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尔果斯百万平米标准化厂房十期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监理)二次

霍尔果斯百万平米标准化厂房十期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监理)二次

霍尔果斯百万平米标准化厂房十期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监理)二次
作者:信息来源:发布时间:2022-09-05 16:52浏览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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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霍尔果斯百万平米标准化厂房十期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已经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市备案。招标人为霍尔果斯开建联合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其他。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霍尔果斯百万平米标准化厂房十期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监理)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霍尔果斯配套区综合保税区内
;;;;2.工程规模:项目计划总用地面积*****.3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包含标准化厂房、相关配套用房及相关配套附属工程建设。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霍尔果斯百万平米标准化厂房十期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监理)二次
项目计划总用地面积*****.3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包含标准化厂房、相关配套用房及相关配套附属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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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监理·专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驾驶执照正本、护照或公安部门的相关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驾驶执照正本、护照或公安部门的相关证明)及近3个月社保证明。(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官网在线打印件或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投标申请人是事业单位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注:提供上述养老保险证明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以实际参加现场开标会议的人员为准。);3、资质等级及范围:[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监理·专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含)以上;4、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含)以上;5、投标人出具为项目总监、专监、监理员的最近连续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明材料;6、2019年01月01日至今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7、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监理·专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含)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含)以上。(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近三年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监理合同(第一部分)及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接受证书。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情况。(3)项目总监有无在建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建设云显示为准,如果投标前未去办理释放(项目总监投标前不得超过两个在建)。(4)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否则将否决其投标;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最高人民法院官网:http://www.court.gov.cn/)。
四、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6日 10时30分
;;;;2.投标地点: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xjyl.gov.cn/TPBidderZS/memberframe/FrameBidder,线上递交,电子辅助评标,见面开标:霍尔果斯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2年09月05日 18时00分至2022年09月10日 18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218.84.46.136:81/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0元每标段。
六、其他说明
;;;;1.投标单位请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招标文件不可参与投标; 2.因投标单位错失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而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 3.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参加开标会的所有投标人员严格按照伊犁州疫情防控要求提供相关手续。因此原因造成未能按时进入开标现场的投标人,后果自负。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jyl.gov.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霍尔果斯开建联合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众诚易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代理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名都15层10号办公1505室
招标人邮编:
代理邮编:
招标人联系人:
史永权
代理联系人:
易东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邮箱:
**********@qq.com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联系电话:
0991-*******
招标人传真:
代理传真:

温馨提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房十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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