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试点实施方案、低碳发展规划和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招标公告
低碳试点实施方案、低碳发展规划和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招标公告
忻府区发展和改革局忻府区低碳试点实施方案、低碳发展规划和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项目谈判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忻府区发展和改革局委托,对忻府区低碳试点实施方案、低碳发展规划和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服务商参与谈判。
一、项目名称:忻府区低碳试点实施方案、低碳发展规划和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项目
二、项目编号:HC-XZSZC-2015(采)-021
三、采购内容:
1、本次谈判采购共1包:服务商可以对其进行报价,所报价项目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2、采购范围包括:
(1)编制忻府区低碳试点实施方案
(2)编制忻府区低碳发展规划
(3)编制忻府区温室气体排放清单
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忻府区低碳试点实施方案,合同签订后30日内。
低碳发展规划编制,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
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
4、交货地点:忻府区发展和改革局
四、参与谈判的服务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从事生态文明、环保、低碳发展等相关政策研究、规划编制的单位,具有低碳规划、实施方案编制项目业绩优先;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需包含上述内容;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服务商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叁份: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份)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副本;
4、税务登记证副本;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7、近三年类似业绩;
8、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在忻州市人民检察院查询);
六、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5年4月13日至2015年4月17日
(北京时间9:00-11:30,15:00-17:3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忻州市慕山南路路东6号)
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4、开户行、账号、投标保证金额及联系方式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9000元整
收款单位: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忻州分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忻州支行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从基本账户电汇到以上账户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至时间:2015年4月21日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
七、开标时间
时间:2015年4月21日下午15:00时
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忻州市慕山南路路东6号)
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报价文件将被拒收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忻府区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人:连虎明
联系电话:139*****883
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联系人:徐女士
电话及传真:****-*******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0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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