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辽0113破7号辽宁孚兴食品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意向投资人招标公告

(2018)辽0113破7号辽宁孚兴食品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意向投资人招标公告



辽宁孚兴食品有限公司

破产重整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辽宁孚兴食品有限公司以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沈北新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8月6日作出(2019)辽0113破申1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依法受理辽宁孚兴食品有限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

为维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推动重整进程,实现资源的有效整合,辽宁同文律师事务所作为管理人拟通过公开招募方式引入重整意向投资人。现就招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公司设立及股权情况

辽宁孚兴食品有限公司于2004年3月16日在沈阳市沈北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755******L;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沈阳市沈北新区辉山经济开发区聚农路30号;法定代表人:王会琴;营业期限:自2004年3月16日至2024年3月15日;经营范围:肉类熟制品加工、豆制品加工、蔬菜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资质证书: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认证,证书编号为001HACCP*******;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编号为*****Q*****R1M/2100;对外贸易经营备案,进出口企业代码为2101755******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万元,沈阳蒲益牧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二)公司的主要资产及负债情况

1.财产情况:目前银行账户余额共计人民币8264.19元。

2.负债情况:经审查确认8户14笔债权,债权金额为人民币268,752,906.87元;确认职工债权141笔,债权金额为人民币1,710,589.5元。

3.股权质押及查封情况:2015年6月2日,公司股东沈阳蒲益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100%)向沈阳万邦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出质股权,担保债权数额:3500万元。

二、意向投资人报名条件

(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依法成立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应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且未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名单。

(三)投资人为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组织机构、内控机制应健全并有效运行。

(四)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充裕的资金实力,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投资款,并能够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履约能力证明。

(五)能够提供适合重整企业的具有可行性的经营方案。

(六)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者可联合参与投资,以一个报名人的身份参与招募,联合体中应至少有一个投资者符合报名条件。

(七)联合投资的,需提交联合投资协议,明确主要投资人、双方分工、权利义务等。

(八)意向投资人需承诺投资金额可全额清偿职工债权。如后续辽宁孚兴食品有限公司与其他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该条件对全部实质合并重整企业均有效。

三、意向投资人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自本招募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日历日,即自2022年10月18日至2022年11月6日(含本日,以管理人实际收到报名材料的时间为准)。

(二)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向管理人指定电子邮箱发送报名文件;

管理人指定电子邮箱为:wangzixin@tongwen-lawyer.cn

(三)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律师

联系电话:024-******** 133*****818

四、意向投资人报名材料

(一)意向投资人为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文件(一式两份)

1、参与重整投资意向书(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资产及业绩情况介绍;

3、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除法定代表人以外的他人办理相关事宜的,还需提交载明受托人姓名、联系方式、职务、授权范围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以上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审核);

4、意向投资人董事会、股东(大)会或有权机构等决策机构同意参与重整投资的决议文件原件;

5、意向投资人的征信证明;

6、关于愿意参与重整投资人遴选,并对遴选过程中所知晓的信息予以保密的承诺函;

7、载明意向投资人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

(二)意向投资人为自然人的,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文件(一式两份)

1、参与重整投资意向书(须本人签名并捺印);

2、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须本人签名并捺印,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审核),委托他人办理相关事宜的,提交载明受托人姓名、联系方式、授权范围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须本人签名并捺印,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审核);

3、本人征信证明;

4、本人履历介绍及证明文件;

5、关于愿意参与重整投资人遴选,并对遴选过程中所知晓的信息予以保密的承诺函;

6、载明意向投资人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

五、投资保证金缴纳

(一)投资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0.00元(大写:壹仟万元整)。

意向投资人应在报名后10个日历日内向管理人缴纳投资保证金,领取相关资料,并签订《保密协议》,作为参与重整投资和保密协议履行的担保。逾期未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无效报名。

管理人将与缴纳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进行实质性谈判,并与最终选定的意向投资人签订投资协议。

管理人在投资人招募完毕后15个日历日内,向未中选的投资人无息退还投资保证金。

(二)投资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北站支行

账户名称:沈阳蒲兴禽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号955*****270********

六、尽职调查及反向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在缴纳投资保证金并与管理人签订双方尽职调查《保密协议》后,意向投资人可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开展对辽宁孚兴食品有限公司的尽职调查工作,同时管理人将开展对意向投资人的反向尽职调查工作。尽职调查工作周期为30个日历日,双方需积极配合。

七、意向投资人《重整投资方案》提交

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结束后,应围绕偿债方案、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后续经营方案等内容编制《重整投资方案》,并应于尽职调查结束后20个日历日内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意向投资人须确保方案具有可行性,并保证方案正本及附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八、招募须知

(一)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

(二)本公告并不代替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在考虑参与重整时,除参考招募公告外,应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人士进行尽职调查或出具投资意见,并自行对尽职调查结果负责,相关投资风险需自行承担。

(三)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只作参考资料使用。

(四)如出现影响辽宁孚兴食品有限公司重整的重大事项或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管理人可以中止或撤回招募计划,不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五)关于辽宁孚兴食品有限公司项目的具体情况,如资产和负债等情况,意向投资人可在报名并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后,进一步向管理人咨询。

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人前来洽淡、参与重整投资。

特此公告。

辽宁孚兴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八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投资人 招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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