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项目名称:

铁路分中心后勤管理服务

项目编号:

NNGJJ2022ZC-009

采购人: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10月11日


目 录

招标公告………………………………………………..……………………………….2

第一章服务需求一览表 4

第二章评审方法 8

第三章竞争性磋商供应商须知 10

竞争性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

一总则 12

二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13

三响应文件 14

四竞争性磋商 17

五评审与竞争性磋商谈判 17

六合同授予 21

七其他事项 22

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 23

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41


铁路分中心后勤管理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采购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对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后勤管理保障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

一、项目名称: 铁路分中心后勤管理服务

二、项目编号:NNGJJ2022ZC-009

三、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采购内容及采购预算金额

1、采购内容:后勤管理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2、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元。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服务需求一览表》。

六、竞争性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的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供应商,经营范围包括餐饮管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争性磋商。

七、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潜在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可登陆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网址:https://www.nngjj.org.cn/),并点击该公告的附件,即可免费浏览或下载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文件以附件形式附于招标公告下,请自行下载)。竞争性磋商供应商人如未按要求或完整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更正公告、答疑等相关项目信息而影响竞争性磋商的,其责任由竞争性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

八、竞争性磋商保证金(人民币):无。

九、供应商报名:

1.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0月17日18:00止

(2)现场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0月17日(工作日)8:00至12:00、15:00至18:00

2.报名方式:网上或现场报名

3.报名具体要求

供应商须于报名截止之前提供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以扫描或照片的形式发送至**********@qq.com邮箱,或直接交到南宁市望园路5号511室。

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于2022年10月20日上午9时30分前,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南宁市望园路5号511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一、开标竞争性磋商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将于2022年10月20日上午10时00分在南宁市望园路5号511室。

十二、谈判时间及地点:

开标结束后为竞争性磋商小组与供应商谈判时间。地点:南宁市望园路5号公积金大楼五楼小会议室(具体按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通知安排),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

十三、网上查询地址: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https://www.nngjj.org.cn/。

十四、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南宁市望园路5号511室

联系电话:0771-*******

联系人:孔滔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10月11日


第一章 服务需求一览表

说明:

1、本需求一览表中标注★号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竞争性磋商供应商须满足或响应,若无法完全满足,将会被认定为无效竞争性磋商。

2、本需求一览表中内容如与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相关条款不一致的,以本表为准。

3、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对竞争性磋商内容所涉及的专利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保护业主的利益不受任何损害。一切由于文字、商标、技术和软件专利授权引起的法律裁决、诉讼和赔偿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同时,具有产品专利的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与其自有产品专利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能就其产品的专利在本项目竞争性磋商过程中被侵权问题而提出异议。

4、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和资质文件应真实,如出现虚假应标情况,竞争性磋商供应商除了应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外,还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条款来确定赔偿金额。

5、本需求一览表中要求提供的文件材料,未注明原件的,均可提供复印件。

6、本需求一览表中要求提供的文件材料,必须在《竞争性磋商服务技术资料表》或《商务条款偏离表》中应答时,注明相关文件材料放置的页码,相关文件材料装订在商务技术文件中,未注明或页码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有权不予评审。

7、次服务采购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元。


项号

服务名称

数量

服务内容及要求

备注

1

后勤管理服务项目

1项

一、项目内容

铁路分中心后勤管理服务项目,为铁路分中心本部提供早餐、中餐、接待工作餐等的制作,餐饮设施设备的维护和餐具的清洁、保管等工作,项目服务费包含5000元的燃气费用及*****元的维修费,不含干部、职工伙食费。

铁路分中心职工食堂内,用餐人数不超50人,早餐5元/人,中餐10元/人,食堂设备设施齐全,水、电、天然气等配套设施到位,现采购一负责承包管理的供应商。

★二、主要招标范围

铁路分中心干部职工食堂1年的餐饮管理服务,包括食堂每日菜品的制作,正常供餐及管理,餐厅卫生打扫,厨具清洗,餐厅临时接待用餐和会议用餐;负责食品、物料的采购、清理、分类和入库;餐厅的安全;还包括全年饭堂使用的燃气费用及维护费用等服务工作。

★三、项目要求

本项目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安全法实施细则》等要求开展工作,按照餐饮企业IS******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五常法(或7S)的管理标准进行管理。按照饮食行业相关要求规范操作,杜绝食堂火灾和事物中毒事故发生。天然气使用严格按燃气公司要求使用,严禁违规使用;因承包方管理不善造成人员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或受到工商部门或卫生防疫部门处罚,由承包方承担一切责任。

1、采购人水、电、燃气等配套设施齐全,中标人不得私自对食堂区域进行装修改造。如有需要进行装修改造的,需与采购人协商费用,所有装修必须符合消防要求,不得破坏房屋外观和主体结构,装修方案须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服务期限满后,中标人必须保证房屋及设施完好,其装修投入归采购人所有。

2、中标人须实行食品及原料留样、索证和验收制度。

3、中标人在食堂工作的工作人员由中标人自行管理,福利待遇、人员培训、体检、丧残疾病等所有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中标人承担承包场所范围内的独立法律责任。

4、中标人保证食堂区域卫生、整洁,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食堂卫生标准。

5、食堂场地及水电无偿使用,不收租赁及使用费,若无故损坏相应设施需照价赔偿或修缮完整,承包期间厨房设备维护和使用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6、食材由中标人选择优质的商家进行采购,由采购人验收后方转交中标人进行加工。中标人实行有效的成本核算,控制好各环节的成本,不得浪费。

7、中标人必须按标准予以供餐,按照采购人的时间安排按时配餐。由于采购人单位工作特殊性,如有晚上加班用餐、勤务加班和节假日加班情况,中标人全力配合,加班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8.中标人须为采购人提供优质后勤管理保障服务合理投入人员,常驻食堂负责进行后勤管理保障服务人数不得少于2人,一名主厨及一名副手。主厨需具备中式烹调师资质,具体工作分工自行分配。

9.中标人需确保中标金额中包括5000元的燃气费用、*****元的维护费用。维护费用中的一切物权归铁路分中心。该两部分金额需经铁路分中心核定。

10.服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国家法定工作日),节假日根据需求供餐。早餐:7:00-9:00,中餐12:00-14:00。

11.工作人员要遵守法规及采购人相关规定,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并自觉接受监督,如有违规者,采购人追究承包者的责任。

★四、质量保证:建立良好的进入与退出机制。

1.食堂服务正式运行之日起3个月内,采购人不定期对食堂的卫生状况进行检查,若发现承包方严重违反合同规定或公司制度的,立即勒令限期整改;若在期限内没有得到改善,有权要求其退出管理。

2.在采购人连续三月的月度检查中,发现饭菜质量、份量欠佳,有权要求其限期整改。

★五、承包方的服务标准

1.严把处理关。进入食堂的蔬菜,在细加工之前,一定要摘好洗净,在干净的水池中清洗3遍以上,然后,转入干净的清水中浸泡半个小时以上。在细加工之前,做到生熟食品分开,容器分开,工作区分开,杜绝交叉感染。保证煮熟、煮烂,严格按照食品卫生规定加工食品,保证让员工吃得放心,吃得舒心。

2.保证做到不合格或霉坏变质的食品不上柜台,加工失误(过生或过糊)的饭菜不上柜台,天天重复的饭菜不上柜台。

3.工作人员要讲究仪容仪表。上班期间必须穿工作服,并做到衣冠整洁,干净卫生。同时,必须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勤剪指甲,女的不浓妆艳抹,不留过肩长发,男的不留胡须。

4.搞好室内卫生,不准有蚊、蝇现象。保证碗、筷餐前消毒,(煮沸和用特定消毒措施处理)做到无水垢、油垢现象。确保卫生安全。

5.厨房要保持设备整洁划一。工作台、餐具、炊具、地面、墙面按时消毒,干净无异物。冰箱保持干净卫生,分档分类存放食物(生熟分开、肉类、鱼类、海鲜类等分档分类保存)。

6.工作人员必须服从领导,服从分配,尊敬采购人的领导和监管人员,爱护员工,爱岗敬业,尽职尽责。

7.全体工作人员都应熟练掌握消防安全常规常识,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标准,确保所有人员先进行体检,并按有关规定取得健康证,定期和不定期体检,如有非常情况,像重感冒等都要暂停上班。

8.保证按点、按时开饭,聘请的工作人员数量服从于采购人的实际需要。

9.对工作人员不断进行思想教育和安全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素质和能力。

10.不乱扔、乱倒食堂废弃物,餐厨废弃物分类收集并存放于指定地点,不将油污水直排至园区地下排水系统,不污染园区及周边环境,不将生活垃圾遗弃到其它地方而产生二次垃圾。

★六、其他要求:

1.规范化管理:要求供应商管理规范化。

2.采购人提供食堂场所及基本烹饪设施、设备及承包方现场工作人员的工作餐。

3.食堂设施设备维修、维护费用;燃气、灭四害、厨杂件及低值易耗品、劳保费、清洁工具、文具等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4.中标人必须自主进行管理服务,不得转租、转包,不得自行安排对承包的餐厅进行大改造。允许中标人在承包场地加工制作,只允许为采购单方全体职工提供员工餐。中标人不得改变房屋用途,超范围经营或租赁给第三方。


商务条款

★七、商务条款

(一)报价要求: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只要填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管理费、保险费、培训费、体检费、服装费、税费等一切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未填报或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起30天。

合同签订日期:成交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

(二)服务期和地点:

服务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由甲方支付除燃气费、维修费外的50%合同金额,2022年12月支付40%的合同费用,2023年初做最终验收后,支付剩余10%合同费用。

2.燃气费和维修费由乙方提供发票申请甲方支付。

3.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


第二章 评审方法

一、评审原则

(一)本项目由管理中心组织3人或以上单数组成评审小组。

(二)评审小组将以采购需求文件为评审依据,对投标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报价、商务技术等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

(三)评审方式:以封闭方式进行。

二、评分方法

(一)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计分方法

1、报价分……………………………………………………………………………15分

(1)报价得分(满分15分),以进入评标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

本项目由供应商直接按投标报价,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低的评审价格为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审价格)×15

某供应商的评审价格=投标报价

评标基准价

某供应商价格得分= ————————————————× 15分

某供应商价格

2、商务技术分………………………………………………………………85分

(1)服务承诺分(15分)

一档(5分):服务承诺一般,针对性不强;未能满足采购人食堂各项服务要求。

二档(9分):服务承诺较好,针对性一般,基本满足采购人食堂服务要求。

三档(15分):服务承诺全面,有较强的针对性,满足采购人食堂服务要求,完全满足采购人食堂正常供应要求。

(2)服务经营方案分(15分)

一档(5分):服务实施方案可行性一般,针对性不强;基本满足采购人食堂服务要求,对接待任务要求反应差,没有制定有针对性的实施方案。

二档(9分):服务实施方案可行性较好,针对性一般,作业流程较为简单,未对采购人现有的食堂的工作要求提出合理化建议或建议不合理;尚能满足采购人食堂正常供应要求,对接待任务要求反应一般,制定有一套实施方案但方案简单。

三档(15分):服务实施方案可行性强,有较强的针对性,有具体的作业流程,对采购人现有的食堂的工作要求能提出合理化建议;满足采购人食堂正常供应要求,对接待任务要求反应迅速,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实施方案,能较好按时完成服务任务的。

(3)投入人员安排合理(15分)

一档(5分):管理人员、厨师和服务人员人数符合要求,且配备较合理,提供了用工承诺方案。

二档(9分):组织管理体系较科学,能有效实施管理工作,管理人员、厨师和服务人员人数符合要求,且配备合理,提供了用工承诺方案。

三档(15分):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组织管理体系科学合理,能有效实施管理工作,提供有效管理网络图;组织机构配备齐全,管理人员、厨师和服务人员人数符合要求,且配备合理,提供了用工承诺方案,投标文件能提供食堂配备的人员名单及相应人员相关有效证件的复印件(有效的厨师证、面点师证、健康证等复印件)。

(4)规章制度、管理措施分(12分)

一档(4分):有简单的规章制度单描述。

二档(7分):能确保食品安全,能组织卫生管理与保障。

三档(12分):能确保食品安全,能组织卫生管理与保障,规章制度明确规范,制度全面,有针对性、可行性。

(5)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分(15分)

一档(5分):对基本的停水停电情况有应对措施,保证正常供应餐食。

二档(9分):食堂停水、停电膳食正常供应:每日储备用水,绝对保证膳食供应。仓库有足够一餐膳食的原料安全库存,以防止意外等造成的原料供应脱节。

三档(15分):满足二档基础上,制定详细的爆炸、起火、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食堂全体人员进行消防培训,并成立消防小组。

(6)专项菜谱分(13分)

①有拟投入招标单位食堂专项菜谱的,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菜谱质量、特色、完整程度等进行综合评审和打分:

一档(3分):菜谱基本完整。

二档(7分):菜谱完整,搭配一般,无特色。

三档(13分):菜谱质量优、营养搭配均衡、有特色、完整详细。

②未提供拟投入招标单位食堂专项菜谱的,该项不得分。

(三)总得分=1+2

三、成交标准:

竞争性磋商小组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终竞争性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终竞争性磋商报价相同的依次按技术分高优先、商务分高优先的顺序排列(最终评标价相同且前述指标均相同时,由竞争性磋商小组各成员对最终评标价相同且前述指标均相同的供应商当场投票表决,得票多者优先)。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评审得分最高的磋商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

四、特别说明

竞争性磋商小组认为竞争性磋商供应商的最终竞争性磋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竞争性磋商供应商的最终竞争性磋商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竞争性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竞争性磋商供应商不能证明其竞争性磋商报价合理性的,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竞争性磋商处理。


第三章 竞争性磋商供应商须知

竞争性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关于本次采购服务的具体资料,是对后列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所有与本次采购有关的事宜,以本资料表规定的为准。

条款号

条款名称

详细内容

1.1

采购人

采购单位: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南宁市望园路5号511室

联系电话:0771-*******

联系人:孔滔

1.2

项目名称

铁路分中心后勤管理服务

1.3

项目编号

NNGJJ2022ZC-009

1.4

采购预算

以实际施工项目结算审核金额为准,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服务需求一览表》。

1.5

获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方式

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由竞争性磋商供应商通过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http://www.nngjj.org.cn/)在对应的招标(采购)公告正文下方的附件免费浏览或下载。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或完整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招标(采购)文件补充通知(补遗)、答疑等相关项目信息而影响竞标的,其责任由竞争性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1.6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7

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1.8

是否接受联合体竞争性磋商

本项目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竞争性磋商。

1.9

质疑提交地点、电话

南宁市望园路5号公积金大楼五楼511室,电话:0771-*******

2.0

投诉受理

南宁市望园路5号公积金大楼二楼213室,电话:0771-*******

2.1

响应文件份数

综合报价文件3本

2.2

竞争性磋商有效期

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30天。

2.3

竞争性磋商保证金金额

本项目不收取竞争性磋商保证金。

2.4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2年10月20日上午9时30分

2.5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南宁市望园路5号公积金大楼五楼511室

2.6

竞争性磋商谈判地点

竞争性磋商时间:开标结束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竞争性磋商地点:南宁市望园路5号公积金大楼五楼(具体按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通知安排)。

2.7

履约保证金金额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一 总则

1. 项目概况

1.1 采购人: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项目名称: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 项目编号: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 采购预算: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 资金来源:政府财政性资金。

1.6 获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时间、地点,磋商要求: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 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2.1 与本项目相关的采购业务信息(包括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成交公告及其更正事项等)将在以下媒体上发布: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http://www.nngjj.org.cn/。

3. 竞争性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磋商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针对本项目,磋商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 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如规定接受联合体磋商的,则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磋商联合体,以一个磋商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磋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项的要求,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章第3.2项的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磋商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磋商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单位;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磋商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同一分标磋商,否则与之相关的响应文件作废;联合体的业绩和信誉按联合体磋商协议书中的分工对应相应的业绩和信誉计算。联合体各方均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均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4. 质疑

4.1 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

4.2 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质疑。质疑书的提交地点和质疑受理电话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3 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其质疑应当有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

4.4 供应商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书原件,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供应商和被质疑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邮编等;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理由;

(4)相关证明材料;

(5)提起质疑的日期。

(6)附件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内页复印件(要求证件有效且清晰)。

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5 质疑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提交质疑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4.6 质疑供应商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质疑供应商是参与所质疑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质疑书内容符合本章第4.3项的规定;

(3)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起质疑;

(4)属于所质疑的采购人组织的采购活动;

(5)同一质疑事项未经采购人质疑处理;

(6)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4.7 采购人自受理质疑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事项作出答复,并以公告的形式(在本章第2条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质疑答复)告知质疑供应商及其他有关供应商。

二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6.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组成

6.1 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包括五个章节,各章的内容如下:

第一章 服务需求一览表

第二章 评审方法

第三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

第四章 磋商采购文件格式

6.2 根据本章第7.1项的规定对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

7.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收受人;同时,采购人在本章第2.1项规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不再另行通知。不足5日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7.2 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磋商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收受人。同时,采购人在本章第2.1项规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不再另行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应密切关注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因未能及时获知,由此产生的如后果均应自行承担。

三 响应文件

8. 响应文件的编制

8.1 磋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在充分了解采购的内容、服务要求和商务条款以及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后,编写响应文件。

8.2 对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磋商供应商必须对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标注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服务要求、商务条款及其它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

8.3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标注★号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8.4 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保证其清楚、工整,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可辨认。响应文件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模糊无法辨认而导致非唯一理解是磋商供应商的风险,很可能导致该磋商无效。

8.5 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了响应文件格式的,应按相应格式要求编写。

8.6 响应文件应由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凡规定签字处逐一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8.7 响应文件应编制目录,且页码清晰准确。

8.8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并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供应商名称等内容。副本可以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磋商供应商应准备首次报价文件正本、技术文件、商务文件正本各一份,副本份数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8.8项。

9. 磋商语言文字及计量单位

9.1 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往来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磋商供应商随响应文件或往来函电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但必须同时提供由专业翻译机构出具的或经公证的中文译文,否则视同未提供该项证明材料。

9.2 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9.3 响应文件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 响应文件的组成

10.1 磋商供应商需编制的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报价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三部分,磋商供应商应按下列说明编写和提交。应递交的有关文件如未特别注明为原件的,可提交复印件。

10.1.1 首次报价文件,包括:

(1)磋商函: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磋商函(格式)”的要求填写;

(2)磋商报价表: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磋商报价表(格式)”的要求填写。

(3)磋商供应商针对报价的说明。

(4)中小企业声明函:磋商供应商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要求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

其中,报价文件的第(1)(2)项必须提交,第(3)(4)项如有请提交。

10.1.2 技术文件,包括:

(1)磋商服务技术资料表:按第四章“磋商文件格式”提供的“磋商服务技术资料表(格式)”的要求填写;

(2)服务方案(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要求填写);

(3)其它:针对本项目所磋商服务的主要内容的详细说明以及与之相关的资料等等。

技术文件中的第(1)~(2)项必须提交;第(3)项如有请提交。

10.1.3 商务文件,包括:

(1)磋商供应商资格文件:根据本章第3.2项规定的磋商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提供,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内页复印件(要求证件有效并清晰反映磋商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经营范围)和磋商供应商资格的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使用第二代身份证应提交正、反面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非中国国籍应提交护照复印件,要求证件有效并与营业执照中的法定代表人相符;

(3)磋商供应商近期财务状况报告(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截标时间前半年内能反映财务状况的财务报表);

(4)磋商供应商磋商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复印件(如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银行缴税付款凭证或缴款回单等,如为非税务机关开具的凭证或回单的,应清晰反映:付款人名称、账号,征收机关名称,缴款金额,税种名称,所属时期等内容)。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磋商供应商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有效期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

(5)磋商供应商磋商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如社保部门开具的证明、收款收据等,或银行缴款凭证、回单等,如为非社保部门开具的凭证或回单的,应清晰反映:缴款单位名称、社保单位名称、保险名称、缴款金额等内容)。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磋商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有效期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

(6)参加采购活动前1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7)信用记录网站〔“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自行查询结果信用声明函(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信用声明函(格式)” 的要求填写;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磋商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注明: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采购人应当对成交供应商信用进行查询,如成交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则将被取消成交资格。

(8)服务质量承诺书: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服务质量承诺书(格式)” 的要求填写;

(9)商务条款偏离表: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的要求填写;

(10)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的要求填写;

(1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使用第二代身份证应提交正、反面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非中国国籍应提交护照复印件,要求证件有效并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的委托代理人相符;

(12)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磋商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和需要说明的问题。

(13)联合体协议书: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联合体协议书(格式)”的要求填写,协议中应清晰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

(14)联合体授权委托书(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联合体授权委托书(格式)”的要求填写)和联合体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使用第二代身份证应提交正、反面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非中国国籍应提交护照复印件,要求证件有效并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的委托代理人相符);

商务文件中的第(1)~(9)项必须提交;第(10)、(11)项在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交;第(12)项如有请提交;第(13)(14)项在联合体磋商时必须提交。

10.2 磋商供应商应按上述顺序将首次报价文件、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分别装订成册。特别注意磋商报价不得出现在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中。

11. 磋商报价

11.1 磋商供应商应以人民币报价。

11.2 磋商供应商可就第一章“需求一览表”中的某一个分标内容报出完整且唯一报价,也可就某几个或所有分标内容分别报出完整且唯一报价。

11.3 磋商报价为采购人指定地点的现场交货价,其组成部分详见第一章“需求一览表”。采购人不再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其磋商报价之外的任何费用。

11.4 不论磋商结果如何,磋商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与编制和递交响应文件有关的全部费用。

12. 磋商有效期

12.1 在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磋商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12.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磋商供应商协商延长磋商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使用书面形式。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磋商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磋商失效。

13. 磋商保证金:

13.1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四 磋商

14. 响应文件的密封

14.1 磋商供应商应将所有响应文件包装在一个响应文件袋或者纸箱中,并包装密封。同时在外包装面上标明项目名称、编号、磋商供应商名称、日期,并加盖磋商供应商单位公章。

15. 响应文件及磋商样品的递交

15.1 磋商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2 磋商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地点: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3 磋商供应商递交磋商样品截止时间: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4 磋商供应商递交磋商样品地点: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5 磋商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应自行检查其响应文件的密封性,并签字确认。

五 评审与磋商谈判

16. 截标

16.1 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到达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并签到。如未按时签到,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行负责。

17. 评审与磋商谈判

17.1 成立磋商小组:评审与磋商谈判活动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组成。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从内部调动人员成立磋商小组。

17.2 评审原则: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17.3 评审方法:磋商小组按照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和第二章“评审方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在评审中,不得改变第二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第二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17.4 评审程序:

17.4.1 采购人项目负责人宣读评审会场纪律要求,集中管理通讯工具,询问在场人员是否申请回避。

17.4.2 采购人项目负责人介绍项目概况及磋商小组组成情况(但不得发表影响评审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推选磋商小组组长(原则上采购人不得担任磋商小组组长)。

17.4.3 磋商小组在响应文件拆封前对响应文件做密封性检查,并签字确认。

17.4.4 响应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资格性检查:根据本章第3.2项规定的竞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提供,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内页复印件(要求证件有效并清晰反映竞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经营范围)和竞标人资格的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

(2)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7.4.5 澄清有关问题。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磋商小组成员签字)要求磋商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且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该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7.4.6 制定磋商谈判文件。磋商小组根据采购项目以及磋商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制定磋商谈判文件。磋商谈判文件应当明确磋商谈判程序、磋商谈判内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

17.4.7 确定邀请参加磋商谈判的供应商名单。磋商小组将所有通过资格性审查的磋商供应商确定为邀请参加磋商谈判的供应商,并向其提供磋商谈判文件。

17.4.8 磋商谈判。

(1)磋商小组将在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与各磋商供应商进行每轮磋商谈判。

(2)磋商谈判内容包括:磋商报价、服务需求一览表中的内容(标注★号的条款除外)、合同条款等。

(3)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谈判。在磋商谈判中,磋商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磋商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谈判的供应商。

(4)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每轮磋商谈判。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磋商谈判,其委托代理人凭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磋商谈判。磋商供应商未按时到达评审会场参加磋商谈判或未能出示上述证件的,视为放弃磋商。

(5)磋商小组与磋商供应商进行磋商谈判的内容,磋商供应商除当场答复外,还应作出书面应答。书面应答文件必须由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按要求进行封装并在磋商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前递交至磋商小组,否则视为放弃磋商。

(6)磋商小组与磋商供应商可进行多轮磋商谈判,磋商供应商的最后一次应答文件及最终报价应单独封装递交至磋商小组。在对商务、技术及其他内容的比较和评价结束前,磋商小组不能接触、比较和评价磋商报价。最终报价在磋商小组完成商务、技术及其他内容的评审后才能拆封。

(7)磋商供应商的应答文件经磋商小组代表确认后,替代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或响应文件中相应的内容,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和评审的依据。如成交,则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7.4.9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认为磋商供应商的最终磋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磋商供应商的最终磋商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磋商供应商不能证明其磋商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磋商处理。

17.4.10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17.4.11 采购人对评审过程和评分、评审结论进行核对和复核,如有错漏,请当事磋商小组进行校正,按校正后的结果确定成交供应商。

17.5 评审过程的保密。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办法的确定,以及评审过程和结果。磋商小组成员和参与评审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

18. 响应文件的修正

18.1 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的原则如下:

(1)响应文件中磋商函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函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磋商函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18.2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磋商报价经磋商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对磋商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磋商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磋商报价,则其磋商无效。

19. 拒绝接收

19.1 磋商供应商未在本章第15.1项规定的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送达至本章第15.2项指定地点的,采购人应当拒绝接收该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19.2 磋商供应商未在本章第15.3项规定的时间之前将磋商样品送达至本章第15.4项指定地点的,采购人应当拒绝接收该磋商供应商的磋商样品。

19.3 磋商供应商未按本章第14.1项要求密封的,采购人应当拒绝接收该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20. 磋商无效的情形

20.1 属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供应商的磋商无效:

(1)磋商供应商不具备本章第3项规定的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2)响应文件未按本章第8.8项的规定标识或未按规定的正、副本数量递交的;

(3)响应文件未按本章第10项的规定编写和提交的(包括缺少应提交的文件或格式不符合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

(4)磋商最终报价不符合本章第11项规定的或超过采购预算(包括总价超预算和分项超预算)的;

(5)响应文件不符合本章第14.1项规定的;

(6)磋商供应商出现本章第17.4.9项或第18.2项或第20项或所述情形的;

(7)响应文件未对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

(8)磋商小组认为响应文件存在不能接受的严重负偏离;

(9)响应文件附有采购需求以外的条件使磋商小组认为不能接受的;

(10)磋商供应商在磋商谈判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11)响应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

20.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磋商供应商相互串通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磋商供应商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

(2)不同磋商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3)不同的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20.3关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响应文件将被视为磋商无效: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0.4磋商供应商未按时到达评审会场参加磋商或未能出示相关证件的或书面应答未按规定的时间前递交至磋商小组的视为磋商无效。

磋商供应商磋商无效的,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磋商供应商。

21. 废标

21.1 在采购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或者对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二家的(在资格性检查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多家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磋商,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评审时,应当按一个供应商认定。评审时,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后的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当报价相同时,则以技术标最优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均相同时,由磋商小组集体决定);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1.2 废标后,采购人将在本章第2.1项规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废标理由,不再另行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应密切关注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因未能及时获知,由此产生的如后果均应自行承担。

六 合同授予

22. 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22.1 磋商小组按第二章“评审方法”的规定排列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并依照次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人。

23. 成交公告及成交通知书

23.1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成交结果由采购人于2个工作日内在本章第2.1项规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对未通过审查的磋商供应商,采购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采购人机构应当对成交供应商信用进行查询,如成交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则将被取消成交资格。

23.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 响应文件及磋商样品的退回

24.1 采购人无义务向未成交供应商退回响应文件。

24.2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样品由采购人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验收后由采购人退回。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样品由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布后两个工作日内领回,否则按无主物品处理。

25. 签订合同

25.1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在第一章“需求一览表”中商务条款要求载明的合同签订期内,根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有关澄清承诺书的要求按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订立书面合同。联合体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5.2 发出成交通知书后,成交供应商有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承诺或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无效。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成交供应商应当予以赔偿损失。

25.3 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损失。

25.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重新组织采购),以此类推。

25.5 采购合同是采购项目验收的依据,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全面履行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均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5.6 采购人在签订合同之前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本项目必需的相关资料原件进行核查,成交供应商不得拒绝。如成交供应商拒绝提供,则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七 其他事项

26. 解释权

26.1 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解释权属采购人。

27.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7.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磋商函(格式)

致:(采购单位名称)

我方已仔细阅读了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现正式递交下述文件参加贵方组织的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首次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包含按磋商供应商须知第10.1.1项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

二、商务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包含按磋商供应商须知第10.1.2项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

三、技术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包含按磋商供应商须知第10.1.3项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

1、我方愿意以(大写)人民币(¥元)的磋商总报价,提交服务成果时间(无分标时填写):,提供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第一章“需求一览表”中相应的采购内容。

其中(有分标时填写):

分标报价为(大写)人民币(¥元),提交服务成果时间:;

分标报价为(大写)人民币(¥元),提交服务成果时间:;

......

2、我方同意自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磋商供应商须知”第15.1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遵循本磋商函,并承诺在“磋商供应商须知”第12.1项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

3、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4、如本项目采购内容涉及须符合国家强制规定的,我方承诺我方本次磋商均符合国家有关强制规定。

5、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法院判决书为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根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我方的响应文件及有关澄清承诺书的要求按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与采购人订立书面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7、我方已详细审核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8、我方承诺满足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第五章《南宁市政府采购合同》中的条款,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9、我方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磋商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磋商报价最低的磋商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行为。

11 、我方完全同意本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内容和成交后签订的采购合同可用于公示,其中所有内容不涉及磋商供应商商业秘密,并承诺可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供相关电子文档。

12、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即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磋商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行及帐号:

磋商供应商地址:,邮编: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法定代表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          

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磋商报价表(格式)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数量①

单价(元)②

单项合价(元)

③=①×②

备注

1







2







...







报价合计(包含税费等所有费用):(大写)人民币 (¥元)

  分标(此处有分标时填写具体分标号,无分标时填写“无”)

磋商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注:表格内容均需按要求填写并盖章,除“备注”外不得留空, 否则按磋商无效处理。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说明:

1、本声明函主要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填写,非中小企业无需填写。

2、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服务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3、磋商供应商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认定为监狱企业,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 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或《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提供的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服务。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 期: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提供的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 期:

说明:

1、磋商供应商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提供本《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必须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信用声明函(格式)

致:(采购单位名称)

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项目的磋商,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人及其磋商服务成果和服务,我方就本次磋商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经自行查询,在规定的查询时间内,“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我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 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磋商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说明:

1.磋商供应商通过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自行查询磋商供应商相关主体的信用记录。查询时间为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磋商截止时间中任意一天。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磋商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2.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磋商服务技术资料表(格式)

请根据所提供服务的实际技术参数,逐条对应本项目磋商采购文件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中的服务内容及要求详细填写相应的具体内容。“偏离说明”一栏应当选择“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进行填写。

项号

磋商采购文件需求

响应文件承诺

偏离说明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及要求

服务名称

所提供服务的内容

1

……

1 ……

2 ……

3 ……

……

……

1 ……

2 ……

3 ……

……


2

……

1 ……

2 ……

3 ……

……

……

1 ……

2 ……

3 ……

……


...






  分标(此处有分标时填写具体分标号,无分标时填写“无”)

磋商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注:⑴表格内容均需按要求填写并盖章,不得留空,否则按磋商无效处理。

⑵如果磋商采购文件需求为小于或大于某个数值标准时,响应文件承诺不得直接复制磋商采购文件需求,响应文件对应内容应当写明磋商服务具体数值,否则按磋商无效处理。

⑶当响应文件的服务内容低于磋商采购文件要求时,磋商供应商人应当如实写明“负偏离”,否则视为虚假响应。


服务方案(格式)

由磋商供应商按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第一章“服务需求一览表”中的服务要求自行填写。

磋商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请逐条对应本项目磋商采购文件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中“商务条款”的要求,详细填写相应的具体内容。“偏离说明”一栏应当选择“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进行填写。

项号

磋商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

响应文件承诺的商务条款

偏离说明

1 ……

2 ……

3 ……

……

1 ……

2 ……

3 ……

……


1 ……

2 ……

3 ……

……

1 ……

2 ……

3 ……

……


...




  分标(此处有分标时填写具体分标号,无分标时填写“无”)

磋商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注:⑴表格内容均需按要求填写并盖章,不得留空,否则按磋商无效处理。

⑵如果磋商采购文件需求为小于或大于某个数值标准时,响应文件承诺不得直接复制磋商采购文件需求,响应文件对应内容应当写明磋商服务具体数值,否则按磋商无效处理。

⑶当响应文件的服务内容低于磋商采购文件要求时,磋商供应商应当如实写明“负偏离”,否则视为虚假响应。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致:(采购单位名称)

本人    (姓名)系(磋商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和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一切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磋商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目 录


一、采购合同书:与成交供应商自行约定

二、补充协议(如有请提供)

三、合同附件

1、成交通知书

2、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项目需求一览表

3、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如有请提供)

4、磋商函

5、磋商报价表

6、服务清单

7、磋商服务技术资料表

8、商务条款偏离表

10、磋商谈判文件

11、成交供应商澄清函(如有请提供)

12、最终报价

13、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资料(如有请提供)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项目名称:

铁路分中心后勤管理服务

项目编号:

NNGJJ2022ZC-009

采购人: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10月11日


目 录

招标公告………………………………………………..……………………………….2

第一章服务需求一览表 4

第二章评审方法 8

第三章竞争性磋商供应商须知 10

竞争性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

一总则 12

二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13

三响应文件 14

四竞争性磋商 17

五评审与竞争性磋商谈判 17

六合同授予 21

七其他事项 22

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 23

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41


铁路分中心后勤管理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采购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对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后勤管理保障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

一、项目名称: 铁路分中心后勤管理服务

二、项目编号:NNGJJ2022ZC-009

三、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采购内容及采购预算金额

1、采购内容:后勤管理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2、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元。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服务需求一览表》。

六、竞争性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的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供应商,经营范围包括餐饮管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争性磋商。

七、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潜在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可登陆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网址:https://www.nngjj.org.cn/),并点击该公告的附件,即可免费浏览或下载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文件以附件形式附于招标公告下,请自行下载)。竞争性磋商供应商人如未按要求或完整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更正公告、答疑等相关项目信息而影响竞争性磋商的,其责任由竞争性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

八、竞争性磋商保证金(人民币):无。

九、供应商报名:

1.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0月17日18:00止

(2)现场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0月17日(工作日)8:00至12:00、15:00至18:00

2.报名方式:网上或现场报名

3.报名具体要求

供应商须于报名截止之前提供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以扫描或照片的形式发送至**********@qq.com邮箱,或直接交到南宁市望园路5号511室。

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于2022年10月20日上午9时30分前,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南宁市望园路5号511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一、开标竞争性磋商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将于2022年10月20日上午10时00分在南宁市望园路5号511室。

十二、谈判时间及地点:

开标结束后为竞争性磋商小组与供应商谈判时间。地点:南宁市望园路5号公积金大楼五楼小会议室(具体按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通知安排),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

十三、网上查询地址: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https://www.nngjj.org.cn/。

十四、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南宁市望园路5号511室

联系电话:0771-*******

联系人:孔滔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10月11日


第一章 服务需求一览表

说明:

1、本需求一览表中标注★号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竞争性磋商供应商须满足或响应,若无法完全满足,将会被认定为无效竞争性磋商。

2、本需求一览表中内容如与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相关条款不一致的,以本表为准。

3、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对竞争性磋商内容所涉及的专利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保护业主的利益不受任何损害。一切由于文字、商标、技术和软件专利授权引起的法律裁决、诉讼和赔偿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同时,具有产品专利的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与其自有产品专利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能就其产品的专利在本项目竞争性磋商过程中被侵权问题而提出异议。

4、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和资质文件应真实,如出现虚假应标情况,竞争性磋商供应商除了应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外,还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条款来确定赔偿金额。

5、本需求一览表中要求提供的文件材料,未注明原件的,均可提供复印件。

6、本需求一览表中要求提供的文件材料,必须在《竞争性磋商服务技术资料表》或《商务条款偏离表》中应答时,注明相关文件材料放置的页码,相关文件材料装订在商务技术文件中,未注明或页码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有权不予评审。

7、次服务采购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元。


项号

服务名称

数量

服务内容及要求

备注

1

后勤管理服务项目

1项

一、项目内容

铁路分中心后勤管理服务项目,为铁路分中心本部提供早餐、中餐、接待工作餐等的制作,餐饮设施设备的维护和餐具的清洁、保管等工作,项目服务费包含5000元的燃气费用及*****元的维修费,不含干部、职工伙食费。

铁路分中心职工食堂内,用餐人数不超50人,早餐5元/人,中餐10元/人,食堂设备设施齐全,水、电、天然气等配套设施到位,现采购一负责承包管理的供应商。

★二、主要招标范围

铁路分中心干部职工食堂1年的餐饮管理服务,包括食堂每日菜品的制作,正常供餐及管理,餐厅卫生打扫,厨具清洗,餐厅临时接待用餐和会议用餐;负责食品、物料的采购、清理、分类和入库;餐厅的安全;还包括全年饭堂使用的燃气费用及维护费用等服务工作。

★三、项目要求

本项目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安全法实施细则》等要求开展工作,按照餐饮企业IS******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五常法(或7S)的管理标准进行管理。按照饮食行业相关要求规范操作,杜绝食堂火灾和事物中毒事故发生。天然气使用严格按燃气公司要求使用,严禁违规使用;因承包方管理不善造成人员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或受到工商部门或卫生防疫部门处罚,由承包方承担一切责任。

1、采购人水、电、燃气等配套设施齐全,中标人不得私自对食堂区域进行装修改造。如有需要进行装修改造的,需与采购人协商费用,所有装修必须符合消防要求,不得破坏房屋外观和主体结构,装修方案须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服务期限满后,中标人必须保证房屋及设施完好,其装修投入归采购人所有。

2、中标人须实行食品及原料留样、索证和验收制度。

3、中标人在食堂工作的工作人员由中标人自行管理,福利待遇、人员培训、体检、丧残疾病等所有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中标人承担承包场所范围内的独立法律责任。

4、中标人保证食堂区域卫生、整洁,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食堂卫生标准。

5、食堂场地及水电无偿使用,不收租赁及使用费,若无故损坏相应设施需照价赔偿或修缮完整,承包期间厨房设备维护和使用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6、食材由中标人选择优质的商家进行采购,由采购人验收后方转交中标人进行加工。中标人实行有效的成本核算,控制好各环节的成本,不得浪费。

7、中标人必须按标准予以供餐,按照采购人的时间安排按时配餐。由于采购人单位工作特殊性,如有晚上加班用餐、勤务加班和节假日加班情况,中标人全力配合,加班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8.中标人须为采购人提供优质后勤管理保障服务合理投入人员,常驻食堂负责进行后勤管理保障服务人数不得少于2人,一名主厨及一名副手。主厨需具备中式烹调师资质,具体工作分工自行分配。

9.中标人需确保中标金额中包括5000元的燃气费用、*****元的维护费用。维护费用中的一切物权归铁路分中心。该两部分金额需经铁路分中心核定。

10.服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国家法定工作日),节假日根据需求供餐。早餐:7:00-9:00,中餐12:00-14:00。

11.工作人员要遵守法规及采购人相关规定,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并自觉接受监督,如有违规者,采购人追究承包者的责任。

★四、质量保证:建立良好的进入与退出机制。

1.食堂服务正式运行之日起3个月内,采购人不定期对食堂的卫生状况进行检查,若发现承包方严重违反合同规定或公司制度的,立即勒令限期整改;若在期限内没有得到改善,有权要求其退出管理。

2.在采购人连续三月的月度检查中,发现饭菜质量、份量欠佳,有权要求其限期整改。

★五、承包方的服务标准

1.严把处理关。进入食堂的蔬菜,在细加工之前,一定要摘好洗净,在干净的水池中清洗3遍以上,然后,转入干净的清水中浸泡半个小时以上。在细加工之前,做到生熟食品分开,容器分开,工作区分开,杜绝交叉感染。保证煮熟、煮烂,严格按照食品卫生规定加工食品,保证让员工吃得放心,吃得舒心。

2.保证做到不合格或霉坏变质的食品不上柜台,加工失误(过生或过糊)的饭菜不上柜台,天天重复的饭菜不上柜台。

3.工作人员要讲究仪容仪表。上班期间必须穿工作服,并做到衣冠整洁,干净卫生。同时,必须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勤剪指甲,女的不浓妆艳抹,不留过肩长发,男的不留胡须。

4.搞好室内卫生,不准有蚊、蝇现象。保证碗、筷餐前消毒,(煮沸和用特定消毒措施处理)做到无水垢、油垢现象。确保卫生安全。

5.厨房要保持设备整洁划一。工作台、餐具、炊具、地面、墙面按时消毒,干净无异物。冰箱保持干净卫生,分档分类存放食物(生熟分开、肉类、鱼类、海鲜类等分档分类保存)。

6.工作人员必须服从领导,服从分配,尊敬采购人的领导和监管人员,爱护员工,爱岗敬业,尽职尽责。

7.全体工作人员都应熟练掌握消防安全常规常识,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标准,确保所有人员先进行体检,并按有关规定取得健康证,定期和不定期体检,如有非常情况,像重感冒等都要暂停上班。

8.保证按点、按时开饭,聘请的工作人员数量服从于采购人的实际需要。

9.对工作人员不断进行思想教育和安全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素质和能力。

10.不乱扔、乱倒食堂废弃物,餐厨废弃物分类收集并存放于指定地点,不将油污水直排至园区地下排水系统,不污染园区及周边环境,不将生活垃圾遗弃到其它地方而产生二次垃圾。

★六、其他要求:

1.规范化管理:要求供应商管理规范化。

2.采购人提供食堂场所及基本烹饪设施、设备及承包方现场工作人员的工作餐。

3.食堂设施设备维修、维护费用;燃气、灭四害、厨杂件及低值易耗品、劳保费、清洁工具、文具等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4.中标人必须自主进行管理服务,不得转租、转包,不得自行安排对承包的餐厅进行大改造。允许中标人在承包场地加工制作,只允许为采购单方全体职工提供员工餐。中标人不得改变房屋用途,超范围经营或租赁给第三方。


商务条款

★七、商务条款

(一)报价要求: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只要填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管理费、保险费、培训费、体检费、服装费、税费等一切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未填报或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起30天。

合同签订日期:成交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

(二)服务期和地点:

服务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由甲方支付除燃气费、维修费外的50%合同金额,2022年12月支付40%的合同费用,2023年初做最终验收后,支付剩余10%合同费用。

2.燃气费和维修费由乙方提供发票申请甲方支付。

3.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


第二章 评审方法

一、评审原则

(一)本项目由管理中心组织3人或以上单数组成评审小组。

(二)评审小组将以采购需求文件为评审依据,对投标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报价、商务技术等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

(三)评审方式:以封闭方式进行。

二、评分方法

(一)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计分方法

1、报价分……………………………………………………………………………15分

(1)报价得分(满分15分),以进入评标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

本项目由供应商直接按投标报价,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低的评审价格为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审价格)×15

某供应商的评审价格=投标报价

评标基准价

某供应商价格得分= ————————————————× 15分

某供应商价格

2、商务技术分………………………………………………………………85分

(1)服务承诺分(15分)

一档(5分):服务承诺一般,针对性不强;未能满足采购人食堂各项服务要求。

二档(9分):服务承诺较好,针对性一般,基本满足采购人食堂服务要求。

三档(15分):服务承诺全面,有较强的针对性,满足采购人食堂服务要求,完全满足采购人食堂正常供应要求。

(2)服务经营方案分(15分)

一档(5分):服务实施方案可行性一般,针对性不强;基本满足采购人食堂服务要求,对接待任务要求反应差,没有制定有针对性的实施方案。

二档(9分):服务实施方案可行性较好,针对性一般,作业流程较为简单,未对采购人现有的食堂的工作要求提出合理化建议或建议不合理;尚能满足采购人食堂正常供应要求,对接待任务要求反应一般,制定有一套实施方案但方案简单。

三档(15分):服务实施方案可行性强,有较强的针对性,有具体的作业流程,对采购人现有的食堂的工作要求能提出合理化建议;满足采购人食堂正常供应要求,对接待任务要求反应迅速,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实施方案,能较好按时完成服务任务的。

(3)投入人员安排合理(15分)

一档(5分):管理人员、厨师和服务人员人数符合要求,且配备较合理,提供了用工承诺方案。

二档(9分):组织管理体系较科学,能有效实施管理工作,管理人员、厨师和服务人员人数符合要求,且配备合理,提供了用工承诺方案。

三档(15分):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组织管理体系科学合理,能有效实施管理工作,提供有效管理网络图;组织机构配备齐全,管理人员、厨师和服务人员人数符合要求,且配备合理,提供了用工承诺方案,投标文件能提供食堂配备的人员名单及相应人员相关有效证件的复印件(有效的厨师证、面点师证、健康证等复印件)。

(4)规章制度、管理措施分(12分)

一档(4分):有简单的规章制度单描述。

二档(7分):能确保食品安全,能组织卫生管理与保障。

三档(12分):能确保食品安全,能组织卫生管理与保障,规章制度明确规范,制度全面,有针对性、可行性。

(5)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分(15分)

一档(5分):对基本的停水停电情况有应对措施,保证正常供应餐食。

二档(9分):食堂停水、停电膳食正常供应:每日储备用水,绝对保证膳食供应。仓库有足够一餐膳食的原料安全库存,以防止意外等造成的原料供应脱节。

三档(15分):满足二档基础上,制定详细的爆炸、起火、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食堂全体人员进行消防培训,并成立消防小组。

(6)专项菜谱分(13分)

①有拟投入招标单位食堂专项菜谱的,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菜谱质量、特色、完整程度等进行综合评审和打分:

一档(3分):菜谱基本完整。

二档(7分):菜谱完整,搭配一般,无特色。

三档(13分):菜谱质量优、营养搭配均衡、有特色、完整详细。

②未提供拟投入招标单位食堂专项菜谱的,该项不得分。

(三)总得分=1+2

三、成交标准:

竞争性磋商小组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终竞争性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终竞争性磋商报价相同的依次按技术分高优先、商务分高优先的顺序排列(最终评标价相同且前述指标均相同时,由竞争性磋商小组各成员对最终评标价相同且前述指标均相同的供应商当场投票表决,得票多者优先)。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评审得分最高的磋商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

四、特别说明

竞争性磋商小组认为竞争性磋商供应商的最终竞争性磋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竞争性磋商供应商的最终竞争性磋商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竞争性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竞争性磋商供应商不能证明其竞争性磋商报价合理性的,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竞争性磋商处理。


第三章 竞争性磋商供应商须知

竞争性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关于本次采购服务的具体资料,是对后列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所有与本次采购有关的事宜,以本资料表规定的为准。

条款号

条款名称

详细内容

1.1

采购人

采购单位: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南宁市望园路5号511室

联系电话:0771-*******

联系人:孔滔

1.2

项目名称

铁路分中心后勤管理服务

1.3

项目编号

NNGJJ2022ZC-009

1.4

采购预算

以实际施工项目结算审核金额为准,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服务需求一览表》。

1.5

获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方式

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由竞争性磋商供应商通过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http://www.nngjj.org.cn/)在对应的招标(采购)公告正文下方的附件免费浏览或下载。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或完整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招标(采购)文件补充通知(补遗)、答疑等相关项目信息而影响竞标的,其责任由竞争性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1.6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7

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1.8

是否接受联合体竞争性磋商

本项目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竞争性磋商。

1.9

质疑提交地点、电话

南宁市望园路5号公积金大楼五楼511室,电话:0771-*******

2.0

投诉受理

南宁市望园路5号公积金大楼二楼213室,电话:0771-*******

2.1

响应文件份数

综合报价文件3本

2.2

竞争性磋商有效期

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30天。

2.3

竞争性磋商保证金金额

本项目不收取竞争性磋商保证金。

2.4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2年10月20日上午9时30分

2.5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南宁市望园路5号公积金大楼五楼511室

2.6

竞争性磋商谈判地点

竞争性磋商时间:开标结束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竞争性磋商地点:南宁市望园路5号公积金大楼五楼(具体按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通知安排)。

2.7

履约保证金金额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一 总则

1. 项目概况

1.1 采购人: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项目名称: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 项目编号: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 采购预算: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 资金来源:政府财政性资金。

1.6 获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时间、地点,磋商要求: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 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2.1 与本项目相关的采购业务信息(包括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成交公告及其更正事项等)将在以下媒体上发布: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http://www.nngjj.org.cn/。

3. 竞争性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磋商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针对本项目,磋商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 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如规定接受联合体磋商的,则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磋商联合体,以一个磋商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磋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项的要求,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章第3.2项的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磋商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磋商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单位;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磋商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同一分标磋商,否则与之相关的响应文件作废;联合体的业绩和信誉按联合体磋商协议书中的分工对应相应的业绩和信誉计算。联合体各方均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均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4. 质疑

4.1 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

4.2 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质疑。质疑书的提交地点和质疑受理电话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3 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其质疑应当有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

4.4 供应商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书原件,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供应商和被质疑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邮编等;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理由;

(4)相关证明材料;

(5)提起质疑的日期。

(6)附件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内页复印件(要求证件有效且清晰)。

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5 质疑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提交质疑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4.6 质疑供应商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质疑供应商是参与所质疑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质疑书内容符合本章第4.3项的规定;

(3)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起质疑;

(4)属于所质疑的采购人组织的采购活动;

(5)同一质疑事项未经采购人质疑处理;

(6)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4.7 采购人自受理质疑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事项作出答复,并以公告的形式(在本章第2条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质疑答复)告知质疑供应商及其他有关供应商。

二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6.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组成

6.1 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包括五个章节,各章的内容如下:

第一章 服务需求一览表

第二章 评审方法

第三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

第四章 磋商采购文件格式

6.2 根据本章第7.1项的规定对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

7.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收受人;同时,采购人在本章第2.1项规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不再另行通知。不足5日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7.2 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磋商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收受人。同时,采购人在本章第2.1项规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不再另行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应密切关注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因未能及时获知,由此产生的如后果均应自行承担。

三 响应文件

8. 响应文件的编制

8.1 磋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在充分了解采购的内容、服务要求和商务条款以及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后,编写响应文件。

8.2 对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磋商供应商必须对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标注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服务要求、商务条款及其它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

8.3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标注★号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8.4 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保证其清楚、工整,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可辨认。响应文件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模糊无法辨认而导致非唯一理解是磋商供应商的风险,很可能导致该磋商无效。

8.5 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了响应文件格式的,应按相应格式要求编写。

8.6 响应文件应由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凡规定签字处逐一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8.7 响应文件应编制目录,且页码清晰准确。

8.8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并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供应商名称等内容。副本可以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磋商供应商应准备首次报价文件正本、技术文件、商务文件正本各一份,副本份数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8.8项。

9. 磋商语言文字及计量单位

9.1 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往来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磋商供应商随响应文件或往来函电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但必须同时提供由专业翻译机构出具的或经公证的中文译文,否则视同未提供该项证明材料。

9.2 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9.3 响应文件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 响应文件的组成

10.1 磋商供应商需编制的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报价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三部分,磋商供应商应按下列说明编写和提交。应递交的有关文件如未特别注明为原件的,可提交复印件。

10.1.1 首次报价文件,包括:

(1)磋商函: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磋商函(格式)”的要求填写;

(2)磋商报价表: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磋商报价表(格式)”的要求填写。

(3)磋商供应商针对报价的说明。

(4)中小企业声明函:磋商供应商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要求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

其中,报价文件的第(1)(2)项必须提交,第(3)(4)项如有请提交。

10.1.2 技术文件,包括:

(1)磋商服务技术资料表:按第四章“磋商文件格式”提供的“磋商服务技术资料表(格式)”的要求填写;

(2)服务方案(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要求填写);

(3)其它:针对本项目所磋商服务的主要内容的详细说明以及与之相关的资料等等。

技术文件中的第(1)~(2)项必须提交;第(3)项如有请提交。

10.1.3 商务文件,包括:

(1)磋商供应商资格文件:根据本章第3.2项规定的磋商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提供,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内页复印件(要求证件有效并清晰反映磋商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经营范围)和磋商供应商资格的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使用第二代身份证应提交正、反面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非中国国籍应提交护照复印件,要求证件有效并与营业执照中的法定代表人相符;

(3)磋商供应商近期财务状况报告(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截标时间前半年内能反映财务状况的财务报表);

(4)磋商供应商磋商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复印件(如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银行缴税付款凭证或缴款回单等,如为非税务机关开具的凭证或回单的,应清晰反映:付款人名称、账号,征收机关名称,缴款金额,税种名称,所属时期等内容)。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磋商供应商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有效期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

(5)磋商供应商磋商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如社保部门开具的证明、收款收据等,或银行缴款凭证、回单等,如为非社保部门开具的凭证或回单的,应清晰反映:缴款单位名称、社保单位名称、保险名称、缴款金额等内容)。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磋商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有效期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

(6)参加采购活动前1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7)信用记录网站〔“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自行查询结果信用声明函(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信用声明函(格式)” 的要求填写;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磋商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注明: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采购人应当对成交供应商信用进行查询,如成交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则将被取消成交资格。

(8)服务质量承诺书: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服务质量承诺书(格式)” 的要求填写;

(9)商务条款偏离表: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的要求填写;

(10)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的要求填写;

(1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使用第二代身份证应提交正、反面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非中国国籍应提交护照复印件,要求证件有效并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的委托代理人相符;

(12)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磋商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和需要说明的问题。

(13)联合体协议书: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联合体协议书(格式)”的要求填写,协议中应清晰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

(14)联合体授权委托书(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联合体授权委托书(格式)”的要求填写)和联合体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使用第二代身份证应提交正、反面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非中国国籍应提交护照复印件,要求证件有效并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的委托代理人相符);

商务文件中的第(1)~(9)项必须提交;第(10)、(11)项在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交;第(12)项如有请提交;第(13)(14)项在联合体磋商时必须提交。

10.2 磋商供应商应按上述顺序将首次报价文件、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分别装订成册。特别注意磋商报价不得出现在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中。

11. 磋商报价

11.1 磋商供应商应以人民币报价。

11.2 磋商供应商可就第一章“需求一览表”中的某一个分标内容报出完整且唯一报价,也可就某几个或所有分标内容分别报出完整且唯一报价。

11.3 磋商报价为采购人指定地点的现场交货价,其组成部分详见第一章“需求一览表”。采购人不再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其磋商报价之外的任何费用。

11.4 不论磋商结果如何,磋商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与编制和递交响应文件有关的全部费用。

12. 磋商有效期

12.1 在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磋商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12.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磋商供应商协商延长磋商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使用书面形式。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磋商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磋商失效。

13. 磋商保证金:

13.1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四 磋商

14. 响应文件的密封

14.1 磋商供应商应将所有响应文件包装在一个响应文件袋或者纸箱中,并包装密封。同时在外包装面上标明项目名称、编号、磋商供应商名称、日期,并加盖磋商供应商单位公章。

15. 响应文件及磋商样品的递交

15.1 磋商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2 磋商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地点: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3 磋商供应商递交磋商样品截止时间: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4 磋商供应商递交磋商样品地点: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5 磋商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应自行检查其响应文件的密封性,并签字确认。

五 评审与磋商谈判

16. 截标

16.1 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到达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并签到。如未按时签到,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行负责。

17. 评审与磋商谈判

17.1 成立磋商小组:评审与磋商谈判活动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组成。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从内部调动人员成立磋商小组。

17.2 评审原则: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17.3 评审方法:磋商小组按照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和第二章“评审方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在评审中,不得改变第二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第二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17.4 评审程序:

17.4.1 采购人项目负责人宣读评审会场纪律要求,集中管理通讯工具,询问在场人员是否申请回避。

17.4.2 采购人项目负责人介绍项目概况及磋商小组组成情况(但不得发表影响评审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推选磋商小组组长(原则上采购人不得担任磋商小组组长)。

17.4.3 磋商小组在响应文件拆封前对响应文件做密封性检查,并签字确认。

17.4.4 响应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资格性检查:根据本章第3.2项规定的竞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提供,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内页复印件(要求证件有效并清晰反映竞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经营范围)和竞标人资格的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

(2)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7.4.5 澄清有关问题。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磋商小组成员签字)要求磋商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且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该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7.4.6 制定磋商谈判文件。磋商小组根据采购项目以及磋商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制定磋商谈判文件。磋商谈判文件应当明确磋商谈判程序、磋商谈判内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

17.4.7 确定邀请参加磋商谈判的供应商名单。磋商小组将所有通过资格性审查的磋商供应商确定为邀请参加磋商谈判的供应商,并向其提供磋商谈判文件。

17.4.8 磋商谈判。

(1)磋商小组将在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与各磋商供应商进行每轮磋商谈判。

(2)磋商谈判内容包括:磋商报价、服务需求一览表中的内容(标注★号的条款除外)、合同条款等。

(3)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谈判。在磋商谈判中,磋商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磋商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谈判的供应商。

(4)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每轮磋商谈判。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磋商谈判,其委托代理人凭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磋商谈判。磋商供应商未按时到达评审会场参加磋商谈判或未能出示上述证件的,视为放弃磋商。

(5)磋商小组与磋商供应商进行磋商谈判的内容,磋商供应商除当场答复外,还应作出书面应答。书面应答文件必须由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按要求进行封装并在磋商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前递交至磋商小组,否则视为放弃磋商。

(6)磋商小组与磋商供应商可进行多轮磋商谈判,磋商供应商的最后一次应答文件及最终报价应单独封装递交至磋商小组。在对商务、技术及其他内容的比较和评价结束前,磋商小组不能接触、比较和评价磋商报价。最终报价在磋商小组完成商务、技术及其他内容的评审后才能拆封。

(7)磋商供应商的应答文件经磋商小组代表确认后,替代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或响应文件中相应的内容,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和评审的依据。如成交,则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7.4.9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认为磋商供应商的最终磋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磋商供应商的最终磋商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磋商供应商不能证明其磋商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磋商处理。

17.4.10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17.4.11 采购人对评审过程和评分、评审结论进行核对和复核,如有错漏,请当事磋商小组进行校正,按校正后的结果确定成交供应商。

17.5 评审过程的保密。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办法的确定,以及评审过程和结果。磋商小组成员和参与评审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

18. 响应文件的修正

18.1 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的原则如下:

(1)响应文件中磋商函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函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磋商函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18.2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磋商报价经磋商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对磋商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磋商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磋商报价,则其磋商无效。

19. 拒绝接收

19.1 磋商供应商未在本章第15.1项规定的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送达至本章第15.2项指定地点的,采购人应当拒绝接收该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19.2 磋商供应商未在本章第15.3项规定的时间之前将磋商样品送达至本章第15.4项指定地点的,采购人应当拒绝接收该磋商供应商的磋商样品。

19.3 磋商供应商未按本章第14.1项要求密封的,采购人应当拒绝接收该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20. 磋商无效的情形

20.1 属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供应商的磋商无效:

(1)磋商供应商不具备本章第3项规定的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2)响应文件未按本章第8.8项的规定标识或未按规定的正、副本数量递交的;

(3)响应文件未按本章第10项的规定编写和提交的(包括缺少应提交的文件或格式不符合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

(4)磋商最终报价不符合本章第11项规定的或超过采购预算(包括总价超预算和分项超预算)的;

(5)响应文件不符合本章第14.1项规定的;

(6)磋商供应商出现本章第17.4.9项或第18.2项或第20项或所述情形的;

(7)响应文件未对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

(8)磋商小组认为响应文件存在不能接受的严重负偏离;

(9)响应文件附有采购需求以外的条件使磋商小组认为不能接受的;

(10)磋商供应商在磋商谈判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11)响应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

20.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磋商供应商相互串通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磋商供应商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

(2)不同磋商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3)不同的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20.3关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响应文件将被视为磋商无效: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0.4磋商供应商未按时到达评审会场参加磋商或未能出示相关证件的或书面应答未按规定的时间前递交至磋商小组的视为磋商无效。

磋商供应商磋商无效的,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磋商供应商。

21. 废标

21.1 在采购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或者对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二家的(在资格性检查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多家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磋商,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评审时,应当按一个供应商认定。评审时,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后的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当报价相同时,则以技术标最优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均相同时,由磋商小组集体决定);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1.2 废标后,采购人将在本章第2.1项规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废标理由,不再另行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应密切关注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因未能及时获知,由此产生的如后果均应自行承担。

六 合同授予

22. 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22.1 磋商小组按第二章“评审方法”的规定排列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并依照次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人。

23. 成交公告及成交通知书

23.1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成交结果由采购人于2个工作日内在本章第2.1项规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对未通过审查的磋商供应商,采购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采购人机构应当对成交供应商信用进行查询,如成交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则将被取消成交资格。

23.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 响应文件及磋商样品的退回

24.1 采购人无义务向未成交供应商退回响应文件。

24.2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样品由采购人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验收后由采购人退回。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样品由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布后两个工作日内领回,否则按无主物品处理。

25. 签订合同

25.1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在第一章“需求一览表”中商务条款要求载明的合同签订期内,根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有关澄清承诺书的要求按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订立书面合同。联合体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5.2 发出成交通知书后,成交供应商有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承诺或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无效。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成交供应商应当予以赔偿损失。

25.3 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损失。

25.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重新组织采购),以此类推。

25.5 采购合同是采购项目验收的依据,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全面履行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均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5.6 采购人在签订合同之前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本项目必需的相关资料原件进行核查,成交供应商不得拒绝。如成交供应商拒绝提供,则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七 其他事项

26. 解释权

26.1 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解释权属采购人。

27.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7.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磋商函(格式)

致:(采购单位名称)

我方已仔细阅读了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现正式递交下述文件参加贵方组织的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首次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包含按磋商供应商须知第10.1.1项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

二、商务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包含按磋商供应商须知第10.1.2项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

三、技术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包含按磋商供应商须知第10.1.3项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

1、我方愿意以(大写)人民币(¥元)的磋商总报价,提交服务成果时间(无分标时填写):,提供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第一章“需求一览表”中相应的采购内容。

其中(有分标时填写):

分标报价为(大写)人民币(¥元),提交服务成果时间:;

分标报价为(大写)人民币(¥元),提交服务成果时间:;

......

2、我方同意自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磋商供应商须知”第15.1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遵循本磋商函,并承诺在“磋商供应商须知”第12.1项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

3、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4、如本项目采购内容涉及须符合国家强制规定的,我方承诺我方本次磋商均符合国家有关强制规定。

5、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法院判决书为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根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我方的响应文件及有关澄清承诺书的要求按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与采购人订立书面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7、我方已详细审核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8、我方承诺满足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第五章《南宁市政府采购合同》中的条款,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9、我方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磋商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磋商报价最低的磋商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行为。

11 、我方完全同意本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内容和成交后签订的采购合同可用于公示,其中所有内容不涉及磋商供应商商业秘密,并承诺可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供相关电子文档。

12、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即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磋商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行及帐号:

磋商供应商地址:,邮编: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法定代表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          

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磋商报价表(格式)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数量①

单价(元)②

单项合价(元)

③=①×②

备注

1







2







...







报价合计(包含税费等所有费用):(大写)人民币 (¥元)

  分标(此处有分标时填写具体分标号,无分标时填写“无”)

磋商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注:表格内容均需按要求填写并盖章,除“备注”外不得留空, 否则按磋商无效处理。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说明:

1、本声明函主要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填写,非中小企业无需填写。

2、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服务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3、磋商供应商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认定为监狱企业,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 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或《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提供的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服务。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 期: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提供的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 期:

说明:

1、磋商供应商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提供本《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必须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信用声明函(格式)

致:(采购单位名称)

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项目的磋商,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人及其磋商服务成果和服务,我方就本次磋商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经自行查询,在规定的查询时间内,“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我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 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磋商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说明:

1.磋商供应商通过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自行查询磋商供应商相关主体的信用记录。查询时间为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磋商截止时间中任意一天。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磋商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2.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磋商服务技术资料表(格式)

请根据所提供服务的实际技术参数,逐条对应本项目磋商采购文件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中的服务内容及要求详细填写相应的具体内容。“偏离说明”一栏应当选择“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进行填写。

项号

磋商采购文件需求

响应文件承诺

偏离说明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及要求

服务名称

所提供服务的内容

1

……

1 ……

2 ……

3 ……

……

……

1 ……

2 ……

3 ……

……


2

……

1 ……

2 ……

3 ……

……

……

1 ……

2 ……

3 ……

……


...






  分标(此处有分标时填写具体分标号,无分标时填写“无”)

磋商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注:⑴表格内容均需按要求填写并盖章,不得留空,否则按磋商无效处理。

⑵如果磋商采购文件需求为小于或大于某个数值标准时,响应文件承诺不得直接复制磋商采购文件需求,响应文件对应内容应当写明磋商服务具体数值,否则按磋商无效处理。

⑶当响应文件的服务内容低于磋商采购文件要求时,磋商供应商人应当如实写明“负偏离”,否则视为虚假响应。


服务方案(格式)

由磋商供应商按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第一章“服务需求一览表”中的服务要求自行填写。

磋商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请逐条对应本项目磋商采购文件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中“商务条款”的要求,详细填写相应的具体内容。“偏离说明”一栏应当选择“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进行填写。

项号

磋商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

响应文件承诺的商务条款

偏离说明

1 ……

2 ……

3 ……

……

1 ……

2 ……

3 ……

……


1 ……

2 ……

3 ……

……

1 ……

2 ……

3 ……

……


...




  分标(此处有分标时填写具体分标号,无分标时填写“无”)

磋商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注:⑴表格内容均需按要求填写并盖章,不得留空,否则按磋商无效处理。

⑵如果磋商采购文件需求为小于或大于某个数值标准时,响应文件承诺不得直接复制磋商采购文件需求,响应文件对应内容应当写明磋商服务具体数值,否则按磋商无效处理。

⑶当响应文件的服务内容低于磋商采购文件要求时,磋商供应商应当如实写明“负偏离”,否则视为虚假响应。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致:(采购单位名称)

本人    (姓名)系(磋商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和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一切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磋商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目 录


一、采购合同书:与成交供应商自行约定

二、补充协议(如有请提供)

三、合同附件

1、成交通知书

2、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项目需求一览表

3、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如有请提供)

4、磋商函

5、磋商报价表

6、服务清单

7、磋商服务技术资料表

8、商务条款偏离表

10、磋商谈判文件

11、成交供应商澄清函(如有请提供)

12、最终报价

13、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资料(如有请提供)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