字(2022)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淮安区经济适用房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淮安市淮安区经济适用房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工程地点:东至经四路、西至经十九路、北至广州路、南至东五路。 2.2 项目规模:用地面积******平方米,拟建建筑面积约32万平方米,容积率≤2.3,建筑密度≤35%,绿地率约≥30%,建筑高度≤80米,详见招标文件及规划条件。总投资约11亿元。 2.3 质量要求:合格。 2.4 服务工期:服务期为120日历天,具体服务期见招标文件(工程设计及相关服务所需的期限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5 招标范围:本次服务包含勘察、方案设计(包括室外综合管线)、初步设计及施工图纸设计,含建筑、结构、人防、地下室、基坑支护、水电、暖通、室内外给排水、精装修、车库雨棚、地下室地面、交通标识标志、室外综合管网、雨水、污水、强电(含供配电)、弱电、消防、路灯、智能化(含三网合一、监控安防、广电)、景观绿化、亮化、出入口大门、石材幕墙、楼层导向等专业深化设计、公共部位装修、供水、道路、围墙等所有配套设施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设计修改、变更、验收、备案等服务工作,所涉及到的设计范围均要设计到位),以及BIM设计运用(地下室)、交通影响评价、装配式三板深化、人防预案编制、绿色星级标识(含绿建评价)、海绵城市设计; 2.6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890万元。 2.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5对本工程不转包、违法分包承诺; 3.6投标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要求之一: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②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3.7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满足以下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 3.8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和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⑤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⑥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本区域内承接工程的); ⑦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3.10 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没有(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两年)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串通投标、挂靠、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日期以行政处罚决定文件日期为准; 3.1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1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①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定标候选人;在定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②以上资格条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2.2.2资格评审标准”,如有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③如企业有关证书在年检,需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10月18日09时00分至2022年11月7日17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http://222.184.89.82:9000/haztbhy/HuiYuanInfoMis_HuaiAn/Pages/SSO/login.aspx);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地址为:http://222.184.89.82:4040/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 4.3本项目收取工具维护费1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 2022 年11月8日上午9时 00 分。 5.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5.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潜在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222.184.89.82/EpointWeb 找到“不见面交易大厅”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 5.4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招 标 人:淮安市淮安区经济适用房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萧湖人家西侧门面房3楼 联系人:毕先生 联系电话:051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济南路3号 联系人:吉女士联系电话: 0517-********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安分中心联系地址:淮安区华西路 63 号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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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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