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峡县财政局关于对7-9月份政府采购项目监督检查情况通报
西峡县财政局关于对7-9月份政府采购项目监督检查情况通报
县直各预算单位、各乡镇(街道)财政所、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监督代理机构执业行为,促进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落实,切实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通过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我局对2022年7-9月份20个预算单位已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了抽查,抽查项目涵盖政府采购货物、服务和采购工程,共计抽查项目51个,相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13家。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信息公告内容检查
1、采购意向公开。检查的51个项目采购意向公开时间均符合要求,但检查发现3个项目的意向公开存在内容不规范情况,未严格按照“采购标的名称,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采购标的数量,以及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
安全、时限等”要求完整、准确填写,项目分别为“西峡县2022年度笼式足球运动场(多功能)器材批量采购项目”、“西峡县5G新型智慧城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服务项目”、“西峡县城区一小等学校办公家具采购项目”,意向公开内容未体现项目采购需求内容。
各预算单位公开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应尽可能详细、完整公开项目采购需求,对内容较多的可以附件形式上传公开。
2.采购公告发布情况。被检查项目在发布招标公告都能按照(财办库〔2020〕50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的通知》规定格式发布采购信息。在抽查项目中还有2个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存在公告内容采购需求信息不完整现象。分别为: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西峡县丁河镇第三初级中学厕所工程项目”;建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西峡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应急物资储备购置项目”。
2、采购结果公告。在结果公告效率方面,检查的51个项目均能够及时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提高采购效率, 其中,28个项目在评审结束当日即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23个项目在1个工作日内发布。
在结果公告内容方面,2个项目存在未随采购结果同时公告采购文件。分别为:河南诚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西峡县特殊教育学校办公机具采购项目”; 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代理的“西峡县重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
3、其他信息内容检查。检查项目中,4个项目存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日期不符合规定情况。为:河南德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回车镇老庙岗小学幼儿园附属工程项目”、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西峡县六要素区域自动气象站新建项目”、河南平业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寨根乡香菇产业生产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展览中心室内装修及智能化设备)项目”、中海域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西峡县城区污水管网改扩建工程(一期)施工组织设计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未与结果公告同日发出。
二、采购文件编制
1、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检查项目中,各预算单位通过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等措施积极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且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价格扣除、政策加分等上限优惠措施。
2、采购文件抽查。7-9月份在政府采购计划备案环节共抽28个项目的采购文件,未发现存在文件编制问题。
三、合同管理方面
1、合同签订。抽查的20个采购单位中,大多数单位都能够按照我县优化营商环境要求,及时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积极提高采购效率。其中,20个项目在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当日签订定合同,21个项目在1个工作日签订合同,5个项目在2个工作日签订合同,5个项目在3个工作日签订合同。
2、合同公告及备案。我县依据营商环境优化要求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完成,同时在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完成合同备案。检查51个项目中总计53份合同,19份合同在签订当天完成合同公告及备案,21份合同在签订后的一个工作日完成合同公告及备案,9份合同在签订2工作日内完成合同公告及备案。其余4项目合同签订2工作日内完成合同公告及备案,公告及备案时间超过规定时间2个工作日。
四、网上商城供应商开展情况
目前,入驻网上商城西峡本地电商15家,市场竞争能力明显增强,采购价格大幅下降,采购成本得到节约,业务开展情况良好。7-9月份目前成交订单51笔,金额59.9万元。
五、有关要求
1、严格落实政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按照规定要求积极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对未预留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自7月1日货物、服务类项目对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执行20%的上限标准。各预算单位要切实履行好采购主体责任,规范、择优选择执业水平高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要加强单位内控管理,建立对采购文件的内部审核责任制,同时强化对代理机构执业行为的监督和考核。代理机构要严格按照确定的采购需求认真编制采购文件,并加强对采购文件、信息公告等内容的审核,切实提高执业能力和采购效率。
2、认真整改提升。上述存在问题的相关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要认真查找自身原因,针对委托的代理机构监督考核不到位、采购文件审核把关不严、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及备案不及时等采购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形成整改提升工作报告,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报县财政局。采购人要对属于代理机构履行职责不到位出现的问题负责,同时要求相关代理机构写出书面检查,由采购人一同报县财政局。
2022年10月19日
标签: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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