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办税服务综合管理系统”娄底地税硬件设备及实施招标公告

地税办税服务综合管理系统”娄底地税硬件设备及实施招标公告



湖南省娄底市地方税务局(采购人)的“湖南地税办税服务综合管理系统”娄底地税硬件设备采购及项目实施(项目名称),委托代理编号:ZC-15-018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地税办税服务综合管理系统”娄底地税硬件设备采购及项目实施。
2、采购计划编号:ZC-15-018。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单位: )

预算(万元)

一包

大厅综合管理系统

1批

32.00

二包

自助办税终端

7套

21.00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标的物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

一包

大厅综合管理系统







二包

自助办税终端





1.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符合法律法规强制规定的条件。
须确保与湖南地税办税服务综合管理系统无缝对接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其他说明。
四、谈判文件发售与响应文件递交
1、谈判文件发售与截止时间:2015年4月10日至2015年4月16日17:00截止
2、发售地点:娄底市众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谈判文件售价:每份 叁佰 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15年4月20日上午9:30前到现场递交。
5、谈判时间: 2015年4月20日星期一 上午9:40开始;
6、开标地点:娄底市长青中街吉星广场卡尔顿酒店10楼如意厅(娄底卫校旁边)
7、投标人须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一包5000.元;二包4000.元整,在2015年4月16日17:30分之前如投标者仍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天内无息退还。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等相关费用。
五、银行账号
1、 投标保证金指定帐号(必须是公对公转账):
户名:娄底市众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银行娄底新世纪支行
帐号:5937 6155 1660
2、购买标书汇款与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指定账号:
户名:娄底市众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娄底新世纪支行
帐号:6002 6101 2265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南省娄底市地方税务局采购代理机构:娄底市众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段曙峰 联系 人:牛小姐
电 话:181*****799电 话:****-*******
地 址: 娄底市娄星区地 址:娄底市长青中街吉星广场
(娄底市中心血站院内车库上三楼)


附件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湖南地税办税服务综合管理系统”娄底地税硬件设备采购及项目实施(项目名称),委托代理编号: ZC-15-018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年月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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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众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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