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关于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标书编号:ZZC2015-G038
采购预算:280.8万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本次招标的标的是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申请购买的物业管理服务。服务期限为24个月。具体要求见项目需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二级以上(含二级)的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
2、投标人自本次招标文件发售之日(2015年4月13日)起由注册地检察院(或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
3、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自该公告上网之时起每日的上午8:30至11:00,下午1:00至5:0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15年4月17日下午5:00时(节假日除外)。只有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答疑时间:2015年4月20日上午9:30时整
招标文件发放地点: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区221室)
招标文件售价:无,请自带U盘。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实质性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政府采购网、张家港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5年5月6日下午1:00-2:00时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5月6日下午2:00时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区221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朱伟、郑浩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5年5月6日下午2:00时整
开标地点: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区开标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区221室)
邮编:215600
联系人:朱伟、郑浩 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人:黄海东 咨询电话:****-********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九、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万捌仟元整(¥:28000元 )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期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送达开标地点(不要密封在投标文件中)
户名: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有效银行本票(同城)、银行汇票。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不接受汇款、现金、转账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
十、本项目的招标过程将通过公证机关进行全过程公证。中标单位需缴纳公证费壹仟伍佰元整(¥1500元)。请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将公证费付至江苏省张家港市公证处。
户名:江苏省张家港市公证处
开户行:交通银行人民路支行
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国泰时代广场A座2楼 电话:****-********
十一、其他应说明事项:前来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必须出具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一五年四月
(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保安(消防)、保洁、会务及水电维修等工作。
(二)工作要求
A.保安工作要求
保安队员总人数不少于18人,男性,年龄20(含)-45(含)周岁,身高1.70(含)以上,高中(含)以上学历,品貌端正、形象好,受过有关专业培训(部队退伍军人优先、张家港户籍),负责整个检察院的安全保卫等工作。
工作日:(根据夏冬季节变换,调整作息时间)8:30-17:30必须不少于8人在岗,其中门岗不少于3人在岗;17:30-次日8:30必须不少于5人在岗,其中门岗不少于3人在岗。法定假日:7:30-18:30不少于4人在岗,18:30-次日7:30不少于4人在岗,其中门岗不少于1人在岗。保安立岗时间(1人):工作日7:50-11:00 13:00-17:30,法定假日不需要立岗。
1.门岗
1.1行政楼门岗实行全年每日24小时值勤制。
1.2在规定时间内实行立岗服务,立岗姿势端正,身体挺直,双手背后,双腿成跨立状,面带微笑行注目礼,遇领导敬礼。
1.3做好外来人员登记、交接工作。
1.4 不准拾荒、小摊贩、推销人员等进入检察院。
1.5对出入行政楼大门的物品进行检查登记, 严禁危险物品进入。
1.6做好邮件、报刊等的收取分发工作,并填写好《信件、包裹收发登记表》。
1.7按规定做好出《安管值班日志》和《安管员交班记录》等记录。
1.8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巡逻岗
2.1做好防盗、防火、防灾和维持检察院内的公共秩序。
2.2巡逻中遇到访客的要求应及时提供相应服务。
2.3当遇到情况接到通知时,应立即赶到现场处理,并向上级报告相关情况,遇到紧急情况按应急预案执行。
2.4巡逻中发现可疑人员应进行询问、验证,必要时可带到检察院物业办公室进一步询问或报警等。
2.5指挥引导进出车辆,安排进入的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提醒车主不要将车停在道路上,并且关好车窗、车门、贵重物品不留放车内。
2.6巡查中发现公共设施损坏,应作好记录,上报至检察院物业管理办公室。
2.7每天下午下班半小时后,开始巡楼,关闭无客户楼层公共区域的照明灯、门、窗、卫生间排风扇等。
3.消控岗
3.1 检察院内监控系统(含消防)24小时开通,实施全天候监控。
3.2监控人员须同时具有消防监控上岗证。应坚守岗位,思想集中,严禁脱岗、离岗,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对可疑情况跟踪监视,同步录像,并及时处置、上报、做好相关记录。
3.3当监视屏显示异常情况时,应立即报告保安队长,并通知队友前去查看。
3.4 如发现监控设备有故障时应及时报修。
3.5 保持监控设备的清洁卫生。
B.保洁工作要求
保洁员必须身体健康,女性,年龄50(含)周岁以下,张家港户籍优先。
工作日:(根据夏冬季节变换,调整作息时间)7:30-11:00,13:00-17:30必须不少于10人在岗;法定假日:7:30-11:00,13:00-17:30必须不少于3人在岗。
保洁人员需在每日8点前完成各项保洁工作,不影响正常办公(日常不断巡视保洁除外)。
1.卫生保洁范围(不含外墙保洁)
(1)行政楼保洁区域:
主楼:负一楼至十二楼公共区域卫生、会议室、接待室、展览厅、陈列室、健身房及活动室等。
辅楼:1楼、2楼、 3楼公共区域卫生(食堂、餐厅、包厢、客房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其它
检察院范围内的室外地面、绿化带、地下车库;各楼楼顶、排水管口的清洁;所有垃圾桶清洁及管理。
日常保洁:
序号
服务项目
清洁频率
备 注
1
大厅玻璃
每日全面清洁1次
日常不断巡视保洁
2
大厅地面
每日2小时清洁1次
日常不断巡视保洁
3
电梯
每日全面清洁1次
日常不断巡视保洁
4
楼梯扶手、台阶
每日全面清洁1次
日常不断巡视保洁
5
电梯地毯
每日一次吸尘
每天7:30前更换地毯
6
卫生间
每日至少三次全面清洁
日常不断巡视保洁
7
展览厅、陈列室
每日一次
用喷有少量除尘液的尘推巡视清洁
8
通道地面
每日至少二次全面清洁
日常不断巡视保洁
9
接待室
每日随时清洁
如有来访人员,待客人走后,进行局部整理,收拾倾倒茶杯、烟缸。
10
会议室
会前、会后清洁
如有会议,会前会后做好会议室保洁工作
11
健身房、活动室
每日一次全面清洁
日常不断巡视保洁
周期性保洁:
序号
服务项目
清洁保养频率
备注
1
通道门、门框,办公室门、门框
每周全面清洁1次
2
贴脚线、开关盒、指示牌、附属设施
每周全面清洁1次
3
电梯门、墙面
每周全面清洁1次
电梯门、轿厢每周1次用不锈钢护理液保养
4
卫生间
每周全面清洁1次
全面清洁四周墙面
5
会议室、接待室
每周全面清洁不少于2次
有接待应随时清洁
2.保洁标准:
(1)大厅、走廊、楼梯
用尘推洁净地面,保持地面光亮,无尘、杂物、污迹。楼梯地面光亮,扶手无尘、污迹。墙面洁净,无污迹、蜘蛛网。房顶、灯具无污迹、积尘、蜘蛛网。玻璃门、窗及不锈钢拉手无灰尘,保持光亮、干净。
(2)卫生间
①卫生间门洁净,无手印、污渍,门缝及闭门器无尘土。
②玻璃镜面光亮,无水点、水渍、手印。
③台面、洗手盆、皂液盒洁白、光亮,无污物、水迹、杂物。
④瓷砖墙面、隔断板、隔断门无污迹、尘土、纸屑。
⑤恭桶及坐垫、底盘后侧墙面、小便池干净,无黄垢、毛发、杂物。
⑥地面干净、光洁,边角无杂物、污迹、水迹。
⑦垃圾及时清倒,垃圾袋及时更换,垃圾筒内壁及筒后墙面无污迹。 ⑧排风口、灯罩、天花板无尘土、污渍、蜘蛛网。 ⑨卫生间内空气清新,无异味。 ⑩卫生间内各种设备完好无损,发现损坏及时报修。
(3)消防栓
外侧玻璃光亮,无污迹。
(4)电梯
①电梯门、门框洁净,无尘、污迹。
②轿厢厢体光亮,无污迹。
③电梯运行键、故障报警电话无尘、污迹。
④桥厢地面洁净。
⑤轨道无垃圾、积灰。
(5)室外、地下车库、绿化带
整个检察院范围内的室外、地下室整洁,地面干净,无烟头、纸屑、树叶、污迹等,绿化带中无枯败落叶、无纸屑、烟头。
(6)会议室、接待室、展览厅、陈列室、健身房、活动室
整洁整齐,地面干净,无尘、污迹,地毯干净,无污迹、尘土、杂物。
(7)垃圾桶
垃圾桶定期清洗(一周两次),保持清洁。
(8)各楼楼顶、排水管口
各楼楼顶、排水管口定期清洁(一周两次)。
C.会务工作要求
会务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1人兼项目经理,且有物业经理岗位证书),女性,35周岁(含)以下,品貌端正形象好,高中以上(含)学历,身高1.60米(含)以上,张家港户籍。
工作日:(根据夏冬季节变换,调整作息时间)7:30-11:00,13:00-17:30必须不少于3人在岗;法定假日:7:30-11:00,13:00-17:30必须不少于1人在岗。
l.会前工作
1.1根据市检察院及相关单位办公室的《会场、会议室使用单》,按注明的会议室、会议时间等要求,会务人员提前15分钟开启会议室灯光,开启会议室门、窗进行通风,保持会议室空气卫生。
1.2适时开启空调,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高于20摄氏度。
1.3根据检察院及相关单位办公室《会场、会议室使用单》,按注明的人数摆放好座椅。如有特别要求,按要求执行,包括摆放条桌及更换座椅等。
1.4领导的会议桌上,应摆放茶杯、茶杯垫、毛巾碟、小毛巾。夏季会议,还应增加摆放瓶装矿泉水(甲供)。所有茶具,应按标准摆放,不得随意无序摆放。
2.会中工作
热水瓶表面光亮,无水迹,沏茶时热水瓶口不能滴水。水温保持在90℃以上(一天更换二次保持水温),会议进行期间,做好为与会者添水工作。大型会议时,热水瓶不能发生空瓶现象,应始终保持有热水。
3.会后工作
3.1领导的茶杯,必须按专人专用要求严格执行。茶杯光亮,无黄斑、缺口、水迹。所有茶杯必须使用一次消毒一次。使用消毒柜进行消毒,消毒时间不低于20分钟。消毒完毕,应及时收放进茶杯柜,防止被污染。
3.2做好座位复位工作,关闭会议室照明灯、空调、门、窗等。
3.3晴好天气,会议室的窗户打开通风。
4.领导办公室保洁工作
每日8点前完成领导办公室保洁工作,不影响领导正常办公。同时每日随时清洁,确保桌面,地面洁净,无污迹;桌椅及物品摆放整齐,窗明已净;桌面无残留纸杯、水迹及烟蒂(灰);纸篓垃圾无外溢。如有来访人员,负责接待、倒水等基本工作,待客人走后,进行局部整理,收拾倾倒茶杯、烟缸。
D.水电维保工作要求
水电工必须持证上岗,男性,45周岁(含)以下。
工作日:(根据夏冬季节变换,调整作息时间)8:00-11:30,13:00-17:30必须不少于1人在岗。
1.实行巡逻值勤服务,及时排除故障,及时维修损坏的设备设施。
2.如有报修时,应填写好报修单。报修单应注明报修日期、部门、报修人、设备设施损坏地点、数量或故障原因等。
3. 报修后白天10分钟晚间20分钟内须到达维修现场。如无需更换零配件的,立即维修,如需更换零配件的,向相关单位领取,并在维修单上注明领用物品名称、型号、数量等。维修完毕,请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如无配件等客观原因当天不能完成维修工作的,要在维修单上注明,并告知报修人或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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