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轨道交通结构监测委外项目招标公告
苏州市轨道交通结构监测委外项目招标公告
苏州市轨道交通结构监测委外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苏州市轨道交通结构监测委外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2./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苏州市;招标类型:服务招标;
2.本项目共分3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号 | 标段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2022-JGJC-01标 | (1)2号线结构监测的范围包括: 1、隧道:2号线盾构隧道、明挖隧道、出入段线矩形隧道、U型槽结构等; 2、车站:2号线35个车站主体结构; 3、桥梁:2号线既有线高架区段及外延单体建筑; 4、车辆段各单体建筑物:联合车库、停车列检库、车辆段综合楼、物资总库、洗车镟轮库、调机工程车库、受电弓轮对检测间、动调试验间、材料棚、变电所、污水处理厂、车辆段上盖设施(不含商品住宅楼); 5、停车场各单体建筑物:运用库、综合办公楼、洗车库、司机待休楼、牵引降压混合变电所、工程车库、消防泵房、门卫; 6、变电站所:清塘主变电所、施家主变电所、赏湖主变电所; 7、2号线轨道地面保护标志。 (2)2号线北延伸线结构监测的范围: 1、隧道:盾构隧道、明挖隧道; 2、车站:4个车站主体结构。 (3)三维激光扫描 1、对3号线全线隧道管片进行三维激光扫描。 | 937.72 |
2022-JGJC-02标 | (1)4号线及支线结构监测的范围包括: 1、隧道:4号线及支线盾构隧道、明挖隧道、出入段线、出入场线矩形隧道、U型槽结构等; 2、车站:4号线及支线38个车站主体结构; 3、松陵车辆段单体建筑物:运用库、综合办公楼、洗车库、污水处理站、司机待休楼、牵引变电所、食堂、物资总库、联合车库、在线检测棚、工程车及调机库、汽车蓄电池检修间、材料棚、动调实验间、门卫; 4、元和停车场单体建筑物:运用库、综合楼、洗车棚、污水处理站、汽车库、材料棚、门卫、牵引变电所; 5、天鹅荡停车场单体建筑物:运用库、综合楼、物业楼、变电所、污水处理站、门卫; 6、主变电所:秋枫主变电所; 注:7号线三权接管后,以下结构监测范围移除: 1、支线盾构隧道、明挖隧道、出入场线矩形隧道; 2、车站:支线7个车站主体结构; 3、天鹅荡停车场单体建筑物:运用库、综合楼、物业楼、变电所、污水处理站、门卫。 (2)4号线北延伸线结构监测范围: 1、隧道:盾构隧道、明挖隧道; 2、车站:4个车站主体结构。 | 992.80 |
2022-JGJC-03标 | 结构监测的范围包括: 1、隧道:S1线盾构隧道、出入段线、出入场线明挖矩形隧道、U型槽结构等; 2、车站:S1线28座车站主体结构; 3、朝阳路车辆段单体建筑物:综合楼;物资总库;运用库;联合车库;运转楼;宿舍楼、宿舍楼辅楼;牵引变电所;镟轮库;污水处理站;调机工程车库;洗车库;轮对在线检测间;公安派出所;门卫一、二; 4、花桥停车场单体建筑物:综合楼;运用库;轮对在线检测间;洗车库;牵引变电所;污水处理站;公安派出所;门卫一;门卫二; 5、祖冲之路控制中心:主楼、副楼; 6、主变电所单体建筑:昆嘉路主变电所、白马泾路主变电所; 7、阳鱼区间1#号风井、2#号风井。 | 1000 |
本项目分为3个标段,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申请3个标段,但一家单位最多允许中2个标段。
3.服务期限:
2022-JGJC-01/02标:2023年1月1日-2028年12月31日;
2022-JGJC-03标:2023年1月1日-2028年12月31日(具体进场时间以“三权”接管及招标方通知为准)。
招标人有权对上述日期进行调整,投标人须承诺服从招标人对服务期的调整,且不得由此提出其它要求。
4.上述内容仅供本次招标投标活动参考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财务要求:具有最新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且无拒绝和否定意见;
3.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国家(省)测绘部门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工程测量专业);
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5年)具有轨道交通结构监测业绩(业绩以合同为准,如合同无法体现相关信息的,可增加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加以佐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申请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1)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2)同一人分别在两家或以上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或监事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4)一家单位(以集团公司为限)最多允许一个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如同一集团公司通过资审有多个投标人且均无意向退出,则该集团公司所有投标人资审均按不通过认定。
注:集团公司的界定:如为央企,指央企二级公司;如为其他企业,指一级公司。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每个标段,当通过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申请人少于3家(不含)招标失败,重新招标;当通过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申请人多于3家(含)时,合格的申请人全部入围。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2022年10月19日上午9:00至2022年10月24日下午17:00止,从本公告发布媒介网站下载专用资格预审申请书(格式)。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时间地点:请投标人于2022年10月31日下午12:30至2022年10月31日下午13:30:00到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交通大厦12楼1209室,递交预审材料(含原件),最终参与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以在规定时间内递交了资审材料的单位为准。
2.超过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特别提醒:供应商参与苏州轨道交通项目均需在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系统进行注册,供应商仅需注册一次。注册方法:供应商进入“苏州轨道交通”官网-“招标信息”-“供应商注册”(http://zzcg.sz-mtr.com/),按照提示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帮助中心”《苏州轨道交通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如供应商注册中有何疑问,请咨询:0512-********转9198。
七、其它明确事项
1.投标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如下:
(1)资格预审申请书(资格预审专用文本格式从本公告发布媒介网站下载);
(2)附件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最新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
3)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业绩以合同为准,如合同无法体现相关信息的,可增加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加以佐证);
4)投标人资质证书复印件(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国家(省)测绘部门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工程测量专业));
5)经办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职工,如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经办人为委托代理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提供企业股权结构关系图及长期股权投资结构图;
7)其他招标人认为必须审查的资料。
上述材料应按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一正两副)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项目名称及标段号、投标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2.本项目的投标人在资格预审时应提交的供核实的原件(仅供核对,当场退回)(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原件核查不采用现场面对面核对方式,投标人在提交资审文件的同时必须提交所需核查的相关原件,原件请单独装袋,袋内需附原件清单,资格预审结束后即通知退回。资格预审申请材料中涉及的有关证书、文件、业绩、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相关材料,均以查验的原件为准,有关批文、文件等证明材料,如有特殊原因无法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必须经原发证部门盖章确认。未在规定的时间提交原件的,相关材料在资格预审中不予认可。招标人有权要求其对提供的材料进行佐证或补充。):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已办理“三证合一”和换领新版资质证书的企业,原件核查可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根据证书二维码标识现场上网核实);
(2)财务状况证明材料原件(最新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3)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原件(业绩以合同为准,如合同无法体现相关信息的,可增加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加以佐证);
(4)投标人资质证书原件(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国家(省)测绘部门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工程测量专业));
(5)如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经办人为委托代理人,提供本企业在职职工的证明资料原件(包括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
(6)其他招标人认为必须审查的资料。
3.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根据《苏州市轨道交通参建企业履约信用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被拒绝投标的。
4.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投标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5.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近1年内有行贿不良行为且被记录(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按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推算,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5年或有行贿不良行为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3年(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认定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一经发现,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6.友情提示:
根据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有关具体部署,请参与招标活动的各方主体,实时关注疫情防控的有关信息和通知通告。如系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到苏后将会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采取一定的观察等方面措施,符合条件后方可进入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开评标场所进行招投标相关活动。
7.本项目共3个标段,每个投标人可以同时投3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其中2个标段,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的顺序为2022-JGJC-03标→2022-JGJC-02标→2022-JGJC-01标,某一投标人在优先定标标段上已累计两次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其他标段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由后续排名单位依次递补。拟中标人不得自行改变其推荐中标次序,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sz-mtr.com)、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jszbtb.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n)上发布。
九、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E-Mail:/
十、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交通大厦
联系人:潘薪悦
电话:0512-********-9198
邮箱:zhaobiaobu@sz-mtr.com
十一、项目监督
监督部门: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合约处(资源交易中心)监督管理部
监督电话:0512-********
监督邮箱:jhczyjyzx@sz-mtr.com
标签: 轨道交通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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