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尘设备合同包2-除尘设备重新招标公告
除尘设备合同包2-除尘设备重新招标公告
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主要技术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2 | 2-1 | 除尘设备 | 1、 类型:排潮尾气除尘设备; 2、 处理气量:1500m3/h; 3、处理后含尘浓度:≤2mg/m3。 | 套 | 1 | 2015年5月31日前交货。 |
注:本项目按合同包进行评标与授标。投标人必须对同一个合同包中的全部服务内容进行投标,不得仅对合同包中的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供货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2投标人若不是投标设备制造商,则必须提供其获得制造商或制造商在中国境内的办事处出具的针对本次投标项目的授权书;
3.3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得转包或分包。
特别提示:(1)以上资格证明文件若为复印件的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其投标无效,原件备查;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须真实,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2)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均否决其投标;制造商直接参与投标的,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参与投标,否则均否决其投标。
4.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15年04月 10日起(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00 ,下午15:00~17:00,向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大厦401室)购买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含电子版)每份1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在2015年 04月30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前按下述地址送至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407开标厅(招标代理将于当日8:00时开始接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开标时间、地点:2015年04月30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在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407开标厅公开开标。
8.本招标项目采用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9.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网(www.fjt
ic.com.cn)。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金闽再造烟叶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罗源县党校路38号(邮 编:350600)
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邮 编:350002)
电 话:****-********
传 真:****-********
联系人:黄发宪、魏仕烽
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费用帐户
开户名: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东街支行
帐 号:1000 1269 1890 0100 01
说明: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可通过到招标代理机构或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报名。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报名的,须将报名费(招标文件费用)通过电汇或转帐形式汇入招标公告中写明的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的银行回单及填写完整清晰的下述“投标报名信息表”盖公章后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此传真后即将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投标人。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受理其投标。
福建金闽再造烟叶发展有限公司除尘设备采购项目合同包2-除尘设备(重新招标)(招标编号:****-********C)投标报名信息表(附上银行回单) | ||||
投标人单位 | (全称并加盖公章) | |||
邮寄地址 | ||||
报名投标的 合同包号 | 联系方式 | 移动电话 | ||
固定电话 | ||||
联系人 | 传 真 |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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