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隆街镇长沙村等五个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招标公告
2014年度隆街镇长沙村等五个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2014年度隆街镇长沙村等五个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已由连平县发展和改革局(连发改【2015】22号)批复核准,项目业主为连平县隆街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站,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补助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连平县隆街镇
2.2工程规模:整修灌排沟渠70条、农桥8座、引水闸槽20处、过路涵12座。预算总造价约为718.33万元。
2.3计划工期:总工期1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2.4招标内容:为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所含的水利工程内容的施工。
2.5工程质量要求:竣工验收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已在河源市办理《河源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含临时)建造师资格,广东省省外企业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含临时)建造师资格。企业注册所在地不在河源市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河源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在册人员。
3.4拟派本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拟派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6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建法【2012】24号)规定,广东省省外企业须已办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
4. 报名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5年4月13日至2015年4月17日(每天9:00~11:30, 15:00~17:00),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17日17:00。
4.2报名地点:河源市连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连平县建设局一楼8107室)。
4.3参加资格审查情况通报会后到振丰公司连平分公司处领取招标文件。
5. 投标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5.1《营业执照》副本、《河源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5.2《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3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5.4拟派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5.5拟派本工程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5.6广东省省外企业须提供已备案的《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表》网上打印件。
5.7投标保证金的《银行汇款凭证》、业主保证金收据、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8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原件和复印件。
5.9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在本单位已缴纳社保满三个月以上(2015年3月倒计)的有效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10投标企业须具备IS0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T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和C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三位一体认证证书;
5.11企业需提供近三年700万元以上已完工类似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业主咨询电话)。
5.12投标人须报名前出具当地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情况。
注:(1)报名资料统一用A4纸复印并按要求顺序装订成册,并加装封面;(2)报名资料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报名资料每一页须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3)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招标人发现有虚假或有冒名顶替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取消投标资格;(4)报名资料未按以上要求,取消投标资格。报名资料原件统一在资格审查情况通报会后退回。
6. 投标人须知
6.1 投标人必须提交10.00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2015年4月13日9:00至2015年4月17日15:30。
开户单位: 连平县隆街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站
开户银行: 连平县隆街农村信用合作社
账 号: 8002 0000 0019 3395 7
联 系 人: 庄生 联系电话: 133*****713
6.2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两人同时参加投标报名、资格审查情况通报会、开标会等,自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备查,如未达到要求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6.3 按照关于转发《河源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河规建[2012]361号)规定,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公告发布起始日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在报名前到当地检察院统一对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若发现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作废标处理,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询结果以当地检察院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
7. 正式投标人的确定
7.1 2015年4月20日15:30,招标人将组织有关部门对报名的投标人进行资格评审,资格评审合格即取得正式投标资格,没有被确定为正式投标人的投标人自动失去投标资格。
7.2 各报名企业须于2015年4月20日16:30准时到连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参加投标资格评审情况通报会。
7.3由于本项目施工现场情况复杂,工期紧张,为使投标人充分了解工程现场,招标人定于2015年4月21日9时30分在连平县隆街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站集合后组织踏勘现场,踏勘现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拟派本工程专职安全员四人(一人一岗)带身份证原件参加,否则视为放弃投标资格。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联系人:庄生 133*****713)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11日15:30,地点为河源市连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连平县建设局一楼8107室)。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平县隆街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站
联系人:庄生 联系电话:133*****713
招标代理机构: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生 联系电话:****-*******
连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联系人:梁生 联系电话:****-*******
2015年4月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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