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杉繁育与野外回归项目--科研种苗繁育大棚改造工程采购公告
银杉繁育与野外回归项目--科研种苗繁育大棚改造工程采购公告
根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广西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桂财采〔2021〕61号)等有关规定,广西大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拟对银杉繁育与野外回归项目--科研种苗繁育大棚改造工程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
广西大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
二、采购项目
银杉繁育与野外回归项目--科研种苗繁育大棚改造工程
三、项目施工地点
大瑶山保护区银杉保护站
四、项目简要说明
(一)改造大棚面积:900㎡。
(二)主要建设内容:大棚基础、大棚主体、环控配套设施、育苗配套设施设备和视频监控系统等建筑与安装。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四)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五)施工期限:2023年1月31日前完成。
五、采购方式
询价
六、采购控制价
含税开票价人民币伍拾捌万零伍佰陆拾玖元柒角贰分(¥******.72),超过采购控制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七、报名截止时间
2022年10月20日18:00时前,逾期不再受理。
八、报名地点、联系人及电话
地点: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功德路95号大瑶山保护区管理中心4楼技术科
联系人:吴健生
联系电话:0772-*******、187*****188
九、报价文件送达地址
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功德路95号大瑶山保护区管理中心4楼技术科。
十、投标须知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二)本项目的资格要求:具备以下经营范围之一的独立法人机构:建筑工程施工、钢结构膜覆盖育苗大棚施工。
(三)对于有以下情况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递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函、报价单原件,如委托代办的,需同时提交代理人授权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均盖单位公章。
(六)以寄送件报名的投标人需将有关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函和报价单原件等一式两份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封装入档案袋(注明联系方式与投标人信息)于2022年10月20日18:00时前寄送至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功德路95号大瑶山保护区管理中心技术科。
十一、公告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金秀瑶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广西大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
2022年10月17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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